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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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操作实务-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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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节着重通过无照经营的种类、无照经营群体、无照经营相对人的反执法手法,对无照经营相对人的执法对策、查处无照经营相对人时应注意的问题这五个方面,全面地阐释了无照经营群体产生的背景、无照经营群体的特征与走向、无照经营群体活动与产生的危害、治理无照经营的对策与防止出现的问题等内容。从中可以领略到中国式无照经营现象,以及城管治理此类综合性社会问题的难度之高、技术性之强。因此,城管执法者只有具备外交、谋略、辩说、策划、操作等多重职业素质,才有望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局部地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第四节 违法建设的查处
  随着城市规划建设法制化、规范化的日趋完善,以及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将建筑审批权纳入到更加严格的规范化管理之中。所有未经许可就擅自修建或搭盖的房屋,一律被视为违法建设,都在拆除之列。这些未经许可私自搭建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几乎都是相对人留待创收的产物,城管依据法律法规令其拆除时,他们就会以各种方式阻挠城管的正常执法活动,矛盾和冲突就此产生。
  查处违法建设是当前城管执法遇到的又一难题,也是投入执法精力最多的问题之一。这种执法需要城管执法者拥有相当丰富的政策、法规、诉讼、公务、公关、程序等系统知识和经验,可以说是对执法者素质的考验。
  一、违法建设的种类
  从现有的违法建设看,有单位违建与个人违建两大系列。其违法建设有以下几个种类:
  经营屋——有的单位或个人,为了获取额外的经济收入,就擅自在自己房屋所处的院内空地上,肆意搭盖起一处专门用来经营的房屋,而且一经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显著。
  居住屋——有的私营业主,为了能长久赚取外地务工者的住宿费,便快速建起一处紧挨自己房屋的简易居住屋,以较低价格(每人每月80元左右)出租出去,很受民工的欢迎,经济效益很好。
  老房屋——按照城市规划,政府对年久失修的危房、影响市容的建筑、占据城市街道规划线的障碍性建筑、老旧居民区等进行拆迁。有的居民由于未能与主管部门达成满意的协议,因此决定以不搬迁来阻碍整体工程的进度,威胁对方作出让步。城管去做工作的难度很大。
  做饭屋——一些民工租住简易屋后,没有地方做饭,为了维持生计和节省开支,他们就在房屋主人默许的情况下,私自临时搭盖起一个小厨房,以供做饭之用。
  这四类中不论哪一类被拆除,相对人都会说出一大堆理由来表明该建筑的必要性、作用、不能拆除的原因等等。
  二、查处违法建设的难点
  从法律上讲,违法建设是未经国家许可而私自搭盖的房屋建筑,一旦被查实就应该坚决拆除,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阻止。然而,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情况就不像写在行政法规上的条款那样清晰,让人一目了然。
  在证实房屋是违法建设,城管依法责令相对人限期拆除的决定刚作出时,来自社会四面八方的电话、条子、捎话、邀请、拜访就络绎不绝,都是一些平常与城管执法者关系不错的、有利害关系的、说话算数的亲戚师长等等。这其中包括熟人干预,领导要求放行,相关部门施加压力等,加之相对人拼死抗争、软磨硬泡,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不大,所以,该工作占用了城管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最终这个违法建设被拆除时,城管已是筋疲力尽。有时尽管城管做了大量工作,花了大量时间,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不了了之。
  三、查处违法建设的策略
  城管与违法建设直接打交道的这几年来,表面上看是与相对人接触,实际上是在与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网打“太极拳”。如果没有处理好这层微妙的关系,就会给城管以后的执法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有时尽管某些“拆违”好像是很规范地解决了,但却因处理得不够艺术而留有明显的擦伤面,进而影响到很长一段时间内城管执法的社会关系,结果得不偿失。究竟应该如何进行这种既充满复杂的社会关系、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的执法活动,达到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不至于破坏与其他部门的长期关系的效果,这的确是一个需要进行选择和运用策略的大事,来不得半点疏忽。
  以下是几个有利于城管执法深入进行的策略:
  (1)外柔内刚。城管执法在“拆违”问题上,不能板着一副硬性执法的面孔,应面带微笑地迎接八方来宾(指电话、条子一类的东西),等对方把求情、命令、期待的意思说出来后,先不置可否——只答应看看再说,以不得罪人作为第一张牌,用最大的灵活性来承接所有的社会压力,直到最后纵观总体局势后再另行决定。
