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呀!这一下当真是魂飞天外,吓得他一哆嗦,连尸体带刀具全都松了手。
艾西魂不附体,而箱子里那双眼睛的主人受到这一番惊动,嗖地一下蹿了起来。
小东西跳出箱子,一溜烟不见了。
啊?!搞什么……那是什么玩意儿?
乌溜溜的,一晃就不见了……艾西的脑子转不过来了,不过他的鼻子却很管用。一阵刺鼻的说不清的臭味,呼噜噜一股脑地猛灌进他的鼻孔里。
我靠!臭鼬?
臭鼬他是没见过,也许是黄鼠狼吧,总之这些玩意儿都会放臭屁。嗬!这味道直呛眼睛。
艾西实在待不下去了,一面挥手扇动着,一面赶紧往外跑。
尸体依旧待在箱子里。
咋办?艾西跑出了这个连鬼都感到害怕的地方,差不多一口气跑到了岔路口,惊魂甫定地松了一口气。他想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接下来该怎么办?
打电话报警吗?这是必须的,不然在这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的废弃村落,警察多久才能发现尸体?
他掏出手机正要拨出电话,忽然又停下了。
等等!我刚才摸过那女尸了,我的指纹肯定也沾在上面了。报警电话有没有来电显示?如果有的话,我要怎么解释?我如何才能说明,自己是鬼使神差才跑到这个荒凉的地方来的,又为什么还带了把刀?
说起刀,一个让人极度懊恼的状况是——艾西的刀子掉落在那箱子里,忘记拿回来了。
他得先硬着头皮取回自己的物件!
他往回走,一边走,一边盘算。
不行,我绝不能用手机报警!万一被警察知道了,我没法解释。真要闹到媒体那里,我的买卖还做不做了?!
想到这里,他觉得还是先回城里找到公用电话再说。
让他头皮发麻的是,他必须回到现场,从那个女人的尸体下面摸到自己的刀……所谓恐惧,可以分成好几种类型,像今晚这样惊吓式的恐惧其实还好,过去了也就OK了。反正箱子里就是一具女尸,反正我自己连摸都大把地摸了,反正那该死的黄鼠狼已经逃走了,那还有什么可以吓倒我的吗?!
想到这里,艾西倒不那么害怕了。
只是,黄鼠狼吃尸体吗?艾西忽然懊恼自己的生物知识很匮乏,不过想想看,黄鼠狼这样的杂食动物,大概也会吃尸体吧。看来还是早点报警才好,以免尸体遭到破坏。
想着想着,艾西又回到了谷仓门口。
他没多想,拉开门就往里走。
拉开门就……哎?!等等!
为什么我要拉开门?
为什么我还要拉开门?
艾西记得自己进去的时候,就将这谷仓门给打开了啊!然后自己夺路而逃,自然更来不及把门再关上。
可为什么谷仓门现在是关着的?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风吹的吗?
疑惑的时候,他的脚已然大踏步地迈了进去。迈了三两步,咚咚的脚步声在静谧的夜晚,可谓是分外清晰。
他不敢再进去了,又不敢转身逃走,猛然间大喝一声:“有人吗?”
艾西是个说话声音很小、很平和的家伙,而这一声竟巨如洪钟!他听到不远处一阵扑通通的响声。
这响声大约就是正面回答——有人!
动物们是根据人的脚步声来确定位置的,而不是人说话的声音,更不是说话的内容。艾西知道,谷仓内的家伙可比刚才的黄鼠狼大多了!
谁在里面?
艾西知道绝不可能是跟自己一样,被“邀请”来的看客,更不会是夜行至此的路人。普通人是绝不敢进入此地的。那么可能性只有两种,一是给自己发短信约自己的人,或者就是凶手本人,又或者,二者原本就是同一个人!
既然明白了局势,艾西不怕反怒,火往上撞。好小子,今天让爷爷逮了个正着!看爷爷不办了你!
也不记得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了,反正这两位大爷中曾有一人说过类似的话:“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家就来了精神;有50%的利润,资本家就极度活跃;有100%的利润,资本家就铤而走险;一旦达到了300%的利润,资本家就胆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了!”
艾西就是个资本家,虽然是个小小的资本家,不过他开业雇了一帮人。他深知他的收入和他的名望成正比。赤手空拳抓到了凶手,这种事所带来的巨大名望,可以让他跻身于最年轻、最出色的精英行列,甚至评个十佳青年之类的也绝不为过,而因此给心理中心带来的利润,又何止是300%?
因此他的胆量就壮了起来。
而且,虽然艾西一方面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并不算个坏人,而是秉承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作风。经商尚且如此,更别说接人待物了。即使艾西再不敏感、再困惑,他也立刻联想到,眼前女孩被绞杀的案子,和麦涛口中三年前的案件以及近日女孩被杀的案件,显然都联系在了一起。三年前是两位受害人,现在又多了两人。算算看,四位花季少女死于非命,还有一位仍然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其实哪里是失踪啊,被人扔到这种地方,不知道要过多久才会被发现,发现了也是白骨一堆吧。又何况,若是坠上重物沉江入河的,更是难以查找。
如今凶手近在咫尺,怎能善罢甘休!
