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供职。
齐逢润对那老板没太多其它印象,那老板却清楚记得齐逢润。这牡丹园自然就是墨蝉与杜雨时合开的铺子了。
却说墨蝉自从收留了杜雨时,总以为他是在躲债,否则平日里不会总是神神叨叨藏头露尾。墨蝉留了这个心眼,也就尽量帮着杜雨时掩饰行踪,毕竟债主找上门来,损失最大的就是她自己。齐逢润人高马大,眼露精光,张口就问有没有见过一个二十七八岁的清秀眼盲男子,墨蝉一听,这不是在找杜雨时又是在找谁,作出一副凶巴巴地样子就把齐逢润给赶了出去。哪知道这人耐性得很,过了大半月,又转到自己这里来,墨蝉就直觉不大妙。
齐逢润的唯一线索就是这牡丹园,再次上门,措辞就委婉了好多。墨蝉听了,白眼一翻,说:“大清早的,来我店里找个瞎子,也不嫌晦气。你睁大眼睛瞧瞧,我这店里,哪个像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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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逢润非常腻味没事凶巴巴的女人,而墨蝉更是个中翘楚,不消听她说话,只看看她那蛮横无理的表情,心里就泛堵。可惜再不乐意也要装殷勤,陪着笑脸说:“姑娘莫要为难我。我要找的是从小相识的挚友,他父母早已亡故,别无亲人,独自一个走失多时,我日夜悬心,没处寻他。找了两年多,才隐约听人说起,在这铺子里见过他。烦请姑娘行个方便,让我们旧友能够重聚。”
墨蝉把手上的算盘往案上重重一拍,“哼”的一声,说:“你仔细看看姑奶奶这张脸,像是闲得无事说谎蒙人的人吗?说没有,就是没有!”一边对着店里的夥计指指点点,说,“他不信我讲的话,你们过来跟他说说,有没见过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瞎子?”
夥计们哪里敢过来,更不敢搭话,个个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忙不迭地避了开去,生怕倒霉被齐逢润揪住追问。
齐逢润四下张望,店里的气氛僵冷得很,夥计都闪了个干净,面前只剩下墨蝉那张挑衅的脸,似乎在说“你看,我没说错吧。”
齐逢润觉得自己气得快要吐血,却还是无可奈何,对墨蝉点点头,灰溜溜地走了。
六月末的天气,闷热难当,日头照在身上像火在烧。齐逢润觉得到处都是茫茫一片,站在街心,不知道该忘何处去。一辆马车疾驰而过,他也听而不闻,玉髓眼疾手快,下死力拉了他一把,才险险避过,不曾被撞到。齐逢润被他一拉扯,差不多要直摔到地上,好不容易踉跄着站住,发现面前好一座清爽楼阁,四面俱是宽敞窗子。那些窗子此时全都开着,微弱的热风偶尔扫过,就有风铃随之玲玲作响,酷热的夏日,若是能在这样一栋楼里住着,该是多麽舒畅,而这楼阁既然在金桥街上,自然也是青楼了。
这楼正面挂着个大招牌,曰“得意楼”,与那牡丹园正好对面相望。齐逢润当下就有了主意,在这种地方,只要肯出银子,没有办不成的事。收拾一下满身的狼狈,大剌剌的走了进去。
此时恰是正午时分,楼里一个客人也没有,只有几个夥计在要死不活地收拾打扫,见到齐逢润大摇大摆地走进来,俱都诧异。一个勤快的上来问:“大爷此刻过来可有什麽事吗?咱们楼里还在休息。”
齐逢润说:“你去与你们老板说,我喜欢你们这楼子,爽快些腾出一间朝街的屋子让我住几日,价钱嘛,只要他叫得出,我就付得起。”
那夥计在此讨生活已有许多年头,听惯了各式各样狂妄荒诞的要求,这时齐逢润只是要借宿,有什麽出奇,转身就去与老板说了,当即打扫出正中的一间屋子来,领齐逢润去休息。
这得意楼的老板真是个最灵巧的生意人,齐逢润进了屋子,迎面就是一扇大窗子,挨着窗子向下看去,不偏不倚正对着牡丹园的铺子大门,不但如此,四面街角也都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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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逢润送上门要做冤大头,老板自然不会客气,腾出了全楼上下最好的一间屋子给他,开的是天价。收钱的手段也颇讲究,不会要求齐逢润一次先付上十天半个月的钱,而是付一天的钱住上一天,估摸着这样齐逢润可能住下的时间会更长些,赚的钱也就更多些。
在旁人看来,齐逢润这举动委实不可理解,好好的不去住客栈,偏要把青楼当客栈住,住下了也不叫姑娘来陪,倒像是特地来送银子的,可是一旦住下,连门都不出,就好像出了银子就要拼命住个够本一般,整天关在屋子里,下人想来打扫都为难。
齐逢润也没有别的事情要做,叫人搬张凉榻到窗外,歪下,撑着眼皮,目不转睛地盯着牡丹园的大门。从清早开店,直到晚上打烊,不敢有片刻的大意,若是一错眼没留意到杜雨时,那一天的住宿银子就打了水漂了。战战兢兢的,整个人疲惫不堪,晚间原本可以歇歇,却又觉得无所事事,憋闷得快要发疯。
玉髓跟着他一起住着,百无聊赖,不过更害怕这个与往昔判若两人的齐逢润,不敢去惊扰他,有时候也有些心疼,看他夜里发呆的时候,就出去找壶酒,默默端给他。
夏夜的晴空,看上去莫名的空洞,点点星光,在四下通明的灯火的反衬之下,显得格外惨淡。夜风不停地从窗边吹过,本来应该让人平心静气,奈何这声色之地,喧哗笑闹彻夜不休,生生吵得人不得安宁。齐逢润耐住性子喝着酒,可惜那酒也是出奇的寡淡,不论怎麽喝,都没有一点醉意,在天亮之前,似乎已经熬过了无穷无尽的时间。而次日清晨,太阳刚升起,老板就醉眼朦胧地过来收钱,就此又开始了一天。
