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嘿嘿一笑道:“咱们去杀魏忠贤的党羽,衫十二公公!”
“哦?衫家的十二老爷?”
“那个外号叫三十二公公的大太监?”
“昨晚拆魏忠贤生祠,今晚杀魏忠贤的走狗,好带劲!我全身都热起来了。”
年轻人们都是天不怕地不怕之辈,一听说要杀的是魏忠贤的走狗,顿时激动起来,人人脸上都闪过一抹欣喜,一种亢奋的情绪开始在队伍之中传递。
亢奋可以带来巨大的战斗力,但同时也对一个人的精神有着毁灭的能力,例如郑彦夫起义,他手下那几百个村民就是带着一股子亢奋的情绪冲杀进张斗耀的家,结果刀子见血之后,瞬间就变成了烧杀抢掠的恶徒,不得不说,是亢奋毁了他们,让他们从正义的起义军,变成了血腥的刽子手。
朱元璋决不允许自己的队伍出现这种情绪,如果这些人杀了衫十二之后,又变成和郑彦夫手下一样,对衫家的丫鬟们出手,这个队伍就会同样地变质,他必须打压年轻人们的亢奋,于是挥了挥手道:“大伙儿冷静下来,先准备武器,我叫你们带的棍子呢?举起来!”
年轻人们一起举起了手里的木棍,他们带的棍子有粗有细,有长有短,长的有十二尺长,短的也有六七尺多长,不过倒有一点是统一的,这些棍子都很结实,是上好的树枝用油浸泡之后制成,非常坚韧。
朱元璋大声吩咐道:“把棍子的一端削尖,制成长矛!”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摸出了一把小匕首,在自己的棍子上面仔细削切起来。
他故意削得很慢,下手很细致,被他的动作所影导,年轻人们也各自摸出小刀,开始削自己的棍子,有些年轻人没带刀来,就等着旁边的同伴削完之后借刀。
削棍子是一件很细致,需要仔细干的活儿,于是大伙儿暂时都没说话,认真小心地削制着自己的兵器,场面暂时沉静了下来。刚才那种短暂地的亢奋情绪,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踪。
朱元璋满意地点了点头,要打消病态的精神亢奋,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给他们一件事做,让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那么就可以有效地打消掉狂热,使得身心都冷静下来。等到他们削完棍子,完成战备,已经变得足够冷静了。
这样才能打造出一只成功的军队,而不是一群嗜血的怪物。
站在他身边的王二眨巴眨巴眼,低声道:“朱八哥,我有种感觉,你找这三十五个兄弟,比郑彦夫山寨里的四百多个兄弟还要管用。”
朱元璋淡淡一笑:“那是当然!”
七四、绣春刀
夜色已全黑,皎洁的月亮仍然高悬在天空中,没有半片黑云挡住它的脸庞,冷冷的冬风吹起,在安静的夜里带起呼呼的风声,此时还是初冬,但是气温已经异常的寒冷。
明末属于小冰河时期,所以气温异常的低,不过这个时候的人并不懂气象学,不知道自己处于千年难见的气候剧变之中。
衫家大院里,无数人头攒动,今晚他们就要跑路了,离开土生土长了几十年的老家,跑到另一个城市去过隐姓埋名的生活。
衫大站在衫十二面前,低声道:“老幺,咱们真的必须逃么?万一九千岁还能翻身的话……”他虽然是衫家的大老爷,但是在自己这位十二弟面前,却只能陪着小心说话,因为衫家如今的富贵,都是衫十二带来的。
衫十二现在已经脱下了太监服,身上穿的是普通人的长衫,但是他病态苍白的脸,以及光滑的下巴,仍然异常的扎眼,他叹道:“九千岁翻不了身了……新皇帝摆明了要往死里整他,如果我们不逃,就是满门抄斩之局。大哥你放心,我从京城里逃出来时,已经借着朝中的关系弄了一套新的户籍,还做好了路引,咱们伪装成西安府的商人,迁居到南京去,到了南京,谁还认识咱们这家子人?凭着这十几年来积下的家产,下半辈子包准衣食无优。”
衫大楞了楞:“如此……也好……”
此时衫家的家丁和护院都已经遣散光了,这种隐性埋名的大迁移,能带的人当然是越少越好,只余下了衫家十二位老爷的直系亲人,以及最贴心的家奴和丫鬟,人数不过四五十人,其中大多数都是女人和孩子。
衫家甚至不敢准备太多的马车,因为许多辆马车一起在路上行进,是很惹人注目的事,所以只准备了五辆不起眼的劣制马车,用最差的劣马来拉,以便掩人耳目。五辆马车是装不完所有人的,只有女人和孩子可以乘马车,衫家的男眷们,全都只能步行。就这五辆马车,还要完全分散开,走不同的路,约定在南京会合。
不得不说,衫十二公公是个细致小心之人,难怪他能赶在魏忠贤倒台之前,就先从京城里逃脱。
可惜,他所有的这些安排,都被潜伏在衫府外面一颗大树上的朱元璋和王二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打算分路逃跑,咱们怎么办?把五路都拦截下来吗?”王二低声问道。
“不!”朱元璋挥了挥手道:“女人和孩子就让他们走吧,我们只需要对付衫大和衫十二这两人就行了。”
朱元璋上一世信奉的原则,其实是斩草必须除根,以免春风吹了又生,换成上一世的他,手上有充足的兵马,必定会将衫家上下,不管男女老幼,一律杀光。
但是在天空中游魂数百年,使得他的心态也有很大的变化,有些事情,他也进行过反思。如果真的将女人和孩子也杀光,自己的队伍与郑彦夫的队伍岂不是会走上同样的路?
