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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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 第3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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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蛭是出了名的吸血鬼,只要叮上不吸个够是绝对不会罢嘴的,这东西一边吸血会一边吐口水,这种口水会麻痹神经,并且会阻止血液凝固,被叮咬的人毫无知觉,比如现在的窦燕山。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窦燕山很奇怪云烨会这么说,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耳后,摸到一只水蛭用力的撕下来,满手都是鲜血,水蛭只揪下来半截,还有半截依旧牢牢地盯在他的后脖颈子上。

窦燕山狂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他自己的竹楼里。

带着旺财来到窦燕山刚才站立的地方,指着那些如同蛆虫一样扭动的水蛭给旺财看看,动物天生的本能让旺财不停的后退,一直退到榕树树干笼罩的范围外面,才停下脚步。

很好,旺财现在知道怎么辨别水蛭了,不需要为它操心,人如果能回去,是不是给孙思邈带些水蛭回去,老道士已经为血液凝固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说不定他能从水蛭的身上悟到些什么。

回到了自己的竹楼,云烨在竹楼门口铺上了一块竹排,好让旺财进到竹楼里,这里的夜晚太危险,后世很少的吸血蝙蝠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定很多,就算没有那东西,光是蚊虫就会让旺财吃尽苦头,单鹰给的小荷包还在,里面的药草还是在发挥作用,只要带着它,屋子里一般就不会有蚊子。

南诏的气候古怪,远比千年以后暖和,这才三月天河谷里就已经很热了,可是远处的山顶,却似乎还有白雪存在。越是往上走,就越是寒冷。

把丝线绷在门口,牢牢地拴在柱子上,这间屋子里,云烨,旺财睡觉的时候才不会乱动,至于探戈女王会不会动就不去管她了。

想到白天那根勒在脖子上的铁链,云烨又在自己的床边拉上几道。

第6节 世上就没傻子

云烨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丛林的日子,哪里知道会一夜三惊,从火塘顶端跑烟的窗户里向外望,只能看见不停闪烁的星星,这在丛林里是极难得的景致,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这是后世对这片土地的评价。

不敢想家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奶奶,辛月,那日暮,哦,还有自己小小的孩儿,不知道辛月把给孩子喂奶时拍他后背的毛病改掉了没有,总是弄得孩子吐奶,还敢说孩子吃饱了,奶奶今天的佛经念完了吧,不知道没有自己陪着说话,会不会赶到寂寞?那日暮应该不会再从辛月的首饰盒子里捡首饰了吧,上回被辛月狠狠地揍了一顿,也不知长没长记性。

润娘,现在哥哥不在,你就不要再去爬墙头会见自己的情郎了,秦老二已经为这事,挨了好几顿家法了,大丫,千万不要和单鹰眉来眼去的,那个混蛋是个穷鬼,还欠着咱家一屁股烂账。

再想到几个小的,还有莳莳和小武,云烨就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憋闷的喘不上起来。

但愿他们能看懂自己留下的标记,如果李二能看到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秘密,他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发现别人的秘密而存在的人,字面上的浓厚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外面没有风,一丝动静都没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猿啼,让这个黑夜更加的沉寂,鸟鸣山更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披衣而起,把身体埋在干草堆里的旺财警觉的抬起头,看见是云烨,又把头埋进草里,闭上眼睛继续睡。

“我很饿,如果你还有米,现在可以再给我一点。”

探戈清脆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过来,如果只听声音,在黑暗里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思,可惜云烨知道对面床上睡着一位大女人,很大只的女人。

用竹管吹着了火塘里面的木炭,很快,就有橘红色的火苗钻了出来,探戈有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想要到火塘边上来。

“小心,我在屋子里栓了几条丝线,慢一些,不要伤着你。”

“我看见你栓丝线了,细细的绳子能伤着谁?你就靠它给你保护么?”她刚走了两步,就被丝线勒住,借着火光,云烨看见有血流了出来。

探戈止住步子稍稍后退,看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说:“你的绳子很结实。”

云烨不置可否,拿着一截干了的山药,放在火上烤,外面的山药皮很快就焙烤成了黑色,手一挫,皮就掉了,指头粗的干山药散发出一股近似烤馒头的焦香。

递给爬过来的探戈半截,再把剩下的半截往身后一送,立刻就有嘎巴嘎巴的声音传过来,只要是吃的,旺财从不错过。

食物很少,聊胜于无,三两根山药干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两个人,一匹马的肚子,怪不得窦燕山说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饥饿如何可怕,当你的胃抽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食物,你的脑子里不会有其他的东西。

窦燕山很刻薄,他只提供了云烨一个人的口粮,如果煮粥,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但是加上一匹马,就远远不够了。

