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着疼了,”程蝶衣也不瞒着。花清远就要下地,“我去拿止痛的膏药来。”
“不用,”花清远闪身得快,程蝶衣伸手慢半拍,只是拉住花清远的后衣襟,“只是一点点,现在不痛了,那,那你,那你准备如何去对付白小姐?”
程蝶衣觉得自己太善良了,竟然开始担心起情敌来了。
“管她做什么,一点点也不行,现在是夏天,容易发炎,我去取药来,”这个时候哪有什么心情想白小姐,管她去死去活,与自己有半毛钱关系。程蝶衣要是因着自己的不小心落着什么毛病,才是让自己真正着急心疼的事呢。
程蝶衣趴在床上,花清远小心翼翼地给他抹着药,没有伤口,药却大把地抹下去,程蝶衣无知无觉,他还在纠缠着白姑娘的问题,最后,他叹了一口气,“人家姑娘也不容易,你别难为人家了。”这事说出口来,还是蛮作孽的。
“你是在为她求情?”花清远手里的动停了下来,花清远觉得自己嘴里也酸酸的了。
“女孩子家的摔断腿不好,怪疼的,”程蝶衣看不到背后的花清远是什么表情,只是感同身受。
他是摔断过腿的,学戏的时候,足足躺了三个月,没有什么好药,都是些黑糊糊的药膏子,如今阴天下雨,他那处伤口还会跟着起反应呢。
“蝶衣越来越男人了,懂得怜香惜玉了,”花清远开始考虑他过早教会程蝶衣重视起男女性别,是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呢?
“我没有,”程蝶衣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还坚持着,“我只是就事论事,人家姑娘又没做错什么。”婚姻大事,又由不得那些姑娘做主的。
哎,自己怎么就是男人了呢!要是女人,他和花清远多好,依着花清远的手段,定会让他安安稳稳地做花六少夫人的。话又说回来了,他要是女人,花清远就不会喜欢上他了吧?花清远说他自己喜欢的是男人。
——一切都是命啊,他忽然就很相信命了。
“噢,这样啊,那好吧,若有下次,我定会听蝶衣的,”花清远悠悠地说:“人家姑娘确实没有做错什么。”
程蝶衣这才觉出不对,转过头去看花清远。花清远那一脸忧郁的颜色,瞬间令他欢欣鼓舞,原来有人吃醋是这般模样啊。
当初自己,是不是也这般颜色地站在师兄面前,被菊仙看着笑话着,笑自己不知廉耻、白日做梦,自己的脸面都丢尽了吧,却还是那般的不值得。
自己和花清远在一起的时候,也吃过醋吧,这一次、上一次,哎,还毁了一屋子的摆设家具,那般的质问于他,与他大发脾气,但结局却是大不一样的,——哪有什么丢丑,到是被哄了好些天。
他现在总是明白了,吃醋这东西,是分对象的。
对象错了,连着整个人做什么都是错的,无理取闹。
对象正确了,就是真撒泼打滚连带拆了房子,那个人也会觉得这房顶是真该换了,夸你勤劳贤惠的。
见着程蝶衣回头,花清远俯□子,亲了亲程蝶衣微微噘起的嘴,抿嘴偷笑,“我男人真好看!”
“我男人也挺好看的,”程蝶衣回亲了花清远一下,洋洋自得起来。
花清远长着一张谈不上有多英俊,甚至说不上多清秀的脸,但就是这张脸,四季如春,过目不忘。
两个人互相吹捧了一下,顿觉心情舒畅,那个赵姑娘的事就轻轻放下了,反正也捥不回来了。
倒是白姑娘……,程蝶衣还是有些担心,怕花清远真做出什么过分事来不好收场。因果这东西说来玄妙,他怕有什么报应到花清远的身上。
程蝶衣把自己这心事讲给花清远听,花清远忍不住大笑起来,“蝶衣放心,我是恶人,神鬼不侵。”这可不是他说的,那是前一世里,某位得道高僧说的。
那位活了一百零八岁的老和尚,在见了他之后,拉着他的手说:“你以后陪着你弟弟睡吧,他受了大惊吓,有你这种命格的人在他身边,正好震得住,所谓神鬼怕恶人,你是极凶恶之人,神鬼不侵。”
现在想想,自己这个虽然信佛,却从不进庙的人,为什么进那座庙,还不是因为自己刚把幺弟从孤儿院里接回来,他连翻的梦惊,自己多方探寻,才寻到这座古庙,会了这位活佛,结果就得了这么个‘偏方’来。
这也是为何这几日里,他搂着受了惊吓的小笙睡的原因。
“清远才不是恶人,清远是最好最好的人。”
花清远如饮甘甜,他对于程蝶衣来说,当然是最好最好的人,他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敢拍着胸脯,对天下人说这句话的,但对别人,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对别人做好人的。
“白姑娘的事你不用操心,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姑娘了,”程蝶衣关心他,他自然承程蝶衣的好意,他也不愿意程蝶衣时刻地为他提心吊胆的,劳神伤神,只是白姑娘这事……却是无论如何也阻不住了,他已经动起手脚了,这可收不回来的。
只能是以后……,避免再有这事就是了。
“我放出风去了,说自己妨妻,也把我好男风的事漏了出去,当然还有强抢民男……”
“民男?哪个?”程蝶衣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事他怎么不知道?噢噢,原来姑娘神马的都是浮云,这个民男才是太阳,我日你的……
眼看着程蝶衣就要骂出来了,花清远连忙解释,“民男不就是你吗?”
