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重生之大宋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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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重生之大宋中兴- 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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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帝国的改革,大体分为四部,第一步是成吉思汗的改革,使得蒙古从氏族制度到奴隶制度;第二步是耶律楚才的改革;第三步是忽必烈的改革,这两部使得蒙古从奴隶制度转换为封建制度;最后一步,是忽必烈以后的改革,这些改革颠三倒四,往返不定,十分混乱。
忽必烈的改革受到广大的推崇,认为其十分成果,完成了从奴隶制度到封建的转换。甚至有人称忽必烈为圣君。西方,马可·;波罗称忽必烈为:“自亚当以来,统领土地和人口最多的人。”并且在《马可·;波罗游记》中不惜余力的赞美。这一切的一切,都使得许多人认为忽必烈是一个伟大的君主,但是,果真如此吗?到底是谁导致庞大的蒙古帝国在短短的百年间分崩离析?
我们过去习惯于用“阶级矛盾尖锐”、“社会危机深重”之类理由解释一个朝代的衰亡,虽然套在元朝上也是可行的,但是,真正使得元朝这么快就灭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一、经济
1、混乱的货币政策。
元朝开始流行纸币,但是统治阶级并没有了解该如何发行纸币。发行纸币必须要有充足的准备金,还要有节制的发行。否则通货膨胀就是不可避免的。等到忽必烈统治后期,纸币的面值一落千丈,为了减轻财政负担,而继续的无节制分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严重,百姓接连破产,苦不堪言。而使用银钱制度,因为贵重金属数量的限制,使得其分发数量得到限制,忽必烈在没有良好的制度的情况下,开始使用纸币,绝对是个错误。
2、不统一的赋税制度。
众所周知,赋税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而赋税的统一则是经济稳定的关键。忽必烈在原蒙古境内,实行很底的赋税,仅上纳牛羊,且不服劳役。在南方,收夏、秋两税,在南方没有完全实行一年两收的时候实行几乎双倍的赋税,使得南方百姓保守压迫。特别是江淮一带,竟然也实行两税制度,这也可以算作为何江淮地区是反元的高发区的解释。
3、政府的对商贸的垄断经营。
垄断经营,特别是政府垄断经营,不易经济发展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而元政府将盐、铁、酒、醋、金属乃至农具、木材都列为政府垄断经营。贪官污吏擅自抬高价格,百姓苦不堪言,而民间商人更是无法发展,当然无法建立像清朝晋商一样的神话似的辉煌。
二、人事和法律
1、仕途的单一
元朝的的仕途只有两条路,一是参加怯薛歹,即护卫军。这一职务完全有蒙古人包揽,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几乎所有的高级官员都是从这里出来的。二是科举,元朝的科举制度在1313年才恢复,甚至“伟大的”忽必烈汗都没有开始科举制度。及时在科举制度恢复后,其录取人数和规模完全无法和其他朝代相比,甚至不及北魏和辽。
2、法律制度的混乱
元朝的法律分为条格和断例。条格包括皇帝的圣旨、中央部门下发的文件和各种训令。断例则相当于现在的案例。完全没有形成像《唐律》或者是《大清律》一类的法典。其中皇帝的圣旨经常被官员曲解,因为圣旨在几中法律中处于最高地位,甚至出现专门分析圣旨来帮助推托罪名的组织。训令则类似今天的司法解释,属于官方帮助理解文件和圣旨的指引,这本是一个好的制度,但是由于数量太少根本没有起到作用。至于断例,则更是一个失败。本来借鉴其他案例来判案是一个好的方法,但是由于案例越来越多,又没有方案取舍,导致官员胡乱引用甚至编造案例为当事人开脱或者加罪。
3、法律行使上的弊病
蒙古贵族在成吉思汗的《扎撒令》中拥有很多的特权,所以忽必烈没有完全统一司法制度,使得蒙古贵族经常逍遥法外。在蒙古征服时期,实行因俗而制,在后来又实行千户制和行省制混合,导致经常一个案子两个官员甚至多个官员审理,经常涉及数个衙门,使得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成风。再者,元代裁撤了主管司法的大理寺,使得各部不及要管行政,还要管司法。也就是司法和行政权没有分离。
三、民族压迫
1、人事的不平等
蒙古的民族压迫是各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建立政权的最严重的。在木华黎经略中原初期,为了获得汉族割据势力的支持,提出了只要支持蒙古,并且及时出兵,蒙古统治者不惜给予了汉族地方武装势力领内统兵,任免下属官员,世袭,赋税等等权利。在李澶叛乱后,忽必烈以此为借口,全面清洗汉族官员和统治实力,并且制定了严重的压迫制度。元朝的官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南人贰焉”。中央官员则根本没有汉族人。其实,也就是说,选官,先选蒙古人,出缺了才是色目人,然后才是汉人和南人。大部分地方官员也有蒙古人出任,只有偏远地区的小官,才轮到汉人。怯薛歹是做官的捷径,也是高官的必经之路,完全没有汉人的身影。科举制度中,蒙古和色目人只需两场,汉人则要三场,且试卷完全不同,并且录取名额也有差别(趁机发泄一下,现在也不是如此?),造成汉族人在政治上的道路十分狭窄。并且制定了职业的等级:僧道高于官吏,儒生低于娼妓。汉族人历来尊敬的读书人,竟然沦落到不及风尘女子的地位,实在令人震惊。这种分级制度,如何能获得汉族中受尊敬阶级的支持?
