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逐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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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逐鹿记- 第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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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帐的帷幕非常厚重,隔音效果不错,不过,即使这样,外面的声音仍然很清晰地在帐内响起,帐内的众人面面相觑,内心大是不安。

一个亲卫从帐外突然闯了进来,他踉踉跄跄地向前奔了几步,他张大嘴,想说什么,然而,从嘴中冒出来的只是大量的血沫,他吐出大量的鲜血之后,倒在了地上,在他背后插着一根箭矢,箭羽几乎没入了体内,后背血迹斑斑。

“***,这是怎么回事!”

范愿猛地抽出腰间的横刀,离座而起。

“或许,本王能告诉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个声音在帐内的空间响起,声音不大,语速不快不慢,不温不火,然而,那声音就像霹雳一般在范愿耳边响起,他手一松,手中的横刀掉落在地。

“范大人,本王在这里等你许久了!”

大帐后面的帐篷早就被破开了一个口,一个人躬着身子从那个口子走了进来,他的身形巨大,满脸虬髯,正是高畅手下的头号猛将雄阔海。

雄阔海狠狠地瞪了场内众人一眼,双手将那个口子撕得更开了,一身银白盔甲的高畅从那里施施然走了进来,刚才那些声音正是出自他的口。

“你!你不是离开了吗?”

范愿指着高畅,不自觉地往后退去,直到背靠着大帐才停下,他的神情就像见到鬼一般,充满了惊惧。

“大军是离开了,不过,本王没有走,本王在此恭候范大将军已经许久了!”

范愿自以为自己的行动诡秘,却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监察司探子的监视之下,当他的军队发生异动之时,那些消息早就通过秘密渠道传到了高畅这里,于是,高畅并没有随主力大军后撤,而是留在了七里井大营内,给范愿设了个圈套,等他来上钩。

在周围那几个空的营帐内,高畅事先已经命人挖了地道,将手底下的人掩藏起来,那些范愿的亲卫检查时只是匆匆瞧了一眼,自然无法察觉。

知晓高畅的大军已经离开了,范愿的心中升腾起了类似希望的东西,只要杀掉面前的这个人,自己也许就能扭转乾坤。

“杀!”

他大吼一声,弯下腰,捡起地上掉落的横刀,向大帐那侧的高畅冲去,在他的眼角余光中,他的兄弟范思辙以及其余的那几个人同时拿着横刀随他一起向高畅奔去。

这是他们唯一的生路,虽然渺茫,不过也值得一试,不是吗?

第二十二章 战河间(六)

,七里井。

碧蓝的天空上,白云随风飘拂,从高空往下俯览,一支前后望不到边的大军正在七里井起伏不平的原野上疾行。

“大隋河间郡守王!”

一面上书这七个金色大字的旌旗立在一个小土坡上,随风飘扬,王琮站在大旗之下,眯着眼睛望着南方。

在前面的原野上,一骑正逆着队伍行军的方向朝大旗处驰来,那是前锋部队派来的传令兵。

“禀大人,何亮大人已经率军进入敌方大营,大营内已经空无一人,敌方范愿部在半个时辰前已经拔营而去,何亮大人禀告大人,说是一切正常!”

何亮是王琮手下的一员武将,他是王琮的亲信,也知道王琮和范愿的计划,故而,这次,王琮命令何亮统帅前军三千人,他则率领一万大军位居其后。

虽然,他和范愿制定的计划表面上看去天衣无缝,没有纰漏,不过,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十全十美的计划,意外这种东西始终存在,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在倒霉人的身上,王琮不想做那样的倒霉人,因此,分外小心。

何亮的前军只是他派出去的试探性的棋子,若是事情不顺,遇见高畅早也准备,那么他就会当机立断选择撤军,也不过损失区区三千人而已,若是事情顺利,并没有碰见什么陷阱,他再挥师攻击,给高畅重重一击。

“命令何亮保持原来是速度,紧跟在范愿部之后,若是事情正常,就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我会率领大部尾随而至!”

“是!”

那个传令兵爬上战马,扬鞭而去。

不一会,王琮在几十名铁甲亲卫的簇拥下,骑着战马向前驰去,那面王字大旗尾随在他马后高高飘扬。

十月,正是北方河流的枯水期,运河之水也不像夏季那般奔流汹涌,河水也恢复了澄明,它像一条温柔的碧玉带子缓缓向南流去。

河面并不宽阔,在运河的两岸,多是泥泞的沼泽地,生长着水草,灌木等乌七八糟的东西,它们原本生长在水里,运河退水之后方才露了出来,这些泥地非常松软,人若是走在上面,就会很自然地往下陷落,一般都会没到膝盖,所以,根本无法行走。

沿着运河从河间城往下几十里,只有一个渡口,那就是白石渡头。

白石渡头,由青石板一块一块地修葺而成,就算是退水,对它也没有多大的影响,在渡口周边,约一里左右,全是坚硬的泥地,高畅军若想南渡,返回乐寿,白石渡头是他们的必经之地。

