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女子的声音中断后,很久都没有人说话,只有夜风呼啸而过,好一会,那个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
“好吧,就把他救回去,以后说不定会有点用处,不过,阿岚,这个人是你要救的,就交给你看管了,千万不要出什么问题,这可是担风险的事情!”
“老爹,你就放心地交给我吧!我保管以后他会听话,再怎么说,我们也是他的救命恩人啊!”
女子的声音大大咧咧地响起,然后,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回荡在夜幕中,远远飘散开去。
“别磨蹭了!官兵都攻进平原了,大概已经击破了北薄垒的大营,高士达的人头现在恐怕已经挂在平原城的城头,明天一早肯定会派人来打扫战场,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在天亮之前,一定要离开平原。”
另一个人说道。
随后,一群人嘁嘁喳喳地说着什么,有两三个人把他抬了起来,他们的动作太粗鲁了,弄疼了他的伤口。
他浑身疼痛,迷迷糊糊中,知道自己在被人抬着行走,月亮挂在夜空中,跟着他慢慢移动,偶尔有树枝擦在他脸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不多一会,他沉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醒了过来。
头顶是茅草掩盖的顶棚,上面破了一个洞,清冷的阳光笔直地照射下来,落在他的身上。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粘满灰尘的土炕上,身上的武装已经被解除了,从胸口到肩膀都包着白布,他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夜草味道,抬起手,上面粘满了青草的绿汁,看来,在沉睡的时候,有人包扎了自己的伤口。
他用力地抬起头,看清了自己的四周,这是一间面积十来平米的小屋,在他身旁,摆放着许多的铠甲,成捆的枪,几十把刀,堆满了小屋,只留下一条通道通到门口。
该怎么做呢?他皱了皱眉头,首先,当然得生存下去,不过,这个时空的一切他并不清楚,要是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能多留点记忆片段下来就好了。
看了昨天这些人的穿着,听了他们的口音之后,这应该是中国古代的某个时期吧,不过,也可能不是,他就曾经转生到一个世界,那里的风土人情和语言文字,以及许多方面和中国古代都差不多,然而,那个世界却不在地球上。
转生十次,基本上会有一半的机率转生在地球的各个时代,另外一半的机率会转生在其他的世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许因为自己的第一世是中国人的缘故吧。
“你醒了?”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铠甲后响起,一个人从铠甲后面钻了出来,正是昨天那个救了他的女子,高畅隐约听见别人叫她阿岚,是她的名字吗?
“幸好你没有死,不然,昨天我们就白费力气了!”
阿岚走了过来,虽然,不像昨夜出场那样给他带来一种极其震撼的感觉,他仍然觉得她很美,那张雪白的脸上,乌黑的眼眸仿佛由全世界的黑夜浓缩而成,一种近乎于透明的深邃。
“这是哪里?”
他张开嘴,没想到自己居然已能发出声音,以致有点吃惊。
“哪里?一个荒废的村子呗!”
她在他身边坐下,她身穿灰色的粗布衣服,袖口还打着补丁,她双手抱着并拢的双膝,侧身望着他,黑色的长发在晨风中微微飘拂。
“我们要在这里停留一会,不过,你不要打逃跑的主意。”
她顿了顿,手中多了一把半尺来长的匕首,闪着幽幽的青光。
“你要是想跑的话,我就用这把刀割开你的喉咙。”
阿岚手持匕首,在他眼前晃了晃,她皱着鼻子,使劲瞪着他,想表现出自己凶恶的一面来,实际上,这个神情并不像她所想的那样有威慑力。
他没有说话,只是直直地看着她,她不由移开了目光。
对方的眼睛中没有得救之后的喜悦,也没有来到陌生地方的惊恐,更不曾害怕自己手中的匕首,他只是很平静很淡漠地望着她,然而,那注视几乎令她无法呼吸,如同他在高空上俯视着她一般。
“你叫什么名字?”
阿岚察觉到了自己的不安,那感觉让她极不舒服,她回过头,狠狠地盯着他,只是,对方的眼睑已然垂了下来。
“高畅。”
对方低着头,沉声答道,然后,他抬起头,向她露出了笑容,那笑容非常真挚,让她的心暖暖的,以致忘掉了最初那道淡漠的眼神。
“谢谢你救了我!”
阿岚摸了摸耳边垂下的黑发,对他说:
“我可不是白救你的,以后,你就是我的私有物品了,我叫你做什么,你就要做什么,知道吗?”
他,现在应该叫高畅了,高畅并没有答阿岚的话,嘴角绽放出一缕微笑,在他看来,阿岚所说的也太可笑了,她真的是这样想的吗?
“阿岚!阿岚!”
昨晚听到的那个沙哑的声音传来,阿岚应了一声,两个人走进屋来,领头那人头发花白,看上去五十好几,跟在他身后的正是昨天差点杀掉高畅的落腮胡子。
“打探消息的小昆回来了,他说高士达战死之后,窦建德跑掉了,现在正在饶阳。”
两人进屋之后,落腮胡子冷冷地瞧了高畅一眼,止住了话题。
窦建德?高畅沉默地低着头,他终于知道自己身处在哪个朝代了。现在,是隋末,人命如草芥的乱世。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在官兵里担任什么官职?”
