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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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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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长得太难看了,皱巴巴的,活像个小老头。

他抬头,恰好遇到花清远看他的目光。他撇撇嘴,讪讪而笑。

花清远抬手,整理了一下他围在脖颈处的羊毛围脖,轻声说:“小孩子生下来时,都这般的,一日日大了,眉眼长开了,就会好看了。”

这个孩子,原本在书里,是没有的。

菊仙那次流产,与程蝶衣有莫大的关系。因果斗转,有自己的出现,书里许多情节许多人物,都发生了变化。这样很好,这也算是一种弥补吧,——上一回欠的,这一回还上了。

程蝶衣犹自无知无觉,在花清远帮他整理完围巾后,见左右无人注意他们,投桃报李地用自己柔软的嘴唇,碰了碰花清远的嘴唇。一双凤眼灿若星子。

花清远欣然接受,还回吻了他一下。

等他们两个这些小举动做完,段小楼也从当爹的惊喜中,缓转了些,一把抱住小小的婴儿,不知从哪里倾泄一下心中的喜悦才好了。

只觉得怀里抱着的这孩子,是天下间最好看的孩子,眉毛眼睛鼻子嘴,都是他的浓缩他的精华,几乎要把生完孩子,才被推出产房的菊仙忘记了。

菊仙疲惫地睁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傻男人,不知是骂他还是骂他,又怕惊到正睡着的孩子,忍了忍,憋了回去。

她准备着,等她自己出了月子,能抡圆胳膊时,再狠狠收拾段小楼一顿,——这个有了孩子、忘了媳妇的混蛋。

菊仙生了孩子,必然需要有人侍候,但他们那个小院里,除了菊仙,剩余的人都是男性,连养的猫都是雄性。

时值乱世,流民到处都是,随便贴个广告,招个工,能从这边排到那边去,不要工钱,管饭就行,但他们这是雇乳母,不好雇那些没有根底的人。

花清远帮着段小楼,从自家护院里那几个本地户中,找了能攀得上关系的亲戚,其中有一位还是小凳子亲娘的姨表妹,这样知根知底,把人招到家里来,带小孩子侍候孕妇,也可放心。

因是顺产,医生说,住院观察两天,就可以接回去住了。

菊仙从产房搬进病房,这里安顿好后,花清远去了这一层的楼上,找彼得潘。

“真要是去做战地医生吗?”

花清远没想到彼得潘找他,竟是与他商量这件事。

“嗯,我所学医术,留在沦陷区又有什么用,何况,在这里……”彼得潘不说,花清远又如何不懂。彼得潘不想被国与家的仇人役使。

沦陷区是日本人的天下,所有的医药使用都有严格的限制,要不是因为这家医院的院长是个有门路的德国人,怕是连最基本的药物都很难保证了。

在菜刀都需要实名制的北平城里,想好好做中国人的,确实越来越难了。

彼得潘是有大志气的。出身中医世家,又留过洋。一身医术,融合西医中医的精华,又有自己所悟,若不是生在乱世,早就发扬光大,开创出一派天地来了。

“准备好去哪边了吗?”中国之大,打仗的地方处处都有,不知道彼得潘看上哪里了。

“我也确定不了,叫你来,就是想你帮我拿个主意,你觉得哪里更好?”

彼得潘还是信得过花清远的。花清远这人看着一副富贵闲公子的模样,好像四六不通,只知风花雪月似的,但他最是了解,这人胸中有绵绣。

“去山西陕西那边吧,我有路子帮你过去,我外公在那边有些势力,”花清远想了想又说:“你有一片爱国之心,又有一手的好医术,实在是那些伤兵的幸运。”

“国难当头,何说幸运,”彼得潘摆了摆手,苦笑道:“你我是在国外认识的,从那时起,你就一直叫我彼得,我叫你卡尔,回到国内后,你还是叫我彼得,我偶尔叫你卡尔,大部分都叫你的中文名字,可是,清远,你……你记得我的中文名字吗?”

这话问得花清远一愣,面色微恙,他怎么会记得彼得潘的中文名字,他又不是原装的花清远。这么久了,就如彼得潘所说,他一直叫着他彼得的。从来没有想过,彼得潘还有别的名字。

花清远的反应,在他预料之中,他不在意地笑了笑,说:“就知道你想不起来了,也怪我不经常与你说的。”

他顿了一下,望着玻璃窗外,轻轻地喟叹,“家父给我起名振华,我叫潘振华,家父说我的名字是振兴中华的喻义,而如今,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关头,我又如何安心给日本人当奴才呢?”

彼得潘,不,潘振华面露愠怒,“你怕是不知道吧?这家医院快开不下去了,我的院长接到了从他的国家发来的调争令,他在月底之前,要回德国了,他原本想把医院交给我打理的,但……被日本人阻挠了,朝和社要吞并这家医院,院长同意了。”

他说到后面,已经是一片悲声。花清远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种伤痛,任何语言无法抚慰。

“日后这北平城里的老百姓,想要看病,越发的难了!”