  (2)不急不躁。城管执法在“拆违”问题上,需要有一种内功——不急不躁。只有做到不急不躁,稳定心态,保持一种清醒的头脑,才能作出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判断,才能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各种社会关系的缝隙中。
  想要做到不急不躁,就得掌握一个原则,即不要将城管执法的工作思路要求作为处理“拆违”案件的唯一准则来强加给对方。虽然这样做在道理上没错,在法规上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么思考或行动容易脱离我们所面对的社会实际,无形中影响到城管系统的关系往来,从长远看是不利于城管执法活动的。
  (3)视情况而定。城管在面对“拆违”难题时,切不能只着眼于一个角度,只抓住一个方面,不听、不顾、不要、不管有助于更加圆满解决问题的其他方案。既要坚持拆违原则,维护法律尊严,又要在处置上不失客观、变通的灵活性。这样才能达到应对八方、解决问题的根本目的,有效地防止抱残守缺、思维僵化、教条主义的呆板执法模式。
  (4)依靠领导。“拆违”这种政策性和法规性极强的专项执法活动,会不以城管意志为转移地触动到某些复杂的社会关系,带来平时不曾有过的外界压力。为了更加协调、有力、策略、全面地加以应对,必须紧紧依靠从政府到相关部门、从本系统到相邻系统的力量。从“拆违”问题的解决之初就始终如一地依靠各级组织,请它们为城管执法提供必要的支持,给予必不可少的执法实施保障,以组织性的工作程序和规范渠道来统一领导间的分歧,从而大大减少城管执法的成本消耗。
  (5)强化出庭。城管执法在“拆违”问题上,有时还会遇到与相对人“对簿公堂”的情况。在庭审调查过程中,相对人势必要进行一番申诉。由此便带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一番较量,通过辩论、举证等方式来认定违法事实根据能否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一方应该做到:起诉文书格式规范,举证事实清晰,出庭人的职业形象良好,陈述和答辩时口齿伶俐,态度温和而胸有成竹,要有绝对胜算的把握,以充分展示城管执法人员良好的职业素质。
  (6)依赖强制。城管执法在“拆违”活动中,一切策略以及艺术地办理、接洽、疏通、解释等工作,都是为了达到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目的。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原则,否则,在这项工作中城管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同时也是对城管执法尊严的一种损害。所以只要不是特殊情况,都不应当放弃,坚决查处违法建设。
  以上六种策略是城管在艰苦的“拆违”执法中所得到的启示,把它们变成一种理性、概括、条理化的认识后,就可加以固定和保存,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完善,以此作为行业培训的内容。
  本节就违法建设的种类、查处违法建设的难点、查处违法建设的策略这三个方面,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城管执法在查处违法建设问题上的际遇、思考、作为、目标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并非常具体而实际地概括了查处违法建设的分寸把握、方向确定、具备条件、路径活动等内容。
  本章通过黑车的查处、小广告的查处、无照经营的取缔、违法建设的查处等四大问题,全面阐明了城管执法所遇到的这“四大障碍”的来源、表现特征及难点所在,重点在于如何去积累与突破、思考与加强、应对与解决,是对城管执法系统较为全面的业务性总结。
  第三章 城管执法的管理相对人
  造成城管执法“四大难点”的关键性因素是城管所面对的五部分管理相对人。这五部分管理相对人大多处于社会的底层,如不从这些相对人的习惯、特点、手段出发,认真研究总结针对他们的治理方法,是无法将城管执法工作进行到底的。因此,能否解决这样一个实践课题,关系到城管执法活动的成败。
  提出并研究解决这一课题,当务之急是要总结城管已有的治理经验,思考并找到与此相关的整顿对策,重在回答如何去解决,以形成一套城管执法应对的操作方法。
  第一节 最难办的五部分人
  城管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执法,制止其违法经营,都有一定的难度。相对人往往采取躲避、打游击的形式与执法者周旋,反反复复,逃避处罚。
  而最为难办的有五部分人。这些特定的管理相对人是:少数民族、残疾人、艾滋病人、老人、重病人。他们无不有着极为特殊的人生经历和困苦的生活际遇,如不主动谋生,便会断了生路。为了继续活着,或者是为了求得治病的费用,身无一技之长的他们只好进行着违法经营。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城管执法者不能由于这些相对人的“生计缘故”而放弃执法原则;否则,城市环境就会杂乱无序。
  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从偏远的地区、农村、山寨来到城市,不遵守城市管理法规,随心所欲,到处设点,长期污染大范围的城市环境,影响了行人、车辆、交通、市容等城市综合因素的协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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