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紧手枪。”杰克命令道,他伸出宽大的手用力按紧亨利软弱的小手,直至那冰冷的金属硌疼了亨利每一只手指关节,他的善良让他无力握紧手枪。
“不……不……我无法。”亨利苦苦哀求,双眼迷蒙,涌上了淡淡的水汽,此时他眼中闪现戈卿清俊的模样,他总爱抚摸著他的头,温柔地整理他总是凌乱的卷发,用带有磁性的声音说他是他生命中最干净的天使。
请不要再我失去了戈卿哥哥之後,又夺取了他最喜爱的干净,拜托……
无视亨利的哀求,杰克指著那躺在地上呻吟的男人,“七枪而已,很简单的,来,爸爸的好孩子,把手中的枪对准他,为戈卿报仇。”满身是伤的男人不断地摇著头,一个大概一百九十公分的男子此时满脸泪水,头还一下一下地叩在草地上,用尽毕生的力气以求取自己的生命。
见亨利依然毫无反应,杰克看了一眼身旁的老男人,他是黑帮里两朝元老景权,自从百年大帮亚门分裂之後,他就跟著杰克创建龙门,由於亚门分裂,现在又是争夺地盘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就差了资金这个东风,龙门的劣势就是缺少了资金方面的周转,戈卿才需要冒险运送军火,因此送命。
景权是出了名的冷面黑狼,他收到杰克的指示,走过去强硬地把亨利的手抬起,漠然地说道,“一个命令一个动作,跟著我的话去做,要不然你没打中他的子弹,我会帮你送到这个老家夥身上。”景权指了指不知何时站在旁边全身颤抖的老管家。
景权的意思很清楚,不是地上的男人死,就是老管家亡,良心和恩情之中,他只能选择一个,没有别的选择。
亨利竭力按下保险栓,枪口指著地上的男人,发颤的食指就是没有按下扳机,景权沈声说道,“射他的小腿。”亨利毕竟没有经验,他紧张地一身虚汗,差些连站都站不稳,可何况是瞄准呢?!他双手摆弄著枪,艰难地设定方位,深怕自己粗心的一枪会转移到老管家身上,这个老人家可是连一枪都忍受不了!
“我说射他的小腿!”景权的性子和杰克很像,急得要命,他一声怒喝,惊得此时彷徨无耻的亨利终於按下的扳机,枪支发射出来的反射力量让他的手腕一阵酸痛,震得连手指都受不了。
碰!
子弹打入男人的小腿骨,明确地在那里开了一个狰狞的血窟窿!鲜血飞溅出来,弄得草场一地充斥著诡异的腥气,亨利极速地喘著气,惊惶地退後几步,那男人虽然疼极,在草地上打了几个滚,血沾染了那分纯粹的青翠,额外触目惊心。
“现在我要你射他的胯下。”景权又冷冷地说道。
7 第一次杀人
男子痛苦地呻吟不绝於耳,亨利单手掩著鼻子,硝烟的味道呛得他满脸通红,差一点透不过气来,踏出第一步,第二步就容易的多,他略微举高手枪,按下扳机,犀利的‘碰’再次划过了安逸的蓝天白云。
只是这次太难瞄准,子弹在他接近大腿内侧的地方打出一个可怖的血洞,男子此时连呻吟声都发不出来,他张合双嘴,潮湿的泥土从他的口中流了出来,他痛苦地想咬舌自尽,无奈一嘴的湿土,顽固地粘在他口腔、喉咙处,导致他吐又吐不出,那因为绝望而充斥著血丝的眼睛亨利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三枪……
第四枪……
第五枪……
第六枪……
在射出最後一发子弹之前,男子的血仿佛一池悲愤的湖水,不停地往外蔓延著,他已经频临断气边缘,亨利的双眼已经被男子的血液染红了,他把枪微微向下,枪口对准男子的胸口,杀人是一种本能,是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之下被强迫得来的一种天赋,是人类最原始的天性,无需学习,人类只要抓准诀窍,就能杀人。
短短几枪,亨利意外从中获得诀窍,拎著枪的手也渐渐不再颤抖,扣下保险栓,食指在扳机处预备,最後一枪,他打算给这个生不如死的男人一个决绝的了断。
“且慢。”景权的手指轻按在亨利的枪上,身体微倾,在亨利耳边轻声说道,“景叔叔教你,不要对准他的胸口。”他把亨利手中的手枪略微举高,“要射就射他的锁骨,这样他就不会立即断气,而是比刚开始的时候痛苦一千倍,死神会慢慢地接近他,连神都无法解救他。”狠毒的话被景权笑著说出来,让亨利不符合年龄矮小身体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可是到最後,亨利还是射偏了,子弹击中男子的颈部大动脉,男子在几秒之後死去,他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抬头看了一眼面无表情的景权,景权同样侧头看他,“你真令我失望。”
亨利转头看他的父亲,父亲的目光同样冷如冰,在他的身上一扫而过,仿佛看著一只无用的畜生,“走吧,待会儿还有会议。”父亲漠然地说道,和景权一起离开了高尔夫球场。
眼见自己的父亲逐渐走远,亨利双腿一软,重重地跌在草地上,老管家蹒跚著走上前来要扶他,他挥挥手,挣扎著想要爬起来,无奈他不只腿软,连握著手枪的手也无力,试了好几次也站不起来,却又倔强地不让老管家去搀扶他。
“亨利少爷,我扶你起身吧!”老管家焦急地说道,这孩子本性善良,他父亲又恶意地强迫他亲手杀人,又怎麽不让他吓得连站都站不稳呢?
