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花园里有个六角亭,正矗立在湖水边,夜合欢走得有些热,就往亭子里走去。
亭子里,早有打理御花园的内侍备好了茶点用具。
“小叶子,去看鱼去吧,父皇歇歇脚。”
夜千寻乖巧地点头,也不四处跑,只是顺着栏杆,踏着台阶,走到靠近湖水的地方,探头看湖里游弋的鱼儿。
夜合欢沉默了一会儿,似乎是漫不经心,对身边的巫龙吟突然道:“巫右相,龙吟,你有没有觉得,俺儿子,小叶子长得——很象一个人,特别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的,真漂亮!”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一章 鹰王
章节字数:3569 更新时间:091011 09:13
巫龙吟被夜合欢突如其来的问题惊了一跳,侧眼见他温润的眉眼间,倒是一派风平浪静,也看不出什么。
只好用一贯的语气回道:“微臣倒没看出来,不过,小皇子模样倒是一等一的,和原皇后很象。”
夜合欢扫了巫龙吟,小子,你就给我装,我看你能装到几时?
你不说,总是会有人说的。
“对,夜合欢的皇后很漂亮。龙吟,轩王的母妃还活着吗?”
记得听小柳提过,老一辈的妃子,有不少都呆在后宫‘圆宫’养老,夜合欢一次也没去过。
“懿妃在很久前就不在了,先皇驾崩前一个月的事吧,那时臣刚入仕。”
“不是说因为娲族的诅咒,正统皇室的人都短命吗?那轩王怎会是个例外?”
这点就是夜合欢否定诅咒一说的根据,就算轩王不是皇后亲子,那他爹总是皇帝吧?
难道诅咒还长眼,一半皇室血统的人就饶了他?活见鬼!
“轩王的母妃,只不过是伺候太皇的一个小侍,因为有了轩王,打破了诅咒,先皇就给封了妃……至于诅咒没有在轩王身上出现的原因,可能轩王年纪并不很大,不过四十,与他母妃的血统也有关系,还有……”
巫龙吟突然不说了,他发现自己今天话还真多。
夜合欢正听到关键时刻,这是他‘情敌’的大秘密——因为澜听雨,他已经把他的‘便宜叔叔’当成他的情敌了,哪能容巫龙吟下回分解!
抬头对上巫龙吟淡漠的眼,夜合欢用炙焰寒天的眼神——就是那个直勾勾,盯着紧抿薄唇的巫龙吟,也不说话,就是直勾勾盯着。
果然,这招还真是好使,就不信了,我都抵不住的招数,你能抵得住!
根据夜合欢估计,对眼的时间不过两分钟,巫龙吟同学,败阵。
无比郁卒的眼神,巫龙吟招供了,“听说,娲族至宝‘印魂诀’在轩王手里。”
嗷,什么‘印魂诀’不重要,重要的是,俺又看到美人右相冰面破裂的风采,心里这个舒坦!
不过,“龙吟弟弟,你千万别告诉我,那个什么魂,是有人送给他的。”
“就是有人送他的,还就是你认为的那个人!”龙吟弟弟?这个称呼成功让‘雪寒功’失效,有些赌气的回答。
夜合欢不说话了,眯着眼,看着远处玩水的夜千寻,孩子正伸手去捞水里的鱼,面上云淡风轻,心却因为巫龙吟肯定的答复而发酸。
果然如此,“龙吟,他心里,还有他?那么,如果我努力的话……”夜合欢住了口,我和龙吟说这些干嘛?
巫龙吟对眼前这个似乎多情的人,只有沉默,男人,真的就能喜欢或是爱上同性别的人?
二十二年的生命过程,从小耳闻目染的,是男女之情,眼见多情的,是痴男怨女,而这些日子,听到的,看到的,让身处高位的巫右相一直想不透。
既想不透,当年澜听雨对夜轩的深情。
也想不透,如今夜合欢对澜听雨的痴念。
更想不透,自己每每对这个昏君的奇异心绪——
初见他,惊讶于那双眸子的清澈,接近时,不时被那奇异言行蛊惑,面对时,总想撕开皮囊看到诱人的灵魂,又不时控制不住地,一次一次被挑动了从没有过的情绪。
夜合欢,就如同总是傍晚时分,才会开放的那种萱草花。
散发着悠然的,不经意的,渲染着黑夜的,引人入魔的香味。
那干净又浓烈的味道,似药如花,想靠近捕捉,却发现那隐淡的香气从鼻尖擦了过去,倏忽一下怎么寻都寻不见,却又在你寻不到的时候,悄悄渗到人心里头,入骨,再也抹不去……
初秋的太阳有些烈,风却很清爽,吹动亭子里沉默的人的发,微动。
黑衣人挺拔俊逸清冷疏离,黄衣人温润俊俏眉目精致,无声,却很和谐。
水边的夜千寻突然站了起来,大眼盯着亭子顶发呆。
夜合欢挑眉,这孩子看见什么稀罕物了?
想起另个问题,“龙吟,还有我那唯一的妹妹呢?远嫁凉国,这么多年都没回来过?”
巫龙吟松口气,深深看他一眼,“晓星公主既然是和亲去的,生死自是随了凉国,由不得我们夜国干涉了。”
“哦。我明白。”
夜合欢幽然一叹,不一样的大陆,不一样的历史,却独独对女子,同样的苛刻。
“父皇!大鸟!”
