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之不要追我 作者:沈暮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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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之不要追我 作者:沈暮归-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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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陌用一种又薄又有弹性又透气的不长毛的兽皮给自己做了两件抹胸、两条小裤、一件背心、外加一双短袜和一双过膝的长筒袜,然后又用另一种白色间杂浅灰色斑点、毛发很短、皮质轻薄的兽皮做了一件长袖外衣、一条长裤、以及一条裤脚微喇的短裤,长袖外衣和短裤单穿配合长筒袜或短袜恰好适合现在这个天气,背心可以和她如今变成中袖的T恤衫轮换搭着从现代穿来的外套一起穿,再冷一点可以换成长裤,再多穿几件衣服。

沈陌估摸着她们俩刚来此地时应是夏末秋初时分,那么现在正是秋季。这里的阳光充足,鲜少下雨,但空气却一点也不干燥,暖而不热,令人觉得很舒服。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秋季会有多长,不过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应该还要过好长一段时间才会进入寒凉的冬天。

安婧比沈陌怕热,所以除去内衣裤外,她做的是一件吊带、一件短袖上衣和两条长度略有不同的短裙。

因为是第一次做衣服,两人不免都有些手忙脚乱,一开始总是掌握不好尺寸,出了不少差错,最后的成品卖相也比较一般。沈陌因为在现代的时候就很喜欢自己动手缝些布偶啊抱枕之类的小玩意儿,因此她那几件衣服倒还过得去。至于安婧的几件衣服看上去就要差一些,针脚十分不均匀,线头明显地露在外面,那件短袖上衣还有点儿左右不对称。不过毕竟是自己亲手所制,心里面还是很满意的。

做完衣服后,两人又用剩余的兽皮做了几双鞋子。沈陌教安婧用细藤编织鞋底,然后密密地缝在兽皮鞋的底部。之后还用细藤一人编了一双凉拖,既可以在屋子里穿,也可以穿到外面去。沈陌庆幸自己在现代的时候有编织这一项兴趣爱好,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将新衣新鞋洗净晾干后,安婧就迫不及待地穿上了她的新装。

“怎么样?好不好看?”安婧期待地问沈陌,她此刻穿的是那件吊带加超短兽皮裙,吊带有些紧,领口开得很低,衬得她胸前的丰满呼出欲出。

沈陌微笑着点点头,安婧欢喜地叫了一声,然后一脸兴奋地出门展示她的新衣去了。

当日,部落里有好几只可怜的雄性兽人因鼻血喷涌过激而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贫血。

愿上帝保佑他们。沈陌姑娘对月划十字。

安婧同学的一干兽人粉丝们此番总算是猜对了一次他们女王的心思。见安婧喜欢穿兽皮衣裳,第二日便专门去猎了好些柔顺亮泽、色彩鲜艳的毛皮、外加一串打磨得圆润光滑的兽骨项链进贡给他们的女王。

安婧开心地抱着她的礼物在沈陌面前晃了许久,满以为沈陌至少会露出一丝羡慕或者是嫉妒的神情,不料对方却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她手中的东西,丝毫不为所动的模样,不禁有些怏怏地走开了。

天气不是很炎热的时候,沈陌一般习惯两天换一次衣服,因此等到衣服做好后的第二天她才换上了新衣。

她穿的是兽皮背心加从现代穿过来的外套,搭配兽皮短裤和一双料子较薄的兽皮鞋。兽皮短裤紧紧地包住小半截大腿,微喇的裤脚显得腿更加纤细而修长,在阳光下泛着莹润的色泽。

沈陌的皮肤在黄种人中算是比较白皙的,她曾多次开玩笑说她的皮肤是被从小喝到大的混有漂白粉的水给漂白了,但是因为轻度贫血的关系,面上总是没有什么血色,所以时常给人一种病弱的感觉,她的大学同学还给她取了一个“病美人”的外号。

然而事实上,沈陌姑娘绝对和柔弱沾不上边。她在上小学的时候曾欲哭无泪地被武术学校的老师相中,哀嚎着学了好几年的武术,并因某次头脑发热地从某小偷手中夺回钱包的见义勇为之举被评为“十佳好少年”,还收获了一干跟在屁股后头的小弟们。

可惜她的这点武力值在孔武有力的兽人面前实在是不堪一击,往事果然是不堪回首的……

沈陌一面懒洋洋地晒着暖暖的太阳,一面忧桑地缅怀着她那随风而逝的过往,没有注意到来来往往的兽人们对着她那两条白皙修长的腿多看了几眼,更没有注意到翮在见到她的新装束时,眸色暗了暗。

几天后,沈陌首次从翮那儿收到了一份不是食物的礼物——一整块被完好无损地剥落下来的火红色兽皮,毛色纯正无半点杂色,在阳光的照耀下会发出细沙般的金光,而在月华的笼罩之下又化作了银光似水流动。

她发现,其他兽人在看到这块兽皮的时候,眼中除了赞叹,更多的是惊讶和敬佩之情。一问之下才知,原来这块兽皮取自一种名为“灺”的凶兽。这种凶兽的智力介于普通野兽和兽人之间,速度奇快且力大无穷,极难对付,即使是深受自然母亲优待具备各种先天优势的兽人也不免对它忌惮三分。所幸这种凶兽数量极少,否则兽人们恐怕无法过上像现在这样和平的生活。

