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色女人花恋蝶 作者:猫眼黄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懒色女人花恋蝶 作者:猫眼黄豆- 第14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哼,出行五日,不征调沿途郡城镇县一兵一卒,突然从官道该走山道。她以为隐去行踪,凭五万人马就能突袭打败我虞国大军麽?简直是痴人做梦!”公孙明珠嗤笑一声,食指沾上酒水在案桌上画出简易地图,“从山道到边城,必经五十里开外的赫山函谷,只要我们在那儿埋下伏兵,以逸待劳。必能甕中捉鳖,大获全胜。”
一席话让军帐内又响起一阵快意酣然的笑声。
“元帅,事不宜迟,末将愿现在就带兵前往赫山埋伏。”笑过之後,一员黑脸短须的剽悍武将站出请令。
公孙明珠微抬眼眸,请令者是军中以骁勇著称的神武将军陈梁飞,看似粗莽,实则有勇有谋。她与林静然对视一眼,也对,现在埋在越国的探子失去了越国援军的消息,她们确实无法明了援军何时才能赶到。不如早做布置,以免错失良机。
她微微点头,笑道:“那就有劳陈将军了,望将军此去能旗开得胜,将越国援军一举歼灭。”
“末将得令。”陈梁飞也不拖拉,撩袍行下一礼,退出军帐。
“来,众将军与本帅一起饮下此酒,然後也做好今夜突袭的准备吧。”
“得令!”
掌内一干将领全部站起,举杯而饮。
############## ############ ##################
挖堑壕不用点上油灯,猫著腰像土拨鼠一样吭哧吭哧地慢慢掏挖,所以自然比挖地道省力多了。只一天工夫,一道城内堑壕就完成了。
在景烨王的调遣下,一批批身著黑衣的精壮兵士被分派在挖好的堑壕里,手持大刀,严阵以待,如同猎人已经张开了大网,单等著兔子来撞网。
太阳渐渐西沈,天色从昏暗变成黑沈,幸而头顶闪烁著点点星光,才将这黑夜染上一层淡光。
砰──
内城墙下数个地方传出轻微的破土声,接著是泥土散碎的悉索声,一个个脑袋从破开的地道口中探出来,小心谨慎地往四周查看。
城楼上巡夜防守的越国兵士不时来回走动,警戒地向虞军驻地观察。城内隐隐传出天干物燥,小心火烛的更夫锣声,静谧中透著安详。
一颗颗脑袋又倏地缩了进去,赶回去报信的虞军前哨并未察觉到地道口前方的堑壕,也没有看到隐蔽在堑壕中的越国将士,当然就更没看到在他们缩回头之後,二十几个地道口边无声无息地多出了许多黑衣人。
“元帅,越军对我军的地道没有丝毫察觉。”二十几个哨兵回禀了同样的消息。
虞军上下都是一阵狂喜。
“各队出发!”公孙明珠一挥手,发下命令。
“等等,派五人小队快速先行,後面的兵队入洞缓行几步,若是无甚动静,再疾行夺城。”临行前,林静然突然出声。公孙明珠的性格更为果决,她的性格则更为谨慎。
“照大将军说的做。”公孙明珠对林静然的谨慎是十足信任的。
“是。”
精选的虞军将士也是一身黑衣,带著刀剑,兵分二十三路,从地道口进入。
虞国大军军营通往槐城内的地道约莫有五百多米,黑暗狭窄,洇湿腥潮,伸手不见五指,脚下也是凹凸不平。打头的虞国兵士磕磕绊绊地穿行著,待终於看到前方有淡淡亮光透出时,心里俱是一阵暗喜,赶忙加快脚步往外冲去。谁知刚露出小半个脑袋,突然从洞外伸进来几双粗壮有力的大手,一把卡住他们的脖子。他们还来不及喊出声,就被拖拽出洞,扔入堑壕。
洞外边堑壕中,手持大刀的越国将士早已等得不耐烦了,还没等虞国兵士明白是怎麽回事,便挥舞大刀,像砍西瓜一样将其头颅砍下,送人进了鬼门关。
地道内後面的虞国兵士听闻前方并无大的异常,先遣分队也无人回转,便以为前面无甚危险,连忙遵循军令往地道口疾行。才爬出洞口便被抓住脖颈扔落堑壕,毫无挣扎地无声惨死在大刀下。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尸体逐渐堆积,夺城的兵刃交接声没有响起,浓烈的血腥却开始在夜幕中蔓延。
後面有些反应敏锐的虞国兵士终於察觉不对,连忙折返往回疾行。可地道里又黑又窄,前方的兵士往回跑,後方的兵士来不及後退,两相撞车,顿时地道内乱成一团,哭爹骂娘声吵成一片,像炸开的蜂窝。
而城外虞军并不知道地道内发生了什麽事,仍然一个劲儿地往里冲,地道马上被拥挤的兵士堵塞起来。
锦螭目视不再冒出敌人脑袋的地洞口,水润薄唇一勾,冰寒蚀骨的魔魅掩盖了所有的明濯清华。“王爷,你可要点上这第一把火?”
