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逐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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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寸逐九州-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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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着细腻柔滑的丝绸,温热的手掌在他胸前、腰间轻轻摩擦,似是要将他揉进骨血。
  他将下巴枕在他的肩头,满是宠溺地蹭了蹭他的脸颊,轻声问道:“人生能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不好吗?”
  顾言曦早被他突如其来的上下其手弄得心神恍惚,那还听得见他说什么。现下只顾挣扎,一个“不”字已经脱口而出。
  只是“要”字还没出口,就被李慕歌的舌头悉数顶了回去。
  “言曦,在我面前可没有说‘不’的权利。”缓缓眯起一双桃花眼,此时的李慕歌像极了一只捕猎成功的狐狸。
  “狐狸”熟练的扯开“猎物”的衣襟,伸手探了进去。
  “猎物”却显然并不甘心,抬起臂肘,狠狠地击向“狐狸”的笑脸。
  李慕歌眼角一扫,抬手轻松挡住。另一只手则更加得寸进尺。
  “言曦,大病一场后,你可是又瘦了。”啧啧两声,他的手指都能摸到他的肋骨,“回去之后,本王一定要给你养胖些,这样手感才会好。”
  养胖?手感?
  他当他是什么?宠物吗?
  “微臣不劳陛下费心。只要陛下不来骚扰,臣相信自己绝对会恢复强健。”冷哼一声,他继续卷土重来,想自己堂堂七尺男儿,在打架上还能输了不成?
  但顾言曦显然低估了李慕歌的武力值,或者是高估了自己的战斗力。
  一番较量下来,他是衣衫凌乱、气喘吁吁,但对方却是衣冠整齐、气定神闲。这一刻他才真正的明白“健康”的重要性。
  李慕歌一手扯下他的发带,任三千青丝散落一身,穿过指间,弥漫开阵阵冷香。
  鞠一捧放在鼻端,他的眸色微沉,一双桃花开出脉脉温柔,刹那芳华,惑乱人心。
  顾言曦见之也不禁失了神,一种久违的感觉瞬间漫过心头。
  这样的眼神,要忘记,又谈何容易?
  一些零星残像迅速闪过脑海:北地的漫天风雪,江南的灯影桨声,草长莺飞时的告别,落英缤纷中的相许,寂静冬夜里,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原来,他与他曾经历过这么多?
  突然,他想把这些都再次记起,清晰地还原到缺失的记忆当中。
  “言曦,我又想了!”
  再回神时,顾言曦已被李慕歌死死地压在了身下,动弹不得。
  看着他眼中赤裸裸的“兽欲”,顾言曦立刻对自己刚刚想恢复记忆的想法予以否定:谁知道如果记忆全部恢复后,里面会不会塞满了这只禽兽的兽行?
  “接着想!”他牙齿磨得咯咯作响,再不管什么君臣之礼,眼中怒火中烧。
  他昨天晚上还没把他折腾够吗?
  “可是做人不能老是‘空想’,想不如做。”李慕歌嘿嘿一笑,立刻身体力行。
  做?
  “做什么做?”顾言曦已经气得声音发颤,这个人身为一国之君到底还要不要脸?除了满脑子的男盗女娼还有什么?
  “当然是做你喜欢的事啦。”李慕歌眨眨眼,秉承着有答必问的精神,一边解答一边解衣。
  “哎!虽然经过昨晚,本王也是不胜腰力。”手指擦过对方淡色的唇,他无奈笑道,“你这磨人的小妖精。”
  顾言曦:“······”
  这一刻,顾言曦终于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多“恶劣”。
  “李、慕、歌!”丧失掉全部理智后,他终于忍无可忍地怒吼出声!
  马车外的兵士们听到后,立即面面相觑:怎么?这顾大人竟敢连名带姓地直呼陛下名讳?什么情况?
  但尽管如此,也没有人敢出言议论,或者是上前一探究竟。
  马车内,李慕歌则不动如山,手嘴并用,继续他那取悦“小妖精”的“舍己行为”。
  顾言曦咬牙暗道:风水轮流转,李慕歌,你最好别让我给逮到!
  只是撂着撂着狠话,他的意识就开始模糊,眼神也逐渐迷离。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几声极力克制的呻吟,不经意间溢泄而出,霎时春光乍泄。
  驾车的马夫突然感觉坐下马车颠簸不已,赶忙看了看车下路面,道路平坦没有崎岖,怎么回事?
