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角落里的商务车,“知道吗?村头老刘家的一辆摩托车半夜三更给人开走了。”
“是吗?”
“就是啊,你一个人住在这儿,把门锁紧了,千万别大意,明白吗?”
“明白了。”他笑着点头。
“那我们先走了,你自己小心点。”≮更多好书请访问。。≯
她们两人一起走出了院子。他一直目送她们走出很远才关上大门。
他认识她们已经有10年了。在她们眼里,他就是宋老头的儿子宋平。
15年前,他偶尔路过此地,被这里的主人收留。主人姓宋,是个年过六旬,患有帕金森症的老头。当时,他又渴又累,还在发烧,老头答应让他住上几天,但条件是,他一旦恢复体力,必须帮他把院墙修好。当时他并没有别的去处,于是,他就答应了老头的要求。
他在这里一住就是一个月。在这期间,两位村委会的女干部也上过门,老头向她们介绍说,他是他的儿子。这让他颇为奇怪。
“你为什么不说,我是你的雇工?”这个问题,他问了老头好几遍。
老头不喜欢说话,被他逼急了,才答:“咱们这村里不欢迎外来人。我要是说你是雇工,他们就得查你的身份,这么一来,就麻烦了,我可不希望有人三天两头朝这里跑,我这儿还有活要干呢……”
其实当时,他已经发现,这里是他理想的住处。其一,它位置隐蔽,孤零零地坐落在山脚下,跟其它住户相距甚远,他相信无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哪怕有枪响,也不会惊动这村里的一鸡一鸭;其二,假如哪天他想逃跑,而房子周围已经被包围,他可以通过地道,跑到山的另一边,当然,前提是,他得先挖条地道,其三,房子够大,有两层楼,十几个房间,院墙也够高,大约有四米,无论他在屋里干什么,都不会有人看见;其四,这里虽说是农村,但毕竟是近郊,离城市不远,所以各方面的设施,比如水、电、煤、网络一应俱全;其五,附近因为有深山也有水塘,这为他处理尸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他知道他将来一定会亲手埋葬很多人,这倒不是因为他嗜血成性,只不过,他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想夺取什么,就必须得消灭点什么,这是宇宙惯例。最后,他跟普通人一样,喜欢有山有水,风景宜人的地方,他喜欢一个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的地方。
事实上,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后,他就决定把这里建造成他的永久定居点。他一直在找机会弄死老头,但在这之前,他想先弄清一件事。
“他们难道不认识你的儿子?”有一次,他问。
老头在院子的角落里抽烟,好像没听到他说话。
“你结过婚吗?”他又问。
老头把烟在地上掐灭了,自顾自走进了屋子。
他知道,如果他再多问一句,老头就会用颤抖的手抓起他可以拿到的任何东西朝他砸过来,他曾经差点被一把铁锹砸中头。
从那时起,他就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老头是在他住下的第三个月死的。
当然,不是他干的。
这是他一生中极少遇到的自然死亡事件。
那天早上,他照例去院子里干活,一走出房间,就发现老头穿着短裤躺在楼梯下面,等他走近才发现,老头已经死了,而且,根据他的经验,至少已经死了三、四个小时。他检查了老头的尸体,发现他身上并没有被殴打的痕迹,而且,门是锁着的,所以,应该没有外人进来过。他判断老头可能是因为心肌梗塞突然暴毙的。好像也只能这么解释了。事实证明,后来他的猜想是对的。
在发现老头的尸体后,他立刻检查老头的卧室、地窖及阁楼,尤其是地窖。平时,老头从不允许他进入地窖,如果一旦发现他靠近,不仅会大声骂他,有时还会用手杖打他。他早就想见识见识那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玄机了。
他本来以为老头一定在那里藏了一些值钱的东西,可是他的发现,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他在地窖里发现一间地牢。
这是他这辈子看见过的最为恐怖的一幕。在臭气熏天的地牢的角落里,一个瘦骨嶙峋,赤身露体的女人坐在床边,她身上盖着一条破床单,脚上手上都戴着长长的铁链。当然,她还活着,看起来已经四十多岁,头发长长地披在肩上,眼神呆滞,在她身边的床脚下有个木质马桶。这一刻,他终于明白,老头半夜三更穿着短裤下楼的原因了。
他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才意识到他不是平时来的那个男人。
他永远无法忘记,她当时看着他的眼神。她以为他是来救她的。她就像仰望上帝一般抬头看着他。
她不知道,他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时,就在考虑怎么杀她。
他用戴着手套的手撩开她面前的头发,她的脸在灯光里露了出来。
妈!
