为他直觉林剑不是故意这样说的。
林剑听到蒙瑞斯的解释一头黑线(_|||),这个星球真是令人无语,他急忙说道:“蒙瑞斯,我没有轻视你的意思,帅在我们家乡是形容雄性兽人好看的意思,是赞美的意思”
看到林剑那么着急地解释,蒙瑞斯了然地笑了笑,也赞美地说道:“你也很漂亮啊”
“……”林剑再次一头黑线,以后还是别赞美别人了,他终于理解蒙瑞斯在自己形容他好看时的感觉了。
吃了那么多烤肉,再突然吃多汁的酸甜瓜,蒙瑞斯觉得连平常不好吃的酸甜瓜也变得非常好吃。
吃完酸甜瓜再吃烤肉,又变得和刚吃时一样让人停不下嘴。
此时的林剑吃完酸甜瓜以后就再也吃不下了,蒙瑞斯见林剑吃饱后就将所有的剩肉都吃完了。
总的来说,蒙瑞斯觉得这次的晚餐非常好吃,也由衷觉得林剑很厉害,能将那么简单的烤肉做的那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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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呜呜呜,不好意思啊,今天更新迟了
、腰间的兽皮只是摆设
第二天一早醒来,林剑急忙跑到蒙瑞斯的洞门口,这时天还没大亮。
试着叫了几声,过了一会儿,就见蒙瑞斯睡眼朦胧地走出来,一头蓬松的金发少许洒在胸前,半睁着的眼睛迷离地看着林剑,还未完全清醒的脸显得慵懒却更加性感,兽皮松懈地围在腰部肚脐以下的位置,随着蒙瑞斯的走动而摆动着,仿佛下一秒,那险险系在蒙瑞斯腰上的兽皮就会因为他的走动而掉下来。
真是的,一个兽人长得那么性感做什么,林剑恨恨地埋怨道,害他都不敢和蒙瑞斯对上眼。
“林剑,你找我有什么事吗”略带沙哑、极有磁性的声音从蒙瑞斯嘴里传出。
“没什么事啦,就是想问问说,可不可以带我一起去狩猎”林剑说明来意。
蒙瑞斯听到林剑说要去狩猎,马上清醒过来,皱着眉头疑惑地说道:“你一个雌性,怎么能去狩猎,外面的猛兽会把你杀死的”。
“但是我要在这里生活,就必须要自己找食物啊,不然还不得饿死,再说,你们这里的雌性不是自己去狩猎的吗,不然他们要怎么活下去”林剑奇怪地问道。
当时大巫说一个人出去太危险,所以林剑以为只要雌性去狩猎时邀请一个雄性一起去就应该不会危险了,但看蒙瑞斯的反应好像也不是这么回事,如果雌性不是自己狩猎的话,他们要从哪里找到食物。
“就这事?我会帮你带食物回来的,我们这里的雌性都不出去打猎的,外面的猛兽可不是你们这些雌性可以对付的,雌性只要帮雄性将打到的猎物的皮剥下来洗干净就能得到相应的食物,当然也可以帮大巫一起整理药草,这样也可以得到食物的”蒙瑞斯还以为有什么重要的原因才会使林剑要出去狩猎,原来只是因为食物的问题。
“那可不行,就算我们是朋友,我也不能白拿你的食物”林剑非常强硬地拒绝蒙瑞斯要带食物给自己的好意。
作为一个身体健康,手脚俱全的男子汉(林剑的自我感觉),怎么能白白要别人的食物呢,而且林剑觉得他有这个能力狩到猎物。
以前林剑种田时经常会设陷阱捕捉田鸡,秧鸡(秧鸡:水田里经常出现的野鸡),田鼠,竹鼠(也可以叫芒狸,喜吃竹子,是一种毛茸茸的动物,挺萌的)。
而且,家里经常会有老鼠来光顾,所以,一些制作简单,有效却不会伤害动物的陷阱林剑很是在行。
“你帮我把猎物的皮剥开洗好,我给你相应的食物作为酬劳不就可以了吗”蒙瑞斯建议道。
“那也不是长久之计啊,要是哪天你不打猎了,我不就得饿死了”林剑认为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不会,我会每天都会出去打猎”蒙瑞斯非常肯定地说道。
“可是我想到外面看看,我还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子的”林剑终于说出他的最终目的来了。
“外面非常危险,除了森林就是沼泽,平原,而且很多毒虫,随时会要了你的命”蒙瑞斯解释道。
正当林剑想继续说服蒙瑞斯带他一起出去的时候,一个雄性兽人走了过来说道:“蒙瑞斯,一起打猎去吧”。
“好”蒙瑞斯点头,然后非常严肃地对林剑说道:“等我打猎回来帮我剥兽皮,我会给你相应的食物,你绝对不能一个人出去”,说完,就跟着兽人一起走了。
看到蒙瑞斯走了,林剑知道今天是没办法出去了,毕竟他不是笨蛋,在大巫和蒙瑞斯那么严肃地强调了外面有多危险之后,他不可能傻傻地出去送死。
看到地上还放着竹子,林剑打算将晾衣杠搭好,再将脏了的兽皮拿到小溪里洗干净。
在没有斧头的情况下要砍断竹子是很困难的,,看这些被连根拔起的竹子,林剑可以想象蒙瑞斯绝对是用蛮力拔起来的。
林剑先将长在竹节上的细竹条扯下来,再用昨天割肉的条形鳞片慢慢锯。
锯了一上午,才锯了两根,就算是塔一个最简单的晾衣杆也至少要三根竹子,此时鳞片已经被磨钝了一边,林剑此时也已经大汗淋漓了,夏天太热了,即使在山洞里,一干活汗就不停地冒出来。
换了一边,林剑拿起第三根竹子继续锯,还没锯一会儿,就见蒙瑞斯空手走过来。
