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言,玺金怔怔的看着我,显然对我说继承王位的事很惊讶。
即便是心理有建设,或者身边有人议论,心里想过也好,我亲口的确认是完全不同的。
没有任何不喜的情绪,都说赚的万贯家财只为传于子孙花,前世根深蒂固的守土观念让我对将最好的东西留给儿孙,这种事理所当然。
虽说也有什么富豪死后将全部遗产捐给慈善机构的伟大的事,敬佩有,感动有,只可惜自己做不到。
也许正因为很多人都做不到,才会成为让人赞叹的壮举吧。
我微笑着摸着小脑袋:“我是你的父亲,我的东西不传给你,还能给外人?”
“我是父亲的孩子,”玺金呐呐的低语,旋即扬起脸,有喜悦,也有担忧,“可是,父亲并不是只有我一个孩子啊,听他们说,父亲很年轻,会有很多的子嗣。不像玺金一样。”
最后一句话,有些低落,不像他一样,是说他的母亲的事吧,看来宫中有不少人嚼舌根,该好好整顿了,等事情了了,跟王后说说吧。
我眯了眯眼。
“不管将来父亲有几个孩子,玺金都是长子啊,玺金会是个好哥哥吗?”我温柔的说,其实心里很想说不可能有孩子的了,但要是玺金问起来这种事怎么说啊。
虽然同性之好在大陆上很普遍,也没有觉得是什么羞于见人的喜好,只是,同样的前世的观念,情爱啥的,总不太好意思跟自己的孩子说。
“嗯。”玺金认真的点头,有些期待的看着我,的肚子。
喂喂,小子,你是不是看错地方了?
黑线刷刷而下。
正文 第九十二章 出征前奏
第九十二章 出征前奏
“父亲,你要走了吗?”良久。就在我以为玺金已经睡着了的时候,他忽然出声。
这才是他一早就守在我门口的原因吧,爱怜的摸着他的小脑袋:“是听你王叔说的吧,边境出了点事,父亲要去处理。”
“还是说,玺金不舍得父亲?”我调笑着脸通红的儿子。
“是。玺金,不想离开父亲。”出乎意料的,玺金一脸认真的看着我,不舍失落之意明显。
心里一暖,环住小小的身躯,虽然对比前世七岁的孩子来说属于正常的身形,但比起大陆普遍的健壮来说,还是太瘦弱了。
有种冲动,带着玺金一起到边境,感受一下战火的考验,但随即又被自己压下了。我不是愔,连自保都尚在两可之间,凭什么带上他?
即便是愔,如此莽撞,肯定是会被遥训斥的。
想到遥,心底有些温暖的感觉:“父亲不在的日子。要好好的和新老师相处,如果有什么问题就找你王叔。”
“是。”玺金点点头。
这个时间,已经不早了,再不出发就不能再日落的时候赶到下一个落脚的村落。
并不比古代时常出现的以天为枕、以地为庐的场景,在这个异界大陆,夜晚野外是相当危险的,不说碰上魔兽,就是凶猛的野兽也很多。
如果不能肯定自己在天黑前到达,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第二天再走,即便是不得不赶路的人也会多人结伴。
虽然溟庆的武力不俗,但带上我这个累赘就很难说了,还是稳妥一些的比较好。
“父亲,早些回来。”玺金抿了抿唇,说。
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掖了掖被角,低下头在玺金光洁的额头吻了一下,转身向门外走去。
没有回头,我知道玺金正望着我,怕自己会不舍。
好似前世就是这般,明明是个冷情的人,却总是会在心底涌起一种难明的情绪,却又那么淡,淡到根本就不足以我放手一搏。
溟庆恭恭敬敬的站在门口,我径直离开。
天已经大亮,没有人声喧哗,没有人送行,带着溟庆。安安静静的离开,离开这座熟悉却又无比陌生的城市。
两人一骑,话说有时候不会骑马也挺好的。
我侧坐在马上,柔若无骨的依偎在溟庆宽阔的胸膛,迎风疾驰而去。风拂起我的长发,迷了我的眼。
微微抬头,看着溟庆坚毅的下巴,很有型。
言情小说中最常见的段数,这个时候女主要做什么呢?小鸟依人,娇媚的说:慢一点啦,人家好怕怕……
清了清嗓子,一手攀上溟庆的背,脸贴在他的胸前:“慢一点,人家受不了啦~~”
溟庆手一抖,马匹一下控制不了,横冲直撞,向一边的茶摊撞去,心急手快的拉住,马嘶长叫,险险的在一个愣愣的孩童的身前停住。
茶铺里急匆匆的跑出一个妇人,一把将自家的孩子死死的搂住。看来是后怕不已。看向我们却没有那种仇恨或是愤怒,甚至非常畏惧,好似我们两人是穷凶极恶的罪犯随时会要了他们的命。
但他们不反抗,并不代表没有人出言,小小的茶铺里走出一个一袭白衣的公子,面白如玉,目若朗星。
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但,很抱歉,我有白衣过敏症,最厌恶有人骚包的穿一身白色,不管男女——我们家西里斯除外。
他一出场,很明显不可能面带微笑,温润如风。相反的,严肃而责备的仰视着我,身后的溟庆——因为我们还在马上。
居然敢无视我,心中怨念开始沸腾。
“这位公子,请管束自己的马匹,伤了人就不好了。”声音很好听,有清风的味道。
