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胜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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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胜术-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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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喻定义。也即用比喻的方式下定义。如:“什么是儿童?”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

“儿童”本来是指较幼小的未成年人,从年龄上来说,比少年要小。乙不知道“儿童”的本质属性,便用比喻的形式来回避,使用的便是比喻定义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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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定义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比喻虽然形象直观,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烘托出某一事物某个方面的意义,但却并不能准确地揭示出该事物的本质属性,是不可能达到定义的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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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二分

二分法就是以某种观点为根据,把事物对象一分为二分成两个相互矛盾的子项。但是如果两个子项实际上并未穷尽该类事物的一切可能,那就往往导致诡辩术,这就是滥用二分式诡辩。

比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著作里,曾记录诡辩者尤里贝蒂与某少年的这么段对话:尤问:“想要学习的人是贤明的人还是愚蠢的人呢?”

少答:“是贤明的人!”

尤问:“那么,要学习的时候,他是懂得了他要学习的东西,才来学习的吗?”

少答:“不,他是不晓得他要学习的事,才来学习的。”

尤问:“那么,不懂得事理的人,可以说是贤明的人吗?”

少答:“不是贤明的人。”

尤问:“不是贤明的人,就是愚蠢的人罗?”

少答:“是的!”

尤总结说:“可见,想要学习的人,不是贤明的人而是愚蠢的人。你最先的回答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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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贝蒂的论辩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环环相扣、逻辑严谨,其实是在诡辩。他除了偷换概念即将“不晓得要学的事的人”偷换成“不懂事理的人”之外,还玩弄了滥用二分式诡辩术,其中的“一个人不是贤明的人就是愚蠢的人”便是如此,因为事实上还存在大量的既不愚蠢也不贤明的处于中间状态的人。

滥用二分式诡辩的荒谬性就在于,故意否认事物的中间状态,看问题好走极端。什么东西不是好的,就一定是坏的;不是善的,就一定是恶的;一个人不是朋友,就一定是敌人,但现实生活中的情形却并非如此。

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把事物的中间状态揭示出来。

比如,林肯与道格拉斯的一次论辩便是如此。

在林肯和大法官道格拉斯关于奴隶制的论争中,道格拉斯攻击林肯等人关于给黑人以人的平等权利的思想。

他说,这种思想就意味着要和黑人一起投票,一起吃,一起睡,也就是要和黑人结婚,否则就是不可理解的。

对此,林肯反驳说:“我反对这种骗人的逻辑,说什么我不想要一个黑人女人的奴隶,就一定是要想娶她作妻子。两者我都不要。我可以听凭她自便。在某些方面她当然和我不同,但是就她吃以自己双手挣来的面包而不必征求任何人同意这个天赋的权利来说,她却是和我相同的,也是和其他所有人相同的。”

道格拉斯玩弄滥用二分式诡辩术,要林肯在“要一个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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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女人做奴隶“和”要一个黑人女人做妻子“中间加以选择,但林肯一眼识穿其所玩弄的鬼把戏,提出了事物的中间状态:两者都不要,听凭她自便。诡辩便彻底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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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上纲

在论辩中,当需要将某个问题从具体的个别的情况提高到一般的原则性的高度来认识,以期引起人们的关注,加深人们对该事物本质的认识时,可以使用概括的方法。

但是,这种概括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如果以整人为目的,故意对对方的言论进行不顾事实的胡乱概括,进行随心所欲的联系,这就是无限上纲式诡辩。这种诡辩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乱扣帽子,乱打棍子。

比如,某甲吃饭时不慎掉了几颗饭在地上,某乙便对此大发议论道:“你吃饭掉饭在地上,这是浪费粮食的行为;浪费粮食的行为,当然是浪费;毛主席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你这也是极大的犯罪;既然是极大的犯罪,就应该判徒刑,坐班房,枪毙!”

吃饭时掉了饭在地上固然不对,但由此随心所欲地进行概括、拔高,得出要判徒刑,枪毙的结论,这就不是以事实为根据,因为事实上并不至于这么严重,某乙这是在玩弄无限上纲式诡辩术。

无限上纲式诡辩在十年动乱中可以说是发展到了登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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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的地步。比如,某中学生在家里打破了开水瓶,其母气得要打他,他却义正词严地说:“我是革命造反派,你打我,就是打击革命!打击革命,你就是反革命!”

