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时,她开始接手妈妈的花店,并致力将原本的花店转型为花艺公司,而知秋也随着实习课程的开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彼此见面的机会少了,现在只能偶尔在网路上聊几句。
知秋在工作上还真的帮了她不少忙,记得她的花艺公司在上轨道前,她的第一笔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帮她接来的。就因为那笔生意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宴会展露了头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艺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以卖创意为主,和后者只卖花材是不同的,为了能将花店转型,她从多年前就开始做准备,学插花、到日本考职照、美学、商品包装,连大学念的都是农学相关科系。
一切俱足后,她开始着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却没信心的转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为花艺外聘的关系,后来索性定居美国了。
花艺公司虽首重花艺,可没门路一样玩不起来。在门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贵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还有她能帮她接到某大企业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吧?虽然她随和又不拘小节。
想到这儿,她忙将心思转回方才的订单上。
要送女性友人、红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觉,且主花用红玫瑰……
“嗯……用蓝色飞燕草陪衬,再用进口蕾丝白色包装纸和深蓝色浮水印缎带好了。”她大致上构思,明天还得实际演练一次。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小闹钟。十二点半了!还真的该睡了。在关灯之际,她看见那本从美国带回来的英文版《一千零一夜》。
翻开了书的最后一页,上头有她十七岁那年的笔迹,里头写着──
他说:太容易得到了,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我说:怕失去,不敢去拥有,于是选择了让时间去淡了、忘了……
阖上了书本,寇玫瑰将书放回书架上。
那年她十七,邂逅了一个笑起来左边嘴角有梨涡的男人。
而今她二十六,却还爬不出那梨涡撒下的魔咒。
究竟要花多少年,她才能忘了那个下雪的午后,那个笑容所带给她的温暖和心动?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对于十七岁那年的情事幸亏她逃得快,并没有多加留恋,要不她现在只怕不能享受到这样快活轻松的日子。虽然……偶尔一想起那个男人还是会觉得……
他俊美的男色真是够吸引人吶!多年不见,他是越发的气宇轩昂、成熟迷人?还是……他已落得肥肉上身,是个大肚腩的欧吉桑了?
真是好奇啊!那个人在多年以后,是否仍游戏人间?对他而言,爱情是否还是太容易得到,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那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唐式建筑别墅。
屋子两侧种着几株绿意盎然的潇湘竹,前头有着假山造景,一池锦鲤。几洼观音石砌成的池子里养着各色睡莲,在古朴中增添了几许娇色。
前来应门的是个六十岁左右的妇人,她恭敬的领着寇玫瑰走入唐式主屋。
“我只是花店来送花的,请签收就可以。”要延她入内,不必这么多礼吧?
真是的!请的工读生今天有事请假,正好出外洽公的她只好顺道过来了。
她也不得不过来,因为人家指定要她送。
“我只是这里的钟点佣人,不替主人签收东西的。”她温和的一笑,“主人在里头,您请他自己签收吧!”见她犹豫,妇人又笑。
“可是……”因为这家主人要她亲自送花,现在又要她进屋子,说真的,也许是社会新闻看多了,她有些怕怕的。
“放心,在这里不会发生什么事的,这家主人是爱玩了些,也有人说他有些古怪,但绝对是个好人。”
被猜中心事,寇玫瑰有些尴尬的脸红了。算了,也许只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女孩吧!
知秋说的,这束花的主人是某个花花大少的红粉知己。
女人见女人,用不着防太多吧?
推开了和式木门,里头由一条甬道将空间分为两边,每边约莫有五、六个以上的房间,就像是常在大河剧里看到的纯和式空间一样。
在台湾还有这样的地方!真是有种置身日本京都的感觉。
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日本人吗?是纯日本,还是日侨?抑或仅仅只是喜欢大和文化的中国人?而且,这人似乎喜欢古朴而低调的偏冷色系。
她有些惴惴不安的看着手上的花束。大红玫瑰本身就是很招艳的颜色,要是她来过这屋子,且由她拿主意配花色的话,她想她的主花会选石楠花或是紫瓣石斛。
她的职业病好像又犯了!寇玫瑰一回神忍不住失笑。她也真奇怪,人家客人都指定要红玫瑰了,她替人家担心什么啊!
往前走了几步,小走道右手边的第二个房间和室门是打开的。人未到,声先到的打招呼,“对不起,我是来送花的,打扰了。”一探,房间里根本没人。
杨榻米、矮木桌、几盆绿气秀逸的国兰。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穿着传统和服的美女呢!可没有,除了摆设之外,里头并没有人,但榻杨米上却有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将花束送到走道右侧的第五间房。
辛苦了!
