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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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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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合欢看着场中先期上来的几种动物,手掌大的异种犬、尾巴比身子长一倍的黑猫、长着双足的毒蛇、会说几句人话的马猴……

畸形畜而已,那里恶心了?搁前世,那就是媒体找事的新闻。

却说不上异兽,夜合欢摇头,这些东西,别说一撮毛看不上,俺都看不上。

小柳也摇头,“老爷,这里面,没一个能配得上小影的,还是算了吧。”

“别急,好东西一般都是在后边,都坐下喝茶,慢慢看。”

夜合欢递给听雨一块绿豆蒸糕,现在听雨也喜欢吃这东西,就不知这口味做的是否能及得上小柳做的。

澜听雨不错眼珠地盯着楼下,这些异种动物,以前踌躇满志的时候也好,无奈被囚也好,都是他从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如今见着,委实算是稀罕物。

因为专注,就不注意,有东西递到嘴边,下意识就张开嘴巴。

等尝到甜味才觉出不妥,回眸就看到某位桃花满面的皇帝,正得了便宜的猥琐笑容。

“还好吃么?”要好吃,咱就把做糕点的师傅弄回宫。

你真的就能这么宠溺着,如今已是破败的澜听雨?直到,最后?

夜合欢,夜合欢你真的就能这么喜欢着,心里不知有没有你的澜听雨?不会,改变?

这样的念头恍惚,这样的疑问迷惑,让澜听雨墨黑的眼瞳,有浅浅流光出现,映着夜合欢温润的眉眼,一眼,一世。

看着澜听雨仿佛能把人吸进去的黑眸,夜合欢心头柔软,轻声道:“听雨,你知道,这世上很多奇异的东西,比如我,所以,你要让自己开心起来,更奇妙的事物等着你去看……比如,这个,嗬,这东西不错。”

吸引夜合欢的东西,是被一个大肚皮的老者拎上来的。

从上边看下去,五彩锦色的羽毛,绿绒采锦的凤头,敛收的长尾,有铜色里带着蓝绿色,华丽的椭圆装圆羽,这应该是只——孔雀?

“啊,老爷,这个可以给鹰王了,真漂亮!”小翠拍着手道。

“嗯,可以考虑,这么娇贵的东西,难为他能在北方养活。”

夜合欢点头,孔雀只有雄的才有这么艳丽的外表,和一撮毛的纯白,蛮相映成趣的,很好。

最要紧的,此孔雀性别为公。

澜听雨也点头,是很漂亮,“娇贵?在我们这里很难养?”

可以说,这是截至目前,听雨哥哥对某欢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了,理所当然就振奋了皇帝心。

不过夜合欢也觉得奇怪,既然孔雀都被当成异兽了,难道说,这时代还没流行孔雀这种动物?

“看它椭圆的锦色长尾屏,和凤型羽冠,该是只孔雀,孔雀一般情况下,是生长在南方开阔地带,我们北方的气候其实并不适合养它。”

“孔雀?名字很好。”听雨又轻声回应。

“老爷是怎么知道的?澜国师都不知道呢!”小翠的星星眼,闪烁着‘陛下学问真深’的崇拜之光。

夜合欢脑门一滴汗,我就知道个孔雀你就崇拜我了,那我要是还知道恐龙,你还不得把我给供起来?

“红娘,让各位看看鄙人的宝贝!仙雀!”楼下大肚子老者洋洋得意,声若洪钟。

呃,仙雀,倒是接近到只差一个字,却和孔雀稚科鸟类天壤之别。

可不是吗,人家是仙,咱是鸟,一个位列仙班,一个鸟中头名。

“啊?那老头说是仙雀?”小翠嘀咕,崇拜之光熄灭。

夜合欢懒得和小丫头一般见识,却对澜听雨解释,“按天翔大陆地理位置看,孔雀应当生长在炙国和凉国南边的接界处,只有那里才适合这种绿孔雀生长。这老头不知在哪里淘来的,拿到夜国就成仙了。”

“孔雀。”听雨眼睛盯着楼下,低声两字,肯定可怜巴巴的皇帝大叔。

“绿花,”夜合欢扭头对没有存在感的绿花道:“找个人去,把这东西给我标下来。”

此时一楼大厅,因为孔雀的现世,早已引起多人的竞价。

不过半柱香的当口,已经从最初的百两纹银,飙到三千黄金。

伪装客人竞价的橙花,在下边不停打眼色,想让红花劝主子放弃。

主持斗局的红花犹豫,何大的命令不能不听,但这三千黄金买只鸟,确实也太奢侈了。

但有人不觉得奢侈,柳邺那桌,一直由苏放堤不停抬价,红、橙交换眼色的瞬间,三千黄金抬到三千五。

这种哄抬,夜合欢没有意外,但意外的是哄抬的人是柳邺,不说柳相的家产,只说柳邺的志在必得,看柳邺与金色披风人的亲密,不用意外,想必是为讨好贵客了。

炙焰静湖和柳淞卿那桌,倒从一开始就没反应。

而澜听雨,在价格飙到一千黄金的时候,已经不赞同地摇头了。

眼一眯,夜合欢果断地命令,“绿花,放弃。”

命令迅速由雅阁暗处守卫的成员,传达到橙花那里,橙花感激地看了眼楼上,何大,你还是比较会过日子的。

要真花三千多黄金,给皇帝买只不知啥时候就死了的雀,今晚回去,毫无疑问,大姐大指定会把我们几朵花,都‘温柔’地掐断,然后生吃了。

事实证明,夜合欢的果断放弃是很正确的。

因为,先不说那孔雀最后终是以五千黄金的价格,被苏虾米眼标得。

更因为,孔雀刚刚下去,就有一位黑纱蒙面的侠客,带上来一只异兽,一只真正的异兽——

拇指粗的铁笼,关着一只浑身火红的狐狸,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就连尖尖的耳朵里,那细细的绒毛都是火红色的。

若说单单只因为毛色纯正,就称为异兽的话,那也不足为奇。

最奇异的是它一双眼,眨动间,竟然有金色闪现!