杂文家刘征在《上纲法》的杂文中,用辛辣的语言,讽刺的笔调,深刻地揭露了这种诡辩的狰狞面目。他将这种手法归纳为:披金拣沙法、无中生有法、古今焊接法、抽象取义法、漫天类比法、去真存伪法、斩头去尾法、黑白颠倒法、火箭拔高法等。比如其中抽象取义法写道:施行此法,妙在抽筋披骨,从有血有肉的躯体中抽出并不存在的幽灵来。在春天刮起扬沙折木的老黄风的时候,你骂一声:“妈的,这春天!”于是舍去讲话时的具体条件,把这句话一抽象出来,你就是指桑骂槐、诅咒春天,你就是妄想焚花斫柳、烹莺煮燕,让严寒回潮,你的险恶用心,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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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设条件

在论辩过程中,所使用的条件命题不但应该是真实的,而且还应当是恰当的。但是诡辩者为了达到其诡辩目的,往往会漫无边际地胡乱假设条件,这就是滥设条件式诡辩。

请看这么一则幽默故事:一个闻名全城的扒手来到贫穷的教区找拉比,说:“拉比,请求你为我祝福,我给你五十个盾!”

拉比想,我为这个小偷祝福,岂不是祝愿小偷行窃走运吗?

但是,拒绝这样一笔款子显然是愚蠢的,考虑来考虑去,终于有了主意。他把手举起,祈祷道:“假如上帝安排某人遭受偷窃的话,但愿上帝通过你来完成这个计划!”

这个拉比通过滥设条件,把钱捞进自己的腰包,却把过失全盘推给了上帝,实在是诡辩!

滥设条件式诡辩最显著的特点是所使用的条件命题前件是虚假的。我们要进行反驳,就必须揭露条件命题前件的荒唐虚假。

清人石成金撰有《笑得好》一书,对各种丑恶现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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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辛辣的嘲弄,其中有一篇就是嘲笑这种滥设条件式诡辩的。

书中写道:某人年初一刚刚出门,恰好空中有只鸟飞过,一堆鸟粪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的头上。他认为这是很不吉利的。便向屠夫赊了一个猪头祭神,以便祓除不祥。拖了很久他还不还猪头银子。一天屠夫找上门来向他讨债。

“这么长的时间了,你赊的猪头银子,不可再拖欠了!”

这人答道:“迟是迟了点。但我有句话想对你说,假如你那头猪没有长头,难道你能向我要猪头银子吗?”

“胡说!哪头猪会没有长头的!”

“咳,这个假设不恰当。再假设一下:假如去年我已还了银子,你用完了没有了,你能再向我要猪头银子吗?”

“你更加乱说一气了!

假如你还了银子我用掉了,我别的银子就会省下了!“

“哎,这个假设又不恰当。我索性对你直说了罢!

假如那堆鸟粪撒在了你的头上,你自己就得用猪头去祭神,这个猪头银子哪里还能留到现在呢?“

欠债要还,谁都知道,可是这个人为了赖帐,作出种种荒唐的假设。要反驳这种诡辩,就必须彻底揭穿其条件命题前件的虚假,予以迎头痛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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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前件

诡辩者故意采用否定条件命题的前件来得出否定该条件命题后件的结论的错误形式来为其谬论辩护,这就是否定前件式诡辩。

让我们先来看看生活中的这么一段小插曲。

一天,出乎人们意料之外,一对白天鹅双双落在北京的玉渊潭公园。白天鹅是稀有珍禽,自然受到公园和游人的格外爱护。可是,有的人缺乏社会公德和法制观点,竟把它们当作狩猎对象,有两个青年用鸟枪射杀了这对白天鹅的一只,引起了群众的公愤。后来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此后不久,有几个青年在别的公园里用鸟枪射杀布谷鸟,被人们劝阻,他们很不服气,悻悻地说:“射杀天鹅是不允许的,这又不是天鹅,为什么不能射?”

这些青年的议论使用的形式是:如果是天鹅,那么不允许射杀,这布谷鸟不是天鹅,所以布谷鸟允许射杀。

他们就是由否定条件命题,“如果是天鹅,那么不允许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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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的前件而得出否定其后件的结论的,纯属诡辩。

否定前件式诡辩所以是荒谬的,这是因为,一个真实的条件命题有前件就必定有后件,但没有前件却不一定没有后件。比如,“一个人被砍头,就会死亡。”前件真,后件必真;但前件假即一个人没有被砍头,是不是就不死亡呢?

不一定,其它原因也可导致死亡。因而不能使用由否定前件而得出否定后件的论辩形式。

在具体的论辩中,从语言形式来说,诡辩者往往会省略某个前提,为了便于分析,不妨先把其省略的前提补充完整。

否定前件式诡辩是诡辩者常用的诡辩手法。以下的论辩中就是如此。

(1)小王洗手后,没关水龙头,扬长而去。管理员批评他,他反诘道:“难道你不懂‘流水不腐’吗?”

(2)

科恩不当心跌了一跤,格农幸灾乐祸地大笑起来。

科恩说:“怎么,难道你没有读过《圣经》里‘不因为敌人跌倒了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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