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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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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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杨华的大叫,所有的士兵都从睡梦中惊醒,有人慌着穿铠甲,有人在混乱中寻找兵器。更有人抽出腰上的短刀当铲子铲起地上的雪往篝火中盖去,雪被烈火一烤,腾起大股白气,空气中弥漫着阵阵木炭的怪味。

满眼红丝的古松从假寐中惊醒过来,一把抓住杨华的手,惊慌地问:“杨都头,出什么事了?”

杨华猛力挣开古松的手臂,大叫:“古虞侯,敌人来了,全是骑兵,估计离我有两公里。”

一听有金人骑兵,古松满面煞白,虽然不明白两公里究竟有多远,可他一看到满天乱飞乱叫的乌鸦,立即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手头只有一都人马,这一百来号疲军若遇到敌人骑兵,也不需多少,十个金人就足以让自己全军覆灭。

一想到这里,古松手足全是冷汗,喃喃道:“怎么办,怎么办?快逃吧。”声音刚一出口,听起来像哭一样。

杨华冷冷地说,“虞侯,现在要逃也没处逃去。最好的法子是也派出一队骑兵反冲锋,敌人肯定是斥候,人数绝对不多,冲上去。敌人见占不到便宜,自然会走。你我是这都人的头,马上给我安静下来。若你我都乱了,这仗还怎么打?”

“你他妈说什么废话,有骑兵我还怕什么?”古松终于失态了,他声嘶力竭地大叫。

“退吧!”一群衣着凌乱的士兵集聚在古松和杨华的身边,大声叫嚷。

“不行,不能退。”还没等古松说话,杨华猛地地一摇头,“我们现在一退,敌人的骑兵在后面一追能活多少?再说了,我们这一退,后面的主力不明真相,也跟着退怎么办?那时候,我们就算有一百条命也逃不过军法的惩处。”

古松心中已经乱成一团,事实正如杨华所说,如他现在一退,这一百人马最后也活不了几个,乱了中军也是死路一条。可若就地防守,未必是人家的对手。这事怎么看都是死路一条。

心中一阵沮丧,又想起家里的妻儿,古松双腿突然一软,喃喃道:“退,怎么退,不退又能怎样?”

“虞侯!”杨华被古松一脸的灰败激怒了,***,宋人之中怎么尽出这种熊包,还虞侯呢?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再这么耗下去,敌人马上就要冲到跟前了。你想死,老子可想活下去。他将脑袋凑到古松耳边大吼:“古松,敌人不多,又是斥候,想来不会与我纠缠太久。这里地势开阔,不利于守。我拟先将所有士卒都撤上坡来,结成方阵。只要抵抗上一个时辰,等后面的大军跟上,敌人也只有撤退一途可走。”

“可是……可是……”古松恍然无计,嘴唇张开,却说不出话来。

“别可是了。”杨华猛地提气对着山坡下乱成一团的众人大吼:“所有人到山坡上集中,结阵。弓手在后,枪手、刀手突前。不要乱。”

听到有人大喊,下面的乱军好象找到了主心骨,纷纷朝坡上跑来,在杨华身边围成一个大圈。刀手和枪手们用颤抖的双手穿着盔甲。弓弩手则扯出羽箭,蹲在地上一支支往面前的地上插。

杨华回头看去,那古松如中梦魇,浑身都抖个不停。

不但古松如此,其他人也乱得很,虽然只有一百人,可弄了半天,这个方阵怎么也结不成。说起来,杨华这个都基本都是新兵,只十几个从河北战场上活下来的老兄弟。新兵组建没几天,又是第一次上战场,看来,这次战斗的前景不太妙。稍有不慎就是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耳朵,金人的马蹄声开始清晰起来,背心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杨华心一横,对古松道:“古虞侯,我去前面看看。”

“都头,你要去哪里?”

杨华面无表情地说,“我先骑马去前面挡上一阵,你马上回汲县讨救兵。你是何将军的老人,在上面能说上话。这一百弟兄地拜托你了。”都中正副都头和将虞侯都配有战马。现在军队的混乱一时难以恢复,只能用骑兵冲上去拖延一下时间了。

“啊!”

杨华转身对身边一个姓赵的长身子的副都头大吼一声:“赵明堂,稳住阵型,等我回来若阵还没结好,我拧掉你的脑袋。”

那个长身子的副都头是都中刀手和枪手的头,担任前排攻坚任务。听杨华喊,立即站直身体,“都头放心。”

杨华又对一个黑瘦的小个喊道:“李鹞子,若你想死,骑上赵明堂的马随我杀敌。”

“我所愿也!”一团黑光闪过,那个小个子已经跃上马背,看起来还真像一只大鸟。

“哈哈!”李鹞子大笑一声,声音说不出的尖锐高亢:“老规矩,看谁砍下脑袋多,一吊钱一个,赌不?”