看到它金色眼眸的一瞬间,夜合欢就决定,一定要标下它,不管多少黄金!

昏君本纪 卷二 风云际会 第七十五章 斗狐1

章节字数:3591 更新时间:100316 14:40

就在夜合欢想决定,不惜‘寻欢别野’破产,也要得到这只金眸红狐的时候。

楼下众人的反应,却让夜合欢大为惊讶。

甚至身边的小翠小柳,都露出奇怪的表情。

不过,夜合欢不明白,这表情,可不象是看到稀世异兽的表情,反倒像是看到什么不详的东西一样。

疑惑地端详澜听雨的表情,听雨哥哥唇角下弯,点漆的眸里,唯一的情绪,居然是——悲哀?

悲哀?夜合欢再扭头看那笼子里的火红,没啥啊,还是一只狐狸,也没听说听雨和狐狸有啥亲戚啊!

挠下头皮,夜合欢问小柳,这不能问小翠,那丫头说的没有她姐姐可信,“小柳,它,有什么不对吗?”

小柳不期然看了眼澜听雨,期艾着回:“传言,这种红毛金眸的精怪,只有一个种族才有,奴婢却从没见过,传闻说它若现世,是不祥之兆。”

昂?种族?金眸火狐是精怪?

能让世人觉得不祥之兆的种族,只有一个,听雨哥哥和炙焰美人的娲族呗!

这世界怎一个奇妙了得啊!某欢感叹不已。

娲族就是奇妙中的奇妙,不但会羽化,比如听雨的白发,比如小鸡的红眸;

还有神奇的能力,比如听雨的预言能力和神奇的诅咒;

更奇妙到,如今,连动物都与众不同了!

不过,夜合欢深沉一下,好象这娲族,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恁个艳色夺人,一个赛一个地绝色标致。

娲族,在某欢的脑海里,已经是美人遍地跑,美动物满山钻,美花草遍野开,连鸟都美得不敢到天上飞!

娲族,就是一让皇帝流口水的风水宝地!

这副憧憬美人的表情,落到丫头眼里,那是很诡异的,小翠就疑惑了,“陛下,老爷,您这是看上……这不详狐狸精的意思?”

怎么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丫头不敢这么说,怕皇帝又拿扇子敲脑门,很疼的。

狐狸精?它要真能变成个美人,倒也是求之不得。

‘啪’的一下,小翠的脑门终是没有逃过一敲,皇帝道:“哪有不详的狐狸?狐狸是国宝,这种金眸红毛的狐狸,更是特级宝贝!常人连见都没见过的,哪里不详了?”

澜听雨从他开始垂涎娲族美人开始,就把目光定在他脸上,此时听他这么说,黑眸里,就闪动了光泽,似乎,是恳求。

伸手把他耳边的乱发捋到耳后,夜合欢温和一笑,“我喜欢这只狐狸,所以啊,一撮毛的如意郎君眼前是找不到了,给它找个伙伴倒是可以的。”

澜听雨听着他的承诺,迅速把脸扭向楼下,专注那一片火红的眼里,有无人发现的波动和喜悦。

此时的楼下,在最初的安静之后,不出片刻,就有人开始嘀嘀咕咕,随着嘀咕的声音加大,渐渐形成了躁动。

“烧死它!不祥之物!”

“杀了它!还有那个控制它的人!”

“对,要烧死它!让它挫骨扬灰!”

“这样不吉的东西,怎么会有人拿来斗,杀了!”

……

嘈杂声越来越大,最后统一成一句,“烧死它!”

人多势众的声音,在空旷的天井里加大回声,有压倒一切的气势。

那个拎着红狐来的蒙面人,一直沉默,也不反驳,更没有动作,就稳稳地站在场子中间。

夜合欢看着下面的形势,沉吟,他没想到,人们会愚到这个程度,容不下娲族的人也罢,如今连只动物都容不下。

或许不能怪子民愚昧,因为在他们心里,娲族就是个禁忌,恐惧与娲族有关的一切东西,早已经一代一代被深深刻在血脉里,成为他们的信仰了。

悲哀,听雨眼里的疼痛,是整整六十年的沉淀。

那么,夜合欢,你愿不愿意,为了听雨,为了小鸡,去尝试、去努力,扛起这深重的悲哀?

夜合欢凝视着澜听雨浅淡的侧脸,点头,我是愿意的,为了听雨,为了炙焰寒天。

我的肩膀或许并不宽厚,但三大国的国君之一,夜合欢的身份,怎么的也比国师和背弃的皇子顶用些。

夜合欢的沉吟,和楼下鼓动的嘈杂,让澜听雨的脸色,越发苍白。

这幕,如此熟悉,熟悉到有刻骨的痛涌上心间。

那年,自己就和这只关在笼子里的火狐一样的茫然,茫然等待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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