这本是一个可以潇洒挥霍青春的年纪,命运又为了什麽要他承受这样的悲与苦?
亨利果断拒绝了老管家善意的搀扶,他又试了几次,才成功地爬起来,只是姿势……很狼狈。
从此以後,他失去了最稳健的依靠,他只能靠自己一个人站起来,再怕再苦,他以後都是一个人了。
8 第一次杀人
因为身份特殊,亨利从小学开始就不断地转学,一直到现在,他又从原来位於X市的国中转至S市的国中,这是他第十六所学校,位於一个美丽的小乡镇。
他从古老的城堡拎著简便的行李走出来,坐著一辆新颖的越野吉普车,摇摇晃晃地坐了四个小时的车程来到这对他来说极其陌生的小地方,来到了这与素朴小乡村并不相衬的贵族中学,亨利盯著学校门口的华丽校徽,眼眸淡然。
从那天起,他开始了第十七次流浪。他把被父亲扔在寄宿学校命名为流浪,因为黑道背景,他没有朋友,因为没有朋友,所以他没有归属感,无朋友无归属,这不叫作流浪又是什麽呢?他也把戈卿哥哥将他领回家称为收养,他亲自照顾他,教导他,爱护他,他的温柔本来是他唯一的依靠。
现在他失去了温柔,也失去了依靠,所以流浪不再有定点。
被朋友排斥是意料之中的,亨利原本友善的伪装在朋友的冷眼下融化,渐渐地把自己用冷漠冰封起来,再次过著独立的生活,偶尔他听见朋友在他背後说他坏话,也学习成熟地视而不见,而不是冲上前去为自己辩解。
一天盛夏中午,太阳正猛,亨利吃完中餐後到後山走走,那里人少,微风徐徐,对他来说是个适合散步的好地方,他孤单的影子尾随著他,不知不觉中走到後山深处,忧伤让空气也染上了几分寂寥,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踩著潮湿的落叶漫无目标地走动著。
唧唧岁岁……
奇异的声音传来,亨利下意识地回首,双眸四处观望,他往回走了一步,发现那奇异的声音停止了,他故意顿住脚步,连呼吸都放轻,连耳边流动的风仿佛都变慢了。
唧唧岁岁……
声音来自旁边的草丛里,亨利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拨开那茂密的猫尾草,半个身体往前倾,在草地里一个较低的小土地看见了一只正微微颤抖著的小东西,从表面上看来,它一身美丽的斑点,只是它可能体质瘦弱,毛发凌乱,还有些许稀疏,因为呼吸而轻轻起伏的小身体看得见它背脊上的骨头,瘦得只剩皮包骨。
亨利艰难地从草丛钻进去,他的小腿因此还被草刺刮伤,不过他还是坚持把小东西安全地从草丛里抱出来,小东西感觉到人手的温度时,只是慢慢地回头看他一眼,全身无力,瘫软地躺在亨利的手掌中间。
那是一只小花豹。
亨利摸摸它的头,小东西感受到亨利的温度,用尽全身的力气舔舔亨利的手指头,亨利怜爱地看著它,他总觉得这只小花豹眼眸中有著他所熟悉的干净与清澈,只需一眼,他就暗暗地下了个决定。
他要把它带回去细心照顾。
学校的宿舍是不让饲养宠物的,但他受特别的关照,住的是宿舍侧门走进去才能抵达的单人间,与双人间和三人间是隔开的,能住单人间的学生家境都有点特别,平时也不会有什麽交集,所以亨利带小花豹进去饲养也不会被其他人发现。
9 第一次杀人
戈卿在死前的映像停留在丛林里茂密的树缝,他仰躺在湿淋淋的山路上,鲜血落在来时的路,一地血腥,天刚翻开那脆弱的鱼肚白,清晨的风带著不留情的寒烈,刮著他疲惫的脸颊,终於,他再也走不动了。
他半眯著双眸,挣扎著不肯把眼睛闭上,那双绝望的俊眸里还藏有些许留恋,双手紧握,试图抓住他人生最大的执念,却始终都只是徒然的动作。
“小笨熊,我不在的时候要记得自己照顾自己。”
“就算是再苦再累,都要记得对自己好。”
“我会很想你,但我不准你太想我,你活得太累了,我只希望你能开心,记得,我只要你开心。”
“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十七岁的我已经喜欢上了十四岁的你,这段感情我会让它随著我的肉身腐烂,一千一万年都不会有人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小笨熊……”
无力的双手终究松开,他放开他人生最重要的执念,一颗热烫的泪水从眼角滑落。
我喜欢你,小笨熊。
戈卿万万没想到自己没死,不只是没死,还在关在一辆重型卡车上的小笼子里,他迷迷糊糊地环顾四周,一种惊恐的感觉立即将他袭倒,双眸立即清明起来,他身旁有几只花色的小豹子,由於笼子太小,它们只能矮著身子在笼子内行动著,这个笼子如此狭小,他怎麽可能……
他抬起手,发现了自己肉肉的豹掌,他现在竟然成了一只豹子?
他惊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