“那是自然。本王岂能不报夺城之仇?”景烨王满身血腥戾气,切齿狠笑。他扔下手中滴血钢刀,伸手从兵士手中接过一束点燃的干柴大力抛进地道。负手与锦螭并肩而立,忽摇头轻叹,“可惜了。”
“可惜什麽?”锦螭随口笑问,冷看那一束束点燃的干柴扔进地道。
“可惜本王不能看到那两个贱女人的变色嘴脸。”
“呵呵,王爷真是不懂怜香惜玉,那两个贱女人可都是绝色之姿呢。”锦螭谑笑。
景烨王阴冷地哼叱一声,大手一招,又有几个兵士拿著几把大蒲扇朝地道口猛扇了起来。
霎时间地道内燃起大火,充满了滚滚浓烟,地道中隐隐传出凄厉的惨叫和呛咳声。
“王爷,干柴中混些湿柴会令烟雾更浓,如能再夹杂些硫磺硝石则会让人死得更快。”暗黑无华的清凌墨眼映照出火光跳跃的妖娆舞姿。
景烨王一愣,旋而抚掌大笑,“没错,本王倒不想锦主也是点火的行家。”他转头对兵士瞪眼斥道,“还不快去弄些湿柴、硫磺和硝石来。”
“是!”越国兵士们也烧得分外开心,分外高昂,立马照办去了。
可怜虞国兵士们在地道内经不起大火烧烤,毒烟熏蒸,一批批窒息而死,转眼化成了护花的肥厚春泥。
很快,地道内就塞满了虞国兵士的尸体。
11:12:00


第183章 这是我的豪赌
出了邺京,五万越国将士片刻也不耽误地在通往边城的官道上疾行。
所有将士此次出征还是十人一火,五火一队,两队一旅,两旅一团,统共两百多个团,但在此数位编制上又有了新的编队名称。主要分为尖刃队、陷阵队、勇锐队、勇力队、寇兵队、死斗队、敢死队、励钝队八种兵队。
一开始将士们并不明白这新队制的目的,不过当新队制编排出来之後,但凡心思敏锐的人便哗然发现这队制竟与他们各自的出生来历和秉性本事具有莫大的关联。以敢死队为例,其中的成员大多是前方阵亡将士子弟,欲向敌军报仇者;而寇兵队则个个都是行事慎密、身形灵巧、轻足擅走、逾高绝远之辈。
疾行的数天之中,各路兵队的将士在元帅的亲自过问下不断地进行调整,八大兵队的雏形逐渐成熟起来。
处在一个具有共性的兵队中,让绝大多数将士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新兵与老兵的情感融合变得迅速而顺利,兵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不知不觉间增强许多。而能在短短几日中便对五万人马做出如此精准编队的人,则需得何等强大的记忆力、洞察力和判断力!当下众将士对元帅的敬仰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日夜兼程,待到第五天,他们已抵达黎城外郊,只需再行半日便能入城。黎城内约有两万兵马已经做好了征调准备,可元帅却突然下令离开官道,该走山道。
帅令一下,所有将士必须服从,虽然心中疑惑,但五万将士还是闷不吭声地往山道奔行。
及至山道口,霍然看见那里杵著上百号身著灰衣长袍的人以及数千匹战马和大量看不出内容的用黑布包起的包裹。
待一一打开巨大的黑布包裹,里面竟全是铠甲兵器!?
惊疑不定中,在元帅的命令下,步兵的铜铁铠甲全部换成轻薄坚实的纸甲,外罩越国墨绿戎衫。骑兵每人分得一件用生丝细密编织的墨绿长袍,战时需穿戴铠甲之外。腰间大刀换成从未见过的长弯刀,还配置了一根一丈余长的绳爪和一种短小的组合式弓弩。笨重的辎车被丢弃,粮草军帐锅盆被分摊缚在新增的马匹身上。
“步兵的纸甲是用一种特殊柔纸锤炼而成,重量减轻,但坚固比之铜铁铠甲毫不逊色,若是遇雨淋湿,箭矢都无法穿透。而骑兵的生丝长袍也很难被箭矢穿透,会连箭带衣一同插进伤口。到时只须将丝布拉出,便可将箭头从伤口中拔出。”花恋蝶对彭怀骁和归明信淡淡解释道。她有她的原则,虽所知甚多,也面临杀戮战场,却绝不会像小说里的穿越者一般肆无忌惮地逾越历史进程,过早发明出火炮之类的强大热兵器,只打算借鉴中国古代已有的先进文明,在当前的装备和冷兵器上做些改进。从实用防护上来说,宋代最高水平的纸甲与成吉思汗用於蒙古骑兵上的生丝长袍便很值得借用。
“元帅,为何要勒令轻骑舍去长枪?将骑兵腰间大刀改为弯刀?”彭怀骁疑惑看著手中从未见过的弯刀,不耻下问道。
“战场上使用长枪和大刀本身没有错,但要保证奔行速度和杀敌两不误就不行了。”
什麽?!彭怀骁蓦地张大眼,这种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闻,连忙虚心求教:“属下驽钝,还请元帅详解。”
“重骑的作用多是用於冲击敌人阵队,使用双刃陌刀是对的。但轻骑的长枪杀敌方法是刺、挑,一旦插入敌人身体,若要拔出,势必要影响奔行速度,甚至有可能被敌方拽下马来,不太适用冲锋斩杀,舍去并不可惜。”花恋蝶指指彭怀骁腰间的大刀又道,“大刀刀锋是直脊,需要做出劈砍动作,会导致速度不够迅猛。弯刀刀刃是曲线,前行过程中受阻比直脊刀小。使用时,刀身横著持平,刀刃向前,无需要做劈砍的动作,便能依仗战马快速奔行时产生的冲力而横著划开敌人的脖颈或是胸膛,伤口深而长,能有效置敌於死命。”花恋蝶勾唇哼笑。涉及到物理学,就不知道这些古人能不能听懂了。
“这刀好韧好利!”一旁的归明信凝目,屈指弹向弯刀刀刃。发现刀身柔韧钢锐,刀锋出乎寻常的锋利,禁不住讶然出声。
“这是宿铁刀。”花恋蝶幽幽一笑。
“宿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