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树荫下,也能感到阵阵清凉。微风把我的醉意拂去了些。
我惬意地半躺着,靠在身后的柳树干上,慢慢地等着酒意褪去。忽听得后面有人地喊一声“小雅”,我急忙端坐起来。
秦叔宝走到我跟前,柔声说道:“祝贺你,妹妹。”
我连忙站起来,笑道:“秦大哥,谢谢你!”
“今日又能见回妹妹,实在是高兴。当日妹妹忽然失踪,让我们都好找了一通。这一年来,你过得还好?”
秦叔宝的话语,依然是那么低沉而温和,只是今日的我,已经不再放纵自己沉溺于其中。我低着头,笑着应道:“总的来说,还算不错。”
秦叔宝沉默了一阵,转眼去看池塘中盛开的荷花,看似漫不经心地开口:“你与罗将军在一起,是否过的幸福?”
“是的,罗成他,确实能令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我点点头,抬起头想迎向他的目光,却被刺眼的阳光耀得半眯起眼睛,无法看清近在咫尺的脸庞。
“那就好。我本还担心,你是因为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才与他在一起。”
他终究还是知道了那件事的,不过现在看来,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笑着摇摇头:“秦大哥,你放心,我是心甘情愿与他在一起的,我真心喜欢罗成。”
“听你这么说,秦大哥就放心了。”秦叔宝说着,把紧握的拳头递到我面前,缓缓张了开来,掌心中,放着那个我寻找了几个月的坠子,——那个平大哥送给我的海马骨头坠子。
我“啊”地叫了起来,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你的吗?”秦叔宝淡淡地问道。
我用力点着头,伸手取过坠子,轻轻地抚摸着上面的“平”字:“这是平哥哥送给我的,我以为从此再也找不回来了……真谢谢你,秦大哥!你从何处找到的?”
“当日尉迟将军与你约好一起前来赴宴,你却迟迟未到,便派人前去萧府接你。结果萧府说你已经一日未归,后来派人去寻找,打听到你在那条街上被劫。我们四处贴了寻人告示,有人捡到了项链交到了府里。银项链的扣子松了开来,我偶尔发现了其中还有这么一个坠子,便暂且替你保管了起来。”惊心动魄的往事,如今听来却只是雨迹云踪。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
秦叔宝拿起我掌中的坠子,替我挂上脖子,轻轻说道:“如今物归原主。大哥祝你平安快乐,幸福美满。”
“谢谢大哥。”这一声祝福,犹如一道分水岭,从今以后两人便分道扬镳。其实,我们从来不曾志同道合。我苦笑着,低头看着胸前晃悠悠的坠子,亦喜亦悲。
良久,待我再回过神来,发现秦叔宝已经离去多时了。
★ 连骑击鞠
想到离席的时间也不短了,我忙返回宴厅,果然见秦叔宝已重新入席。筵席上,已是酒过三巡。
席中的三名女性中,只有裴翠云能酒到杯干,在觥筹交错中更加如鱼得水。她性格爽朗豪迈,跟程咬金倒是天造地设的一双,估计是一对打打闹闹的欢喜冤家。至于尉迟恭和梅姐姐,一个沉稳冷静,一个温顺柔和,一个无意,一个有情,若这样下去,两人恐怕永远没有进展了。
我又忍不住往秦叔宝看去,他不知是否找到久等的女子,这个女子究竟是何样的人,我的心里充满了好奇。
我一边贼溜溜地逐个扫视过去,心里琢磨着,一边顺手夹了几块鸡肉塞到嘴巴里。
正当我漫不经心的时候,罗成凑到我耳边,轻声说道:“坐月子的时候不爱吃,现在为何吃得这么起劲?莫非是在为下一次月子做准备?为夫一定努力!”
我的脸煞时变得通红,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吼道:“你又胡说什么!”惹得满桌人都诧异地看着我,罗成却装出一脸无辜,睁大眼睛看着我,问道:“怎么,难道不爱吃吗?那算了。”说着,拿起勺子伸向我的面前的碗。
只见我的碗中,不知何时多了两勺银鱼羹。这银鱼透亮饱满,看起来竟是正宗的太湖银鱼,在这中原地带,实属难得。看来是罗成方才趁我发呆之际,偷偷舀到我碗中的。我不禁莞尔:在这不羁的外表下,自有不一样的体贴。
我忙伸手阻止了他,喊道:“当然爱吃了!给多少吃多少。”
“原来胃口还不小。”罗成笑笑,透着不寻常的诡异。我才猛地体会出这语中的双关,知道一不小心中了计,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罗成的目光掠过我的脖子,惊奇地说:“这不正是你要找的坠子?何时找回来了?”
我的眼睛看向端起酒杯正要喝酒的秦叔宝,笑道:“原来秦大哥早替我寻回了,方才还给我的。不知银项链在何处?”
秦叔宝举杯向罗成笑笑,一口喝干,说道:“银项链已交还给尉迟将军保管。”
尉迟恭闻言,淡淡地说:“项链的锁扣已坏,无法再保存这个坠子,我让人拿到钱庄去兑了银子。”
我“啊”了一声,埋怨地说道:“这多可惜!锁扣坏了可以修好,大哥又不缺这点钱,干吗拿去兑了。”
梅姐姐用奇怪的眼光看着尉迟恭,他低下头斟满一杯酒,不以为然地笑道:“有何可惜,不过是件小玩意而已。”
我无奈地摇摇头,对李世民说:“王爷,小雅还有一件事相求。”
李世民问:“何事?”