夜千寻突然叫了起来,清脆的声音刚响起,夜合欢只听到头顶一阵‘扑棱棱’的声音。
巫龙吟立刻就跳出了亭子,飞身落到夜千寻身边,眼前这父子两,安全都是他的事。
夜合欢刚踏到亭子的台阶,随着夜千寻的喊声,“啊,它掉下来了!”。
头顶就一阵阴影笼罩,他下意识侧身就躲,不防脚下就是台阶,一脚踏空,心下暗道一声:惨。
却在看见那阴影是雪白一团的同时,一只手臂揽住了他的腰,后背紧紧被人勒到一个人的胸膛,紧到他能感到那胸膛里有力的心跳。
后背贴着胸膛的距离,是心与心最近的距离,紧密到无一丝缝隙的接触,让两人产生了同样的窒息感,奇异地让两个人同时无措。
夜合欢倒比较庆幸他没跌个狗吃屎,不过龙吟如此靠近的气息,自己突然的怦然心动,让他有点尴尬,俺果然是在男男的道路上一走不回头,毋庸置疑了。
眼睛却因为刚刚扑棱下来的,那堆白色吸引了——白色毛的鸟,好大一坨,跌在亭子边,爬不起来,溜圆的斗眼,警惕的盯人。
还真是个稀罕物!
夜合欢眼睛放光,虽然很不舍得美人右相的胸肌,但,貌似这姿势不对啊,难道不该是俺抱着美人的么?
夜合欢腰身微微一挣,巫龙吟醒过神般地赶紧放开手臂,拥帝王在怀的感觉,似乎,很不错。
蹲在石缝里的白鸟眼神犀利,盯着围过来的二大一小,伸出了尖利的爪子,大有你们敢动我,我就和你们拼了的劲头。
“小叶子,你别靠近它,这家伙可不是普通的鸟。”
阻止孩子靠近的脚步,夜合欢仔细打量,犀利的豆眼,尖尖的勾嘴,锋利有力的爪子,最突兀的是一身毫无疵瑕的白羽毛,奇怪。
印象里,倒是有一种白尾鹰的,只是人家只是尾巴白;还有种白头雕,那人家也只是头顶和尾部白。
还有种小点的游隼,也有白毛,但基本都掺杂了杂色,不象这家伙,浑身白的跟得了皮肤病似的。
根据这家伙的体积看,像只小雕,不过看那眼神,倒象只老鹰,只是,不管是雕,还是老鹰,都没听说过这么一身纯粹白毛的。
难道,会是只天鹅?
呃,天鹅长成鹰隼的身材?多么白目的想法!
那爪子带着弯钩,寒光闪闪对着夜合欢,警告他别再试图靠近。
“龙吟,这什么鸟?难道天翔大陆有养大鸟的习惯?不过,你们这儿的大鸟,长得真有性格!”他是在不知道这什么品种的鹰,只好以大鸟称呼。
大鸟?性格?
巫龙吟扫了老鹰一眼,又扫了一脸慎重的君王一眼,希望自己眼里没带鄙视的情绪。
只用平板的声音回答道:“这种鹰,是天翔大陆最凶猛最灵敏的雪鹰,常年居于凉国最西端,数量极少,江湖人有捉得一只的,常用来传递书信,世人却很少见到,而这只——看样子是雪鹰之王。”
“雪鹰之王?怎么说?”
某欢下死眼盯了眼那鸟的脑门,希望能在鸟的头上看出‘王’字来。
但一片白毛,自然人家老鹰不会象老虎那么狂,在脑门上顶着‘王’字。
龙吟谨慎地站到夜合欢父子身前,这种雪鹰,生性凶猛,没有认主之前,桀骜不驯,普通人抵不住它一抓。
“在它的眼睛上方,有一撮毛是金色的,这就是‘雪鹰之王’的唯一标识。”
一撮金毛?夜合欢凝目打量,果然,圆眼上方雪白的羽毛间,阳光照射下,真是有金光闪现的。
他母亲的,真是太神奇了!夜合欢咂舌。
瞥眼目不转睛的夜千寻,小家伙眼见是又怕又爱的样子,想必是很受到吸引。
也是,孩子他爹都有了霸占的念头,小小的孩童自然更是向往。
夜合欢偷偷靠近一步,低声对龙吟道:“龙吟,它大老远从凉国跑到我眼皮子底下,是不是说,它很喜欢我们夜国的帝宫,那我们就把它留下来吧。”
他以为他说得很谦虚了,他本想说它喜欢他夜合欢来的。
饶是这样谦虚,依然被巫龙吟的眼刀刮了一下,“它翅膀受伤了。”
它是雪鹰之王,就算是只普通的雪鹰,对世人都有莫大的吸引力,更别说一只雪鹰之王了,想必是在飞行的过程中,受到攻击了,才慌不择路落到这里来的。
“噢,受伤了啊,真没看出来。”
夜合欢敷衍地哼哼一声,管你哪儿受伤了,我看到了就是我的了。
假惺惺对巫龙吟道:“巫右相,与人为善,善莫大焉,既然它受伤了,咱就该本着爱护动物的原则,帮它包扎一下,给它提供一个可以养伤的去处,它是鹰王,我是帝王,惺惺相惜,对吧?龙吟?”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二章 小影
章节字数:3645 更新时间:091025 09:45
‘雪鹰之王’,不愧是王。
在一只翅膀受伤,两大一小围捕的情况下,特别有一个还是武功高手,居然硬是撑到小柳、小秋两姐妹拿张帐子出来,才一头栽到巫龙吟手底,敛了羽毛。
但那双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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