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歪在贵妃塌上,眯起眼睛,偷偷地打量不远处的同骏吟。好吧,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我目前正和同骏吟同居这一事实。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发展貌似有点快了。
同骏吟是个很知趣的人,不该提及的话题从来不多嘴,也不会叫人如何难堪,甚至还很有绅士风度——由此可见,当初他是故意找茬,逗我玩儿的,真是个十足的流氓!
听到推门的声音,我下意识地转过头去,那边的同先生很不客气地喷笑出声来。我耳根发烫,但还是淡定地扯了扯衣裳,坐直身子,很明智地选择无视那得意洋洋的人——不就是偷看他被发现了么,有必要笑得那么得瑟么?
来者是莫然,他拱拱手,对我做了个虚礼,便上前对着同骏吟道:“教主,烈教主请教主前去小聚。”
同骏吟的眼睛一本正经地盯着书本,好似一心汲取知识的营养的好学书生,只听他懒懒地问道:“哦?还有谁在场?”
莫然用余光稍稍瞟了我一眼,方道:“还有陆少侠与秦姑娘,希望秦公子也一同前往。”
同骏吟移开书,冲着莫然意味深长一笑,挥挥手让他离开,然后转过头对我说:“呵,那莫然在你面前还咬文嚼字的,我听了都别扭。”他笑着摇了摇头,又补充道,“若是你不想去,也无妨,万事有我呢。”
呃,我还是很纯情的小男生,长这么大,还没听过这么红果果的表白,难免有些不知所措,我呆了片刻,方羞赧道:“不碍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咳,这章阿糖不大满意,肿么办?话说,秦玉筒子不是大呆,他对危险的感应能力比较强大,所以才敢单枪匹马地闯龙潭虎穴,桀桀~~啊,三求君驾到~~求推荐求留言求收藏, ︶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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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绮梦当醒 。。。
最终,同骏吟还是没让我参加那个劳什子聚会。看着他被日头拉长的身影,我心里竟异常的……不安,仿佛这一别便是生与死。
我皱了皱眉头,心想琼瑶大娘对现代人的戕害还真是根深蒂固。我自嘲一笑,闭上眼,脑袋里上万只的草泥马依旧活脱跳腾,食髓知味,不住地蹂躏我那可怜又无辜的脑细胞。
我不得不承认,虽然表面上我与同骏吟相处得非常融洽,可是我心里的那道坎却始终无法逾越——就像整整困扰我将近六年的跳高架,我只敢远远地、远远地想象它有多么的骇人,却不敢付出行动,来检验心中的那份毫无根据的恐惧有多大的可信度。
我那为爱痴颠的母亲啊,你究竟有多怨恨父亲?她特地带我去办理保险,撕毁家里的存折,让我一生感念她的好,一世都恨她不得;特地在我面前表现得隐忍而悲情,教我愧疚难安,却在临行前,一番苦口婆心,彻底绝了我对感情的绮梦……
母亲,你赢了。
我确实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我甚至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我心里的疑问沥沥汩汩,同骏吟真的是能与我互换真心的人么?他能永远守护这一段感情,并且始终如一么?我向来胆小,在母亲的告诫之后,变得更加胆小。如果我连这颗陪伴我几十年的心都失去了,我还剩下什么?
谁也无法保证,等这份新鲜劲过去之后,同骏吟还能只守着我一个人。
我,芳官,何德何能?
更何况我现在还是个没有生育能力的男子——地位卑下的戏子,烈教主的随侍男宠,同教主帐内之新贵——一个小人物还能有这么多重的身份,估计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真令人啼笑皆非。
我知道自己的斤两,也没有那么发达的自信力,我只肯画地为牢,将自己的心加密收藏,我承认我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淡定,那么从容。
说来可笑,武侠小说看多了的秦小玉,曾经一次次地白日做梦,幻想自己是某个有权有势有身份有地位的江湖大侠的私生子,或者是某个顺应天命而生,传播福音的使者。可事实证明,无论我是哪一种身份地位的人,充其量也不过是个保守的胆小鬼,蹦达不了,嚣张不得。
也许是多年国家教育的功劳,我彻头彻尾是个顺从的小绵羊,即使是拿着面包换政权也甘之如饴。我明白自己势单力薄,从不做无谓的抵抗。根深蒂固的那种服从,不知从何时开始,转化成一种习惯性的逆来顺受。
同骏吟自那日出门起,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我不知是否应当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没有证据,我无法劝服自己,让自己相信,自己笔下的几位爱将怂恿同骏吟离开我。
我不是南海观世音菩萨,我没有那份悲天悯人的慈悲心,但是我始终无法责怪他们分毫——即使是一丁点的埋怨,对我来说都是一种罪过。我很傻逼地逼自己背上乌龟壳,将自己定义为穷凶极恶的罪人——我那素来信奉黑白分明的良心,纯洁得令我生恨。
为什么我就不能对自己好点,为什么我不能放纵自己任性一回?为什么不?