“我会让你这个骚鞑子输得只剩一条裤衩。”

大笑声中,两骑滚滚而去。

第一卷 江河水

第四章 金兀术

完颜宗弼,女真名兀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此刻正坐在一匹枣红马背上。他今年才二十出头,却长了一脸刚硬的大胡子,加上这一路的风雪,一张粗糙的脸看上去却如四十来岁的壮汉。他也当得起女真壮士这个称号,这次随二哥宗望南下,他一直都是部队的先锋官。每战必争先,惟恐落于人后,是军中第一猛将。

可与他粗豪的外表和辉煌的战绩相比,兀术却是一个极为谨慎之人。在同宗望一起拿下相州,一口气冲到黄河北岸后,他已经得知宋朝京畿守卫大军出击的消息,可敌人究竟来了多少,战斗力如何却是心中没底。说来也奇怪,敌人都出发这么多天了,按说早已同金兵接触。

他和二哥怎么也想不明白,宋军这是怎么了。

宋军究竟来了多少金兵固然不甚清楚;但金兵来了多少宋军也是一无所知。兀术和二哥一起率东路军一路南下,刚开始时还有些来一个平面推进,妄图拿下一地巩固一地。可没想到七万人的大军刚一出动就在中山遭受到顽强抵抗,到现在也没能拿下那座坚城。不但中山如此,黄河以北地区宋军虽然不堪一击,可依托城堡逐次抵抗,却也是一个极大的麻烦。如此一来,金国大军的脚步就无形中被拖得慢了下来。

可以预见,这样的情形再拖延下去,东路军就会像一只掉入泥潭的蛮牛,逐渐被这恼人的态势一点点吞噬。

宋国的国力实在太强大了,死一个补十个。常常时刚击溃他们的一千人,就有探马来报前方发现敌人的一万大军。

完颜宗望和兀术知道,这次战役打的就是一个冷不防,若再这么同宋国消耗下去,其结果是女真大军一点点被磨掉火性,到最后也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北方。

特别是在得知宗翰的西路军被拖在太原之后,宗望和兀术决定不管河北的宋军,直接领军南下,一路直趋开封。后勤不要了,退路不要了。

占领要点,放开两边,快速推进。

如此一来,速度总算快了起来,很有点摧枯拉朽的味道。

大概是因为实在太快了,也来不及收集情报,不但金兵不知道前面有多少敌人,连宋军也弄不清这次南下的金兵究竟有多少。

可以说,敌我双方都是在蒙着眼睛角力,只等彼此的拳头落到对手身上。

好在总算一口气冲到黄河边上了,只要一过河就能看到开封的城墙。那可是一北宋的京城,天水一朝的精华所在,世界的核心,一百二十万人口的雄城。

一想到自己手中的战刀劈开层宫阙的大门,一想到满城的锦绣,兀术就浑身哆嗦:“杀掉敌人,抢劫他们的女子和财产,让高傲的汉人匍匐在自己身下,那是何等的风光,大丈夫当如是哉!”

可宋军中央禁军究竟有多少,战斗力又如何呢?

也因为心中嘀咕,金国大军暂时停了下来,也没急着过河,只派了一队斥候冲到汲县,贴近宋军,想看个究竟。兀术是一个闲不下来的人,便主动请缨讨了这个差使。

跑了一整夜,总算同宋军的前锋接触上了。

看到远方明灭不定的篝火,所有的女真骑兵都发出了一声欢呼。此刻已经没必要隐藏身形,敌人也发现了女真骑兵,正慌乱地在山坡上结阵。现在,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骑着马冲上去,用弯刀割进宋狗的胸膛,用狼牙绑砸碎他们的头骨,用长矛刺穿他们的身体。

终于同宋朝的京畿禁军接触了,这支传说中的大宋朝最强的军队。这支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武装集团。

是的,他们太有钱了。特别是立在前排的刀手和枪手,他们身上那件步人甲就值两千吊。在闪烁不定的火光中,一千多片甲叶子流光溢彩,如金似玉。同这种精美的盔甲比起来,铁浮屠身上的铠甲虽然坚固得像阿尔泰山上的岩石,却毫无美感,又蠢又笨。

看篝火的数目敌人不多,只一个都百余人。却有二十多具步人甲。只要杀光他们,剥掉他们身上的衣服,回营之后自可在同伴面前大大炫耀一番。

老天保佑,这次总算可以发一笔横财了。

“宋军搞什么鬼,才这点前锋,没斥候,没骑兵,好象一点准备也没有。”兀术苦笑着摇了摇头,一抬手示意众人停了下来。

“吁!”四十匹狂奔的战马同时停了下来,前蹄激起一片雪雾。整齐得宛如一人。

四太子,还等什么?”身边的也末该大声问。

“不急。”兀术张嘴一笑,满口雪白的牙齿在雪夜中亮得吓人。他伸长脖子突然大吼一声:“女真的勇士们,你们累了吗?”

“不累,还可以杀一百个宋狗。”

“你们想不想换一件上好的铠甲。”

“想。”

“你们想不想将宋狗的头颅砍下悬于马边,炫耀你们的武功?”

“想。”

兀术抽出弯刀指着山坡:“那么,冲上去,将你们的兵器指向敌人。战马和天神将指引你们。荣耀属于大金,杀!”

“杀!”

四十多人同时大吼,功勋近在咫尺,汉人的血近在咫尺。

凄厉的牛角号响起,激烈的声浪冲破沉闷的黑暗,一瞬间,这片漆黑的夜仿佛也变得透明起来,漫天雪花都被这战马所带起的疾风扯碎了。

战马轻巧地跑了起来,速度并不快,实际上,离敌人所在的方向还有一点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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