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Y WOOD品牌旗下又创建了一个新锐设计师品牌,设计师本人指明要秦修做大片掌镜人。于是去世界最高峰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回国后见了BONNIE RAIN的首席设计师,讨论好大片风格,签好合同,等到单子成囊中之物后王子琼才松一口气,想起来什么事:“哦对了,有一份给你的请帖。”
王先生在抽屉里翻了半天递给他一张粉红色的请柬,那少女情怀的嫩粉色和蕾丝边,一看就知道是喜帖,秦修纳闷地接过来:“JENNY要结婚了?”
“哪是JENNY啊,是从你老家寄来的。”
秦修打开请柬,那上面连新郎新娘的名字都没写,只狂草地写着他的名字和婚礼举办地点。
“是你朋友吗?”王子琼凑过来问。
秦修支着下巴,想不起来,他记得自己出过车祸,小时候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现在出名了,攀亲戚的人肯定很多,”王子琼说,“你七岁以后就没回过老家了,那边哪来的什么熟人啊?别去了,去了纯属当冤大头。”
秦修看着请柬,陷入沉思。
。
阿彻趴在贺兰老师家门口,连打了两个喷嚏,晒了一下午太阳,他翻在地上伸了个懒腰,然后听见上方传来“扑哧”忍俊不禁的笑声。
大金毛连忙一骨碌爬起来,甩了甩一身毛,狗不会这么伸懒腰,那是他以前做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被人看见挺令人忧伤的。不过,狗东西抬头看着站在面前穿着一套帅气牛仔服,头戴棒球帽,嘴上还在吹泡泡糖的短发女子,想问你找谁啊,却又觉得对方有点眼熟。
“你不记得我了?”吹泡泡糖的棒球帽短发女子蹲下来,“我是阿紫啊!”
阿紫?阿彻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再看对方,粉红色的泡泡随着女孩展开的嘻嘻笑脸“啪嚓”爆掉,阿彻猛然张大狗嘴,我靠阿紫?!那个小恶魔?!
小时候被欺负的记忆瞬间复苏,大金毛表情不太高兴,都气得有点翻嘴皮子,两只狗眼睛戒备地看着阿紫。
阿紫双手放在膝盖上,笑眯眯地说:“我和阿宝这几年都在外面,在庚林医学院,今天才回来。我们要结婚了。”
你们要结婚关我什么事啊。大金毛在心里吐槽。
“我听胖婶说了你的事,”女孩凝视着大金毛,声音里带着由衷的佩服,“好了不起啊……”
阿彻没想到阿紫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可是心里一点也骄傲不起来,寂寞地低垂着眼睫。
阿紫笑着说:“小时候我真挺调皮的,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看在我们都长大了的份上,你能原谅小时候的我吗?”她朝着大金毛伸出手。
女孩的微笑淡淡的,十分真诚。是啊,都过去快十九年了,阿彻释怀地笑了笑,伸出爪子,轻轻搭在阿紫手心。相隔十九年的小恩怨,在今天握手言和了。
“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阿紫临走时从背包里拿出一份请柬,“给你和贺兰老师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说罢摘下棒球帽扣在卷毛大金毛脑袋上,“这个送你!”
阿彻顶着棒球帽目视阿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尽头,他衔着请柬回到家里,将请柬和棒球帽放在茶几上,看着阳光照射在粉色的请柬上,他不知道该不该去。去参加婚礼的大家都是人,只有他是一只狗。
大金毛耷拉着尾巴钻进沙发旁天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他平常睡觉不在这里,但是这里放着他的圣物——一本相册,还有20X3年一月的《伟大遗产》杂志。
趴在狗屋里,下巴垫在爪子上,长久地凝视着那张杂志封面,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来看看这张封面,想象着那时秦修从背后抱住他,心里一下就平静踏实下来。
。
秦修坐在略微有些颠簸的巴士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格格掠过,巴士上的乘客不多,司机哼着一首《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虽然不记得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听着司机轻快的歌声,有那么一会儿,也会有一丝模糊的熟悉感。
巴士抵达终点站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秦修单肩挎着背包下了车,抬头打量,终点站只有一块锈迹斑斑的站牌,在阳光下拉长了影子。
在他寻找记忆的这半年,所到之处都是日新月异,似乎只有这里,时间过得意外的缓慢。
灵犬镇,他的故乡,时隔十九年,他终于回来了。
小镇的房子都不高,小巷纵横阡陌,矮矮的围墙上探出树枝和花儿,听不见城市的嘈杂喧嚣,耳畔只余下偶尔的人声,还有远处学校的体育场上传来的奔跑呼喊声,小镇里的狗都是放养的,叫不出名字的小黑狗和大土狗在街边自由地追来追去。走在小镇的大街小巷,秦修只觉得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也许这就是家的魔力。举起相机拍下通往夕阳的长长石板道,他在心里笑着想,即使已经不记得了,但他本能地热爱这里。