勇气归勇气,胆量归胆量,艾西气宇轩昂的,倒也不敢乱来。谷仓就这么大点地方,凶手被自己堵住,自然也不会束手就擒,必定要放手一搏。何况自己的匕首掉在箱子里,搞不好还让凶手给拿去了呢!
想到这里,他不敢轻举妄动,蹲下身,在林立的箱子中轻轻向前摸索。
这一回的行动,可比之前要谨慎多了。
艾西向前摸着,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黑暗中,抱着类似想法的凶手,显然也是同样的行动模式。
摸索一阵,艾西藏身在一只大箱子背后,距离存放尸体的红木箱子不过两三米的距离。他这时候更加紧张起来,盘算着是先取回匕首,还是先找到凶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敌不动,我不动,这是哪个家伙说的废话来着?!
现实的情况是——我不动,敌也不动!
不动是不动,艾西又开始思索起来:自己回来是为了取回匕首,以免被警方怀疑,那么凶手干吗要回来呢?作案之后,他应该离开现场才对。这荒无人烟之处,谁能想到我会前来查看?
这是不是说,警察局里那小子和凶手是共犯呢?想想看应该不太可能。若是共犯,为何他与凶手处处作对?让我来,不正是验证凶手真实存在的事实吗,凶手显然不希望这种局面发生。这么说来,他怀疑遭到了别人的背叛,因此暗中监视,这倒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怎么知道的呢?
还有一重难以理解的疑问——指引我来的人,到底是不是共犯呢?如果他是的话,那么加上凶手和警察局的那小子,共计三人?这是团伙作案吗?一个杀手团伙,现在出了两个叛徒,情况当真如此?
可叛徒为什么要引起注意,故意劫持人质,在警察局自投罗网呢?
这一切都说不清道不明的。
敌不动,我不动,两人继续在谷仓里僵持着,也许过了三十分钟吧。艾西有一种才能,他能准确地计算流逝的时间,前后误差不超过半分钟。然而这种推测时间的本事建立在自信的基础之上,现在他可没了这种自信。
手机能显示时间,可他不敢拿出来看。
我不动,敌不动,耗到天亮,有优势的就是自己了!
三年前是艾莲和麦涛,而今是麦涛和自己,他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凶手进行过侧写。凶手应是年轻男性,不超过三十岁,最开始作案事出有因,可以看到其不存在计划性,也不算精明。从第二案开始,凶手作案手法提升,懂得消灭证据。他并不自大,也不算强壮,这从第一案中杀死被害者经过了长时间的搏斗就可以看出。面对面动手,他绝不是艾西的对手,所以,能拖到天明,就可以说艾西胜了。
然而,艾西却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撑到天亮。
这个杀人现场可是凶手挑选的,他必定事先就作了勘察,了解这里的地貌,甚至了解这里大堆箱子的大致堆放方式。这里不同于空场,隐蔽物越多,陌生人在这里的处境就越艰难。
箱子是可以攀爬的,是可能提供各种死角的,倘若凶手摸到这里突然出手,倒霉的只能是艾西。
艾西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他选择的是最容易监视大门和尸体的位置,却不是最好的防守位置。
渐渐地,艾西头上的汗都开始往下滴了。刚才的那阵冲动已然慢慢消退,就好像懒惰的天才空有一肚子好点子,而不去做,最终只能变成一肚子屎、半肚子屁!
眼下的局面,艾西不是不想有所作为,而是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他的冲动被慢慢地消磨掉了,剩下的已不是如何抓获凶手,而是该怎样保全自己。
为此他决心铤而走险。
他一经盘算好,就立刻作出了行动!
他“哎呀”一声大叫:“我看见你了,小子!”
嘴上这么说,脚下却是直奔陈尸的箱子。这叫声是为了惊吓对手。他要么惊慌失措,一时间无法行动;要么就会逃向门口,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艾西大叫一声,侧身跑向箱子,一边歪头去看门口和身后,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取回匕首。
奇怪,没人动?
是我大惊小怪了吗?也许这里根本没有第二个人?!
艾西正诧异的光景,手刚往箱子上一扶,冷不丁箱子被从里面猛地打开了。
艾西只觉一阵腿软,还不至于摔倒,却也摇摇欲坠。
呼!冷不丁一阵声响,匕首挂着风朝他刺来!
一人在箱子内,一人在箱子外,两人展开了一场搏斗。
箱中之人手持匕首,却受到限制,无法施展腿脚;箱外之人赤手空拳,却腿脚灵便,便于闪躲。
于是,这匕首的一击被艾西闪开了。闪开归闪开,也只是闪过了要害而已——噗的一声,刀尖刺入艾西左肩头。
这刀子果然是诅咒之物,可没想到这一次吸的是自己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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