我把脖子上的坠子取下,递给他,说:“想请王爷帮小雅寻找一个人。”
李世民扬起眉毛,诧异地看着我。我笑笑,解释说:“小雅小时候有位哥哥,他从军前把坠子送给我,祝我平安。当时小雅以为,会与义父在荒山中起码度过半辈子,谁知不久后义父便死于非命,我被尉迟大哥所救,带了下山。后来遭遇多番变故,再也没机会回去,跟那位哥哥也从此天各一方了。小雅想,若那位哥哥降了本朝,由王爷出面,命各营去查,必定能够找到。”
李世民沉吟了一下,说道:“前朝的部队,确实大多已降我朝。若在我军中,要找到并不困难。只是沙场上凶险万分,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你且说说他姓甚名谁,有何特征?”
我应道:“晓得。那位哥哥名字中有个‘平’字,就是上面刻的这个。”我指着坠子继续说,“义父叫陈叔。但他们都不知我叫唐小雅,当时我的名字叫陈雪。”
李世民点点头,对我说:“本王宴席后就交待下去办。”
我赶忙谢过,说道:“但愿早日打听到他的下落,小雅希望他能看着妹妹出嫁。”
话音刚落,只听到“啪哒”一声响,秦叔宝身下的花梨木椅竟然瘸了腿,忽地倒在了地上。亏得秦叔宝一个马步扎稳,才不至于连人带椅摔倒。但杯中酒已经溢出,星星点点洒落在长袍上。
同桌的女性都惊呼起来,李世民皱眉道:“这椅子竟然如此不扎实。来人,重新换一张。”
一段小插曲终止了我与李世民之间的谈话,众人又继续开怀畅饮起来。
这本是一场男人间的宴会,话题在儿女之情上打了个转,很快便又说到了沙场上种种惊心动魄、九死一生的场景。
这次洛阳之战,是继柏壁战役后的第二次大捷,其中大小战斗,或智取或力敌,——围成打援的战略,虎牢关以少胜多的战术,都可谓精彩绝伦,让人大开眼界。经过这次战役,李世民在军民中的享誉愈隆,而他本人也对这番作为深感自豪。只是谈到王世充时,席上有两人的神色不禁黯然。
一个是裴翠云,她的父亲裴仁基、弟弟裴行俨在李密大败后,归于王世充,但王为人猜忌,两人本想伺机降唐,但不想行踪败露,被王世充处死,故才落得形单影只。当日李密和王世充在邙山大战时,裴行俨身受重伤,正是程咬金拼了命救回,而程咬金本人也差点因此丧命。因此在裴翠云心中,早就把程咬金看成了托付的对象。
而另一人则是徐茂功。在此战役中,他失去了情同手足的单雄信。单雄信当日也是瓦岗寨归降王世充的好汉,在被李世民活擒时,十数名原瓦岗寨将领曾跪地向李世民求饶,但不知为何,从来不轻杀俘虏的秦王,这次居然义无反顾地处死了这员猛将。徐茂功在单雄信临死前,从自己大腿上割了一块肉让他吃下,以此了却兄弟之情。
战后对这些英雄的嘉奖,让人只见到他们意气风发的一面。而他们用家庭的分崩离析、手足的阴阳相隔来换取到和平,可歌亦可泣,其中辛酸,常人自是无法了解。
再后来,话题又转到了各种内忧外患。罗成趁机禀报了近几个月在长安与突厥间谍的交锋,而我,也有机会把失踪后的遭遇讲了出来,只是刻意略去了被萧帆侵犯以致怀孕一事。
李世民听罢,皱起眉头带着深深的忧虑说:“突厥人凶猛残忍,广阔的草原使他们个个善骑善射,几乎全民皆兵。在此点上,我朝望尘莫及。即使在军中,也是步兵多而骑兵少,短兵强而弓弩弱……”
“……草原上地广人稀物资匮乏,他们平日出行离不开马、食物离不开猎,而中原百姓日常男耕女织、打鱼宰牲,都很少用得上马匹。如何才能让马术在朝野上下普及开来?”李世民用手指敲敲桌面,沉思着。
我脑中灵光一闪,于是笑道:“若让骑马变得有趣起来,即便日常用不到,也会有许多人愿意去骑的。我曾见过有人在马上击球,进行竞技。这种活动有趣而富有挑战性,若能推广开来,必定很受欢迎。”
“你所说的可是‘击鞠’?陈思王《名都篇》中有云:‘连骑击鞠壤,巧捷惟万端’,本王只听说过,却未真正玩过。”
“其实规矩与蹴鞠相差无几。双方队员用鞠杆在马上击鞠,送进对方门洞可得分。在规定时间内,进球数多得一方为胜。只是所有击球动作,需靠一根杆完成,而非手脚。”我用手沾了酒水,在桌面上点画着解释道。
“听来很是有趣!”程咬金喊道,“比起蹴鞠来,更讲究技巧了。何时真正赛一场才叫过瘾!”
李世民哈哈笑道:“择日不如撞日,难得聚齐了众位将军,此时不赛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