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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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 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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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寒天肯定地点头,“人数不少。”

“这是唯一一条去居山镇的路,我们小心点。”夜合欢皱眉,有没有那么倒霉,一出来就招惹是非。

几个人中,夜合欢算是武功最差的一个,甚至大黄也比他强。

但其实,经过连之寒一番折腾,那一只存在体内的莫名内力,却都已经被他吸收了。

加之那日好奇耍那弯月刀,寒天觉得他耍得很有前途,硬逼着他练,差得只是熟练程度而已。

此时虽不如其余人,但也能算上个三流高手了,这话是黄花鼓励他何大的原话。

五人一狗悄无声息,不过半盏茶工夫,就掩到打斗现场。

场中东倒西歪几辆马车,散落数个樟木箱子,地上横七竖八躺倒数人,死的死,伤的伤。

数个**角色手拎大刀,众星拱月般围着一个人,一个面目阴柔,连带煞气的男人。

一袭银衫,黑发如瀑,肤如凝脂,明眸善睐。

虽比不过炙焰寒天的美艳,比不过澜听雨的素淡,也比不过巫龙吟的清冷。

却在眸光流转间,有与众不同的空灵感,与满脸煞气融在一起,就有仙与魔般的矛盾。

总的来说,绝对是水当当大美男一枚。

而夜合欢关注的,却不是这个美男,他只是直勾勾的,盯着一个蜷在一个角落里的姑娘,姑娘一脸惊恐,怀里,却紧紧抱着一团火红。

卷四 第一七三章 云落

“欢欢,是不是?”寒天温热的气息附到夜合欢耳根嘀咕。

夜合欢不错眼珠地盯着那女子,点头,就是金猪,除了金猪,谁还能长这么一身火红的毛,听雨也说这种没有杂色的火狐举世罕见。

“那还等什么?”寒天本就对火狐耿耿于怀,火狐跟那白头发倒也罢了,总是火狐认的主,但被陌生人抱着,他心里就不爽。

“看看他们想做什么。”夜合欢侧脸把嘴唇紧挨近寒天的耳边,低语。

他可没惹事的爱好,看样子这些人是群强盗,被抢的人里,有家丁随从打扮的人,那个女子又一身绫罗,想必是大户人家途经此处。

这些强盗抢完财物,一般情况下,就会鸟兽散,那时再出去,总要好过直面劫匪的吧。

可惜,天不遂人愿,夜合欢一伙天生就是惹事的体质。

倒也不能这么说合欢皇帝,又惹事体质的人其实一直只有一个,就是他小老婆炙焰寒天那一根筋。

“给我。”此时,一脸煞气的美男子,语焉不详地对那女子道。

女子瞪着一双恐惧的双眼,只是一个劲往身后箱子缝里挤,双手用力勒住怀里的火狐。

“府衙千金杨小姐,看来你是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黄牙,告诉她。”美男子长眉一挑,煞气里就有灵动的靓丽容光。

身后的喽啰就甩着大刀,咧着板牙吆喝起来,“这里可是天下闻名的云落山,敢从云落山飞过的鸟,都要掉一身毛,敢从云落山跑过的野猪,都要割一层肉,敢从云落山经过的人,我们寨主说了——要命就脱光光!”

“嘭!”板牙话音未落,就让美男一巴掌呼到鼻梁。

“啊!寨主……干嘛打我……”板牙捂住血花四溅的鼻子,呜咽。

寨主难道不是看上这小姐,要扒光了带回山寨的么?呜!寨主下手真狠,我这漂亮的板牙都差点拍掉。

“蠢货,”美男寨主总是对手下这些蠢才无语,“去,把她手里那只狐狸给我拎过来。”

“啊。是。”板牙这才恍然,感情寨主想美女和奇物两得。

“嘁!”

这一生在夜合欢耳边一响起来,他就知道又有事干了。

唉,阻止也来不及了,身边火红的衣角,早已随着那嘁声,拂过他脸颊,飘了出去。

云落山,地处于居山镇南,延绵数里,把凉国东南部一分为二,此山,就是南来北往的交通要道。

云落山里有一座云落寨,做的是那,雁过拔毛,人过留金的无本营生。

云落寨成立整整十年,云落寨从开始到现在,就只有一位寨主,寨主的名字,十年前叫云洛洛,十年后,还是叫云洛洛,不过,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叫而已。

女人气十足的名字,长着一张女人气十足的脸,于是,名字和脸蛋,就成了云洛洛寨主最大的逆鳞。

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云洛,用煞气遮挡灵动阴柔的相貌,十年过去,总的来说,还算成功。

没有人敢拿他名字和长相说事,敢说事的,都不存在这世上了。

但云洛洛寨主有个缺点,不对,是癖好,却是山寨上下百十人都知道的,甚至云落山方圆数十里内的人,和动物,都知道,那就是——

洛洛寨主爱美。

爱美,就包括美的一切事物,包括死的,活的,能动的,不能动的,当然,能动的还包括人。

人,就无论男女,只要是美人,洛洛寨主都爱,爱看,爱亲近,还,爱收藏。

洛洛寨主自认风流却不下流,就算被他收藏的美人,除非美人愿意,否则他是不会用强的,他谓之,此乃风流寨主的最重要原则矣。

话说,这条原则与他拦路抢劫的原则,是多么的南辕北辙啊!

