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松伊常常无法入睡,真像是得了相思病。
相思别曲(6)
作者:崔仁浩
几天之后,林尚沃与松伊在官府附近的一个院落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本来妾的地位很低,不过是丈夫的附属品,为了与妻有所区别,原则上是不举行婚礼的。从朝鲜时期开始,妻妾的地位区别是很严格的,由于妾的出身比较卑贱,又只不过是丈夫的附属品,规定与妾举行婚礼是违法行为。因此,林尚沃虽然是正式纳松伊为妾,但举行婚礼还是不可以的。山红却不这样认为,松伊虽身为官妓地位卑微,但现在已被林尚沃正式纳为小妾又成了良民,即便不办正式的婚礼但在形式上也要把婚礼的一切程序举行一遍。
因此,山红在为养女松伊买的房子里举行“三日于归”。“三日于归”是指新郎迎亲时要在新娘家中停留三日,也叫亲迎。林尚沃按照山红的安排,到松伊所在的家中醮行。所谓醮行,是指新郎一行前往新娘家。林尚沃避开他人,只带着典吏一人前往松伊家。
在进家之前,山红在大门口点燃了一堆稻草,火苗忽忽地往上窜。
“大人,”山红站在门旁笑着对林尚沃说,“跨过这堆稻草火进来吧。”
这是结婚时的一种风俗,新郎在进入新娘家时,新娘家人点燃一堆稻草,新郎不能踩到稻草,要从燃烧着的稻草火苗上跨过去,象征把一切不吉祥的事情都烧掉。林尚沃依照山红的话从稻草火苗上跳过去进入家中。家里既没有参加婚宴的贺客,也没有新郎家里的长辈,新郎只带了典吏一人,再也没有其他客人。
林尚沃将一对木雁交给山红,山红事先在院内铺了张草席,放置了屏风和一张小桌子,桌上铺着红色的包袱皮。山红将林尚沃带来的一对木雁放在桌子上,林尚沃开始行三拜之礼。在林尚沃行礼之时,山红用裙子兜着两只木雁将它们扔到松伊坐着的屋子里。看到扔到屋中的木雁立在了那里,山红兴高采烈地叫了起来:“木雁立在那儿了,第一个孩子一定是个儿子。”按当时民俗,木雁若是立着的,新婚夫妇的第一个孩子会是个儿子;木雁若是倒下的,第一个孩子便会是个女儿。
随后林尚沃走到了举行婚礼的典礼台前,山红搀着穿圆衫、披盖头的松伊站到林尚沃对面。松伊首先行两次礼,林尚沃拜一次。穿着鲜艳的结婚礼服、戴着凤冠的松伊像是画中的人儿一样漂亮。黄、蓝、红色的彩虹袖配上白色的外衫,头上戴着凤冠,前面的发髻高高盘起,头上插着的正是松伊生母留下的那支梅竹簪。
行完交拜礼,再行合卺之礼。山红用一只缠满蓝线和红线的瓢倒满酒递给松伊,松伊放在嘴边稸了一下又还给山红,山红随后将另外一只瓢倒满酒递给林尚沃,林也只是稸了一下又还给山红,如此重复两次后,第三次两人将盛酒的瓢交换过来,并将瓢中的酒喝干。林尚沃将瓢中的酒一干而尽,松伊分了好几次才把酒都喝了。
行合卺礼、喝交杯酒,象征男女二人合为一体,即确立一种新的关系成为一家人。
婚礼进行得极为简单,到此也就结束了,松伊成了林尚沃的妾室,她的名字也从官奴的记录中删除掉,成了一个良民。
那天夜里。
新房就设在新买的房子里,林尚沃首先进入屋内。夜深之后,身着婚礼服的松伊也进了新房。新房里摆了一张酒桌,林尚沃在此前喝了些酒已有些醉了,他开始掀松伊头上的红盖头。
照古礼,新娘的红盖头一定要由新郎来揭开。林尚沃掀开了松伊的红盖头,解开上衣的带子。此时,山红和典吏依据当时的习俗悄悄地在新房外将窗户纸戳出个洞往新房里看。林尚沃解开了松伊的前襟,这时在外面偷看的山红忍不住小声说道:“也太性急了,连灯也没灭。”林尚沃大概是感觉到新房外偷窥的人的动静,开始试图将蜡烛吹灭。吹蜡烛也很有讲究,不能用嘴吹,否则福气都被吹跑了,应该用衣角扇出的风来将蜡烛吹灭。林尚沃掀起衣角扇了几下把蜡烛吹灭,房间里立即陷入一片黑暗。在外面偷看洞房的山红和典吏随即离开,只剩下林尚沃与松伊两人。
林尚沃张口说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老婆了。”
松伊接着说道:“愿与大人偕老同穴,如果大人不相信,我可以对太阳发誓。”
松伊的话出自《诗经》中的“大车”一节,生则同床死则同穴之意。
“怎么可能会一起变老呢?”林尚沃叹息着说道。
当时是纯祖32年即公元1932年(壬辛年),林尚沃时年54岁,而松伊只有20岁,两人相差30多岁,怎么可能一起变老呢?对此,松伊这样说道:“即使不能够一同老去,但是我们死后可以葬在一个墓穴里。”
松伊的盟誓最终成为一纸空言。正如林尚沃所担心的那样,两人未能一起变老,在不久之后就分离了,也未能如松伊所说死则同穴,各自分离后有了不同的命运。
不仅如此,对于林尚沃来说,正如石崇大师早年所预言的那样,松伊成了他人生最后一次危机和遭受灭门之灾的祸源。正是由于松伊的出现,才使处于人生鼎盛时期的林尚沃就此衰落下去,一夜之间从郭山郡守沦为阶下囚。正如古语中所说的,女人是一切祸患的根源所在。