“你怎么空手回来了?没打到猎物吗”林剑看到两手空空的蒙瑞斯奇怪地问道,难道外面的猎物真的那么难捕捉吗。
“猎物在小河边,我是特地过来叫你去剥兽皮的,你锯节节高做什么,我帮你吧”看到林剑累得梁上红扑扑的,头发都被汗湿了,蒙瑞斯主动接过林剑正在锯的竹子和鳞片。
林剑的手早就酸痛了,在蒙瑞斯拿走鳞片时非常感激他,他觉得蒙瑞斯是个非常细心非常温柔的兽人。
在林剑的指导下蒙瑞斯非常快地锯好了竹子,这力量,这速度让林剑非常嫉妒,这些兽人的本事到底有多大,不但会变身,爪子那么锋利,力大无穷,简直就是完美的进化物种。
蒙瑞斯在锯好竹子后带着林剑来到小溪边,看到好几个雌性兽人在慢慢剥着野兽的皮,有些是猪一样大的兔子,有些是驯鹿,还有小牛般大的野猪。
那些雌性或者雄性兽人看到蒙瑞斯和林剑后都会友好地打招呼,即使他们并不认识林剑。
蒙瑞斯拿起其中一头被扔在地上的野猪,示意林剑来岸边剥。
林剑拿着鳞片对着全身硬毛的棕色野猪左看右看无从下手。
看出林剑好像不知道怎么剥皮,蒙瑞斯体贴地在旁边指导,林剑尴尬地对着蒙瑞斯笑了笑,然后认真地按着蒙瑞斯的指示剥皮。
旁边的雌性们看到林剑笨拙地剥皮手法,都非常善意地笑了起来,林剑满脸通红地低下头,继续剥皮,太丢脸了,连剥个皮都不会。
有一个看上去有点眼熟的兽人看到林剑剥兽皮时‘害羞’地低下头,顿时一脸惊艳。
要是林剑看到就会认出,他就是那个要搬他晒兽皮却直接铺到地上的雄性兽人。
“蒙瑞斯,你喜欢的这种类型的雌性吗”在林剑还在努力和野猪皮奋斗的时候,一个软软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林剑好奇地抬头一看,好家伙!长得真水嫩,一双小鹿似的眼睛湿润地看着蒙瑞斯,白嫩的皮肤因为高温而隐隐泛着粉红色。
樱桃般的红润的嘴唇微微咬着,看上去一副无比委屈的感觉,可怜的令人想好好将他拥入怀中安慰。(咳!)
“不是”蒙瑞斯站起来面无表情地说道,白嫩雌性的身高只到蒙瑞斯的胸部。
“那你为什么不接受我做你的伴侣”白嫩雌性情绪有些激动地问道。
“小亚,我说了我不会跟任何人在一起的,我不想害别人”蒙瑞斯有些悲伤地说道。
“我说过我不会介意的,就算会死,我也想做你的伴侣”小亚坚定地说道。
会死?为什么和蒙瑞斯结为伴侣会死?林剑疑惑地想到,难道是他会梦游,梦游的时候会杀人?还是因为他的XX太大了,那什么的时候雌性受不了?……咳咳,太龌蹉了,林剑在心里对自己骂道。
但林剑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蒙瑞斯的胯下。
这一看真是不得了,林剑刚刚蹲着的时候只顾着看小亚,没注意蒙瑞斯,现在一看过去才发现那兽皮下风景都被林剑一览无遗。
林剑顿时一头黑线,那兽皮根本就是摆设,因为只要一蹲下,就什么都看得到。
不过蒙瑞斯的老二还真是大的不像话,林剑象征性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胯下,再看了看蒙瑞斯的胯下,顿时有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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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太龌蹉了,林剑在心里对自己骂道
然后在一秒之后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蒙瑞斯的胯下
心里想到,真不愧是我男人,以后的性福生活就靠它了
哈哈,小受是不是很有当YD受的潜质啊
上一章,我在早上有大修一下,不是今天看上一章的亲们有兴趣可以去看看(12。15日)
、像青梅竹马一样的关系
蒙瑞斯感到很为难,他已经向小亚解释过很多遍了,可小亚就是听不进去。
小亚名叫墨亚,和蒙瑞斯是很要好的童年玩伴,蒙瑞斯从小就沉默寡言,很少和其他小兽人一起玩,他们这个种族天生能力就强,小时候蒙瑞斯还不太会控制自己的力量,小兽人找他一起玩的时候,就经常会因为力道控制不好而伤了其他小兽人。
即使这样,天性莽撞的小兽人们都不会介意,但是蒙瑞斯很介意,他经常会因为自己力道控制不好而伤了朋友之后默默自责,慢慢地,蒙瑞斯不再跟那些小兽人们一起玩,怕又会因为自己而让他们受伤。
当他三岁以后,他的父亲就开始带他出去打猎,训练他的能力。
雄性兽人三岁也就只有雌性兽人五六岁那么点大,那时的蒙瑞斯却已经可以使用自身的蛮力捕捉到凶猛的长牙猪了(长牙猪酷似野猪,但是嘴上的牙比现在的野猪要长两倍不止,体型就和小牛犊那般大小)
虽然满身伤痕,但能力越来越强,在他十岁之后,他的父亲就带着他身体越来越差的爹亲离开了部落,也离开了他。
作为被诅咒了的一族,注定要孤独终老。
蒙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