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君煜淡淡地看着面前的黑衣男子,黑曜石般的眸子闪烁着淡淡的光华,声音清醇淡淡,却带了平时没有的一股穿透力:“一行,当年我并不是怜悯你才将你带回府中的!”
第四十五章 女贞花
楼君煜淡淡地看着面前的黑衣男子,黑曜石般的眸子闪烁着淡淡的光华,声音清醇淡淡,却带了平时没有的一股穿透力:“一行,当年我并不是怜悯你才将你带回府中的!”
男子闻言不由抬头。
“你虽秉性驽钝,但比常人更为勤奋,做事心细谨慎。较之十四年前驽钝憨痴的你已大有长进。当年你流落街头受几个无耻江湖人欺辱时,并未曾习过武艺,仅仅凭借着自己下意识的防范,将那些人的招式皆无意识的学会,用以抵御,虽没有内力,但一招一式比那几个江湖人更使出了其中的精髓。那时我便知道你是个武学奇才。”楼君煜定定地看着他,声音清醇透澈,“一行,如你这般武学天赋的人,世上难有几人!”
“公子!”黑衣男子刚硬的脸上微动。
楼君煜淡淡道:“我身边不留无用之人,而世上没有真正无用之人,只有不够努力的人……”
女贞,负霜葱翠,振柯凌风,或树之于云堂,或植之于阶庭。树影婆娑;枝干扶疏;枝叶茂密,修剪得树形整齐。六月中旬的女贞树已开了一簇簇白色的小花,满庭的女贞花,散发着馥郁的芬香。凤轻歌手执书卷,坐在屋檐下,却没有看着书,只是看向庭院内舞着剑,面容清冷的男子。
男子一招一式都极微干净利落,少了江湖人士的清洒飘逸,多了些战场拼杀的快狠。英挺的双眉,坚硬的唇线,尖挺的鼻子,眼眸清冽如一条溪水,穿着一身素利的青衣,身形并不如一般将军统领那般魁梧,高挑而略微精瘦。剑锋所至之处皆带着一股凌厉之势,扬起漫天的女贞树叶和白色的女贞花。
剑锋一指,身形稳稳顿住,利落的收剑。
一个掌声“啪啪啪“的响起。
步凌寒清冽的眸子朝掌声处一瞥,眉微不可见的皱了皱,将剑插入剑鞘中,走了过来,声音清冷,“陛下近日日日来微臣寝殿,不知究竟为何?”
“呵呵!朕这几日是在等爱卿这寝殿的女贞花开,等了这些日,这女贞花才好不容易开得满院都是!”凤轻歌放下书卷,轻轻一笑道。
“是啊!我也是来凑凑热闹,看什么女贞花的!”一边坐在小板凳上的仲黎搓了搓方才鼓掌得起劲的手,点了点头道。
凤轻歌不由一笑,这小子,最近倒挺粘人了,她到哪儿都喜欢跟着。说是凑热闹,也不知道是凑的哪门子热闹!
步凌寒一瞥庭院中满地的残花烂叶,清冷道:“花没了!”
“是啊!花没了!好好的一院子女贞被爱卿弄成了残枝落叶,残花烂树,真是可惜了!”凤轻歌轻轻一叹道。
“微臣是粗人,只懂上战场杀敌,不懂得惜花,所以也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惜!”步凌寒清冽的如一条溪水的眸中掠过淡淡的浮光,声音清冷,“陛下若喜欢这树,可让人直接移栽过去,也就不必日日来微臣这里了!”
“朕再喜欢也不能将它强自移栽到不适宜它的地方去。”凤轻歌淡淡一笑,又站起身看着他道,“六个月前,你在宫外将朕从马蹄救下的事,朕一直未曾忘记!”
闻言,步凌寒眸中闪过一丝诧异,微微拱手,声音清冽,“微臣不过是无心之举,陛下不必挂心!”
凤轻歌唇角轻勾,微微一笑:“该记得的,总会记得!不知爱卿又可曾还记得朕当初说的话?”
步凌寒微愣,脑中不由闪过一个蓝衣服的小女孩一脸倔强骄横道:“我要报恩,我一定会娶你!”当时他不过是当玩笑看待,未曾置于心上……回过神看着面前容貌清丽,穿戴华贵却又简单,笑得清淡的女子,清冽的眸中闪过一丝复杂和诧异。
“朕今日也欣赏女贞花欣赏够了,时辰也不早了,便不打扰了!朕明日再来!”说完,又弯腰拿起桌上的书卷,一敲仲黎的头,“小子!咱们走吧!”
