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人终成家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有情人终成家属-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
书名:有情人终成家属
作者:沙缇
章节:共 83 章,最新章节:最新更新(^o^)~
备注:
 小米糕是拿来干什么的?就是拿来吃的~

这是一块小米糕从乡村打滚到城市,在众多虎狼环饲中,中途被拐走“嗷呜”一口吃掉的故事。

有乡土,有种田,有温馨,有宠溺,有狗血,有金手指

此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一笑而过。
==================

、早餐

秋末冬初的时节,空气中还浮动着薄薄的湿气。绿色的,有些泛黄的草叶尖上凝着一点点白色的粉末状的东西——似露似霜。
在太阳刚从山间露头的时候,鸡鸣声就在辽远的夜色中响了起来。
叫醒了沉睡的村子。
梓树村是一个很小的村子,村子里一共只有七家人。其中五家人都是姓刘,剩下两家都是姓盛。
虽然是七家人,但是几乎每一家人都至少是两代人一起住。所以算起人来,也有四五十个人。
梓树村之所以这么小,是因为它的地理环境,几乎是三面环山——虽然都有小山——仿若一个小小的青绿色摇篮,将这七户人家抱在怀抱里。
天色将明,鸡鸣第一遍的时候,盛天雨就睁开了眼睛。虽然这样的天气让人越发的留恋暖和的被窝,但是盛天雨已经不是那个会被一点点温暖给勾住的少年了。
在这个时候的农村,男孩子虽然都不再叫什么“建国”“爱党”之类的,但是大多数取名还是徘徊在“涛”“刚”“伟”之类上面。
所以盛天雨这个名字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文艺又有那么点儿酸还有那么点儿偏女孩子,但是盛天雨却没有提出一点儿反对的。盛天雨并不是这家的孩子,盛均忠夫妇之所以给盛天雨取了个偏女性化的名字,就是因为农村有个说法——男孩儿小时候当女孩子养要容易活些。
为了多加保障,两个加起来年纪过百的盛均忠夫妇就将这个冻得脸色青白的小婴儿取了这么个名字。
等到鸡鸣三遍的时候,盛天雨已经穿好衣服洗漱完毕。
早餐煮的是碎玉米、小米和大米混合在一起,熬得浓稠的粥。没有炒菜,盛天雨从坛子里摸出来几块青菜梗,巴掌大的青菜梗,上面还有包包,用手撕成一指宽两指长条条。三四块青菜梗,铺满了小碗一碗。
米粥里放了两个洗干净的鸡蛋,此时饭好了,鸡蛋也煮熟了。鸡蛋半浮在粥面上,蛋壳带点儿浅浅的黄,蒙着浅浅的米汤,看起来十分的光润可爱。
梓树村现在还是烧的柴火,橙色的火光映着灶膛,即使不开灯,这暖暖的光也让人从心里亮堂起来。
盛天雨将灶膛里的柴火抽出来几根大的,将还带着火的木头和玉米杆往灶膛下的灶灰上一插,熄了。
缺少了可供燃烧的柴火,灶膛里的火已经熄掉了。不过里面还隐隐约约有铁红色的火星一闪一闪的,这点儿温度足够煨着锅。
初冬的时候,早一批的红薯已经可以吃了,盛天雨挑了三个中等大小的,白皮红心的红薯洗干净放到灶孔里面,用火钳拨弄着还有些烫手的灰烬埋着。
这个时候的红薯是早一批的,个儿头不大,用余火就可以煨熟。如果再过段时间,红薯长得有巴掌宽了。那个时候想要吃烤红薯的话,就需要在烧火的时候就放在灶孔里面靠两侧的地方烤了。
当盛天雨将稀饭和咸菜以及一碟煮熟切好的盐腌肉片放在桌子上的时候,盛均忠夫妇也已经起床了。
年纪大了,就越发的睡觉“轻”了,本来这早餐是盛奶奶做的,但是随着天气转冷,前几天又下了一场雨,盛奶奶的骨头痛就又犯了。
盛天雨就只有盛爷爷和盛奶奶两个最亲的人,他也不小了,已经能很好地照顾自己了。
盛爷爷不是没想过让宝贝孙子多睡一会儿,但是对上自己孙子那水汪汪又透着倔强的眸子的时候就败下阵来了——唉,他的孙子就是乖。
盛天雨现在在龙门乡读初中,不算大的地方,但却是这附近的村乡唯一的一所初中。从梓树村走到龙门乡中学,就是盛天雨也要花上四十多分钟。
至于校车,那是不可能的,先不说从梓树村到马路上连自行车都不好走,就是真的修了路,盛天雨也没那个钱去坐。
早上早点儿起来,就当做锻炼身体好了。
盛天雨一个人就着青菜梗喝了一碗稀饭,肉是一口没动,然后给已经醒过来的爷爷奶奶打了一声招呼就背着帆布包出门了——这个时候虽然是冬天,但是已经有些亮了,路上也看得清楚。
虽然梓树村小小的,但是并不是孤零零的,翻过一个梁子,就是另外一个村子了。
盛天雨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十七分了,还有二十分钟就要早读了。
盛天雨的英语成绩很好,这在龙门乡小学是很难得的——毕竟是乡下,就连老师的普通话都不标准,能够找到一个英语说得溜溜的,还是学生,当然是要当做宝似的对待。
其实盛天雨的英语好的原因,除了他的语感强之外,还要感谢他的姐姐。
他的姐姐叫做盛夏,是盛爷爷和盛奶奶的亲孙女。因为盛夏出生在一年中最后一天,又五行缺木,所以最后就取了个“夏”字,虽然此“目”非彼“木”。
盛夏平日里虽然幻想过什么王子身披金甲踩着七彩云朵而来什么的,但也知道什么叫做现实。
哦,还忘记了一点儿,盛夏有点儿宅,所以她心目中的金甲王子是长着一张二次元的平板脸的。
不过虽然很是迷动漫,但是盛夏这个姐姐做得还是很不错的。盛夏的家在镇上,虽然也是个小小的镇,但是并不至于籍籍无名。至少连李X疯狂英语都来做宣传了的。
那个时候还是初二的盛夏被忽悠,颠颠儿地花了一百五十块买了一套李X疯狂英语,书本配着磁带。原本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盛夏在坚持了一个月之后就受不了了,最后就把那九成新的资料扔到角落里发霉。
等到盛夏高中了之后,盛天雨也从小学毕业了。想到农村的那种环境,不忍心让自家弟弟那么一个如花似玉(?)美少年蒙尘的盛夏吭哧吭哧地就在小学毕业那个暑假里把一整套李X疯狂英语外加一个录音机一起送给了盛天雨。
盛天雨虽然没有像是那个创始人说的那样疯狂地练习英语,但是他知道姐姐是对自己好,所以有事没事地就插着耳机听,书上也用铅笔一笔一划地做了笔记——其他的人可以摸可以碰,但是就是不许弄污弄折了——盛天雨宝贝得不行。
付出的辛苦自然是有回报的。
所以,当初中开学后,其他的学生还早老老实实地学习“My name is……”的时候,盛天雨已经在朗诵“Whatever is worth doing is worth doing well”了。
对此,刚刚高中毕业的盛夏回来知道这个情况的时候,内心很是郁结——果然是人比人气死人啊QQ,不过后来又想到这是自家弟弟,于是盛夏就又开始得瑟起来了。
 ~


