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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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无双-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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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生才是第一要务!等逃到安全地带,再卖命吆喝也不迟。
  在大地剧烈的震颤中终于爬到逃生梯最后一格,我低头看了一眼高度,离地面三十公分,绝对可以完美落地。深吸一口气,松手。
  然后,报应来了。
  下头有两级台阶,方便工人擦窗用的。
  三百度近视如我,夜色朦胧,兵荒马乱中没有注意,跳下来时,一脚踩在上面。只觉脚踝一痛,重心全失,就十分狼狈地后脑勺朝下,重重摔倒。
  没有死于里氏五级以上地震,却在逃生时不慎失足摔死!这真是对一个贪生怕死,只顾自己的人最讽刺的惩罚罢?
  我闭上眼睛,等待肉体撞击地面时所必须承受的巨大痛楚。
  良久,仿佛一生一世般漫长,我睁开眼。
  暗夜如墨,星子寂寥,晚风习习,四周安静得听得到虫声。
  身体没有预期中那么疼痛,只觉得背后硌着什么异物。
  ……我的包袱!这样的意识突然涌入脑海。
  很好,还没有开始震后余生,它已经救我一命,真是大功一件。
  我小心翼翼地挪动四肢,有些疼,但都能动,没有麻木感。可以排除脊椎受损等恐怖的结论。
  不会鲤鱼打挺之类潇洒快捷的起身方式,我选择如一条被大象踩过的毛虫般,慢慢坐起来,再缓缓站起来。
  头不昏,眼不花,没有恶心、呕吐的冲动,平衡感犹在,现在可以排除脑震荡的可能。
  原地走两步,除了脚踝隐约刺痛,一切都还好。
  我放心了。
  怕死。据心理医生说是源于童年阴影,父亲的死非但打击了母亲,也影响了我。
  该心理医生是中学驻校保健医生,不晓得他的分析有无可靠根据。但我怕死,倒是不争的事实。
  在确定自己至少还可以活上六十年后,我开始环视地震平息后的家园。
  错愕!错愕不足以形容我是时惊讶诧异的万一。
  一片荒山,在我身前身后。
  花园别墅呢?万家灯火呢?块肉余生,呃,劫后余生、绝处逢生,不不不,是我生活了十年的家园呢?我想我已经有神经错乱的前兆了。
  夜风冷飕飕地拂过我的颈背,我却通身热汗涔涔。
  以我长期收看国家地理杂志和探索频道所累积的浅薄地理知识,剧烈的地壳运动会形成山脉,中印边界那座举世闻名的山峰,就是长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可是,里氏五级以上地震,能一夕间在长江三角洲冲击平原造就一座山脉吗?实在是让人不得不怀疑的匪夷所思。
  或者,是地震发生后的救援人员横穿整座城市,把我救到郊区被视为本市旅游圣地的佘山,然后极其不负责任、毫无人道地扔下我,一走了之。任我在荒山野岭自生自灭?
  我抬头望天,又低下头看自己一件古代儒袍,足下一双沙滩拖鞋,真是诡异的局面。
  倏然,我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管家他们恨我自行逃命,不顾他们的死活,想给我个教训,乘我昏迷,把我丢到这里的罢?
  这时不免苦恼自己素日死板,不肯被手机这等先进器物束缚了自由。眼前一片荒山,没有手机求救,要我自己走出去,不辨东西南北,说不定迷路饿死。三五月之后才被人发现,报纸头条一行大字:都市失踪少女山中迷路,终至弹尽粮绝饿死山林。附上一张我生前死后的照片,以警世人。
  拼命回忆素日里看过的野外求生节目内容,我仰头搜索夜空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星,决定跟着它走。
  背后小包袱里的手电筒、打火机、压缩饼干,一下子成了奢侈物品,不到紧要关头,我不准备动用。悲观主义彻底占据上风,我考虑要不要在意识清醒时写下声情并茂、血泪斑斑的万言遗书备用。若真不幸客死山林,也好留下一个血淋淋的实例,做反面教材之用。
  在崎岖的、完全看不出路径的山道上走了很久,我一直纳闷,印象里应该有高空观光缆车索道的,怎的就看不见呢?沿着索道走,似乎更能找到人烟的。
  当一个人孤独无措时,时间就会愈形漫长磨折。或者我其实并没有走多久,但感觉上却仿佛已经有一生一世。是故当我看见空山寂寂之中一灯如豆时,只差没有趴在地上亲吻草皮,高唱哈利露亚。
  挂上最得体礼貌善良温文的微笑,我狂奔而去,然后傻在当下。
  两间茅舍!两间活生生的茅舍!