他听到脑子里一声尖叫,身子禁不住往后一缩,手电筒差点从他手里掉下来。
他肯定那是错觉,母亲早就死了,她不可能在这里,前不久,他刚刚将她的骨灰放进墓穴,可是,他仍然耽搁了十几秒,才重新伸手过去。当她的脸再次呈现在他眼前时,他的身子又禁不住一颤,他得集中所有的注意力,一刻不停地提醒自己,现在他已经长大了,他在一个陌生的山村,他面对的是一个被囚禁多年的女人,那个女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只有这样,他才能理智地面对他眼前的女人。
后来,他也曾给那个女人拍过照,他对比过照片中的她跟母亲的脸,其实,她们长得并不像,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一刻,他会认为她们像得几乎是同一个人。
“他已经死了。”这是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女人瞬间放松了下来。
“你是谁?”他问道。
女人指指自己的嘴,摇了摇头,又指指门外,接着又指指自己的嘴。他大致看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想说,她没法说话,她哑了,是老头把她弄哑的。也许是老头割了她的舌头,他捏着她的下巴,迫使她张大嘴。
她的舌头还在。也许老头给她下了药。
“你认字吗?还记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他问道。
她拼命点头。
他找来了纸和笔。她很快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地址。看来,她记得很清楚,理智告诉他,如果他想继续在这栋房子里住下去,他就得干掉她,不然难保哪一天,她会带着警察回来,到时候,就后患无穷。
他丢下她,坐在院子里,想了很久。当他重新走进地牢时,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准备好了,连手法和埋葬地点,他都已经想好了。
可是,当他钻进地窖时,却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曲。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那是邓丽君的歌,他小时候听过无数遍。
这时,他才发现地牢里有一台收录机。也许这女人平时常在这里播放邓丽君的歌,只是他在院子里干活,听不见。
她身上仍然可怜兮兮地披着床单。这一次看见他,她露出了几分羞涩,她有意识地将床单把身体裹紧了。她指了指那台收录机,又指指自己的嘴。
“你很喜欢听她的歌?”他问道。
她点了点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嘴。
“你会唱?”
她又点了点头。她没有哭,只是呆呆望着那台收录机很久很久。
那时,应该是最好的杀人时机,但是为了听邓丽君的歌,他迟疑了。而等他陪她听完整首《何日君再来》后,他改变了主意。
“我是他的儿子。”他说。
她似乎被吓了一跳,他立刻道:“别怕,我不知道他把你关在这里。现在,我可以送你回家,但为了我父亲的名声,你不能再回来。你可以对别人说,你摔下山崖后,失去了记忆,你把什么都忘了,这样,你家的人就不会一个劲地追问你了。其实就算你回来,也没有用,他已经死了,你出去之后,就能看见他的尸体……”
她似乎想问问题。
“他是心肌梗塞。”
她点了点头。
“你报警,对你没任何好处,他得不到任何惩罚,而你自己,名声全毁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将那个原先准备套在她头上的塑料袋塞进裤兜,“我会拿点钱给你,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如果有的话,我都会给你。你回家后,用这些钱去看病。”他指指她的喉咙,“不管能不能治好,你都可以去试试。从今天起,你就自由了,你可以重新开始。”
她看着他,似乎还有点不敢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你在这里等着。”
半个小时后,他在老头床底下的隔板里找到3000元现金,他估计那是老头全部的财产。他将这笔钱全部给了那女人。
他至今仍记得那天的情景,他报了警,也叫了救护车,等老头的尸体被搬走后,他才把那个女人叫出地牢。他在老头的衣柜里发现了她的旅行袋。他让她洗了澡,让她重新穿回了自己的衣服。等过了晚上十点,他才送她出门。他一路将她送到离她家十里远的一个小车站。那一年他15岁。没人知道他的心已经苍老得快进坟墓了。
他从没告诉过他的名字,她也没问过。
他记得,那天他们分别时,她紧紧握着他的手,掉下了眼泪。这是她在他面前第一次流泪,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感激。
她是他唯一放过的人,但是,他却从来没后悔过。有时候,他还曾经想给她写信,问问她近况如何,但是他最终没有写。
后来,他在老头床边的照相簿里发现了她的照片。那是她跟老头的合影,看起来,已经年代久远,因为照片上的老头至少比他死去时年轻二十岁,那时,他的头还没秃,而她显得更小,她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他们像夫妻一样端端正正地站在一起照相,可两个人脸上都没有一丝笑容。
很久之后,他才从屋子里残留的线索和村委会干部的回忆中大致拼出故事的原貌。
老头名叫宋健,年轻的时候因为摔伤了腿,家里又穷,他一直找不到媳妇。就这样,他一个人捱到四十多岁,有一天,他去山里砍柴,遇到一个昏倒的女子,他将她带回家,找了医生为她医治。她醒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