寇玫瑰看完了纸条还真觉得好笑。这位小姐果真如同方才外头那位帮佣的欧巴桑所说──真的很爱玩!
好吧!她今年二十六岁,早过了这种玩寻宝游戏的年纪,难得还有人觉得她可以玩这样的游戏,若拒绝她也太没有赤子之心了。
拿着纸条来到右手边的第五间房,这回和室门是紧闭着的。她伸出手叩门,“对不起,我来送花。”等了几秒里头没有回应,她推开了和室门。
这房间似乎特别大,榻榻米上还是放了张纸。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推开、房里右侧的门,你快找到我了!
她在心中一叹。这位小姐还真是玩心挺重的,算了!客户至上、客户至上!
推开房里右侧的门,原来这房间还可以通往别间房。原以为第三次了,该是可以把东西交到对方手上,没想到迎接她的还是一张纸条。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咱们就要接近了!
待来到了“接近”的地点,又有一张纸等着她。
在看到第六张纸条,还是看不到签收人后,寇玫瑰放弃不玩了,她拿起在一旁的笔写下──
给亲爱的花主人:
花已送至,无人签收甚是遗憾。我把花留下,希望您喜欢。
留下纸条打算离开之际,一转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和室门口,对方够高挑,身高几乎快抵到门框,且他站的方位正好逆光,她一时间看不清楚对方的五官轮廓。
“你……”
“这样就不玩了吗?”
咦?这声音……不陌生吶!可一时半刻又想不出来在哪儿听过这样的声音,有些低柔、具磁性且偏冷,然后……总让人觉得很有距离到没什么感情。
“不玩了?”他确定他是在跟她说话吗?
“嗯哼!若要继续玩,接下来你该是推开左边的门出去,那里还会有另一张纸条等着你。”
寇玫瑰瞠目结舌。“你……你是要签收花的甄慧桃小姐?”知秋是不是弄错了?她明明说她那位花花公子亲戚是要送给红粉知己的。
高挑男子步伐沉稳的走向她,一步步接近,他脸上轮廓也随着两人距离的拉近一步步清晰。
在看清楚那张比起多年前更加成熟俊美的轮廓时,她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气。
“你……你……叶逢春!”
老天,是叶逢春!真的是他!她的心跳比刚跑完百米跳得更快。
看到她可以用震惊来形容的表情,叶逢春心底浮起了一阵快意。嗯哼!也不是全然的船过水无痕嘛!不枉他曾经差那么一点点就……嗯嗯……不知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适不适用在他身上?
“别这样!你看我的表情像是看到人死而复生的样子!”
“不……那个……”脸灼灼的,不用伸手去摸都知道自己脸红了。头一低看到手上的花,这才忆起原本的目的。“对了,这花是送给慧桃小姐的。”她忍不住猜想,这位甄小姐和叶逢春是什么关系?
他把花拿过去仔细看了看。“慧桃小姐啊,那不是指你吗?”
“……”他在开什么玩笑?
“甄慧桃,『真会逃』,真的很会逃!”叶逢春把花送进她怀里。“没错,就是你!”
寇玫瑰怔了一下,真是哭笑不得。“托知秋跟我订花的人是你?”当初就觉得这签收人的名字有点怪,哪儿怪也说不上来,原来是这种怪法。
真会逃?亏他想得出来。
“是啊!”
“你认识她?”记得知秋说,要她代订花的人是她的亲戚。
“她是我小妹。”
叶逢春、叶知秋……她怎么没有想到?“知秋知道这花是你要送我的吗?”
“不知道。”他知道她想的是什么。“她不知道我们认识,事实上会知道你的消息,是有一次我在她桌垫下看到你和她的合照开始。”
她没想到世上有这么巧的事。手捧着自己精心包装的花束,从来没有想过,出自自己巧思的东西,有天会有人买来送她,这经验倒特别!“这花真的要送我?”
“喜欢吗?”
寇玫瑰一笑,“说不喜欢的话,那不自掌嘴巴了吗?”她低头嗅着玫瑰香气,暗自寻思。叶逢春……会问她不告而别的事吧?
等了又等,他没问,可她可以感觉他的视线一直在自己身上。
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不行,这种尴尬的沉默最难熬了,她必须找话题。
“你……”旁边的纸条救了她。“你很喜欢玩这种寻宝游戏?”
“还好。”
寇玫瑰努力的平稳心跳。“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被玩到了的感觉。”
“如果你没有这种感觉的话,今天这游戏就算失败了。”
他是故意的?她怔怔然的看着他。
“由甲地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