这是他防止云烨逃跑的新办法,没有食物,走不出丛林,这是孩子都明白的道理,世界上最简单的办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不要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丛林知识就能穿越洪荒,那只是一个传说,为什么一个探险小队,最少也需要三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只有三个人才能勉强做到互为支援,两个人都不行。

丛林里的确有很多的食物,但是大部分是为野兽准备的,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胃,消化不了那些原始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马喂粮食,哪怕自己挨饿,也要让它吃饱,马不是就该吃草么?”探戈没见过谁会对自己的马会这么好。

“我只解释一遍,你听好了,对我而言,旺财是我兄弟,他不是一匹马,是我的伙伴,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几个生命里,旺财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想给她讲旺财的事情,这些事给辛月都没有说过,有些秘密或许藏在心里比较好,旺财是最贴近自己秘密的生物,云烨对旺财甚至有一种亲人的感觉。

在云家谁都知道,伺候侯爷的时候不小心怠慢了,没关系,侯爷会一笑了之,可是慢待了旺财,侯爷就会大怒,处罚起人来毫不留情。

小丫是云烨最疼爱的妹子,闯了什么祸都不会受到责罚,唯独在用蜡烛烧了旺财尾巴的时候,云烨的脸黑了三天,从那以后,小丫再也不敢捉弄旺财了。

“你是谁,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的客人很骄傲,但是他对你似乎充满了友善,你说你们是敌人,这可能么?”

“窦燕山以前是一位贵公子,现在跑到南诏来就是因为他的家被人给毁了,爷爷被吓死,父亲自杀,他的家人流落四方,有的为奴为婢,知不知道,我就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所以我们之间没有可能和解,只会生死相搏。相信你也不会和他共处在一片蓝天之下,所以,我们是天然的盟友。”

探戈到底是做了好多年的女王,事情考虑的很周全,想了一会儿,才艰难地问:“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我们太穷了,祖先的祭器我不会给你,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也不能给你,我听说大唐的女子很美,所以你也看不上部落里的女人,我们只有这些,你到底想要些什么,阿妈说过,想要得到帮助,就要付得起粮食,我害怕付不起你要的粮食。”

“你阿妈是个谨慎的人,我要得报酬就是你得把我送出丛林,我是繁华世界的人,在你们这里一天都呆不下去,我对你们没有任何企图,我只想回家。”

“我不相信唐人,南诏的头人都不会相信唐人,你们占据了最富庶的土地,最平缓的河流,你们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听说你们的衣服也很多,每个人都有两件吧?为什么你们还要抢走我们最后的一片可以活下去的土地?阿妈说过,你们对土地有着没有尽头的欲望,总想霸占所有的土地,你们就算每个人都有雪山那么大的一片土地,你们也种不过来啊。

如果你真的是他的敌人的话,那就不要帮助他,让我杀死他,为我的六个男人报仇。”

探戈有着其他土人所没有的远见卓识,不管云烨说什么,她都不在相信,就算云烨现在说天黑了,她也会反射性的摇头,窦燕山给了她刻骨铭心的教育,比如说她六个男人的死。

联盟没有结成,就算是最愚蠢的土人,在吃了一次大亏之后,也会选择自己姓动,宁愿战死,也不肯相信一个不靠谱的朋友。更何况这个朋友看起来比上一个更加的危险。

事情谈不妥,也就死心了,云烨躺在自己的床上顷刻间就睡了过去,现在愁肠百结没有半点作用,不如养好精神应付明日的考验。

天亮了,却没有太阳,天上飘满了云彩,空气里都仿佛湿漉漉的,吸一口沁人心脾,这是森林氧吧的作用,伸个懒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先把那些细绳收起来,这是自己最后的防线。

带着旺财出了门,窦家的老管家神色郁闷,见到云烨躬身问好,他是一个很有素质的人,明明知道云烨是自己家的生死大敌,他依然牢牢的记着自己的身份。

“云侯昨夜睡得可还安逸?小处简陋,委屈侯爷了,如果在长安,我家的小楼铺陈奢华一定会让侯爷满意,可是那座美丽的小楼,老奴眼睁睁的看着他化为飞灰,不知云侯可还记得那座小楼?”

云烨仿佛没有听见老管家话语里的讽刺之意,大剌剌的说:“昨日见窦兄忽然多出来几根肉柱,看上去威武不凡,不知那些肉柱有没有长得更加大一些,不如我前去探望窦兄一番,好尽尽客人的本份。”

老管家即使有再好的脾气,一想到少爷的头肿的和猪头没有区别,指着云烨大声说:“云侯,你莫要欺人太甚,昨日你明明看见榕树上有蚂蟥,偏偏不说,害得我家少爷生生的被十几只吗蝗叮咬,你好毒的心。”

想到昨日窦燕山后脖颈子全是吸饱了血的红色的水蛭,奔跑起来水蛭乱抖,就像是脖颈子上长了许多红色的毛发,让云烨既是欣喜,又是心惊,丛林里的东西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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