  这算什么?竹林隐士乎?我的狂喜立刻烟消云散成人性中极其丑陋的劣根。谁会住在这种地方?通缉要犯?变态狂魔?原谅我看多了好莱坞电影,脑海里闪过的悉数是没什么创意的血腥镜头。
  就在我犹豫要不要过去打扰住在此间的“隐士”时,茅舍仿佛摇摇欲坠的竹扉,由内而外,“吱呀”一声,推了开来。
  一个白衣男子,执着一盏油灯,缓缓走出来。
  一刹那,我忘记地震,忘记遗书,忘记呼吸,忘记天地万物,落进一双仿似宇宙般深广幽邃的眼眸里去。这双眼,清冷包容,澄澈悲悯,带着神秘迢遥的光芒,与星夜相辉映。
  眼睛的主人,穿一袭浆洗得很旧的白衣,脸容清癯,形消骨立,似一身病苦。可是,这完全不影响他卓绝无双的风采。他的笑容温文和煦,直似天人,让人屏息。
  见我沉迷于他的男色,他也不恼,只是一径淡然微笑。“痴儿,天命不可违。你既来了,自是同我有缘,就安心留下来罢。他日时机成熟,是去是留,尽在你心。”
  真是一管好听的声音呵。我完全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只是沉浸陶醉在他温润醇厚直似巧克力般的声线里,以至于日后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但,是时,我只觉得此君真是得天独厚,非但全看不出年纪,还有一把令人信服的好嗓音。
  “老衲优罗难。若你不嫌弃,便先在此歇息一晚罢。”
  老衲?我必须要忍一忍,才能吞下诧异的低呼。他明明有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两鬓夹杂些许银白发丝,比夜访吸血鬼中的阿汤哥都年轻英俊,有型有格。怎么竟会是和尚?简直暴殄天物啊!我在心里不无惋惜地慨叹。
  他仿佛看出我心中的疑惑,双手合十,念一声“阿弥陀佛”。“早些歇息罢,明日,你将会面对全然不同的世界。”
  第一章
  优罗难的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真是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当年,我醒来的地方,是南京栖霞山后山,时间是大明朝曦宗天佑二十八年。
  优罗难在次日清晨领我下山,到山脚下的小镇采买什物。当我看见一整座悠闲小镇,满街青砖绿瓦,木楹竹扉,男耕女织时,只想找个沙坑把自己一头埋进去,永不起来。
  尽管我很想自欺欺人地对自己说我这是来到了某个影视基地,可是我还不至于迟钝到看不出舞台布景、影视道具与现实生活的差异,毕竟本人就是话剧社道具组的。要将一整个村镇的建筑新仿做旧到如此程度,决非三五七日之功,所有的细节,包括一草一木,都完全符合生活的日积月累。
  一切,更接近我最不想承认的现实。我转头去看一径自若微笑的优罗难,头皮发麻,满眼惊骇。他深广的眼淡淡地注视我,轻轻颌首,似是完全知道我彷徨失措。
  自父亲去世后,再未流过一滴软弱之泪的我,是夜号啕大哭一场。
  我只是一个十九岁超过,二十岁未满,胸无大志,和一切同龄人一样贪生怕死、软弱自私,镇日只想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少女。我在自己的时空里有家人——虽然关系不算太亲密,有朋友、学习、生活。
  只不过摔了一跤,醒来时竟回到一个湮没在历史深处的朝代里,举目无亲,寸步难行。我那只克难包袱里的东西,在这个时空里,派不上什么用处。
  这真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难怪那些穿越时空的小说从不描写主角们的奋斗史,三五七句话过后已经让他或她遇见金主贵人,从此逍遥快活去了。
  我没那么幸运。即使三年时间过去,仍不能适应古代生活,或者永远也不会有适应的一日罢?没有抽水马桶、按摩浴缸,没有电视电话电脑,没有牙刷牙膏洗面奶,没有一切娱乐活动,只有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
  我也是幸运的。好在优罗难帮助了我。他在栖霞山后结庐而居,炼药修身。他说,我同他有缘,收了我做入室弟子,传授我中医和印度古医术。遗憾的是我年纪太大,骨骼已经成型,不能修习精深高妙的武术,只能学一些瑜珈健体强身。
  无论如何,有事做总是好的,至少日子过得没那么漫长。
  距离我跌到古代来,已过了三个寒暑,又是一年春暖。
  仲春时一日清晨,优罗难在山下雇了一辆马车,要我收拾包袱同他下山。我们乘马车离开金陵,由商道而往京城。
  “师傅,为何要进京?”我着一件白色素绢玄襟的袍子,料子是优罗难替我张罗的,衣服是我自己剪裁缝制的,没有缝纫机,我的进度缓慢到了快要发疯的地步。三年来我只做过三套衣服,都是过年才穿穿的。其他都是在镇上买的,蔽体保暖就好,我不介意样式古旧落伍。及肩的头发绾做一个髻,以荆钗簪着,做小僮打扮。
  优罗难说,我是他的弟子,无论多么落魄,也要以白色明志。这我同意,白衣穿在他身上,更形卓绝不群。即使我做了他三年的徒弟,仍不免被他儒雅澹泊宁静悠远的气质吸引。
  这三年来,我对他生出了如父如兄般的孺慕之情。他从来不问我从哪里来,又将往哪里去,他只是微笑着静看红尘。呆在他身边,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闲来无事,看看佛经、医书,也算惬意。我回去的念头虽然没有断过,却也远没有自己当初来时那么强烈。
  可是进京?天子脚下,我这样一个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又不懂得进退礼数,很难融入封建社会的制度与生活的人,就很有些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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