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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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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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的感觉很爽,会让人有疯狂的痛快淋漓,特别是在突如其来的大雨中。

何欢没觉得伤心,只是有些麻木,相遇、相爱、相守,在现在年轻人的眼里,如同喝可乐一样平常,我虽然三十好几了,也好歹算是个年轻人吧,所以,我不伤心。

何欢嘴角一直挂着笑容,一丝嘲讽,对爱情,对自己。

风很大,雨也下得很大,雨刷来来回回也阻止不了视线的模糊。

黑沉的天幕,遥远的天际,似有惊雷闪过。

何欢一直对自己的驾车技术很有自信,即使是在狂风暴雨中,即使是在立交桥上,他依然能保持稳定的二百码速度。

所以,在车子突然遭受巨大的力量撞击,不由自己翻滚起来的时候,而何欢却清醒地知道,自己没看到前方有任何物体。

随着车子用兴奋的姿势,从立交桥上翻滚到桥下,见鬼了,这个念头,一直固定在早已失去意识的脑海里。

风狂雨骤的时候,电闪雷鸣,明亮的闪光里,车子驾驶台上的人,满头满脸的血,触目惊心。

他的手里,依然紧紧地握着,一把漂亮的钥匙,钥匙握得太紧,有血丝从手心渗出。

或许,不是因为钥匙,只是因为车祸……

W城早报。

城区立交桥昨晚车祸,现场只有一辆奔六,车祸原因正在调查中,死者男性,名何欢,时年三十四,本城新兴最有前途企业法人,可惜英年早逝,哀叹……

城区一处新建高档小区,一个少年,握着三把钥匙,泪流满面,哀痛欲绝。

这是第二天,少年收到的挂号信,里面有地址,有钥匙,有房证,房证上是少年的名字。

还有一句话——晓森,红色的莲花,喜欢吗?我们的窝,满意吗?从此一路相伴,可愿意?

白的纸,黑的字,悲伤如一场背弃的爱恋……

……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二章 诈尸

章节字数:3853 更新时间:090804 14:26

对于爱情,在何欢三十四年的生命里,从没有强求过。

爱则合,不爱则散。无论自己舍与不舍。

对爱情的放手,是何欢对自己,和对别人最大的尊重。

爱的伤口,无论深浅,总是有痊愈的时候的,何欢坚信。

何欢只是很不喜欢,自己的感情被别人当成笑话,所以,他对爱情总是很痛快。

只是,晓森,那个自己以为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少年,让他很痛,真是很痛,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全身都痛!

全身都痛啊!

不过,失了爱的痛,痛的位置,难道不该是心的位置?

现在痛的,为何,是心的背面?

眼睛似乎有点肿,睁了好一会,才有光线恍惚。

潜意识里那个见鬼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这车祸出的,说多古怪就多古怪!

眯着眼,似乎有白色纱幔在头顶飘摇,白色,医院一般都是这颜色。

下意识地握了手心,不痛,很空,没有了那枚‘花’。

钥匙没了不要紧,家里还有一把,想着停在车库里,那辆‘花’,很深的红,带着耀眼的绛,线条流畅华贵。

我半年的努力,何欢想笑,嘲笑,嘲笑自己,依然看不透。

后背真的很痛,痛得彻骨,好像被捅了一刀的感觉,虽然他一直都是好市民,从没被人从后面捅刀子。

抬眼触目可及,果然是一片苍白,白的床顶,白的床帐,身上盖的薄被也是白的。

何欢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爬网的人颈椎总是不好。

嗯?床头柜不是白色?

不但他以为的‘床头柜’,除了他躺的床和窗幔是白色,整个房间都是高贵的紫檀色。

触目可及的地方,何欢只知道房间很大,大到中间需要两根雕龙檀木柱支撑。

屋顶很高,高到何欢看不清描金点漆的雕花。

甚至那镂空的梨木门窗,也是细瓷般的绢纱掩映。

紫檀木?雕龙柱?雕花顶?梨木门?……!!

何欢很吃力地抬手,抚到自己脑门上,闭眼。

沁凉的触感,温度很正常,结论,我没发烧。

睁眼,一切还是没变,四周很安静,结论,我见鬼了!

何欢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很多富豪的奢华居所,奢靡的摆设,他不但听说过,也曾见识过,其做派他虽不敢苟同,但一掷千金的气派确实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只是,再奢华的装饰,也不能同眼前浑然天成的尊贵比拟。

这样的气势,这样的阴森,倒似乎——谁把我的床,从医院搬到北京故宫来了!

只是这眼前的摆设,没有故宫那种千年的腐朽味道,空气很干净,没有棺材板的霉味。

何欢抖了一下,心有所觉,缓缓抬起那只放在额头上的手。

一只手,苍白而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小指却留了长长的甲尖,掌心细腻,纹理清晰,保养的不错,这爪子。

轰!有雷在何欢眼前炸开,炸得他眼前发黑。

待他故作镇定地上下摸够了之后,最主要是确定没有少啥零件后,何欢倒放松地吁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因为在他刚能睁开眼的时候,就有很大的疑问了。

试想,自己的奔六都从立交桥上,奔到立交桥下,还开心地翻了好几个跟头,‘死’前头部剧烈的疼痛,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刚刚手抚上去,还光滑整洁。

再看看这手掌,怎么的,也和自己常年健身,掌中有茧的大手是不一样的。

还有,刚才一通乱摸,身上皮肤细嫩,滑不溜丢,也不是自己经常锻炼,腹肌六块的完美身材。

由此,天才的何总确定,我,何欢,类似聊斋里的野鬼——诈尸了!