“我?”程蝶衣微忡,但还是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抢过我?”他们一直以来,不都是两情相悦的吗?
“还不是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花清远笑得又坏又痦,程蝶衣却一下子明白过来,他心里虽舒畅,却还是有些不舍地说:“你的名声,不就坏了?”
“这个乱世,名声太好未必是好事,蝶衣不用替我伤心,我们两个安安稳稳过日子才是好的。”
花清远才不想那么飘忽的事,在这个军阀割据、外族入侵、国内混战的世道,他空守个好名声做什么。
就是以前,他做到一国元帅,他也没觉得自己的名声好到哪里,还不是被人指责□专政、祸乱国家吗?
人这一辈子,只要自己活得顺畅就好了。得以快意恩仇,管他身后之事呢。
花清远抱着程蝶衣正说着挠两人心的痒痒话,门口传来轻轻的敲门声,“爷,您睡了吗?”听声音是萝卜的。
花清远和程蝶衣对视一眼,都有些奇怪,这么晚了,会有什么事?
萝卜和苦瓜都是极懂得眼色的,断不会没有重要之事,半夜来惊扰自己主子的。
“还没,”是花清远答的话,“有事吗?”
“回爷,大院的小凳子抱着个孩子过来了,一直哭闹不停,吵着要见你,我们怎么哄都不好,你见还是不见呢?”
花清远正要应声,程蝶衣‘扑’的坐了起来,一只手膊撑着床面,先开了口,“见,怎么不见?”目光却落在花清远的脸上,笑得很是狰狞,“哎哟,我的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还有了孩子?这是嫌我不能生呗!”
“没,没……”花清远抚去额上黑线,“我哪敢,我是嫌我自己不能生。”
作者有话要说:元旦正常更新,我是勤劳的人,别人一个时最少写一千,我写五百啊,码字慢的人伤不起,谢谢地雷和留言,以及所有订阅正版的亲。
☆、最新更新
花清远随意披了件外衣;出了卧室;直奔前厅。
他一进门就看到小凳子一手拿着一把花生糖一手拿着前日他新买给小笙玩的皮偶。小凳子一张长得本就不顺畅的脸纠结在一起;哭笑不得地逗着坐在地上;什么也不顾,就是大声哭着的小笙。
那厢里;苦瓜正蹲在地上一声狗叫、一声猫叫地学着,可怜他扮丑;都未顾及身后,腰带未系稳妥,半个屁股果露出来了。
花清远很想一脚踹过去;——这个位置不踹上一脚,实在太可惜了。
小凳子带着小笙深夜而至,门房一溜小跑,第一个找的就是苦瓜。
苦瓜一听是大院的小凳子带着个哭闹小娃来的,脑子避免不了会灵光一闪地闪歪的。
这不就连衣服都未及穿整齐,就来找今夜夜值的萝卜,一块儿寻家里的两位爷去了吗?
明明是想看个新奇,哪里想到这份新奇这么难侍候,遭罪死了。
花清远看到这副情景,只觉好笑,一点不气恼,自家这孩子哭声都与别人家的不一样,——响亮,自己这几日教导的不错嘛。
在没有别的反抗方式时,如果只会哭并且只能哭,那就大声地哭出来,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悲伤,哪怕没有人安慰,自己的眼泪也可以灌溉自己受伤的心。
花清远还记得他把小笙从正堂里抱出来的那天,小笙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别说是哭了,连呼气声都那么微小,不易察觉,没有半分的存在感。
这么一丁点儿的孩子,四岁而已,遇到大事,除了哭该如何呢?亲眼看到自己母亲的死,之前抱他时还分外温暖的身体转眼间就变得冰冷,这该是多么残酷!若是连哭都不可以,这孩子就彻底废掉了吧?
因着花清远前世和小笙有着一样的命运,他对这孩子的苦,感同深受。
那年他不过六岁,亲眼看到他父亲开的车,撞向他生过幺儿刚刚满月的母亲。
那时,他忽然信了一句话:人如草芥,——你自己若不奋斗,一辈子都是最底层的,任人踩踏的。
一心扑在哄小笙不哭这份大业上的小凳子和苦瓜,都没有发现花清远已经进来并且站在他们身后了。
反倒是哭着的小笙,痛哭嚎啕时,一点儿不耽误眼观六路,一眼就瞄到了花清远。
哭声戛然而止,小短腿也撑起来了,在小凳子和苦瓜目瞪口呆中,蹒跚着往花清远奔去。
等着程蝶衣里外衣穿得整齐,头发也梳得顺畅,打扮得很正式地走进厅堂里来时,花清远已经把小笙抱坐在膝头,看着小家伙很奋力地啃着花生糖呢。
程蝶衣站在门口处,并未太往里面走,他微微眯起眼睛,很认真地把坐在花清远膝头的小笙看了一个仔细。
这孩子长得不太像花清远,至多是嘴巴处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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