2、法律的不平等
据《元史·;刑法志》记载:“诸蒙古人居官犯法论罪既定,必择蒙古官断之,行杖亦如之。诸四怯薛及诸王、驸马、蒙古、色目之人,犯奸盗诈伪,从大宗正府治之。”乃至更有不平等的:“蒙古人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报,许诉于有司;”而压迫的登峰造极甚至说:蒙古人大死汉人的只需打50下,罚款,而汉人杀死蒙古人的,不仅要处死,还要没收家产,全家发配充军。呜乎,如此之不平等之条款,怎能不引起汉族人的反抗?这就是圣君的作为?
3、残酷的奴隶
本来蒙古部族内存在大量的奴隶,多为战败的部族的人民。结果到了中原,却因为都是蒙古人,而成了统治者。蒙古所有奴隶完全得到解放,而汉族的奴隶大规模增长。在进入中原的时候,甚至有整个县城的所有人口都成为某人的奴隶的事件。奴隶不纳人口税,而双重的赋税制度使得拥有大量奴隶的蒙古贵族有空子可钻。而奴隶甚至可以用来提主子偿命,这一切的一切,严重的压迫的广大的奴隶,而这些奴隶,完全是汉人。
四、汗位制度和家族矛盾
1、飘摇的汗位
蒙古帝国的汗位传承一直没有稳定过。按照蒙古的祖制,应该是由诸王、贵族参加的忽里台选举出。然而参加大会的各个王族和贵族都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所以汗位的归属完全取决于力量的对比。第一次汗位的更迭,是因为拥有最大势力的拖雷因为兄弟情意来支持窝阔台,但是以后的血缘越来越淡薄,汗位的传播也就麻烦。而忽必烈没有改变这一方式。自忽必烈去世(1294)到顺帝即位(1333),在这短短的39年里,竟然汗位更替了9次,最短的一次仅不到2个月。试问,如此频繁的政权更替,如何保持稳定发展?
2、汗国的分化
按照成吉思汗的分封,成吉思汗的各个弟弟和儿子都有自己的大片封地。而大汗的直辖领地受幼子拖雷继承。各个分封的亲戚都在自己的汗国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有权征调赋税,劳役,任免官员等等特权,俨然国中国。而大汗对于这些汗国的军队有征调的权利,但是没有领属权,对于汗位的继承,名义上有分封权,可惜汗位的继承几乎完全取决于前一位汗王的意愿和力量对比。这也就造成了松散的统治,但是大汗对军队有征调权这一点被成吉思汗和他的继任者(窝阔台和蒙哥)运用的非常好,从而控制了其他汗国。等到忽必烈一代,因为支持蒙哥上台而获得较为自由地位的钦查汗国更加“放肆”,甚至不再承认忽必烈的最高统治权,对钦查汗国的统属为止。在忽必烈争夺蒙哥汗的继承权时,他的一个弟弟旭烈兀西征波斯,为了获得他的支持,忽必烈给予了他所建立的伊利汗国独立的位置。等到海都撑起反抗忽必烈的大旗开始,察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也不再从属于忽必烈。在蒙哥和窝阔台时代精心策划的控制附属汗国的政策在忽必烈这里完全的被放弃,取而代之的是忽必烈热衷的汉化。这样,不仅导致了人类有史以来最大帝国的分崩离析,而且忽必烈晚年对于汉化的厌恶,也使得忽必烈对于处理国家走向方面一事无成。
五、统治阶级和军队的堕落
1、统治阶级的糜烂
据《元史》记载,忽必烈的宫廷费用极为庞大,据统计,在1292年,全国应收入为2978305锭银子,而实际收到仅1893993锭,其余有的在送往京城的路上,有的早就消耗掉了,可是宫廷用钱已经达到了3638542锭,如此之大的差额如何弥补?只有加重赋税。每当新君继位,都要另置帐殿(还好蒙古人不喜欢宫殿,否则就不是这个数目了),耗资无法统计。而仅仅供皇帝一人趋势的宦官,也达到了上千人。据《元史》记载,仅皇后一日开销,就要“钞10万锭,币5万匹,绵5千斤”,如果在加上其他后妃和贵戚,数字难以预料。在所谓开国圣君的宫廷就达到如此地步,可想而知,以后的皇帝的花费将是多么巨大。
2、军队的堕落
军事力量的下滑是导致元朝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蒙古入主中原,逐渐丧失了军事上的优势地位与尚武精神,军队中拥有大量中亚色目士兵,腐朽不堪一战。蒙元王朝是建立在民族歧视与压迫基础上的政权,同时由于民族矛盾激烈,元朝也是建立在高度军事镇压基础上的政权。军事力量的衰弱自然也就构成了对蒙元王朝最直接的威胁。蒙古的强大具有某种先天不足,蒙古是带着政治、经济、民族等诸多问题成长壮大起来的军事政权,但建国初期一系列军事上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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