日子还是要照过的,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混吃等死的富贵闲人生活,并且,乐在其中。我这人的感情向来不愠不火,我无法像那些狂热的粉丝一样,汹涌澎湃地喜欢一件事物。我喜欢的,我只愿远远地看着,这样就好。
我不偷也不抢,用的是别人挑剩下的,这样总就不会有人想跟我抢了吧?我还会自我催眠,想着也许还会有几块未经雕铸的璞玉留给我。
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就让我自己治愈自己心头上的伤痕吧。我会记住,每道伤痕带给我的苦楚,吃一堑,长一智,即使是像我这样慢一拍的笨蛋,在摔得体无完肤之后,总会记得那么一点点经验教训的。
就让我默默守护你们也好,只是我那可怜的小烈,我该拿他怎么办?我甚至不知道要以何种身份面对他。
虽然我的身份高升了那么一块砖的高度,但是勉勉强强也算是个半吊子的主子,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什么东西都不缺。虽然给我使用的东西的档次可能不是那么高,可是有什么关系,我这个没什么品位的俗人,分辨不出什么高级次等,给我个古董花瓶,我所能想到的也不过是它的实用价值罢了。
被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耽搁了许久,我终于又能重拾笔墨,充实自己空空如也的脑袋瓜子。当了半吊子主子之后,还有一个好处是,我能够得到自己需要的药材,只要不是太稀有的东西,这对我的中医药研究有极大的帮助。
大伙儿别笑话我,我可不是盲目自大,俺可是有理论依据的。
根据:那带领中华人民走出列强环伺险境的伟大政治家、革命家毛主席提出的——活到老,学到老;
又因为:那大学才开始学习医学的大学生依旧能很好地掌握治病救人之技能的大学生;
由此可得:我秦玉,凭借芳官13岁那稚嫩的身躯,秦玉二十岁的智商,学习医学真不算晚。
鉴定完毕。
我拿着小秤子,兴高采烈地捣鼓着我秦氏秘方,由着性子实验自己的配药剂量,那几只悲催的灰兔子就这么无辜地成了我手下的亡魂之一。
咳咳,不是我心思歹毒,倪念心那个醉心医学研究的拼命三郎才不管什么合适不合适,他认为毒医无界限,难免误人子弟,随手就给了我一本毒经,同化俺那颗纯洁无辜的小心脏——其中各种辛酸,就俺一个人知道,可怜见的,我连个人证物证都没有!
(“活到老学到老”一语,出自古代雅典著名政治家梭伦之口。)
作者有话要说:我不偷也不抢,用的是别人挑剩下的,这样总就不会有人想跟我抢了吧?我还会自我催眠,想着也许还会有几块未经雕铸的璞玉留给我。
写到这里,很心酸。
30
30、呸,两只傲娇受 。。。
我又做了那个梦。
——死了好多好多的人,喷溅出来的热血立即冰冻成块,犹如阿鼻地狱一般,四处弥漫着死亡的绝望。
——我的小烈惨死在我的面前,一身红衣被鲜血染湿,他不言不语,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却好像透过我看向某个人。我六神无主,却发现同骏吟却在远处,见死不救。我想出声,可是心里的每个字词都堵在嗓子口,只能发出呜呜的喊声。
我抹掉眼角的泪水,手指冰凉。我曾经壮志雄心,信誓旦旦地要改变小烈悲剧的命运,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无可奈何。我只能冷眼旁观,看着烈如天一步一步地泥足深陷。上帝啊,我这到底造了什么孽啊?!
挫败感,深深的挫败感,来到这个世界,我觉得自己分外一无是处。我也想要逃,逃离这个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罪过,可是天大地大,我能去哪里呢?我连赎回卖身契的钱都没有……我八成是混得最苦逼的穿越君了。
平复呼吸,我坐起身来,最近我鸠占鹊巢,同骏吟都没有回自己房间睡。这个世界没有谁不是照常活着呢?我还没穿越过来的时候,什么大风大浪,他们还不是一样平平安安地挺过来了?怎么撞见我就脆弱起来了?
我忿忿地哼了几声,拜托,现在我才是小受好不,我这个健气受还像小强一样坚强勇敢地活着,凭什么那几位小攻反而像病弱受一样,让我牵肠挂肚的?不公平,太不公平鸟!
我就不信了,没有秦晓璐,烈如天就真的活不下去了,嗯哼!
我爬了起来,自己穿好衣服,开始晨跑。当然,一大早的,我也不可能绕着别人的地盘上窜下跳的,那不是瓜田李下么?我给自己找了这么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然后就心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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