齐逢润绝不是小器的人,为了寻找杜雨时可以计代价,不过他的银子并不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耗尽心机一分一毫地赚回来的,这每日一次的庞大支出让他渐渐招架不住了,也越加沮丧起来,若是这一次还找不到杜雨时,那就干脆疯掉好了,从此对周遭对过往一无所知,一了百了。
十天,他像过了十年。每一时每一刻他都觉得,等到这次从这里离开之後,这一辈子都不想再来这种地方了,他受够了。幸好还是有那麽一点事情可供消磨时光,其间墨蝉来过两次,每次都是独自前来,进了铺子,要麽算帐,要麽训人,忙碌得很。齐逢润瞪大眼睛细看,也没看出什麽不寻常。
到第十五日,手头的银子已经开始吃紧了。齐逢润坐在窗边,一边啃西瓜,一边盘算着接下来该如何是好。突然一辆马车慢腾腾地从眼皮子底下驶了过去。大清早的,街上人都很少,莫要说马车了,而这马车窄窄破破的粗布车篷在这纸醉金迷的金桥街上更是扎眼。齐逢润一下子警惕起来,眼看着那马车一路行到牡丹园门口停下。车帘一晃,一个女子从车上跳了下来,正是墨蝉。墨蝉随手拍拍裙子边上沾到的灰尘,又回身从车上扶出一个身形细瘦的男人来。这男人就算化成了灰,齐逢润也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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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後,齐逢润也曾琢磨过,为什麽当时能够在短短一瞬就立刻认出杜雨时?他的穿着打扮完全不同了,远远的脸也看不清,怎麽自己一见到那身形就能认出来呢?这差不多就跟在问自己为什麽那麽喜欢杜雨时是同一个问题。不仅仅是那张脸,而是那种举止、那种应对、那种态度,揉合在一块儿,形成了杜雨时这个人的印象。那仿佛不是用看,而是用闻,或者说用什麽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触角,只要那个人在那里,一下子就能感觉到。之所以喜欢那个人,是因为那个人就自己喜欢的样子。也许他不出现的话,自己也不能察觉。他突然鲜活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才点醒了自己,使自己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喜欢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大致说来,就是如此,若还要追根求底,就完全是模糊难明。
然而就在当时,齐逢润并没有想,在那一瞬间,他身体先於他的头脑做出了反应。他一跃而起,脚不沾地地冲下楼去,蹑手蹑脚地缩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偷偷窥视着牡丹园里的情景。尽管他的动作快得出奇,杜雨时与墨蝉却已不在外厅里。他不得不转到那小铺面的背後,做贼一般从一扇没关紧的窗缝里往里瞧。
窗缝狭窄,小心翼翼凑得近些,还是将内室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那个男人确然是杜雨时无疑,穿着一身半旧的粗布衣衫,看上去寒碜得很,整个人也清减了许多,没有了过往的细腻光润,可是齐逢润一看到他,心中还是涌起一阵一阵潮水般的情愫。等了这麽久,找了这麽久,终於再看见,一时恍如梦中。
杜雨时与墨蝉相携而至,然而看起来并不像是夫妇或情人。没有旁人的内室里面,两个人规规矩矩地对面而坐,桌上一排小小的白瓷罐子。墨蝉逐一递给杜雨时,一边还在解释着什麽。杜雨时低头闻闻那味道,用指尖挑些出来试试质地,沈吟良久,品评一番;墨蝉把他讲的意见写在纸笺上,再将纸笺贴在罐子上;待她写毕,杜雨时端起茶来慢悠悠地喝上一口,再换下一罐。如此周而复始,没完没了。齐逢润只用看一眼,就知道他们在做什麽,他们不停手,齐逢润也只好站在窗下一直看下去,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才算完事。墨蝉收那好些罐子,又拿出一叠帐本子来,慢慢讲给杜雨时听,一边又做些批注。到这个时候,齐逢润就确定,这铺子必定也有杜雨时的一份,而自己从沈珊珊处得来的那一小盒香脂,果然就是出自杜雨时的手。
待得两人商量完各项帐目,日已过午,收拾好东西,出门上车,看来是要回去吃饭了。齐逢润才发觉自己饿着头昏眼花了,不敢放松,暗暗缀在那马车後面。几天下来,齐逢润早知墨蝉不但是这牡丹园的老板,还开了一家院子,叫做怀玉阁,只是无法确定杜雨时藏身何处。此时那马车不紧不慢地,行不多远,原来就是去往怀玉阁。墨蝉扶杜雨时下车,从侧门进院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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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逢润鬼鬼祟祟的,做贼一样。墨蝉哪里想得到会有人跟踪自己,杜雨时就更无从得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