仲黎一摸被她敲打的头,轻哼了一声,也站起身来,没有再抱怨什么。看来这小子被她打头打习惯了,都懒得再说了。
步凌寒见此面色仍是清冷,拱手低头,表示恭送。
凤轻歌微微转身看着他,道:“女贞树耐寒耐阴,适应性强,生命力也很顽强。朕觉得它……很适合你!”随即拉着仲黎出了宫殿。
步凌寒看着凤轻歌离去的背影,眼眸微闪,静静地走至庭院中央,轻轻弯腰捡起一簇白色的女贞花,碾散了花瓣置在手心,指尖轻触,感觉到触及的一片柔软,不由清冷的脸上,英挺的双眉带了一丝柔缓。花,这种柔软的东西,他有多久没有再触及了……
六月二十,距离她及笄之日还有五天。只有五天,她便再一次又成人了。她还是秋寞的时候便早已成年过一次,不过那时,是在年满十八岁才叫成年,而如今是在古代,只年满十五岁便就叫成年了。宫里大大小小的宫婢都在忙着为她准备及笄那日的及笄礼,作为一个帝王,及笄礼自然不像寻常百姓那样简单的。不过她到希望能简单点,看着及笄礼的繁杂沉闷的仪式,她不由怀念她十八岁生日时,爸爸带她去爸爸和妈妈的定情之湖,买好多好吃的,在湖边吃野餐,放河灯,吃蛋糕的场景了。
又想起按着天凤国几百年来的规定和惯例,每个皇帝在成年之前都必须到围场猎一头围场最猛的野兽回来。秉着不丢皇家颜面的宗旨,天凤国每代君王,都没有丢老祖宗的脸,打的不是老虎,就是大黑熊!凤轻歌不由微微头疼。打猎?老天!她连骑马都不会,还打猎!唯一一次骑马还是在公园花钱让人家牵着马,她坐在上面,就这样慢慢悠悠,枯燥乏味的绕着两百来米的草坪,溜达了一小圈。
别说打猎了,她能稳稳的坐在马背上不掉下来都算谢天谢地了!而且她压根都不会射箭啊!这猎该怎么打??而且还是得打一头最凶猛的野兽!
第四十六章 皇上骑马咚那个咚
打猎她不会,打酱油,她倒无师自通的!不过明显这狩猎的主角是她,她即便是想打酱油,也是打不成的。既然打不成酱油,又不能蒙混过关,那就只有一个字——学。
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这些名言在这里果然能得到佐证。于是乎,她每日下午除了批阅奏折又多了练习射箭和学习骑马这两项任务。天凤国既倡文又倡武,因此皇宫内也是设有跑场的。每日午时开始凤轻歌便在寝殿内不出去,补补眠,改改奏折,看看书,避过日中天,太阳光猛烈的时辰待到申时(大约四五点钟时)再先去学习射箭,然后学习骑马。当然,她不会忘记每天照例去步凌寒那里骚扰他,只是时间从下午改成了每日上完早课后,由于上完早课后便已午时了,所以她索性每日都在步凌寒那里用午膳。只是……仲黎跟着她到步凌寒那里蹭饭吃也就算了,为何……
“哦~陛下是问秦翊为何会在此?呵呵~吃饭本就是大家一起吃才热闹有食欲,一个人用膳未免太过清冷,而且秦翊身为王夫候选人进宫伴驾,既然不能为陛下侍读,也还是得伴君用膳的。”想起傅秦翊笑得悠扬,一对桃花眼流溢着欢快,一副悠闲懒散态度又极为诚心的模样。凤轻歌不由咬牙,无赖!
凤轻歌为几个王夫候选人安排的寝殿皆是毗邻的,一来这样不会太过分散而显得冷清,二来就是便于串门。而靠的太近的后果就是傅秦翊那个家伙串门串的十分的勤,尤其几乎天天和她还有仲黎一起跑到步凌寒这里蹭饭吃。她都怀疑她是不是和傅秦翊这家伙呆久了,连她也成无赖了……
幸而原先的凤轻歌嫌练武射箭骑马什么的太累了,烦于学这些,凤轻歌不会射箭骑马也是众人心中皆知的。不然她如今不会骑马射箭,少不了要一番遮掩解释。三天日子要将一个完全不会射箭骑马的人变得擅骑马,擅射箭,教的那个人技术水平自然要高超不能过低的,而至于到底安排谁来教她,却不用她操心,宁王和柳相早已替她安排好了……
凤轻歌一身束身劲装,小心翼翼地坐在马背上,双手牵着缰绳,低头看向草坪上,头发用镂空金冠竖起,锦衣华服,雍容华贵,一脸温文有礼,浑身散发着贵气优雅地为她牵着马的男子。虽同为同为兄弟,但楼亦煊与楼君煜的容貌的确没有丝毫相似的地方。而气质,虽都有些温文尔雅,但一个是雍容华贵,光耀的让人不容忽视,一个却是淡雅之极,朦胧的让人觉得他似乎在淡化。她总觉得楼亦煊的眸子晦暗幽深如黑不见底的深渊,似乎藏了很多的东西,他……并不像表面那般温文如斯,而楼君煜眸子虽有时如黑曜石般深黑又带着淡淡的光亮,可她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似隔了层雾般,看不透摸不着。
也许是她从小就喜欢探究一些人们容易忽视不知名的东西,而不喜欢大众热捧或炙手可热的东西。像很多人喜欢关注像朱元璋,秦始皇,李世民那样的雄才伟略,为人所道的君王,她却喜欢那个曾种耕于陇上,那个曾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汉光武帝刘秀。因此她对楼君煜似乎更为留心。
楼亦煊见她坐好,轻拍了下马,拉过绳子,牵着马走。凤轻歌看着他拉着马,带着她,围着跑场慢悠悠地闲走,她感觉她现在就是皇帝骑马,咚那个咚?只可惜,后面没跟这个孙悟空,前面倒是有个心思复杂的楼亦煊!她在现代第一次骑马就是在公园被养马人拉着马慢慢悠悠,摇摇晃晃,枯燥无味地绕了三圈的场景,现在该不会还要这般一直绕下去吧??
“陛下还未习惯骑马,坐在马背上难免会不稳,亦煊先带着陛下坐在马背上慢慢地走,等适应些后,陛下便能稳稳的坐在马背上,不至于在学习骑马时容易掉下来!”楼亦煊回过头,如深渊般晦暗幽深的眸子轻轻地看着她,温文有礼的解释道。
亦煊?傅秦翊是在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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