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别提那些高级圣级的魔兽了,那是传说,人类无法企及的传说。
忽然心中涌起一种赖以自信的城墙被击倒的慌乱感,在溟庆倒下的时候,开始涌现。
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为什么魔兽可以做到的事,人却做不到呢?”
女人脸的脸上已经褪去了一开始的讥诮,开始深思。
上帝是那么的公允,几乎没有偏爱任何一方,他不会允许魔兽或是人类那一方被另一方消灭,也不会坐视两相各安其事,繁衍发展到世界没有办法承受的地步。
也许。即便一方消失了,也会在恰如其分的演化出另外一个物种。
这就要自然的法则。
没有人可以打破的法则,所以落塔不是意外,而是一个必然,他是魔兽。
高级或者高级以上的魔兽可以化作人形,在人类的社会中生活行走,不会有任何人感觉到不同,除非它自己显露出来。
数量罕见,并不代表没有先例,这是唯一的解释,也说明了所有的问题。
“你知道什么魔兽的眼睛有神奇的功用吗?”我问道。
女人脸愣了一下,然后道:“有很多,比如凤凰的眼泪可以起死回生的功用,只要还没有超过三天;火麒麟眼睛可以恢复身体一切机能到原先的状态——只要不是天生的都可以治愈;比如冰龙的眼睛可以开辟冰雪空间……有很多,大多是高级乃至圣级的魔兽,而且都是纯血的,就是有种族的,种族天赋,至于其他的混血魔兽有的也可以,但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并没有很清楚。”
落塔说过他的眼底封印着他的族人,所以他是有种族的,也就是纯血的。
“有没有能封印的?类似功用的?纯血种族中。”我问,这种事情查典籍也可以查出来,不过总没有一个博学多才的法师方便。
他奇怪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深思了一下道:“没有,我没有在典籍上看到过,即便有,也不是眼睛,据说朱雀的羽毛有封印的作用,其他的,可能我学识浅薄,并不是很清楚。”
我的心沉了沉,有什么不好预感。
落塔的死敌是巫妖王,正好也是十年前,迷雾岛,水晶帝国,禁忌森林,被*纵的魔兽。
甚至是我的穿越,愔的过去。
什么东西正在蠢蠢欲动?
这是一个局,区别就在于是人为还是天意。
脑子里不由的想到前世的那夜,那个黑衣的男子,那双看不见的眸子。
深深的吸了口气,看了一眼还在昏迷的溟庆,道:“我这就吃些东西,有劳了。”微微的颔首,表示了一下谢意。
我觉得我已经很有礼了,但是显然别人并不会这么认为,那种明显的上位者的姿态,在对方的心里落下了一个深刻的映象。
我的身份也被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虽然他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巫妖王
第一百零三章 巫妖王
女人脸看了我一眼。然后道:“已经在前厅备着了。”
我点了点头,想了想道:“谢谢。”随即站起身走向门外,道谢这句词很久没有出现在我的身上了,即便是前世,我都是孤身一个人,也不会欠上谁的人情,而云落,那家伙则不需要感谢。
来到这个世界,又是一位国王,不要告诉我一个生长在二十一世纪平等社会的女孩子,就要动不动的跟周围伺候自己的侍从们道谢,然后因此而那些人心存感激,忠心的拥戴着女主……
这是小说,还是一本灰姑娘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小说,即便明君如李世民,杀的人也不会比所谓的暴君们少。
一位国王,坐拥天下,既被人臣服着,也被人觊觎着的帝王,不是一个二愣子的傻公主,不断的做傻事都有人不计一切的深爱。
如果我露出哪怕一点的破绽。不到一周我就会成为一具尸体,以任何名目。
一个好的君主重要的是满足天下人对于共同利益的追求,而不是假惺惺的表现自身的修养。
“戈云。”就在我与他插身而过的时候,听见他的声音。
回头,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他补充道:“我的名字。”
“哦。”我应了一声,然后转身走出门。我对他的名字不敢兴趣,不是每一个出现在我身边的同性都得表现出我的兴趣的。
尤其是现在,溟庆躺在床上,我却无能为力的时候。
现在我心情不好,很不好,我不喜欢像周围的人迁怒我的情绪,但也不要打算让我刻意迎合。
我问了一下木捺现在所在的地方,直接忽略了那些或探究或激动或崇拜或嫉妒的视线,直接走到木捺会议的地方。
人很多,济济一堂,但并不热闹,相反非常的安静,木捺坐在主位上,下面两排的人。
很严肃的氛围,并不如先前不引人注目的走进去,事实上我刚到门口就被人看到了,然后基本上所有的人都看向我。
这样的目光我太熟悉了,也太习以为常了。