、小米糕

对于学生来说,考试是最痛苦的,但是考试只是痛一时,有种痛要天天受的,那就是早起。
现在农村的孩子喜欢睡懒觉的人并不少,于是在一片哈欠连天中,精神抖擞的盛天雨就很是引人注目了。
盛天雨并不是不喜欢睡懒觉,但是他已经初三了,来年就要毕业,到时候为了上个好学校,无论如何是不能偷懒的。
台上的老师又在唾沫横飞地讲课,那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硬是将沉闷的课堂带来了几分快乐。
晚上抱着一沓卷子回家,盛天雨脚步匆匆——冬天的天黑得快,如果不走快点儿,到时候深一脚浅一脚的路一点儿都不好走,而且,他也不想要爷爷奶奶担心。
去年的时候家里装了电话,等盛天雨回来的时候,正看到自家爷爷笑眯眯的,还隐隐约约听得到自己奶奶放大的声音:“小夏打电话回来了,刚才还在念叨你呢。”
对于盛家来说,他们这个孙女盛夏也是个宝贝疙瘩,而且还是他们的荣耀——毕竟这可是盛夏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呢!本科大学生,重点大学的大学生,就算是不爱慕虚荣的,说出去也倍儿有面子。
盛天雨一听,脸上带出几分喜色来,将书包往凉板椅上一放,就往里屋走去。
“……哎,知道了,我们会注意的,小夏你一个人在外面读大学也要注意保暖啊!嗯嗯,都好得很……”大约是年纪大了,听力也不好,所以盛奶奶的嗓门也下意识地放得很大。
见到盛天雨进来,盛奶奶笑眯了一双眼,招呼盛天雨过来:“……哎,小夏,小雨回来了,你们姐弟俩好好说说。”
盛天雨眉眼弯弯,握着已经被盛奶奶握热的话筒,声音甜度上调了好几个百分点:“姐姐~”
“哇,小米糕你的声音好甜喏,有什么好事吖?”盛夏还带着些笑意的声音从话筒那边传过来。
盛天雨听到“小米糕”的时候有些黑线,忍不住无奈道:“姐姐,小米糕已经长成了大馒头了,好伐?”
“小米糕”这个昵称是有来历的。
当初盛爷爷和盛奶奶将盛天雨捡回来的时候,小家伙还是个需要喝奶的婴儿。那个时候家里穷,奶粉什么的根本不能奢望,周遭又没有生了孩子的人,自然,盛天雨的喂养就成了个大问题。
偏偏那个时候盛天雨身子弱,消化也不太好,可把盛爷爷和盛奶奶急得团团转。后来折腾了好一段时间,盛爷爷才不知道从那个地方听说了一个偏方——将大米泡涨后用擂钵打烂后挤水,然后将那个米浆汁水烧开给小天雨喝。
还好这个真的管了作用,小家伙嘬着奶嘴里的米浆,小脸蛋儿也渐渐开始长肉了。
那个时候的盛夏还是个名符其实的黄毛小丫头,因为爸爸妈妈在外地工作,所以就养在爷爷奶奶家。而那个时候的盛夏,每天最喜欢做的就是用擂钵将大米打得烂烂的,然后将温热的米浆喂给盛天雨喝。
大概是因为从小就和“米”结下了不解之缘,等到盛天雨长了白白的小牙可以开始吃硬的东西的时候,最喜欢吃的也是小米糕。当然,这个小米糕可不是小米做的,而是用大米泡胀磨浆做的。那个时候盛天雨粉嫩嫩的嘴小小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