老爹死死地盯着高畅,沉声问道。
这些人一定会询问自己的来历,事前,他早就准备好了说词,那个借口虽然略显生硬,不过,这个时候也只能用它来搪塞。
高畅头靠着墙壁,抬起眼皮,漠然地望着房梁,他轻声说道。
“我只知道自己叫高畅,其他的事情都记不起了,全部忘光了,一想头就疼得厉害!”
“是吗?”
老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要是你说谎的话,可别怪我手下无情。”
落腮胡子把手放在刀柄上,落在高畅身上的目光充满杀意,他一点也不相信高畅的话,他讨厌这个人,这个人身上有他没有的威严感,即便是身受重伤,也不曾减弱丝毫。
“事实就是如此,你们要是不肯相信,我也没有办法。”
高畅冷冷地注视着络腮胡子,片刻,嘴角微微翘起,脸上荡漾着一丝微笑,即便如此,那眼神依旧如冰冻过一般冷冽。
“老爹,看来,他的确是想不起来了,是不是伤到了脑子?”
那个叫阿岚的姑娘在一旁帮高畅说话了,但是,落腮胡子依然不依不饶,还想说点什么。
这时,有人闯了进来。
“老爹,村子外有人来了!”
那人站在门口,大声说道。
“多少人?是官兵吗?”
“几十号人,和我们的人数差不多,有马,看样子,不像是官兵,是被打散了的高士达的溃兵!”
老爹沉思片刻,然后对那人说道。
“快把人都给我叫过来,大家全部穿上盔甲,埋伏起来,听我的号令行事!”
等那些人纷纷穿上盔甲,带上武器,四散开去后,他把阿岚和报信那个年轻人留下了。
“阿岚,你和大牛留在这里,小心点看着他!”
“放心吧,老爹!”
老爹意味深长地瞧了高畅一眼,走出小屋。
高畅收起了脸上的微笑,看来,这些人一点也不相信他说的话,要想得到对方的信任,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他也并不见得非要对方信任,只要能把这个新身体的伤养好,他不会畏惧任何人。
阿岚和大牛靠在窗边,目光穿过一道矮墙,停留在远处的打谷场上,高畅扭过头,把脸贴在墙壁上,透过墙壁的缝隙向外望去。
一群人从村东头走了进来,向村中央的打谷场走来,说笑声,叫骂声,还有哭泣声,哀叫声,混杂在风中,飘了过来。
第三章 杀贼
孙大虎坐在打谷场边缘的石磨上,膝上放着那把五尺来长的大砍刀,神色阴晴不定,他的心腹白斯文站在他身边,脸上带着笑,向他小声地说着什么。
大业七年(公元611年)十月,夏津县人张金称揭竿而起,在大业十年,孙大虎纠集了一百来号盗贼投靠了张金称,跟随张金称攻破平恩(今河北邱县西)、武安、巨鹿、清河等郡县,威势益大,孙大虎因功劳显赫,升为了将军,手下一度拥有好几千人,不料好景不长,就在今年,张金称在清河群被杨义臣率领的隋军击败,一个月之后,被清河群通守(副群长)杨善会擒获斩首。
孙大虎战败之后,带着几百号人投奔了时称东海公的高士达,不料在平原,再次被乘胜追击的杨义臣击败,又是一路落荒而逃,逃到这里后,只剩下了几十号人,想想当将军时的风光,心情自然不好。
白斯文和他手下弟兄的心情倒没有他那样糟糕,在如今的世道,只要还活着,只要手中有刀,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原来就是盗贼,现在,仍然是盗贼而已!
在逃跑的过程中,他们洗劫了一个小村子,将村中的男子,老人,小孩全部杀光,女子和粮食则全部抢光,然后,来到这个荒村,到了这个荒村后,他们松了一口气,村子的背后就是大山,只要一钻进大山,就不用害怕后面的追兵了。
跟着张金称的时候,由于他本来就是个大盗贼,所以军纪不严,烧杀抢掠,无所不为,攻克平原县的时候,一朝杀男女一万余口,再陷武安、巨鹿、清河诸县,所过寸草不生。那时,孙大虎这一伙人可谓如鱼得水,过得不亦乐乎,张金称死后,溃败的他们加入了东海公高士达的部队。
高士达还好,不管他们这些人,让他们自成一营,自行其事,然而,那个军司马窦建德却并非如此,对部队要求甚多,不许扰民,不许抢夺,更不要说随便杀人强奸了,让他们这伙人过得甚是郁闷!高士达死了,窦建德却逃脱了,并且攻占了饶阳,四处召集旧部,他们本来也可以去投窦建德,不过,他们无法忍受窦建德的规矩,商量之后,大伙一致决定进山去,去做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因此,在败逃的途中,一路烧杀劫掠而来,到达这处荒村时,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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