一步走进去,没有问候,也没有任何的表示,目不斜视的走到木捺的面前。然后道:“我要离开几日。”
虽然我先前的表现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但是也仅仅在此,比起木捺,这个几乎是所有人的脊梁骨和灵魂支柱的男子,我不过是一个新秀罢了,还是一个不知道来历和目的的陌生人,人的心中总有一杆秤,以亲疏归属当砝码。
甚至还有人直接将我认定为妄想取代木捺的不知好歹的,也许是国王派来的空降,即便心怀坦荡真心接受我的实力的,也未必就完全接受我的人。
当我不知基本的礼数如此高高在上的态度表现出来的时候,大半的人都皱起了眉头。
更有人想要呵斥我,却又顾忌木捺在上,不敢造次。
“带上护卫。”木捺的表情跟溟庆有点像,虽然不像溟庆一样常年累月的棺材脸,也甚少波动,尤其是在议论正事的时候。
他也同样没有问我原因或者动容一下,这一点真像溟庆,只不过,溟庆是以我的意志为意志,而木捺。是不在意我的意志。
但是,我还是惊讶了,不管是溟庆还是木捺,都不会补充说明任何事情,也就是类似劝导或者意见的东西。
溟庆是不会左右我的思想,而木捺,应该完全关心我的死活吧。
虽然脸上没有表现出来,我还是认真的看了他一眼,不是溟庆,所以我,看不懂他在想什么。
“没有必要。”我转身。
再如何的与溟庆相像,也不会成为溟庆。
不管是本尊还是替代品,这个世上,只有一个溟庆。
我的话,也许是带了深深的自傲,或者说是不屑,木捺不以为意,不代表就没有人站出来。
“你是看不起我们么?”一个看上去年轻的男子愤怒的站起身质问我,眼底是浓浓的屈辱。
他的确有这个资格不高兴,这与实力无关,我只不过是突然冒出来的贵家公子,只不过打了一场战,他,他们却是在生死边缘里徘徊了无数次,最终活了下来,坐在这里。
就像一个将领没有资格鄙薄他的士兵——即便那个士兵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国王没有资格鄙薄他的臣民——即便是做着最低贱的行业。
这与身份也没有关系。
是不成文的规则,在某一些特殊的场合特殊的情景中。
在我出声前木捺喝止了他,不是觉得他的说法不对。而是担心他的下属不知情之下得罪了我。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眼前的年轻男子,稚气,好吧,应该最多只有十八九的样子,面色还很柔嫩,却显然不是最近投的军,一个人的气息是骗不了人的。
首先出现在这里的人就不会是泛泛之辈,而且,我眼角扫射了周遭的人,都露出了同气连枝的表情,显然年轻人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也大有一种你出手的话,我们会不计后果的和你对上的意气。
看来人缘不错。
“如果我陷入危机,你救得了我吗?”这不是义愤,也不是只要有毅力奇迹无处不在的小说时代。
一个人的分量首先得和实力挂钩,就是有运气,也得在实力上升可容许的范围之内,完全抱着依靠勇气和运气是找死的行为。
更何况,我不认为这个年轻人会是什么热血男主角。
就算是,你能肯定作者不会是后妈,结局不会血抽?
我的眼神很打击人,可是年轻人终究不是意气奋发单纯无知的雏,如今的他还是比较现实的。所以他没有脑抽的肯定回答,很纠结很愤怒却无可奈何的表情。
如果我一个剑神都只得殒命的结局,他能帮上什么忙呢?
不过多了一具骸骨罢了。
我扫射了一下四下,没有人回答,轻轻勾起唇角,走出门。
没有人是可以绝对信赖的,因为没有人是无敌的。
而信赖和信任,不是一回事。
一个人走到还飘散着血腥味的城墙边,城门已经打开了,正午的太阳很温暖,人却依然稀少。
安静的走出去。一直来到禁忌森林边上,没有遇上一个人,原本熙攘的佣兵们早就无影无踪。富贵险中求,风险越大、收效越大,但一旦这个几率无限接近于零的时候,真正肯豁出命去的还是不多的。
有钱,首先的有命来花不是吗?
我没有犹豫,直接走进,禁忌森林,不是前世的森林公园,而是完全的原始森林。偶尔有一道人的足迹也是隐隐错错,时断时续。
虽然已经是正午了,里面却很黑,树木藤蔓遮住了所有的光线,却不是伸手不见五指,那种若隐若现,重重黑影,不知名的危险挑战着人脆弱的心里极限。
一路上却没有出现哪怕只有一点的危险。
走了很久,几乎要到傍晚,我才停下脚步,眼前是一开始般的景致,好似根本没有移动一样。
“奥法斯。”我说,语气淡淡的,无关紧要般的吐露出这个在大陆上几乎闻风丧胆的名字。
因为它的主人,是巫妖王。
这还要从那曲亡灵序曲说起,我一时感性的曲子唤醒了在魔镜中沉睡的巫妖王,我说亡灵就是巫妖。
于是,开始了我和巫妖王奥法斯之间的纠葛和交易。
落塔说过,巫妖王最后消失的地方时迷雾岛,那并没有错,因为他躲到了魔镜中,用魔镜的能量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