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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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时-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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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次我要在上面。”他又道。

白瑾僵了一下,软下来:“……好。但是,你得先练熟了才行,我也是第一次。”

“那有什么难。”佟初寒推开他,翻身下床往浴室去。

白瑾眯着眼盯着他漂亮的身体看,在那门准备掩上时,飞快冲过去,满眼邪恶的搂他:要不现在开始学习?

佟初寒眉一挑,把他推了出去,拧开温水,细细清理了自己的身体,又在水花下淋了许久,无声的叹了口气:终于……不一样了。就像临上考场的学生,距离准考时间越近,心态越诡异,一边焦急的希望时间走得慢些,好让自己准备得充分些;一边又希望快点考,考完了好解脱。此时,他的心理就如同考完的学生,解脱了,至于考得怎么样,那除了实力外还得看运气。

八点多种,穿戴整齐的两人一起出去吃饭,随后又去酒馆。

开门便见凌沐穿着像只花孔雀似的站在门边显摆,白瑾撇嘴,目不斜视的直往里走,佟初寒倒是停了下来,非常仔细的打量他的苏格兰高地格子裙装,语调平平的赞一个:“这裙子质地不错,有点像土家手工织的。”

凌沐抬脚,让他看脚上的黑色小尖头皮鞋和格子中筒袜:“这套装扮可是特制的,今晚的主题是:Dnumguish最疯狂!”弯身躬请:“请到吧前抽个奖。”

佟初寒啼笑皆非,抬眼见白瑾也正站在台边,便跟过去,伸手往纸箱里捞了捞,拿出个球掰开来看,正中两个红字:杜朗。

“中奖了。”白瑾笑,朝侍者努努嘴:“赶紧给这客人取酒来。”

“什么东西?”佟初寒不解,“做活动了?”

“凌沐最近总有一些五花八门的想法,刚进门的时候你没见正大门上挂着大大的招牌么。”他边说边取过侍者递过来的酒,“这就是杜朗,苏格兰高地单一纯麦芽威士忌,今晚的主角。”

“那帮我装好吧,明天我拿给李君他们品品。”

侍者面带微笑的帮包装好,佟初寒拿在手上掂了掂,四下环顾想找个好地方托放,晃眼瞧见大厅角落里坐着两个眼熟的人,仔细一看,是苗休和小漠,两人正在凑头说话,苗休挺直腰背仍然是有点尖刻的模样,小漠则一如既往的像只柔软可爱的小兔子。

白瑾顺势望过去,讶道:“好些日子没见苗休了,今天来这居然没找我。”

“找你请他喝酒?”

“可不是。半点亏也不愿吃的人。”才站着没搭几句话,客人越来越多了,于是白瑾道:“要不要去包厢?或者干脆回去算了。”

“走吧。”佟初寒抱了礼盒,率先出门。下楼时,他又道:那小漠倒是很可爱。”

“是啊。”白瑾应,搭上他肩膀又道:“不过我比较喜欢硬性子的人。”

“诶,明天还有活动么?我叫他们一起来领礼物。”

“你当这是矿泉水呢?随随便便就每人一瓶。”

“那总共要送多少瓶?”他问。隔了会儿没听见回答,忙转身:“我去问问凌沐好了,肥水不流外人田。”

“喂喂……”白瑾想拉住他,没拉着,只能对着那匆匆跑进电梯的身影无奈:不就是几瓶酒么,你想要都给你就是了。

没几分钟,佟初寒慢悠悠下来,手上多了个礼盒,说是凌沐送的。

白瑾翻白眼:借花献佛,送也是送我的。“干脆再拿几瓶,回头送你们领导去。”他说。

“算了吧,我现在也没什么机会见领导。”

“又要出差了?”

“下周吧。”

“……”白瑾叹气。

或许应该培养点酒量出来。佟初寒边走边想。

然而,数年后——

“白瑾啊,你好歹也是卖酒的,怎么这孩子还三杯醉呢?”年宴上,白老太太笑眯眯的看着佟初寒红通通的脸打趣。

“奶奶,您也不看看您这酒都什么度数。”白瑾赶紧倒杯柠檬水给他喝下,扶进房,宽衣解带的服侍好,朝那红润的嘴唇上亲下去,满是酒味。

“走开……”佟初寒抬手挥开他,翻过身,呼吸瞬时变得绵长。

白瑾坐在床边,摩挲他滚烫的皮肤,好笑。



木瑟再睡会儿 01

从衣柜里胡乱的翻出两套换洗衣服,卷成一团塞进干瘪的旅行背包里,又收拾了桌上的画本、相机、记事本及笔记本等必备物品,放在背包最里层,看着依然不善丰满的包,他绞尽脑汁想还有什么是可以带的。

目光掠过书籍、CD、桌头的相框和台灯,他恍然发现自己的东西如此之少,一般人都喜欢把东西一点点的往家里囤积,而他却喜欢把东西一点点的往外放,不管是生活中的,还是工作中的。

他不知道心理学上这种现象应该叫什么,但他认为很正常,每个人都有一两点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那叫个性。没有个性,人类的伟大就不存在了。

关了手机放进兜里,出门,落下大锁,他从布袋裤上撕下一条特地制作的不干胶,贴上门板,那上面是几个绵羊般肥圆的字:外出,勿找。

不是计划中的外出,他无法订到一张合意的票,也无法直达一个合意的地点,不过没关系,他本来就只是想随便走走,上哪儿都无所谓。上车找了车位,他把包放在膝上,高度正好可以稍微舒服的伏着,然后问对面的男人是否可以开窗?