第四篇 戒盈杯之迷 累卵之危(1)
作者:崔仁浩
乙未34年,即纯祖退位、宪宗登基元年的1835年,令人担忧的事情终于发生了。这年,林尚沃突然被革职罢官,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对此,韩末史学家文一平这样写道:“林尚沃在洪景来之乱中有守城之功,且身为陈奏使随员出使北京,朝廷封其为五卫将,授职完营中军,林氏坚拒,未履新。54岁时,遵皇上特旨,赴郭山任郡守。在职期间,施行仁政,后因政绩卓著,被擢升为龟城府使。但事隔不久即遭朝廷严查与革职,离开仕途……期间,林氏命运多桀,似临累卵之巅。因置豪宅,与身位不符,有僭越之嫌,遭备边司追查,旋即沦为阶下囚,招致性命难保亦属自然。〃文一平在这里记载林尚沃“处于累卵似的不稳定与危险之境地〃是其修造的房子过于豪华、奢侈的结果。但对于文一平所说的“豪宅”,林尚沃在《稼圃集》序文里却是这样说的:“丁丑年,在先父的坟庙下盖起了房子。房子上的椽子犬牙交错、错落有致,来去过往的人朝夕都能见到。别人觉得房子好像宫殿似的,可我对此称谓却不敢当。房子盖起来了,在房子的周围垒起长长的围墙,这样房子看起来比较壮观、豪华一些,但要满足远亲近戚们居住在一起的愿望,房子还是应当盖得更体面一些。〃在文一平校释的林尚沃自传中,林对“豪宅”的描写着墨颇多,称自己将父亲的坟茔移葬到三峰山下,并在其周围建起了宫殿似的房子。对于房子“奢华”,林尚沃辩解道:“许多远亲近戚居住在一起,房子盖成这样也是应该的。〃但不管如何辩白,林尚沃所盖的房子确实是当时法律所不允许的、拥有99间屋子的“大宅院〃。
古言道:“家大必有灾。”尤其不是建皇苑王宫,而是建一般私宅,不管其所有人权势有多大、家产有多富有,他都不可以建造拥有99间屋子的大宅院。因为在当时,大门的宽度是几尺、柱子的高度有多高等等,都有严格的限制。另外,私宅不得建有三门,不得有双梁两层的柱子,也不得使用附椽和刷漆涂彩。不仅如此,在日常生活方面也不能随心所欲,各种规矩繁多,如在吃饭时因身份不同而应分别使用金筷子、银筷子等。同样,头上的着饰也有“程子冠”(儒生平时所戴的帽子)和“平凉子”(平民百姓平时戴的帽子)之分。因此,林尚沃盖起了近百间的私宅就如同让平时戴着“平凉子”的平民百姓戴上皇家贵族的“程子冠”,是非常惹眼且有违法度的。
林尚沃却因盖豪华私宅而被投进监狱,甚至差点儿招来杀身之祸。这似乎正像石崇大师所预见的那样,是他命中注定要遇到的人生第三次大危机。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林尚沃固然是受到微服私访的备边司的嫉恨而被投入监狱,但导致其陷入灭门之灾的最根本原因却是松伊!
是啊,女人是万祸之源!
林尚沃最终还是栽倒在女色的祸水之中,但他直到被投入监狱时,还未完全意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
林尚沃被关进监狱已有月余。监狱里的所有罪犯都要戴上枷锁,也就是脖子上戴上木枷,脚上套上镣铐。他们当中大多是犯有“五刑”之一——杖刑以上的罪。为控制这些罪犯,并使他们饱受皮肉之苦,要用上述的狱具来鞭笞他们。同时,朝廷负责监狱事务的刑曹每月还要向各监狱派遣“月令郎官”,以监督罪犯的服刑情况。
林尚沃脚上没戴镣铐,但脖子上却套有枷锁。当时,官位在堂上官(正三品)以上的官吏或有功之臣入狱后享有不戴枷锁的特权。林尚沃属于地方首领,又是在洪景来之乱时守城有功的功臣,却无法享受不戴枷锁的特权,仍被划入要戴枷锁的重刑犯之列。
入狱一个月来,林尚沃一直认为自己的罪过只是修造与其身份不相符的豪宅,因此给自己戴上枷锁作为重刑犯论处是不合适的。然而,某一天在狱中无所事事的林尚沃为自己占了一卦后,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才开始有了新的领悟。他在对含意为“大宅院〃的“屋〃字占卦时,确认“屋〃是“尸至〃的意思,即“死之将临〃;而对含意为“小宅院〃的“舍〃占卦时,确认“舍〃可解为“人吉〃,即“人吉祥如意〃的意思,同时他又感悟到“舍”字又可解为“人舌〃,即有“人的舌头〃含意。这样,他终于明白,即使是拥有小的私宅,也会成为别人议论的口舌。
一个多月后,林尚沃出狱,但他受到“围篱安置”的处罚(这在当时是一种对高官的轻微处罚),即只能在用枸橘树作为篱笆围成的流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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