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有时间再聊。”他挥挥手,轻松惬意的离开。
易朗转头怔怔望着他挺拔修劲的身影,心里悲伤。
而一直站在暗处的男人这时才转出来,佯装不知情的轻快拍他:“看什么呢那么专心?走了。”
走……不走还能怎样呢?没有自己插足的余地啊。
【风起时·追风筝的孩子】
俩孩子
自杀,除了一神教徒和犹太教徒外,没有人把这行为看作一种罪恶,但实际上,它是罪恶。对于自杀而死的人,随之而来的是屈辱性的葬礼和对个人财产的没收,甚至是长达几十年的流言蜚语。
对于这样的人,你可能会因为他的懦弱和逃避而产生的愤慨和谴责,同时也可能会因为他死后的遭遇而产生恻隐之心,继而佩服他的勇气。
可事实上,这样的人真是可恨。
那天夜里,花五站在悬崖边上对十一说了这番话,隔天,他被海水泡的肿胀的尸体被打捞了上来,葬在玄月岛北面海边的礁石丛里,朝海的小石碑上有两个字:花珞。
没多久,矮坟上及周围蔓草丛生。
北面本就因土壤稀薄而被荒废,此后更是人烟稀少,十一因此而很高兴,这里以后就是他的地盘了,即使他脱光了衣服到处跑,也不会有人追着要绑他。教训他。可是没多久,他又有些烦恼,他的头发很久没有剪,已经长到肩膀上了,低头吃饭的时候总会不小心要进嘴里。
三七说吃进肚子里会把肠子绞成一团,然后痛死,这让他很不安。有一天夜里做噩梦突然醒来,摇醒三七叫他帮剪掉头发。
参差不齐的发茬儿是用刀子割出来的,因为三七懒得下楼去找剪刀,随手就把抽屉里的削笔刀用上了。剪完后两人都很开心,蜷缩在床上聊天。
“七,我梦见五哥了,他在坟头上,白骨森森的叫唤我,他说他恨自己。”
〃那咱们现在就去看看,如果他还在,你就叫他以后死远点,别找你。〃
十一咯咯笑:“好吧。可是他不来找我,就没人找我了。”
“不找就不找,你还有我,我会一直陪你的。”三七板着小脸说。
十一高兴了,拉他跳上床玩石头剪子布,翻了几个跟斗,然后两人拿上手电筒手牵手走到礁石丛,仔仔细细的查看坟墓周围,甚至还用木棍抠坟上的石缝,大声叫着花珞的名字,小张清脆的声音在空荡幽冷的天地间传播,须臾间就被海潮声拍散了。
三七跳上坟头,把手电筒平直高举,照出一束强光,一动不动的眺望幽暗的海面,夜里沁凉的海风狂啸,他身上的白色背心被风吹鼓起来,裸露的胳膊愈发显得细瘦。
十一蹲在礁石边拔荒草,忽然,敏锐的直觉让他擦觉到有异物正在靠近,立即屏气凝神顿住,眼珠子四转,就着电筒余光,他看到一个小小的金黄色的脑袋从左侧的石顶上探出,左顾右盼晃了几下,缓缓的滑倒地面,丝溜溜的把半条细长的身体拖出来,毫无危险意识的朝他滑来……
“哈哈,捉住你了!”十一轻踩它的头,喜笑颜开的望着它。这是一条五十厘米长的小蛇,全身金黄,非常漂亮,他捏住它的头提起哎,转身举到三七面前:“七,快看,它好漂亮啊。”
三七面无表情的盯着小蛇,猝然把手电强光照向它。
小蛇似乎受不住,身体狂扭了起来,十一忙背过身去,用手指缠住它滑溜的尾巴,一边跟三七说话:“七,我们把她带回去好不好?以前都没见过它,一定是五哥变出来的,所以他才叫我过来。”
“你想养?”三七跳下地,曲指弹了弹小东西的头,用木棍撬开它的嘴,笑了:“养就养吧,有个家伙陪着玩也不错。”
这条小蛇,后来有了个名字,叫:花雷。
在两人一蛇共同生活的这七年多时间里,只发生过三件值得一提的事:
十二岁那年的六月,三七和十一开始学习绘画与雕塑;
十七岁这年的八月,十一在阴差阳错中绑架了来岛参加四个婚礼的萧香,闹出一连串措手不及的事故;
十七岁这年的九月,两人因上学而带花雷一起离岛,并知道萧香是十一的哥哥,同父异母的。
act 1
深秋十月末,寒风已席卷而至,在长达十数日的阴冷天气之后,骄阳终于在这天清晨重现人间,以凌厉的姿势开苍山脚的灰白画面。路边高大魁梧的梧桐枝上,一串串豌豆般的桐果呈现成熟期的黄绿色,几个顽皮孩子拿着长杆子在树下上蹿下跳,想把果子打下来。
十一趴在宿舍窗口朝外望,见其中两个孩子蹦着蹦着就撞到一块儿跌倒了,不禁嗤嗤笑了起来。身后左侧的床上传来一声咕哝声,接紧又是一声低咒:靠!这么早!
“果果,我们也下去打桐果吧。”十一转头,对着一团鼓起的深蓝色被子说话,那是这宿舍里唯一的异色,其他人用的寝具都是学校统一发的米白色。
“说过千百遍了,不要叫果果。”被下传来含糊不清的懊恼声,“麻烦叫我兴中华,谢谢!还有,我跟你不熟,不要老叫我干这个干那个,烦不烦人啊你!”