“翮不愧是部落第一勇士啊……”沈陌听到兽人们低声交谈着,在心底默默地加了个10086。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主要是各种做东西,不感兴趣的亲可以直接跳到下一章看~对文章主线木有什么影响~




☆、真相如雷

对于这块来之不易的兽皮,沈陌经过多番周密的设计和丈量后,才小心翼翼地以最节省料子的方式将它裁开,做了两套长版裘皮大衣+长裤+短靴,一套大一套小。小的那套留给自己,大的那套打算回赠给翮。

为了图省事,两套衣服在款式上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

大衣以某种漂亮的果核作为纽扣,领口、下摆和袖口处均缝上了一圈白色绒绒的兔毛,长裤的裤脚处亦然。红配白,像极了某西方节日里送礼物的老爷爷的装扮。沈陌姑娘表示她就是这种趣味。

皮靴照例以细藤编织的面作底,顶部用剪刀开了一圈间距相同的小孔,将编成发辫状的叶脉穿进这些小孔中,头尾各留出一小段,穿靴子的时候只需要把叶脉抽紧然后打个蝴蝶结,就能将靴筒牢牢地固定在腿上。

沈陌姑娘在偷懒的时候完全忽略了一点:若是有一天她和翮帅哥两人都穿上了这身衣服,不就变成了货真价实的情侣装了?

因为有过一次做衣服的经验,这回做出来的成品看上去比上次精细了不少,总算没有对不起这块难得的好料子。

将新做的衣物清洗晾干后,沈陌把自己的那套仔细收好打算等天冷了再穿,捧着翮的那套准备出门慰问受伤的某人。

前面提过,“灺”是一种很厉害的凶兽,连一般的兽人都会对它忌惮三分。翮虽然是兽人中的佼佼者,对上这种凶兽也还是有几分吃力的,再加上他一心想要保证兽皮的完好程度,出手不免拘束了些,因此身上被凶兽的利爪划了好几道狰狞的伤口。

好在兽人的恢复能力十分强悍,翮带着毛皮回来的时候,身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他就像个没事人似的,全然不在意自己身上的伤,一举一动也不见受到任何影响,仿佛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不过是旁人的错觉。

虽然他乐呵呵地表示自己不要紧,但是沈陌还是坚持帮他的伤口上了草药。草药的汁水渗入伤口时,伤口周围的肌肤反射性地紧缩了一下,她看了都觉得疼,抬头看看某人,却见他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还心情甚好地弯着嘴角。

真厉害……沈陌咂舌。

“呐,翮。”她一面低头帮他敷药,一面轻声道,“以后不要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尤其不要为了我这么做。”因为不值得,她是一个一心想要回到现代社会中去的人,所以不会把过多的心思放在这里的人身上。她不知道翮对他们俩之间关系的定位是什么,如果只是朋友倒还好,但若是超出了那条友谊的界限,那样对他而言,太不公平。

翮闻言,身子不安地动了动,神色有些紧张。“陌,”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你生气了吗?”

沈陌摇头,“不是生气,而是,我……”手下的动作微微顿了顿,“……我会内疚。”这一句也是实话,只不过不是全部的实话。

听到沈陌说没有生气,翮顿时放松了下来,他静静地凝视着为自己忙碌的沈陌,眼底一片柔色,可惜沈陌低着头没有看见。

沉默了片刻,他轻轻地吐出一个字:“好。”

其实他想说,他很愿意为她做这些事,他想说,虽然有危险,但是他知道该如何掌握分寸,所以他不会让自己有事。但是,他明白,如果他这么说的话,面前的这个小家伙恐怕要不安心了吧。所以,他选择说出她想听的答案、能让她开心的答案,至于以后——翮暗暗发誓,他一定要变得更强,强到这片大陆上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再轻易地伤到他,然后他就可以给她更多更好的东西,而她也不用再为他担心。

沈陌当然不知道某男所说的那个好字和她心中所想的那个意思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所以她松了一口气,感到心里的重担终于落下了。沈陌受不了别人对她的好是她无法偿还的那种,那样会让她感到极大的心理压力。

这样就好~她轻松愉快地想着,就这样做朋友吧,翮,只做朋友。

可惜沈陌姑娘忽略了一件事,淳朴的远古兽人不像现代人那样深谙语言艺术,说话时常喜欢拐个九曲十八弯,所以对于她这种含蓄的拒绝,对方能够听得懂——才怪咧……

回忆在沈陌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她抚摸着手中的火红色衣物,想了想,又从随身包包里取出一版原本打算珍藏到永远的德芙巧克力一同带在身上。

想想就觉得汗颜,翮送了她那么多东西,她貌似还未回礼过,为他做的那套衣服的材料还是他送的,只能算是借花献佛,而且受伤的人应该需要补充一点身体能量吧。

抱着衣服拿着巧克力,沈陌缓步走出屋门,恰好与从外面进来的安婧擦肩而过。

安婧低头愣愣地看了眼沈陌手中火红色的兽皮衣物,觉得那团火好似灼烧了自己的心,那么刺眼。

望着沈陌远去的背影,她神色复杂地垂下眼睫,面容隐在背光的阴影之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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