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孩子长得不太像花清远,至多是嘴巴处有些仿佛。
花清远喂他吃东西时,他就缩着小小的身体,往花清远的怀里拱,悄悄地侵占着属于花清远怀中更多的地方。
就在之前,那里还是属于他的地方,程蝶衣撇撇嘴,花清远只穿着里衣过来,外衣只是披着,都还沾有着他的温度。
花清远抬头就看到程蝶衣,冲着他笑道:“蝶衣,你来了,这是小笙……”
花清远的话还没有说完,程蝶衣边走进来边开口打断了他,“这孩子长得不像你啊,像孩子的娘吧?”
“怎么可能像我?”又不是自己的种,花清远囧然一笑,“至于像不像他娘,这我倒没有注意过。”
花清远实话实说,那个死了的翠娘,他大概见过的次数只三、两次而已,还包括死的那回,他哪里能看得出小笙长得像不像翠娘,不过,经程蝶衣这么一提醒,他端详了一眼后,说:“像我三哥多一些。”
“你三哥?”这是程蝶衣的惊问。
程蝶衣在听到有个孩子时,心里就已经相信这孩子不会是花清远的,但应该与花清远有些关系,却怎么也想不到这孩子会是花清远的三哥的。
花清远家的情况,程蝶衣是知道的,花清远从不瞒着他的。
花清远与花清远的三哥、四哥不是一个娘的,叫着嫡亲兄弟,却是有层隔膜,无缘无故的,怎么会抱他三哥的孩子过来呢!
花清远还未及点头,花清远的怀里,小笙立刻停止啃花生糖,鼓起小脸气鼓鼓地说:“我才不像他,坏人,才不像他,我长得像六叔叔!”四岁的孩子已经懂得恨了。
“你三哥的孩子,”这回程蝶衣彻底信了,小孩子的嘴里不会有谎言的。
他缓缓走过去,站到花清远和小笙这一对爷俩身边,伸手想要摸摸小笙的头,他的手还没有摸到,小笙已经敏感地快速闪开了,还一扭头,把脸埋到了花清远的怀里,不让程蝶衣看了。
花清远也很无奈,“我早几日就想,把他给你带来瞧瞧的,但你也看到了,这孩子……”
花清远冲着程蝶衣摆了一个苦笑的表情,程蝶衣了然明白一切了,轻叹一声,“也是个命苦的。”
他想起了他的小时候,没见过父亲,只有娘亲相依为命,却又残忍地给了他一刀后,永远从他生命里消失了。
“他晚上要缠着我睡才能安稳,看来今晚我们两个人之间要添个他了,”小笙之于花清远,就是小笙手里拿着的花生糖,甜甜的、甩不掉的,也不愿意甩,想要一口一口地舔进嘴里,含到心里。
“我倒是想不愿意,但有什么办法呢!”看着那一大一小,程蝶衣笑得眉眼都带出荡漾着的温柔了,——花清远说这孩子以后归他了,若他有本事言周教得好,这孩子要叫他爹的。
你说这命运多有意思,他这半点努力没做,凭白多出个儿子来,像老天爷专门给他留出来似的。
他倒不在意有没有儿子。他要是想捡儿子,别的没有,外面被丢的孩子有都是的,他随时都可以捡来养。
他只是欢喜这个孩子身上有着和花清远相仿的血缘,以后即使再有这样的缘份,也不会再有这孩子亲近了。
两大一小、躺一张床上并不显挤,好在花清远之前就有先见之明,就想到以后会有快活的日子,当初做那张床时,颇费了些心思,二米五乘就二米五。
这样四角见方的大家伙,刚抬进来时,可把程蝶衣吓了一下,他订的不是这个型号的,为此还特意去家具木匠行问过,这才知道是花清远帮他改的,并且已经付了钱,他是退换无能了,不得以这张大床占了卧室的半堵厅堂。
两个人中间夹着一个,哪怕是小小的一个,两个人都觉得有些不自在,久久无法睡去。
程蝶衣躺在床里面,花清远把在床边,两个人都是平躺着,两个人都一起盯着各自上方雕绘着云图吉物的房梁,——两只大大傻傻的蝙蝠连着一串小小的蝙蝠。
“你三哥真得不管了?”那明明是自己的儿子啊,这些人怎么都这样呢,只管生不管养吗?
在小笙睡了以后,花清远把小笙的身世告诉给程蝶衣,平平淡淡的说完,程蝶衣忍不住感慨着。
“嗯,不管了,他想管也管不了,”花清远挑起的嘴角冷冷的,他很鄙视他三哥的行为,“没娶老婆的时候,他当不起他娘亲的家,娶了老婆之后,他当不起他媳妇的家,是翠娘瞎了眼,才跟了他,男人不该这样。”
做情人不像情人,做丈夫不像丈夫,做儿子不像儿子,做了爹……也不像爹。这人整体来说,太不像个男人。
“是,没个担当,”程蝶衣赞同,他慢慢地扭头,隔着小笙看向花清远。
索性他的眼不是瞎的,花清远对他是好的,心心念念地护着他,不惜一切地替他挡去灾难。
柳云芳也好,赵姑娘、白姑娘也罢,他们这种男人与男人的关系,只要花清远有一点儿不坚定,顺了他母亲的心意,点了头,说娶,他能说什么呢。
花清远说得对,是男人就不该做这种事,不该让你喜欢的人为这种事烦心,这就对不起‘喜欢’这两个字了。
他也要像个男人,绝对不让自己喜欢的人为自己有一点儿伤心。
外界多大的阻力都不是阻力,只要两个人不伤了对方,就是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先少更一点儿,明天休息,我尽量多写一些,哎哎,新的一年开始了,祝所有亲,万事大吉!