申时三刻,白石渡头。

运河上已经搭起了长长的浮桥,浮桥宽约一丈,可以同时容纳好几名士卒通过,如今,浮桥上,正有一队队的士卒列队向运河北岸鱼贯而去。

吴炯是高雅贤部的一个小兵,他现在正席地坐在运河南岸的土坡上,等待着渡河,在土坡下的河岸上,有许多士卒和他一样都在等待。

在运河这一侧,起码有好几千人簇拥在一起,人声鼎沸,旌旗飘扬,战马嘶鸣,好一番热闹景象。

吴炯扭转头,望着身侧的队正张忠志,张忠志正仰面朝天在草地上,嘴里咬着一根草叶,双眼紧闭,似乎在熟睡。

张忠志和吴炯都是河间郡枣城人,两人是同乡,前几年,家乡闹旱灾,然而,官府不仅没有派发粮食来救灾,反而变本加厉地增收赋税,逼不得已之下,他们只好拖儿带女地离开家乡,希望迁移来到富庶之地,能够活下去。

在这样一个乱世中,活着这样的想法对穷苦人来说实在是太过奢侈了!

最后,吴炯和张忠志都被裹挟进入了变民军中,他们两家人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全部都死光了,他们之所以能够活着,是因为他们手中有着武器,能够杀掉别人,将别人的赖以生存的东西抢过来,仅此而已。

他们在不同的队伍中厮混过,本方要是被打败了,他们就投降,变成原本属于敌人的那一方,幸好,他们没有遇见喜欢杀俘的敌军,也就生存到了现在,变成了高畅军中的一员,隶属于高雅贤部。

对他们来说,部队的长官是谁其实并不重要,反正都是那回事,拿着刀,向所谓的敌人砍下去,然后,自己活下去,直到有一天被所谓的敌人杀死,变为对方活下去所需要的祭品,如此而已。

不过,现在他们跟随的这个头子似乎并不一样,在随军神官的鼓吹之下,在他们麻木的心中,升腾起了某种类似希望的东西。

他们不仅想要活下去,甚至想要活得更好。

跟随着神君大人,或许能够达成他们的这个愿望。

吴炯碰了碰张忠志的胳膊,张忠志睁开眼睛,瞄了他一眼。

“张。了

为什么昨天晚上要偷偷回到北岸,然后,今天白天又到南边去啊,这不是白折腾吗?”

高雅贤部是高畅军的前锋,他们在昨天就架好了浮桥,然后通过浮桥到达了运河南边,建立了临时营寨,按照原定的计划,他们今日本该继续向南,朝乐寿方向行进,然而,高雅贤并没有这样做。

昨天晚上,在他的命令下,高雅贤所部的大部分士卒偷偷摸摸地通过了浮桥,重新回到了运河北岸,然后,在今日白天,再大张旗鼓地通过浮桥回到运河南岸。

吴炯这样的下层士卒,自然不知道上面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当然会有疑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不是白费功夫吗?

作为队正,张忠志同样不知晓这个疑问的答案,不过,毕竟是队正,面对小兵吴炯,他自然有一套自己的说辞。

“你小子担心这些做什么?我们这些当兵的,只要听随长官的命令,奋勇杀敌就行了,反正跟着神君大人,是不会打败仗的,神君大人连天上的太阳都可以换,那些官府的狗腿子,那些只晓得欺压良民的家伙,怎么也不会是神君大人的对手,所以,我们不要管这么多,反正上面叫怎么做就怎么做,总不会出错!”

“呵呵!”

吴炯笑了笑,笑容显得分外憨厚。

“队长,隔壁营的小黑说神君大人的长河营,就连普通的士卒,一个人也可以分五亩地,如果,家里没有人耕种,官府会派人帮他耕种,这事,不晓得是真是假,要是我们也能进长河营就好了!”

“进长河营?”

张忠志瞄了吴炯一眼,状似轻蔑。

“长河营那些家伙,据说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一个可以打好几个,你小子,想进长河营,还差得远啊!”

吴炯瘪了瘪嘴,张忠志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要羡慕别人,待在高将军营里也不是什么坏事,待遇虽然没有长河营的那些人好,不过,我们用不着打硬仗,要是你小子死了,不管分多少土地给你都是白搭!”

说罢,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蹦了起来。

“不说了!轮到我们营过河了,快点给老子起来!”

吴炯忙应了一声是,站起身来。

吴炯今年才十八岁,张忠志已经三十好几了,所以,两人的想法并不一样,他想奋勇杀敌,建功立业,说不定日后也能像家乡的贾财主那样拥有良田千亩,出入不是坐马车就是坐轿子,在夏天,身边有一个美貌的丫鬟扇扇子,在冬天,她会帮自己暖被窝;而张忠志呢?只想平平安安地活着,活到太平盛世的到来,家里有几口薄田,有个女的暖被窝就行了!

两刻钟之后,两人所在的那一营走上了浮桥,往对岸走去。

“队长,你看那是什么?”

吴炯眯着眼睛,望着运河的上游,手指着前方,那里,是一个河湾,一艘大船正绕过河湾,出现在他们面前。

一艘,两艘,三艘,无数艘。

出现在吴炯和张忠志面前的是一支庞大的船队,远远看去,黑压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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