很久,在这一室沉默了很久,潘振华才淡淡地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吁出了他所有的力气。

“不会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这里,早晚还会是中国人的天下,你还会给他们看病的。”

知道后事的花清远,不好多说,抬手拍了拍他的肩以做鼓励,在他坚定地点过头后,花清远又说:“等这几天,我把事情按排好后,找人送你离开。”

得到了花清远的保证,潘振华松了一口气,“麻烦你了。”

花家的门路,不在花清远,而在于花清远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次兄和另一个身局高位的长兄。人虽不在这边,但有些老关系,却是斩不断的。

“说什么麻烦,你献身投入的,也是我的祖国。”

花清远这话说完,两个人互相望了一眼,都爽朗地大笑出来,又约定了明天一起,去花清远的宅院喝酒,他不醉不归。

花清远与程蝶衣驱车,离开医院回家。一路上,花清远边缓慢的行驶,边把潘振华要离开的事,说给程蝶衣听。

“潘医生也要走了?”

程蝶衣与潘振华并不熟,只是点头之交。偶尔家里有人生病,花清远总是会请潘振华过来瞧的。如今听着,连他都要离开北平了,未免觉出些悲凉来,“要是没有我,你也会走吧?”是自己绊住了花清远的手脚了吗?

“人各有志,我志向不在那里,又怎么会走?”花清远视线在前,莞尔后,又说:“我的生命里若是没有你,该是多么荒凉。”

程蝶衣心头一滞,不在说什么了。只想起那日和段小楼说过的话,不管为何,他都愿意的。再没有什么人,比花清远更让他贪恋的了。如虞姬依恋着霸王。没有花清远,他会死的。

只求上天,把这杯毒药,永久地灌在他们两个人的心头,迷醉一世才好。

可能是上天并没有感受到程蝶衣的这次祈求,他们才到家,还未等进自己的院子呢,守在门口的小凳子匆匆跑来,一副慌张的模样。

“怎么了,天塌下来了?”程蝶衣面色不爽,每次小凳子这副模样,都表明着家里来了不速之客。

这次,他又猜对了。

“主子,前面服装店里,来了一位姑娘,说要找主子你,一大早晨的,主子您才走,她就来了,如今,已经等了大半天了,小的们劝了她好几回了,说您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可她就是不走,说是一定要等您回来。”

小凳子眯着眼睛,一会儿偷瞄自己主子一眼,一会儿偷看自己主子的男人一眼,声音越说越小,最后都快悄无声息了。

空气凝滞了好一会儿,程蝶衣才笑着眸了花清远一眼,好似浑不在意地说:“什么时候惹的风流债啊,我竟一点儿不知道呢。”

花清远讪讪而笑,心里却已经猜到来者是谁了。蝶衣还好意思说他竟一点不知道,要不是他心地良善,哪会惹来这一出戏。

“既是不知道,陪我去前院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花清远不容程蝶衣拒绝,一把抓住程蝶衣的手,拉着他,直奔了前院。

前院的服装店里,只有两个小徒弟看摊。一前一后把在前门后门处,而小凳子所说的那位姑娘,就坐在右侧的贵宾休息区里。

时值深冬,那姑娘穿着一件白色的半身貂皮大衣,□是掐丝墨青色百褶裙,到了脖颈处的荷叶短发,乌黑如水,白析的皮肤如剥了皮的鸡蛋一般,配着精致的五官,更显水灵俏丽。

饶是程蝶衣见过的美丽女子许多,也还是在进屋的一刹,被这扬溢着逼青春气息的女孩子,生生逼得顿住了脚。

一种巨大的危机感笼罩而来……

他下意识地紧紧拉住,正拉着他手的花清远,生怕一松手,这人就从他身边飞走了。

花清远如何不知道他的紧张,反手重重地握了他一下,表明着自己心意如斯坚定。

在不久之前,花清远接到过有人送来的,粘着六瓣梅花小样的贴子,约他去张家茶楼品茶,落款是静子,被他以有事为由,婉拒了。

如今人家寻上门来了,还定要等到为止,花清远不好再推再躲,只能站出来。

“花先生,”那位姑娘一见花清远从后门出来,连忙从座位处起身,小碎步地走到花清远面前,浅浅地鞠了一个躬,极温柔的声音说道:“您回来了!”

仿佛在这里,她不是客;仿佛在这处,是她的家,她在等着什么人似的。那什么人的具体称呼,就不用说了吧。

程蝶衣狠狠地捏了花清远的手背一下,往前走了一步,挡在了花清远的前面,与那位迎过来的姑娘,正对面目。

他很想礼貌客气地笑一笑,结果,努力了好一会儿,也只是皮笑肉不笑地说:“这位姑娘……看着有些面熟呢!”

那位姑娘被突然挡到面前的程蝶衣,问得微微一忡,很快又反应过来,仍是笑着,“程先生,您忘记我了吗?上次谢谢您和花先生,救了我。”

看着那姑娘白莲花似的笑容,程蝶衣越发明白,上次那件事,绝对是件让他后悔一辈子的事。

“再次自我介绍,我叫田中静子。”说完,她又鞠了一躬,“请两位多多关照。”

程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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