☆、最新更新
八月中旬一过;凉意就迈着轻盈的步伐;款款走进古老的北平城。凝眸望去;一切事物在空气的流淌里浮动着轻浅的暖香;似乎是不经意地浸透在尘世的喧嚣里。
北平城区内的某处四合院里,并没有受到院外面如火如荼的斗争大形势所影响;仿佛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安静得像院子中间那口金鱼缸的水面;淡然无波。
盛夏已过、初秋将至,这是个成熟收获的季节,时令的水果铺得满桌都是;梨子、柿子、葡萄……,还有北平城出名的食斋里新出炉的各式点心,在枝叶丰富的石榴树下,更显得满满澄澄。
摆得丰富的桌子旁,横放着藤制的摇椅,程蝶衣一身月白色的长褂,双腿交叠,悠闲地坐在其中,手里拿着一本白话文写就的闲书,看得津津有味,这故事写得不错,若是能编成戏,亮在戏台上,应是更好的吧。
远处,名字叫‘大白’的肥猫,全身缩成雪白的球儿,蹲坐在理石面的宽大窗台上。
大敞实开的雕花木窗户里面,有大白窥视已久,却是程蝶衣精心养了好久的三条小金鱼,隔着那铁丝网的盖帘子,大白觉得这就是世间最遥远的距离。
离着大白不远处,从另一扇窗户里伸出一根挑杆,杆头处挂了一个椭圆形的金丝鸟笼,鸟笼里养着一只羽色鲜艳的鹦鹉,正欢快地啄着小银盒里的米粒子,偶尔吭出一声响来。
大白怨愤的磨着爪子,咬牙的声音听起来都很真切了,这些个食物啊,好好的在它眼前恍着,与它却都是咫尺天涯,两位主人这真是太欺负人了。
今儿花清远不在家,外面有桩生意,他要应酬。临走时却嘱咐过,他晚饭必是要回来用的。
小笙抱着花清远给他买的皮偶,坐在离着程蝶衣那张藤椅不远处的台阶上,眼巴巴地盯着二进的那个大门,已经许久都没有动一下了。
程蝶衣扔下手里的书,瞄了那小小的身躯一眼,不过是个四岁的孩子,正是皮猴子的年纪,却能坐得那么稳当,一点不动,这就谈不上是乖巧听话,倒有些惹人心疼了。
自那晚开始,这孩子便住了下来。住是住了下来,这孩子与自己却是并不亲近的。哪怕花清远刻意为之,这孩子也总是与自己保持着一段距离,并不靠近,别说是叫自己‘爹’了。
程蝶衣觉得自己和花清远都想简单了,这不是自己生的孩子真不能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来要求,这是一个活生生有思想的生命,你又不能强硬着来,哄,他又不听啊。
连着几日,程蝶衣下戏回来,就是拉着这孩子的小手,教这孩子管自己叫爹爹。
几日下来,程蝶衣觉得他自己的嘴皮子都要磨薄了,对着一个你怎么教都不肯开口的小娃娃,程蝶衣感到他的精神马上就可以崩溃了。
唱戏都没有这么累!
他自己这二十年都没有叫过这么多的‘爹爹’,——谁叫他自己本身也是个没有爹的啊。
哎,叫到最后,程蝶衣都产生幻觉了,他觉得不是小笙管他叫爹,而是他一声声地叫着小笙做爹了。
这个口舌游戏,他实在玩不起了,他决定这种头疼的事,还是教给花清远来做吧,等着花清远忙完手上的这桩生意,花清远就有时间了,在他觉得,什么事都难不到花清远,花清远总是有办法的。
正是因此,十多天来,小笙到现在都没有称他一声什么,哪怕是叔叔也没有。
事实是,花清远不在的时候,想听这小家伙说句话都是难的。
程蝶衣从藤椅上起身,走下来,掸了一□上的长袍,缓缓地走向小笙坐着的地方。
“叫爹爹,叫爹爹……”
挑杆上挂着的那个大金丝笼里的鹦鹉,都被程蝶衣教小笙时,搞弄出了条件反射了。
这点,最令程蝶衣挫败了,他没有教会小笙叫自己‘爹爹’,到是教会了一只鸟。
程蝶衣还未等走近小笙呢,小笙却从坐着的台阶处,快速地弹跳起来,还险些撞到了迎面向他走来的程蝶衣。
被刮了一下的程蝶衣,趔趄到了一边,等他回头看清楚状况时,小笙已经扑到了花清远的怀里了。
“小叔叔,”半天没有说话的小笙,见到花清远回来,一下子活泼起来。
连带着蹲坑半天、一没有捞到鱼二没有捉到鸟的大白都跟着动了起来,从窗台上跳窜下来,扑去花清远的脚下了。
程蝶衣气得一跺脚,没好气地说:“都是没有良心的,也不知道每日里都是谁喂你、谁陪你说话的,人家一回来,就扑过去。”
花清远一把抱起扑进他怀里的小笙,又瞧了一眼脚上蹭着自己裤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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