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见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王不见王- 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她的手从他的腰上离开,惩罚式的在他胸膛轻拍一下,带着她自己也不觉的撒娇之气。
  “你这人怎么这么扫兴,这个时候竟说出这话来?”
  不止动作带着撒娇之气,就连说出的话语也带着浓浓的娇嗔味道。
  他全身的肌肉一紧全因她毫无预警、出人意表的娇气。
  原来,撒娇真是女人的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是有时候,起初因为太强,后来因为太苦,被她们遗忘了。
  他扯起她摆在胸膛的手,亲昵地吻了上去。
  “扫兴吗?不然熙夕公主觉得我应该怎么说才符合标准呢?”
  她抗拒这个称呼,可这刻,却非常享受。
  “国王陛下,您应该说,来我怀里,我让你依靠,靠一辈子。”
  好恶俗的话,可偏偏这恶俗的话真就出自她的嘴里。说完,她自己都很讶异,恨不得把舌头给咬掉。
  起先很娇俏的模样,再是很后悔愤恨的模样,他看在眼里,心情很好,不觉大笑出来,笑得张狂,笑得开心。
  好容易止住这难得开怀的大笑,他拥着怀里羞红脸的人儿,力道又重了几分。
  “走了,洗澡去。”
  他这话,她才想起来自己真的就还没洗澡,身下粘呼呼的卷着被子竟也坐了一个早上。
  想到这,她的脸不觉红了起来,一直红到了耳根。
  把她抱进浴室,放在花洒下,她着地的时候竟还有一丝摇晃。他皱了皱眉,忍住传来的那股冲动,扭开了开关,再没敢回头。心里不禁自嘲,从小被训练的自制力今时今日才发现是如此的差劲,差一点就失控了。
  起初,她扭捏的不愿让他抱她进来,虽然已经有了两次的亲密,她还是无法适应在极度清醒的情况下与他赤/裸相对。但是他执意如此,她陷在这一早悲伤却温暖的气氛里,温顺的没有强烈的反抗,也就随了他。
  他放手的时候,她死命的低着头,仿佛要把自己通红的脸埋进胸口,挡住她这辈子从未有过的窘迫。
  和上次一样,他给她调好了水温,有意地调高了一些,热水能有助于舒缓她一夜的疲累,这点上她有经验。
  水量很大,花洒里水花的霹头盖脸地打在她的脸上,她仰着头,任由热水头到脚的淋下来,恰到好处的热水滑过她的每一寸肌肤,上面还有点点昨夜留下的印记,淡淡的并不深,不认真辨认应该看不清楚。
  虽然对男女之事亲身体会得不深,但她也知道,他是在极度压抑的情况下,才能让这些印记淡淡的留下。
  在床上,他对她是怜惜的,第一次她忘记了,可这一次她记得清楚。
  她从浴室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卧室里空无一人,床上整齐地摆着一套全新的衣服,从贴身衣服到外件,再到脚上的鞋子应有尽有,刚才散落一地凌乱的她穿来的那套衣服早不见了踪影。
  拾起衣服,一件一件的穿上。尺寸出奇的合适,他应该是照着她的旧衣服买的吧!到了外件,是一条淡雅的抹胸连衣长裙,绿色的碎花印在长裙上并不艳丽也不张扬,低调得很合她的胃口。裙子长长的到了脚踝,再套上摆放着的那双平底凉鞋,迎着阳台吹来的海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就是很应景。
  
  “唉哟,这裙子孙小姐穿着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是秦少爷有眼光。”
  叶炯榆才穿了裙子下来,就听到龙伯惊艳的赞叹声。原以为这身行头也就是秦振邦找了仆人去买来,没想到竟是他看中的,这裙子都还好,只是这贴身衣物……
  恰逢秦振邦从花园里进来,听了龙伯这话,脸上觉得有点不自在,轻咳一声,抬腿并没做停留,佯装若无其事的从叶炯榆身边经过。
  “来啦?吃饭吧!”
  “嗯。”
  叶炯榆本以为秦振邦会把衣服寒暄一下,还想好了台词却接话,没想到竟就这么跳过了。也好,不然她该说“你挑的衣服很合适?”还是“你挑的衣服我很喜欢。”,不论她想好的这哪一句都暧昧得要死,就因为那该死的贴身衣物。
  餐桌上,秦振邦给叶炯榆碗里夹着她喜欢吃的菜,很自然的说道:
  “午饭后,出去转转?!”
  听不出是问句还是肯定句,叶炯榆答应下来了。
  “好啊!”