十一听他说着刻薄的话,也不恼,反正也不是第一次听了,早已免疫了。
这宿舍住了四人,其中,除了十一和三七这两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海岛土鳖外,还有就是兴中华和蓝回。兴中华长了张可爱的圆脸蛋,虽然脾气急躁乖桀,但还不到招人讨厌的地步,十一在班会上第一次见他时就说他的脸像苹果,此后更是不管他人意愿的坚持以“果果”称呼之;而蓝回,是个时髦英俊的男孩儿,初见面时,他那一八三的身高叫一群十七八的单薄少年嫉妒得两眼发红,但没多久,大家都发现了,此人身上时常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放浪气息,经常夜不归宿,宿舍这床位对于他来说形同虚设,而且几乎不跟其他同学在一起,私底下,他经常是被讨论的热点话题。
来到新校区一个多月了,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吃喝拉撒睡,乏味透顶。跟新生一起迁过来的还有一批大四生,一个个自由散慢呈现早期艺术家形态,早已懂得如何在有限的环境里挖掘无限的自我乐趣,这会儿周末,估计不是集体野营搞创作就是在苍山脚的酒吧里烂醉如泥吧。
十一并不讨厌这样的学习环境,他过了十几年单调的日子,早已如鱼得水,且他没有被声色犬马浸淫过,胸腔里那颗心还很单纯,还不太懂得什么叫欲望,不管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
此时,三七还在高铺上沉睡,十一知道他睡觉的时候最讨厌人家骚扰,也不敢去骚扰,看这两人兀自睡得酣畅,他有些无趣了,关上窗,换了衣服,两手兜袋的晃悠下楼。
校门口斜对面有家早点铺,只卖豆浆和面点,他到苍山脚的第一个早餐就是在那解决的,此后便雷打不动的天天上那报到。倒不是说这里的东西多好吃,他没吃过别家的,没有比较,只是习惯了而已,也没想过要换一家试试,早点这种无足轻重的东西从来都不在他思考的范围内,说白了,他没那个慧根,生活技能方面还不如自己的古猿祖宗,至少人家靠着摸爬滚打一步步从四肢爬行进行成如今这两脚行走的人样了。
铺老板是个猴精的青年,叫李长顺,矮小瘦削,脸上永远像洗不干净似的裹着层乌灰色,背后看像发育不良的中学生,可干起活来却是利落得很,还有一身蛮力,那蒸包点的十几层大蒸笼他能一个人从高炉上端下地,每次十一看他两条细胳膊青筋狰狞的模样时,总担心那一条条粗青的血管会不会突然爆开来,血浆四溅。
此时,李长顺站在热气腾腾的蒸笼前,只穿了件灰旧的短袖汗衫和短裤,竹竿似的细瘦四肢在这清冷的早晨里显得有些刺眼,见了十一,忙出声招呼:“十一来啦?”
十一应了声,坐在铺门口篷子下的矮桌前,支起下巴看他把蒸笼端下来,掀开盖,笼里几十个白胖胖的包点冒出麦香味,还混合着肉馅的味道。
“吃什么?”李长顺边忙活边问。
十一不吭声,隔了好一会儿才兴致缺缺的说:“一碗豆浆,一碗八珍面,放点辣椒。”
李长顺麻利的把空笼子搁好,转身又往蒸笼旁边的煤气炉上打上火,往小锅里放了汤水,又匆匆跑进屋端了配料盘出来,水开下生面,把荤素配料放进去一起煮。周末吃早点的人少,铺里的小工趁机休息了,他一个人也忙得过来,把面端给十一后,他也给自己煮了一份,坐着一起吃。
十七八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起东西来谁不是如狼似虎,可十一的食量却很小,一碗面他吃个一半多就搁下了,那豆浆,也是喝得稀稀拉拉还剩小半碗。
“李长顺,我现在越来越能吃辣了。都是你给养出来的。”十一看他大口大口的喝下红通通的辣汤,说道。
“冬天吃点辣椒好,抗寒。”李长顺瘦小的脸几乎要埋进大腕底了,说话都带回声,“而且辣椒美容。”
“你吃得这么狠,我怎么没见你好看呢?”十一认真的盯着他的脸看:这脸吧,小小的,跟那小胳膊小腿倒是很配,要说五官平淡无奇也就算了,他这皮肤还像抹了稀泥似的东一块灰西一块乌,长这么大头一次碰上这么丑的人。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有什么办法,整容很贵的,我没钱。”李长顺不以为意的抬起头,咧嘴,露出一口细白的牙齿:“我的牙长得挺好的吧,广告上都没我的白。”
“是挺好的。三七的牙齿也长得好,他咬起骨头来像小狗一样,喀喀喀响,全碎。”
李长顺的嘴角弯了一下,抬手轻捏他削尖的下巴,眨了眨狭长的单眼皮,素来飘散的眸光似乎变得深沉了起来。
十一也没拍开他的手,只是转动眼珠打量他。原来丑也是有个时间限度的,再丑的东西看得久了,也就那么一回事。马蒂斯认为艺术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原始原样的摹写,一种是艺术的表现,李长顺这张脸,已经被他看成一种艺术的表现,模糊了具象的精于美,有装饰感,呈现单纯原始的状态。
“李长顺,你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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