男人无所谓的挑挑眉。

他两手抓窗扣用力的想把窗拉起,可它纹丝不动稳如泰山,试了几下,他有些脸红了,因为使了力也因为不好意思,幸好此时男人起身帮他拉一边,两人合力总算是把紧涩的窗子拉了起来。

这是辆T打头的列车,速度比普通车快一些,他的位置不巧正朝着风向,坐下来没一会儿,眼睛就被风吹得涩疼,但又开不了口再叫人家帮忙关窗,只好埋头伏在包上。

视觉闭塞的时候,听觉或触觉就会变得灵敏而专注。他从各种杂乱的谈笑嬉闹中听觉小音箱里传出一广播员悦耳的声音,是在说列车即将经过的城市的景点、天气情况与饮食起居。他认真的听着,也认真的想记在脑子里,他想未雨绸缪以防万一是独自出行的必备,他其实也是个小心谨慎的人。

一声“祝您旅途愉快”之后,如大多数的电台广播一样,内容播得差不多了,会播放几首歌为听众放松精神,所以他也不可避免的开始听到音箱里传出音乐。

那是一首如今已经算是绝音的老歌,而且还可以肯定,唱这歌的人不出名,因为这歌本身也不出名,至少以号称听遍全中国二十年来百分之七十的歌曲的人来说,它有些陌生。

“通往那爱情的道路很多,可是我偏偏选中你一个……翻开了日记你的名字很多,唱遍了回忆我好像很快乐……”

爱情真是个庸俗的东西。他想。道路那么多,凭什么你就睁眼瞎只看见那一条道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贪恋一枝花,苦涩到底的爱情要来做什么,凭白给自己的感情、生活甚至人生添堵,如果选另一条道能尝到顺畅甘甜的别人给予的爱情,那何必迟疑,早选早了。

人哪,没有那个智慧千万别给自己找麻烦,免得解决不了把自己给苦闷死。

“想看看你现在流浪的生活,是不是像从前一样的寂寞,我的歌里有个你曾经心碎过,我的歌里有个我为你削苹果。”

听这男人的声音就知道他被爱情给摧残得惨了,不然怎么会把这么毫无特色的字句唱得这么忧伤呢。他开始忿忿不平。会流浪的人注定是个漂泊不定的人,追他如同追一缕轻风,你永远感觉不到他是如何消失的,因为他连丁点的讯息都不曾透露给你过,所以你注定要心碎。

心碎的感觉很疼啊,比任何看得见的伤口都要疼,我宁愿在身上划一百刀,再撒上盐巴,也不愿心碎……

垂落在桌上的手臂被人轻拍了几下,暖暖的体温透过皮肤传达到脑波,他茫然抬头,迷蒙的目光转了一圈,对准前面:“有什么事么?”声音有些哑,他奇怪。

男人摇头,无言的递了纸巾给他。

“不要……”两滴水珠顺着话语滑下,他接过纸巾又伏下头,突然觉得悲伤的出口无法关闸,它们争先恐后的推挤而出,把他淹没,让他泪流满面。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罢已。他自小就不像其他男孩子一样会忍伤忍痛,手指被玻璃划了个小伤口他会哭,跌倒摔破膝盖了更是大哭,他妈妈说他娇气得过了,可有什么办法,天生就是这样,即使长到现在二十三岁,他依然会因为小伤小痛哭。

今早决定出门时,他的心情虽然不算好,但也真不坏到想哭的地步,只是此时让这男人这么一喝,他就忍不住了。

他没机会为人削苹果,也没机会真为人心碎,但他能想象得到那种感觉,他长这么大,没人跟他谈过恋爱,可这并不代表他不会为别人伤心,他可以跟别人恋爱,用他自己的方式,单独的恋爱。

木瑟,再睡会儿。

有个声音在他耳边低绕,一直叫他再睡会儿、再睡会儿,他心里突然很欢喜,因为他已经熬了两天的夜了,眼睛很疼脑门也很疼,闭着眼,可是情绪却亢奋的睡不着,他烦恼得想用铁锤敲晕自己,可他听见了他的声音,他知道他是谁,他亢奋的情绪因为他呢喃的音调而降了下来。

他睡着了。



木瑟再睡会儿 02

车到站了,他被人拍醒,脑子还迷迷糊糊的,朝窗外看了看便跟着人流下车,出了检票口抬头一望,头顶几个硕大的字在空中飞腾:临水市火车站。

居然在半途就下了。他后知后觉的恍然。难怪天色还这么亮,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在站门口的报刊亭处买了份地图和一本当地景介,八块钱,很便宜,他付钱的时候望了望老板,这是个前凸后翘加谢顶的中年男人,经年日晒的暗黄脸上五官模糊,唯有一双小眼睛里闪着掩饰不住的市井气,如同大多数在生活中打滚摸爬过的上了点年纪的人一样,头脑里没有大智慧,只有小聪明,足够应付生活。

询了路,他又买了瓶红茶,走到站牌处,远离了找不出板寸立足之地的拥挤站台,悠闲的喝着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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