穿出小巷,秦修意外地看见前方一家柯达相馆,照相馆外停着两辆小面包车,正有人从相馆里搬东西出来,大件小件鱼贯搬出。他走到门口,才发现这家相馆要关门歇业了。
这也不奇怪,当数码摄影成为主流,胶片摄影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在胶片相机的全盛时代曾经满大街可见的黄色店门和K字标志也早成为人们记忆中褪色的画面。
他怀着几分感慨走进这家即将不复存在的照相馆。柯达照相馆的规模都不大,不过这会儿里面已经快被搬空了,显得空荡荡的,台子被拆掉了,椅子被搬走了,只剩下墙上挂着的一排排相框和贴得密密麻麻的相片。
“您好,有什么需要吗?”照相馆的小妹有些疑惑地上前问这位在照片墙前驻足的俊美青年,见对方手上拿着相机,也猜到大概是一名摄影师。
“没什么,我就看看。”
照相馆小妹只好耐心站在一旁,虽然这已经是她当值的最后一天,女孩还是尽职地为进店的客人介绍道:“老板习惯把一些不错的底片多冲洗几张挂在这儿。”
秦修扫视着照片墙,这些胶片冲洗出来的照片,记录下许多美好的瞬间,毕业了,结婚了,喜得贵子或是全家出游,当然也有纯粹的风景照,甚至还有……
他的目光蓦地一定。在视野的最中央,是一张刚出生的金毛小狗崽的照片,小狗崽被一双手高高举起,它才只有巴掌大,连眼睛都没睁开,一身的小金毛打着卷。
照相馆小妹见年轻的摄影师突然伸手抓下那张照片,不禁吓了一跳。
秦修一眨不眨地盯着手中的照片,这照片很熟悉很熟悉,和去塞伦盖蒂或者黄石公园时都不同,他抓着这份如稻草般渺小却无比确凿的熟悉感不敢放过,照片里的小金毛在他情不自禁地紧握中一点点变皱,像是皱着脸嗷呜嗷呜哭了起来,而他紧绷的神经好像突然找到了一处龟裂口,原本一片灰色的记忆中闪过一丝斑驳的金色,脑海中响起一道哽咽的声音——
……酱油……酱油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那声音透着无尽的委屈,他头痛欲裂地攥紧照片,只觉得那声音隔着什么听不真切,像是隔着……一道门?
“酱油……酱油到底是谁……”
年轻摄影师急切地喃喃自语,这反应让照相馆小妹颇有点手足无措,她低头看着摄影师手中快被攥得皱起的照片,小声道:“是这只小金毛的名字吗?”
女孩无意的一句话像一道闪电,秦修缠在手腕上的相机带簌簌地松开,昂贵的单反相机磅的一声砸落在地上,照相馆小妹吓了一跳:“……你还好吧?”
记忆排山倒海地涌来——在穆云山抢了他的裤子从窗口跳下去,拿着一份写满错别字的简历来应聘,把狗下巴搁在他的大腿上陪他伤心,去塞伦盖蒂,去黄石公园,去珠穆朗玛……他记起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这家柯达照相馆,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张照片就贴在这里。那时他抱着那只叫酱油的小金毛,他遇见过最聪明最懂他的小狗,生命中第一个知心朋友。照相馆的工作人员说这张照片拍摄于七年前,不可能是他的酱油。直到今天他终于知道,这的确就是酱油,那只送他第一台相机的酱油,做他第一个模特的酱油,追在他车子后的酱油,找了他不止七年,而是十六年的酱油……
阻隔着那道声音的白色门扉终于缓缓打开,有着亚麻色卷发,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站在门前,带着无可替代的灿烂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记忆里。
、129
——你真不记得了?七年前在海滩;你是不是救了一个人?
不是七年;明明是十六年!可恶,为什么骗我?!为什么离开我?!我眼睛复明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秦修一路飞奔向灵犬山;被欺瞒的满腹怒火快要把他烧穿了。
在后山转来转去终于找到隐蔽在一片树林中的灵犬村;村子比他预料中还大,一栋栋独门独户的木屋,但却显得异常的安静;除了在学堂里朗朗读书的孩子们的声音,一点别的人声都听不到;他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位出门晒被子的大婶。
“沈彻?”被问到的胖婶愣了一下才恍然;“哦;你是说阿彻吧,他去参加婚礼了啊!”
秦修这才想起那张奇奇怪怪的请柬,一瞬间怒不可遏,混账东西,你居然要结婚了?!你居然还敢让我来参加你的婚礼?!
。
阿彻蹲坐在贺兰老师身边,脖子上系着个黑色的小领结。他们现在正在灵犬族的礼堂。阿紫去外面学成归来,连婚礼也要走西方那一套,长辈们自然不赞同,但是阿紫又拿出了小时候的任性劲,最后还是谁都拗不过她。这会儿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全坐在教堂式的一排排长椅上,阿彻听见身边有大叔大婶小声抱怨着“哎呀连瓜子都没得磕”。礼堂中央铺着长长的红毯,主持婚礼的长老站在红毯尽头的台子上,别扭地穿着一套黑色牧师装。
一身白色婚纱的阿紫和曾经的鼻涕虫阿宝在某部韩剧缠绵悱恻的主题曲中走向台子后的伪神父。
大叔大婶在底下偷偷剥着开心果,交头接耳着:“唱的什么呀,一句都听不懂……”
阿彻歪了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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