还是那句话,讨厌比我还会装的。
溟庆很冷,沉默和严谨是他的代名词,但本质上来说还是比较温和的,至少对我和我身边的人,很温和。
不过,这次他直接将马前的人无视了,自己先下了马,然后恭敬的扶住我——愔会骑马,而且马战很彪悍,所以并不是将我当做弱柳扶风的女子搀扶。而是作为一个下属自然的表示恭敬罢了。
就像古装剧里皇帝身边的太监——这个形容词不太好,无视哈;或者前世为上司开车门的心腹一样。
所以在溟庆的一系列动作下,白衣男子很快的将目光转到了我身上,很震惊的表情。
干哈干哈?不可以啊?也许是心里不喜欢一个人,所以横看竖看总觉得那个人很不顺眼。
我望了一眼身边的人,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的脸,不过,似乎是因为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男人辱及我而不悦的样子。
不愧是我们家的溟庆,感情就和我一致,我也不喜欢这个男人。
径直走到一旁的母子身边,低头看着那个大约就四五岁样子的小男孩。大大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很是可爱,衣着就有些单薄,这初秋的天气也开始冷了,穿这么点在这野外官道边,只怕会受凉。
不由的想到家里的儿子,最近发现自己有点母爱(?)大发的感觉。
从腰间拿出几粒糖果,递过去:“给你。”
女人有些不知所措,小男孩倒是不陌生,伸手接过:“谢谢。”口齿清晰,神色镇定。
很好的一个苗子,我暗自点头。
“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温和的微笑。蹲下身与他平视。
男孩弯着脑袋看了一会我,很有爱的表情,我的热血澎湃中,好想抱回家养啊。
女人见儿子没有回答,立马鞠躬道:“这位公子勿怪,小孩子不太懂事。”
我看过去,眼睛很明亮,虽然紧张畏惧,却没有卑躬屈膝,这个女子看来也不是一般,心下了然。
只可惜被生活磨了样子。并不大的年岁,脸色却直直老了十多年,即便如此,也看得出来年轻时应当颇有些姿色,眉眼很是耐看。
“这位大姐,真是很抱歉,一时间差点伤了孩子。”我随和的笑着。
女人很惊讶的望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抱紧自己的孩子道:“小佑没事,这位公子不用如此。”
“小佑?孩子的名字吗?”又打量了她怀中的男孩,越看越是喜爱,长的巧,行止也不差。
“我叫香佑。”小男孩认真的看着我,声音清清脆脆的。
伸出纤纤玉手,摸上了肖想很久的小脑袋,手感果然不错,嗯,比起我儿子,还差点。
被忽略良久的某白衣男冷哼了一声,人家被害者都不介意了,他冒的那个泡啊?在场的几人都没有理睬他。
除了女人微微躬身,好似感谢他为自己出头一般,不过也仅此而已。
“发生什么事了?”凉棚内传来娇柔的女声,白衣男一听立马理都不理我们,就急匆匆的走进去。
我倒有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呢,原来是为了泡妞,对此人从初时的赞赏一路往下跌,直到钻坑挖井,到地底深处。
示意女人可以自去忙着了,伸手就抱起小男孩走进屋内。
入眼的就是两男两女,两男的中一个刚才见过了,见到我就不屑的哼了声,另一个与他长的颇为相像,气质却南辕北撤,很配合他的长相,温润如玉,笑如春风。
深蓝色的衣袍。直觉上就想起了加伊那只蓝毛狐狸,给人的感觉很像,就是相对来说更加平易近人一些。
看起来并不是出生贵族或者并不是出生大贵族之后。
两个女子中,一个估计就是刚才女声之人,嗯,怎么说呢,很像小龙女,有股子冰清玉洁的味道,长相颇为出众,也是一袭白衣。
老实说这个女子给我感觉气质还不错,就是那身衣服闹的,现在我看见白色就会反胃。
另一个是一身浅绿色的衣服,小巧可人的样子,但似乎以前者为主,不知是主仆还是姐妹。
稍略过了一眼,我就直接走到一边坐下,溟庆坐在我身边,正好侧身看着门口和那一桌子人,很习惯的保镖动作。
我不在意的坐着,任溟庆倒好茶水,试好水温——或者说是试过毒,然后端给我。茶水很苦涩,入口丝毫没有甜味可言,可想而知,确实很粗陋。
不过荒郊野外的,也不好在意这些,叫过女人,让她上些饭菜,垫上肚子才是正事。反正前世的我也是一平凡的小女子,粗茶淡饭的也习惯了。
菜很快就上来了,只有女人一个,忙前忙后的,虽说人也不是很多,但一个女子带着年幼的孩子,相依为命的,也着实不太容易。
看得出来,这个女子很有些想法,大概是因为迎来送往的,见识多了,也不像一般的女子畏缩没有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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