  挠了挠后脑,他心中一阵奇怪,但除了奇怪也别无他法。
  等到驾着驾着也就习惯了,这个想法也很快就被抛诸脑后。
  马车内,则锦被凌乱,衣带散落。
  车板有规律的嘎吱作响。
  青丝交缠,手足相抵,又是一派旖旎风光。
  晋国到熹国的路途虽不算长,但由于几天来连降大雪,导致队伍的行进速度明显减缓。
  面对此种情况,李慕歌倒觉得是天公作美,给了他更多亲近“佳人”的机会。
  而每次遇到“赶宿头”的时候,他都会故意拖延,导致大家露宿荒野。
  这样一来,他就能在车厢里夜夜拥着“佳人”入眠。
  本来起初之时,顾言曦是死活不肯的。
  但是每次睡到半夜,火炉也凉了,风雪也大了。只冻得他周身冷似寒冰,牙齿经不住地打颤。如此捱过几夜,终于不幸高烧。每天晚上就更是冰火两重天的煎熬。
  有一次,正烧得迷迷糊糊间,突然一个“火炉”撞入怀中。他自是迫不及待地紧紧抱住取暖。此后,“火炉”夜夜造访,他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缩在“火炉”怀里温暖入眠。
  这世上最可怕的便是“拥有”,一旦拥有就不愿失去。而比拥有更可怕的则是习惯,一旦形成也再难更改,日复一日终至成瘾。
  顾言曦可怕地发现,李慕歌的温暖就这样渐渐地变成了他的瘾。
  等到若有所觉时,就再也戒不掉了。
  到达盛乐的前一夜,李慕歌照例拖得队伍露宿荒野。
  此时,风雪初停气温回暖。但李慕歌仍是拥着顾言曦,一同入眠。
  他也任由他拥着自己,一如之前无数个漫漫寒夜。
  “言曦,睡了吗?”他轻合着眼问他,声音里满是温柔。
  “没。”他眼眸微张,淡淡地洒下一抹月色。
  李慕歌拢了拢盖在他身上的白狐大氅,又将他拥紧几分:“回到盛乐后,你也别要什么大宅了,就继续随我住在宫中吧。”
  “继续?我以前住在宫中吗?”
  顾言曦仰头看他,月落秋水,波光潋滟。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私下里他二人已不再君臣相称。
  “嗯。”点了点头,他在他唇上轻轻一啄,弯眼一笑,笑容中饱含深意,“你又岂止只住在宫中。”
  “那我住在哪里?”顾言曦的语气出奇的平静,既无惊讶也无疑惑,让人猜不到个种情绪。
  “住在我的寝殿之中啊。”李慕歌不为所动,继续谎话连篇,反正所有的一切早就真假难辨。
  “按照礼法,我身为臣子,无论是宫中还是殿中都是住不得的,”他静静地看进他的眼底,声音波澜不惊:“住了,就不再是臣。”
  如果不是臣,那他又是什么?回到盛乐后他将如何自处,又将如何面对过去的自己?
  后面的话他没有问出,但李慕歌却全听懂了——如果真如自己所说,他,定是宁愿离开也不愿回去。
  轻叹一声,李慕歌唇角扯过一抹无奈,眉眼间露出一丝无能为力的妥协。
  “哎!还是让你识破了。”说话间,他将一支玉箫交到对方手中。隔着那一层熟悉的温润,他又将编出一个完美的谎言。
  事到如今,他对他的欺骗早已熟练到从容不迫。
  何况这一次的欺骗,终于变成了纯粹的善意。
  “言曦,我们相识于年少,琴瑟和鸣,有伯牙子期之谊;剑影相随,有携手江湖之情。后来你不告而别,我家道中落,自此相忘于乱世。三年前,你我因一局棋再度重逢。你有经天纬地之才,我有一统天下之志,你我二人再度一拍即合,殊途同归。后来,你助我夺了熹国,灭了晋国,为我机关算尽呕心沥血,为我出生入死命悬一线,最后才重伤失忆。”
  “我承认,你并不住在皇宫,而是住在我昔日的府邸。我承认,刚才是我唬你。我承认,你一直心高气傲,我一直求而不得。所以只能卑鄙的骗你。”
  他紧紧环住怀中之人,说到最后声音已变得有些黯哑。
  他话中真假参半,虽说是做戏,但假戏之中也未免掺了几分真情。
  他与他若真如方才所言,该有多好。谎言若能成真,又该有多好。
  李慕歌说这些话的时候,顾言曦的脑中也有类似的场景闪过。淡然如水的脸上,悄悄掀起一丝波澜。
  迟疑半晌,他终是叹了口气,伸出双臂主动拥住了对方。
  “宫中我虽住不得,但我宫外的府邸你却能住得。”这是他对他最大的让步。
  李慕歌闻言,并未感到欢喜,而是觉得怅然若失。难道是因为,这只是他骗来的感情?
  这时,他将脸深深地埋进对方的肩窝,不让他看见自己一丝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重新来过

  李慕歌的王驾进入盛乐时,极其低调。
  既没有百官出城迎驾,也没有臣民沿街叩首。而是一行人平平淡淡地进城,安安静静地入宫,平常至极。
  顾言曦掀开车帘的一角向外望去。
  心下慨叹道:原来这就是盛乐,熹国的国都。
  虽然都属南地,但盛乐与晋阳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小桥流水、青石板路,更具江南婉约。气候也要温和湿润许多。
  “有没有想起些什么?”李慕歌顺着他的视线看去,漫不经心的问道。
  顾言曦摇头,目光定在了路边一个极其普通的卖牛肉面的摊铺上。
  “怎么?想吃?”李慕歌的手指貌似无意地擦过顾言曦的唇角,指向那个摊铺。
  顾言曦皱了皱眉,下意识地薄唇紧抿。
  “还好,只是闻着挺香的。”
  李慕歌闻言唇畔轻勾,随即叫停了马车。
  拽着顾言曦走下马车后,他对随行的众人吩咐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同顾大人再四处逛逛。”
  领队的指挥使出于安全考量,本还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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