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疼得闷哼一声,这才感觉到自己嘴巴里被绑了布条,整个人就跟刚从水里面捞出来的一样,湿淋淋的。
那个本在埋头割肉的人听到那声闷哼,抬起头来,情况也不比我好多少。
认了半天,这才认出那是华云铮,他在切割我手臂上被烧坏的组织。
这是学医者的常识,也应该是每个有点安全意识的人的常识,如果不切除那些坏死的组织,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可是切割也不能是这个切割法啊,活生生地割人家身上的肉,不病情恶化死也该给疼死了!
华云铮拿了干净的绢帛给我擦汗,素日寒潭莫惊一水的眼瞳像化开水了的冰,甚是好看,但脸色却不那么好看,他惨白着一张纸一样的脸,说:“你再忍忍,再一会儿就好了。”
那一层层化开的水后面,我看到深深的责备,不是责备我做错了什么,倒像是在责备他自己做错了什么。
我疼得说不出话来,但也明白事不宜迟,开了刀的伤口是不能暴露在空气里太久,否则流血过多不多,还会感染上细菌。
咬牙微弱地点一点头,华云铮又埋头下去仔细给我做手术。
早就听说他是东汉唯一一人敢给患者开刀的大夫,更有资料说明是他第一个发现了麻沸散的人,可是,明显我来的不是时候,他他他,没有麻沸散,只让我咬布条撑一撑。
中间又抽过了几次我不知道,只是每次醒来都是因为疼,再疼到极限中又抽过去,再然后疼得醒过来,如此往复,像被人诅咒过千刀万剐一般。
再醒来,已经没有了刀子刮肉的疼,身上的伤处都裹着白白的帛带,但还是疼,钝钝的,附在身上的每一个角落。
我哼了一声,身旁立刻有了动静。
一个青色的影子,青丝不乱,却面容憔悴。
华云铮。
我嘴巴张了张,他似乎领会到了什么,转身一会儿便折返,手里多了只竹筒制的杯子。
他轻轻地避开我的伤处将我扶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慢慢地喂我喝了几口水。
这大概是史上最惨烈的一例因做饭引起的火灾事故,饭没做成,倒是差点把自己给烤了。
我缓了缓,再缓了缓。声音因为沙哑难听得连我自己都没认出来。
我说:“那厨房还在么?”
华云铮给我瞧了手上的伤,不冷不热地瞥了我一眼。
我哼哼唧唧地说:“等我好了,我再给你盖个新的,你别……别伤心……”
那瞥一眼便成了瞪。
我忙再解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想给你做个晚饭,哪里知道……咳咳……”
华云铮脸上更是没有表情了。这才是他的可怕之处,明明是滔滔怒火在心,脸上却丝毫没有东西。我没想到那厨房对他那么重要,也对,那是也是他研究药物的重要场所之一,现在被我毛手毛脚给毁了,换做是我,别说是救人,看一眼都奉欠。
趁他这火山还没爆发,我支着缠满帛带的手,带动身上的痛处,又哼哼唧唧了一阵,说:“我保证给你盖个更大更好的……呜呼呼,还更通风的厨房,还有小灶,呼呼!还有……”
手被轻轻地压了回去,语声冷硬道:“疼就别动。”
华云铮取出几根银针在火上消了下毒,便在我身上扎了几针,疼痛顿时消了不少,人又开始昏昏欲睡。
睡之前,我貌似叮嘱了句什么,自己没听清,就又本能地重复一遍,原来那是“下次别扎针了,身上都是针眼好难看……”
☆、【037折】长似,初相识
【037折】长似,初相识
由于那次意外火灾,我在榻上又慢吞吞地养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华云铮同志将他那伟大的医德发挥到了极致,除了偶尔要出诊,几乎就是衣不解带地照看着我。我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于是就渐渐地开始学会没话找话。但明显华云铮对于我烧了他的小厨房那事还是耿耿在怀,除了我疼得哼哼唧唧的时候会下手轻点或眉头微微凝一下,其他的就当我已经透明了。
还有一些很微妙的变化只有用第六感才搜索的出来,那就是我们之前还能相谈甚欢的日子,如滚滚黄河向东流,且一去不复返了。
只是这变化从何而来不得知,就是感觉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那日在没话找话中,华云铮一心在给我拆帛带,我舔着一根糖葫芦漫漫聊起了作为一个病人最渴望的东西。
“其实一个病人最大的渴望就是能减少自己的病痛,否则要大夫干嘛?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所以啊,这消痛,嘶——这个这个,轻点儿轻点儿!”帛带揭开的一瞬间,糖葫芦也不能分开我的注意力,疼得我直吸气。
吸了几口气,疼过了便干脆把那颗吸引了我很久的个儿最大的山楂一口咬下,口齿不清地继续说:“所以啊,这消痛可以算的上是医疗界的一大难题,而这难题么,乍一看的确很难,其实再乍一看也不是那么难。你是大夫,还知道用针灸的办法减缓疼痛,可是这反作用也忒影响美观了,而且效果还不是最好的。人的疼痛呢,说起来其实就是神经的疼痛,如果神经麻痹的话那疼痛就会……”
说到这里,我偷偷抬起眼皮去瞧华云铮的反应,貌似我刚刚的话还是说给了自己,他手里的事才是唯一重要的事。
有没有人说过,当一个人很认真地做某一件事的时候,那是最迷人的时候?