他也不想让手下这些年轻人过早地见识到铁血无情的东西,这样不利于收罗他们的心。例如王二,这个人带有很强的正义感,如果当着他的面将衫家的女人和孩子都杀光的话,有可能造成王二与自己产生隔阂,会失去这名好用的手下。
还有,他也担心这些年轻人过早地参与杀死女人和孩子的行动,会造成他们堕落,变成嗜血的狂徒,这并不是他想要看到的。想到这个地方,他不由得有点疑问,上一世的自己,算是一个嗜血的狂徒吗?也许……要算吧!
嗯,今生我要做个好皇帝,也要做个好人!
“看,马车出来了……”
衫家的马家开始离开大院,第一辆马车上面坐的是七八个妇人和小孩,然后衫家的老三、老四、老五和他们的儿子,贴心的家奴,跟着这辆马车走了,由于马车要等着步行的人,所以走得很慢,过了许久,才消失在了远处的黄土道上。
许久之后,又是一辆马车驶出,衫家的老七、老八走了。
再一辆马车……
直到所有人都走掉之后,衫大和衫十二才登上最后一辆马车,这一路女人最少,只有衫大的妻子带着一个小丫鬟,没有小孩。衫十二是个太监,没有老婆孩子,所以马车上很空荡,虽然堆满了金银珠宝,仍然有不少空位置,他和衫大不必步行,可以乘车。
赶车的就是那名东厂档头,看来也是失了势,才和衫十二公公一起逃出来的。车旁还护卫着十二个家丁,这些看来都是衫家最贴心的家生奴才,没有被遣散。
“走吧!”衫十二拍了拍透过车窗看着宅子发楞的衫大,低声道:“十几年前,我还没有净身入宫的时候,咱们衫家什么都没有,现在能有五辆大车,装满金银细软,已经算是天大的福分了,这宅子不要也罢。”
衫大叹了口气,放下了车窗。
马车离了衫家大院,十二名家丁护卫着马车,缓缓而行。
行了一阵,前方的路旁出现了被拆得面目全非的魏忠贤生祠,衫十二忍不住也叹了口气:“九千岁昔日何等风光?如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
他话音刚落,只见破败的生祠里突然冲出来一群人,挡在了道路中间,这群人穿得破破烂烂的,一看就是附近的穷人,他们用黑泥涂着脸,看不清楚容貌,每个人的手上都提着一根削尖了的长木棍。
“丝!强盗?”衫大和衫十二吓了一跳。
赶车的东厂档头手一抖,拉停了马车,随后,他用低沉的声音道:“公公,麻烦大了。这不是普通的强盗……他们的气势非常古怪,透着邪门……”
这群人就是朱元璋、王二,以及三十五名年轻人了。
银白色的月光下,朱元璋和王二站在最前面,用看死人一般的眼光,看着对面的衫家一行人。后面的三十五名年轻人,则全都安安静静的,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只是紧紧地握着手上的长矛。
这群年轻人被朱元璋训练了好几个月了,虽然还没有那种久经沙场的杀气,但他们却开始拥有了像样的纪律,不像郑彦夫手下那伙人那么混乱不堪。
郑彦夫的手下是强盗,而朱元璋的手下却是军队……这不是由人数、武器、装备来决定的,而是来自于精气神。擅长搞情报工作的东厂档头,很轻易地察觉到了这群人的不同凡响。
“你们打算拦路抢劫么?”东厂档头挥了挥手,一大锭银子扔到了两群人的中间,在地上咕噜咕噜地打了几个转:“如果你们让开路,大家井水不犯河水,我还有一箱银子可以奉送……如果不给面子,咱们也不是好惹的。”
东厂档头的江湖经验极其丰富,没念头就说出这么一番话来,既示好,也隐带威胁,用这样的说话方式对付绿林好汉,往往效果不错。对方通常都会掂量一下,抢劫这样的队伍有可能遭受巨大的伤亡,但如果不打,可以白得一箱银子,如果一来,大多数的强盗都会放任他们通过。
可惜,这样的方式对付强盗好用,对付军队却未必好用。
朱元璋伸手指了指马车厢,低声道:“阉党,把你们抢劫的民脂民膏统统留下吧,它们取之于民,就应该用之于民,不应该由你们拿去享受。”
听到“阉党”二字,东厂档头倒抽了一口凉气,陌路遇强人不可怕,遇见的强人一口点破自己的身份,这才是最可怕的事。因为这代表敌人是有备而来,针对的就是你,这种情况下,敌人往往拥有万全的准备,而且存了必杀你的决心。
“公公,来者不善,得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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