幸亏,我诈的是个男尸!

这是苦中作乐的何总,唯一觉得前途光明的事。

只是,在他确定了接二连三发生的事后,何总天才的脑袋也忍不住懵了,他有种想再死一次的冲动。

要不是担心再死一次,指不定会诈到什么东西身上,他会毫不犹豫选择自杀。

之所以选择随‘尸’而安的原因,是因为,何欢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体,在没有了自己的灵魂之后,会不会已经被火化了!

想到自己英俊潇洒的身体爬到那根大烟囱,何欢第一次痛恨现代化的高科技,连‘毁尸灭迹’都搞得那么尖端!

又想着老妈和何乐,想着晓森,还有自己的公司,何欢更是恨不得再杀一次这具身体!

一直到他不得不接受事实后,他依然感到他的人生愁云惨雾,前途陷在一片黑暗里。

不是说他诈的这尸不好,实在是因为诈得太他母亲的‘好’了!

话说,诈尸的何总,正沉浸在庆幸自己诈的是个男尸的时候。

雕花梨木门外传来一阵对话声。

一个男子嗓音:“皇上还没醒过来?章御医不是说,这个时辰皇上就会醒过来了?”

声音很清越,有种自然天成的威严,也很年轻,还带着丝凉嗖嗖的冷淡意味,何欢瞪着屋顶给人下定论。

只是,皇上这个词,让何欢头皮发麻,希望这个身体刚好姓黄名上。

然后一个低柔的女子声音:“奴婢不清楚,奴婢和小翠刚出去准备皇上的晚膳。”

男子的声音:“暗一,去请章御医来。”

“是。”

然后,何欢就扭头瞪着那扇红漆雕花门。

端着托盘的两个女子,一模一样的服饰,一模一样的发型,一模一样的脸蛋,还有,一模一样的表情,在看到自己溜圆的眼睛之后。

“啊!陛下醒了!”一模一样的口气,两个女子连惊呼的声音,都是低柔的。

何欢勾唇笑了笑,这样温柔婉约的女子,他喜欢。

随后进来的男子,让何欢眼前一亮。

一身玄衣,身材高挑,修眉入鬓,凤眸深邃,薄唇紧抿,排除他浑身上下带着的疏离感,实在是个何欢生平仅见,清俊无匹的美男子。

那样清冷如玉的容颜,让何欢不得不暗赞一声,好个男儿!

忽略他看自己那一眼里,不着痕迹的不屑和不耐,何欢还是很欣赏这个古代美男的。

自然是古代,何欢很平静,在看到他们异于常人的装束后。

男人不是清代的半头,女子不是唐代的露乳装,总体来说,何欢还是可以接受的,他诈尸都接受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何欢只是瞪着眼睛看着几人走近,不言语,目前情况未明,为防止被人当妖怪给灭了,还是先看局势再说。

敌不动我不动,敌要动——我还是不动。何欢对不明情况的不二法则。

温婉的女孩子很有默契地,同时看一眼神色冰冷的男子,然后悄悄站到何欢榻边。

显见得,美女总是服从于美男的。

男子不动神色,踏前一步,低腰揖礼,声音是低沉地好听,“皇上您醒了,臣已将刺客压在天牢,刑部正在审讯。”

真是皇上,不是姓黄名上。

何欢看着眼前的男人,用幻灭的眼神,他不幻灭也没办法,事实把他打击到了。

男人的眼很漂亮,睫毛很长很密,只是,眼底的不屑还混杂着别的东西,让人清晰可辨。

臣子对皇上,用这样的表情,只能说明一件事——

唉,不屑自己的臣子,不甩自己的婢女,刺杀自己的刺客,可以想象,这个身体多不被人待见。

“皇上?”男子狐疑地道,皇上今日怎会有这样的眼神。

何欢定定神,有些挣扎,自己要不要让这个人知道自己是个‘野鬼’?顺便让他再捅一刀,好打发自己上路?

还是,随遇而安,先在这凑合凑合?

何欢又用挣扎的眼神,打量下恢宏的寝室,想想黑烟滚滚的现代烟囱。

一咬牙,在无法确定,自己的‘鬼魂’还能回到现代的情况下,最好还是不要轻易被人给‘捉妖’了。

毕竟,若是自己真的借尸还魂,那就是说,自己就是个聊斋里的孤魂野鬼,要再离开这个身体,又回不到原来的身体,那我能到哪儿?

想象自己投到别的东西身上,鸡呀、鸭呀、猪呀,或者是蛤蟆,再或者是——女人!

何欢激灵灵一个冷战,或许,不同于自己的时代,不同于自己的身份,也同样能随性自在洒脱自如,也同样能笑看潮起潮落。

只要,何欢还是何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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