虽说他风流是这么有原则,但对于方圆百里,乃至凉国整个东南部来说,他就是一个,让所有有点姿色的良家子女,都望风而逃的超级淫贼!

于是,洛洛寨主,好久好久,没有看到能让他动心的美人了。

于是,得手下喜报,说府衙的小姐今日要打此山过,主要是那小姐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

虽然,洛洛寨主对府衙小姐的美貌持保留态度,但因为很久不曾亲自当强盗,身子骨都硬了。

所以,今日就懒洋洋出了寨,亲自强盗一番。

不曾想,府衙小姐的美貌倒放一边,他终于看到让他动心的东西了,自然就是小姐的胸口前,抱着的那狐狸。

狐狸脸被小姐遮着看不见,单就那一身火红,不见一丝杂毛着,就足以让他爱美之心发作。

所以,洛洛寨主今日还算是大有收获滴!

正用热情的眼神,期待着那团红色,落到自己的手心的时候,一声不屑的‘嘁’声,突然从树林内响起,而随着声音,一道火红色的人影,若鬼魅般飘过。

只听那小姐一声惊叫,再夹杂板牙一声怪叫,一个更引发了他爱美之心的美人,就俏生生站在了面前,手臂里,抱着和他衣衫一样颜色的火狐。

红衫一笼似火,长发轻舞似妖,脸如桃李更艳,红唇紧抿很历,更有狭长美眸里淡红的瞳色,赛过女子的美貌,却又男子该有的锋利,怎样一个倾城绝色啊!

红衣,红唇,红瞳,火狐,红尘中的俗艳颜色,却硬是把人衬托出了精魅的美丽。

呀,除了一个叫云洛洛的,此人当数生平唯一所见之艳色,赞!太赞了!

寒天闪电般把金猪抱到手里,挑起一双红色眼眸,挑衅地看着一群目瞪口呆的强盗,嗓音清丽,“我家的金猪,岂是随便个人都想得的么?欢欢,哦?”

有这么冲动的老婆,作为相公能咋地?

啥也不说了,夜合欢带领大部队,用早春踏青的心情,从树林内施施然走了出来。

洛洛寨主自从看见红衣美人,脸上煞气虽然还在,却已收敛很多,更用眼神坚定了收藏的决心,不计代价。

然后再看见随后出来的这三男一女,洛洛寨主想狂笑三声——

这简直是老天有眼啊,知道我云某人多日寂寞,这一口气,就送上来五个上等货色。

虽气质不同,却更有千秋,就连那狗一样的怪物,那身金毛也是罕见,哈哈!

不贵,那个水灵灵的小美女分明是个冒牌的,不过,男扮女装也照样逃不出我的手心!

强盗头子眼冒绿光,盯着场中无人两兽,心里转着志在必得的念头,脸上却维持着平静,这门脸皮功夫,基本可以与某皇帝媲美了。

板牙是云寨主最得力的手下,就是每次猜测寨主的心思,基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就算不对,他也敢拼着板牙被拍掉的危险说出来。

此时看寨主那绿光眼,立即先寨主之忧而忧,手一挥,黑衣喽啰们很有默契地,把夜合欢等人围了起来,反而原本的目标,府衙千金被抛到了脑后。

夜合欢无语地看着包围圈,及包围圈外躺在地上的人。

原本被劫的,还躺着装死,此时都爬了起来,扑打扑打身上的灰,很有默契地,几乎立刻就撤了个干净。

除了那小姐,拔牙觉得有必要贯彻寨主一贯的作风——是美人就绝不放过,用眼神示意两个小喽啰看着。

而本来看热闹的,就他们几个刚出狱的,反而成了替罪羊。

看了眼红衣招摇的自家老婆,再看眼老婆手臂里,因为看到自己而兴奋起来的金眸狐狸,他娘的,还能咋地,认命吧!

伸手抚了下金猪的红毛,带着宠溺,对寒天温柔一笑,“你呀,这性子,真是。”

“喏,”寒天从他语气里听出了爱意,也听出了无奈,没好气地把金猪搡到他怀里,“还不是为这东西,我怎么了?我都怎么了?你那什么态度?”

“呵,我是说,你这样很好,我很喜欢。”夜合欢弯起眉眼,对问到鼻尖的艳丽脸蛋浅笑。

映着橘色的林间夕阳,有丝丝金光落在如水的眸间,也在那精致的容颜上镀了一层金色,微弯的眼,微勾的唇,不经意间,都是蛊惑世人的风情。

这样的夜合欢,一直都是让炙焰寒天沉迷的夜合欢,由不得立时就倚到他手臂上,红瞳迷离,“嗯,欢欢真好看,那我们走吧。”

“好。”一根筋把外围的黑社会当树桩,二愣子也毫不逊色,拐着他老婆和宠物转身就走。

“想走?把狐狸放下!”板牙大刀在空中一耍,寨主都说了,要拿下狐狸,‘给我杀!“

“住手!蠢货!“一声历斥来自强盗头子,一身银衫的美男寨主,就身姿飘然走进了内圈。

站在几人眼前,洛洛寨主也不说话,就用亮晶晶的双眼,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打量下那个。

看的最多的,就是离他最近的炙焰寒天和夜合欢两人。

一个艳若桃李,光芒四射,美得犀利张扬,美得耀眼夺目。

一个细致温雅,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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