  
  小岛上绿树成荫,房子依着高低不平的山坡而建,大都是有年代的老房子,白色的老房子错落有致排布着,很是美丽。也因着小岛地势高低不平,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单车,只有行人,若论轮子,就只有板车,板车是这小岛上唯一的交通工具,但是它不拉人,只拉物件。
  没有车的小岛也就更安静了,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靠近码头的地方偶尔能听到渡轮的鸣笛,除了这个就只有大自然的声音。这里,恍若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乌托邦。
  两个人踏着青石板路,一前一后的走在树荫里,路上安静得出了他们就再不见别的人。
  一路的走,叶炯榆走走停停的看着风景。秦振邦走走停停的等着她看风景。她是真的在看风景吗?说不上来,她是希望自己能放下心里错综复杂的事情看风景。
  走着走着,两个人相隔的距离渐渐近了。
  上了个石阶,上面有颗庞大的老榕树,看得出年纪很大,张开的树枝成了把大大的伞,很多须须从树上垂钓下来,更是和着树枝挡住了阳光。无孔不入的阳光穿过密密的树缝,在石板路上照出点点斑驳。
  “真漂亮!”
  叶炯榆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些斑驳,多少美丽的风景她都只是欣赏,不曾发出赞叹,偏就看上了它们。
  “你的审美很特别。”
  “你不觉得漂亮吗?像不像斑驳的伤痕,星星点点的印着。”
  秦振邦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本以为叶炯榆也不是,但当她出乎自己意料的时候,他也就更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
  索性,秦振邦走上来,拉上叶炯榆的手,朝着前面继续走去。
  “走吧!前面更漂亮。”
  叶炯榆也任由秦振邦牵起她的手,软软的手被他大大的手掌包裹着,很舒服,就像躺在他宽厚胸膛上那样,好安心。她回握着他,被他牵着朝前走。
  走完那条阳光几乎照不进来的小道,到了一片阳光明媚之地。那里有堵围墙,墙里栽了淡粉色的玫瑰花,搭着围墙,羞涩的伸了出来,在阳光下美得耀眼,却美得和谐。
  叶炯榆禁不住地就朝那堵墙走去,她冲着的却不是那美丽夺目的花,而是墙头迎着阳光几乎看不清楚的野草。金黄色的野草几乎被金灿灿的阳光湮灭,但依旧傲立着,十足一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想着自己,或许真该找回这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她转过身,背着阳光朝身后的秦振邦看去。
  “我想回家了。”
  “嗯?”
  “我想去医院再看看我妈。”
  母亲,现在成了她唯一的牵挂。
  “现在吗?不如让阿姨再休养两天,我们也在岛上住些日子再回去,不是更好?”
  秦振邦自认这话讲得非常正直,却让叶炯榆听出了弦外之音的暧昧。脸顿时又红了,赶紧转过身去。
  这害羞的转身,更是让秦振邦哭笑不得。这个年纪了竟似少女般害羞?想来也是,是他教会了她情/爱之事,在这上面,她怕是要比许多少女都要单纯。
  想到这,他步子迈大了几步,跟上去,再牵起她的手,倒也没说什么。该说什么呢?女人面前他嘴本就笨。
  但她是不知道,她真误会他了,起初真没想那档子事,只是她现在真暂时不能回家,后来她这么一提醒,他真不希望她回家了,两个人就在这与世隔绝的岛上天荒地老也未尝不是件美事儿。
  “你不用上班么?政府的事儿不用管了吗?”
  “我请了几天假。”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51、疤痕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这么一来,她岂不是成了祸国殃民的祸水,他便成了贪恋美色的昏君。
  这一句诗,秦振邦顿住了脚步,一使劲儿拉回还懵懂不知朝前走的叶炯榆。
  她脚步一乱,跌跌撞撞地正好摔回他的怀抱里,撞进他的胸膛。
  他双手放在她的腰间,圈着她,眼里的情绪很复杂,好像还有点她不清楚的情绪。
  “假洋妞,古诗不熟就别乱用。”
  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她,虽然她的国文水平不至于差到不懂成语,但跟受尽中国教育的他比起来,逊色太多。
  “知道‘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前面几句是什么吗?”
  她其实应该是知道的,被他这么一拉,两人紧紧的贴着,混着两人浓烈暧昧的呼吸,此刻脑子一片空白,怎还记得这些遥远年代的风花雪月的文字。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听得出来你有点点抱怨啊!”
  她听得出来这两句诗的意思,艳/情得很,没想到她不过是心血来潮随口拈来的一句古诗,竟惹得她好似个欲求不满的春归怨一般。
  “你胡说,我……我哪有抱怨?”
  他实在忍不住了,她的语气、表情、态度、动作无一不是在挑逗着他,低下头吻上她的唇,先是温柔的舔,浅浅的尝,又觉得不够,把她整张嘴含住,引导着她自动自发的张开小嘴,伸进去与她软软的小舌头纠缠。
  接吻,她很笨拙,在他的带领下尚找不到门路,只能任他予取予求。
  树荫下,墙边传来的玫瑰花香气、树叶的清新混合了她身上沐浴乳的香气,他越吻越深,吻的她的呼吸渐渐不稳,低声呜咽着。
  好容易,他在窒息前一秒停下这个吻,放开她,她软软地靠在他怀里,两人意犹未尽地喘着粗气。
  “知道下两句是什么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