华云铮眉眼低潋,视线凝睇在修长的手指上不曾有丝毫起伏,我的声音不觉地低了下去,看着他低垂的眉睫在他脸颊上投出一片浅淡的影子,时光仿佛流转其中,像一潭惊不起波纹的池水,安静得感觉不到时间在流逝。
“神经麻痹的话,就会怎样?”空气里蓦然响起他的话。
我收回神识,去/舔手里的糖葫芦,落空了。
华云铮不动声色地把粘在他袖子上的糖葫芦扒下来,放到我够不着的地方,继续给我上药。
我悻悻然地望着那近在眼前却拿不到的糖葫芦,为了不影响他终于肯和我说话的心情,忍着内心对此人拿走我糖葫芦的真实感想,慢吞吞答道:“就会感觉不到疼啊。神经麻痹的时候,你就是对那人千刀万剐那人也绝对不会感觉到疼的。”
说话间,华云铮已经涂好了药,洗了手却没像平常那样再用帛带把伤口包起来,我低头瞧了瞧,原来是快好了。
“不要去乱碰,伤口还很脆弱。”
“哦。”我收回正要往上面戳戳看还疼不疼的手指,抬头看他,“怎么样?你现在有没有灵感?”
华云铮闻言眼皮都不曾抬一下,“什么灵感?”
“就是麻醉神经的药啊!”我说。
“……”华云铮不再理会我,起身端着盆子离去。
瞧,微妙就在这里,明明之前聊的还蛮好的,说不理人就不理人。
视线忽然落在一处便不动了。那是华云铮刚刚坐过的地方,躺着一根女式的发簪。
伸手勾到手里看了半天,女式的还是女式的。电视剧里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男人身上带着女人用的东西时,大多是这个男的心里有了意中人。古人最喜欢互赠定情之物,聊以睹物解相思。可是这根发簪也太新了点,不像是戴过的,虽然款式挺新颖的,但也只是简单的银质品。
不知怎么地,一抬头,发现华云铮不知什么时候又折回来,站在五步开外,眼睛看着我手里的那根簪子。
我嘴角一抽,以为碰到了人家什么隐私,忙解释道:“这不是我拿的哦,是你自己掉的,我正要……”
他的目光慢慢上移,停在我脸上,“留着吧,本来就是要给你的。”
呃……嘎?
我看看华云铮,再看看手里的簪子,“给……给我的?”
“嗯,”华云铮淡淡地道,“就是那日出诊,一个珠宝行的管家。”
说到这个我就明白了,想他每次出诊都会碰到被自己治愈的病人送东西,上次是珠宝行,那应该就差不离了。
可是,那珠宝行的管家也忒小气了点,都开珠宝行了,不送个夜明珠啥的也实在是欺负了人家老实人。出一次诊容易么,要走那么远的路,有时还要走夜路,路费不说,辛苦费就值这些?
“你不喜欢?”华云铮问。
这话问我的相当吃惊,于是瞪了眼睛看他是不是问错了还是我听错了。我烧了他的小厨房他不但不与我计较,还送东西给我,这心情……就跟大年初一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时候还顺带了只鸡过来送礼……当然,这么说人家是很不对的,可那心情,就是那样子的。
我迷迷糊糊地应着,“嗯,挺好的。”可是又觉得哪里不对,这不是他与哪家姑娘的定情之物,却是送给我的……转念一想,其实也不算是专程送给我的,只是刚好可以做成借花献佛这事儿,顺手就送了……再转念一想,那他无缘无故干嘛要对我借花献佛?要献花也该是我这个犯错的人做的啊……
几念几转下来,有点晕。不过,心情总归是好了,莫名地觉得心情不错。也许是收礼了,人也自然就狗腿了些,看什么都是闪光闪光的。
那时的闪光也许闪到了我的脑子,所以那以后我很少再去想自己此趟来这里的目的,也不再被那些万千愁绪纠缠,很自然地在小竹林里过起了日落而息,日出再打盹的日子。
当然,如果那天没有下山话,或许这日子还会继续下去。
那天华云铮很早就出诊去了,我远离厨房晒好草药,呆在凉荫下数竹叶,竹林哗啦啦地响着,哗啦哗啦,呜呜呜。
风吹竹叶,声响很大却偏叫我听到了那几声呜呜呜。许是在山上呆久了胆子也大了起来,循着那呜呜呜的呜咽声过去,看到竹林深处蹲着一团小小的影子。聊斋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个时候还是勿听勿视勿闻为好。
我揣着一颗拔凉拔凉的心准本全身而退的时候,余光瞥到那团小影子的周围散着一些野蘑菇。
好奇心终于战胜了聊斋的经验。
那是个农家的小女孩,为了给许久没有尝到除了大白菜之外的菜的滋味和邻家一些比较大的孩子们出来采蘑菇,结果在途中走散了,慌乱之中走不出这个竹林,又想到自己娘亲以前哄自己睡觉时说的大灰狼故事,吓哭了。这才引我找到这里。
于是趁着天色还早,且刚吃过饭有点闷的慌,就送那小孩下山,而我也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