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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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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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了,安乐彻底傻眼了!忘了把身上的人推开,也忘了把小家伙喝出去,只瞪大眼对着门口的小眼。

“娃娃,现在就把门锁扣上,然后出去把门关紧了,回房写寒假作业,过几天我回来带你去农庄玩。”牡丹恩威并施的平静下命令。

安宁迟疑不决几秒,终于还是扣上门锁出去了。

门被反锁的那一刻,安乐只觉得浑身冷热汗交替,体内的异物依然很精神,也并没有退出的意思。他长吁一气便揽住他颈子,仰起头恨恨的咬那唇,嘲弄道:“捉奸在床了。幸好只是个孩子,若是大人,哼,你就等着被正法而我就等着被剁了喂狗吧。”

牡丹不说话,他一直紧绷的急于发泄的身体频临崩溃边缘,只想顺着需要而做此时应该做的事:狠狠吻他刺穿他也取悦他。喘息愈加急促,两声沉沉闷哼后停了下来,餍足的身体每个毛孔都在说明愉悦。他翻身下床,用大毛巾把床上瘫软的人一裹,抱进浴室清洗干净,返回后塞了颗泰宁栓在那微红的穴道里。

“我没觉得不舒服。”安乐侧转头对他说。

“嗯,不会有害就是了。”牡丹弄好后轻拍他的软臀,躺好,把他依然软绵绵的沾了星点香气的身子拎爬在身上,捉起他的手亲吻,慢悠悠道:“即使是大人撞见了,也不会怎么样你的,不管是谁都一样,放心吧;还有耳钉是我十三岁生日的时候,老爷子专门定制送给我的,你可能没发现,那红钻里有个小小的‘越’字,复杂的小篆体。”

“。。。。。。我看看。”安乐愣了一下才明白他是在回答之前的问题,便扳偏他的头,凑近细看。明亮的光线下,钻石溢彩间,确实有一个小小的篆字被困在牢笼里,就像物质被冻在冰块里的感觉,它随光线变化而变化。“很漂亮也很妖异,他怎么会想到送你耳钉呢,难不成你小时候因为相貌过于柔软而被当成女孩儿养了?”

“你说谁呢?”牡丹斜眼乜他,拉起他的手在自己结实的身体上滑动,阴柔道:“你见过哪个女孩儿有这种身高这种身体么,嗯?”

安乐微赧,反扣住他的手不动,忽然又问:“那戒指也是生日时他送的?”

“嗯。十五岁的时候。那个暑假我和宁珂小布一行人在训练营度过,回来的时候补了个生日宴,他就送了这个。”牡丹举起手,白皙的小指上那墨玉色的戒指显得异常的醒目,“不是多稀贵的玉,它特别的地方在于面上像天然浮出的白字:官。同样是小篆体,很漂亮。我以前把它当挂饰。”

难怪初遇时没见他戴有。安乐细瞧,果然是线条复杂的姓氏,墨底白字的,有点威严的感觉,暗想许是他们家的传家物之类的。

“这个是成对的。”牡丹补充,“还有一只被我锁在老宅的木柜里了。”

“唔。”安乐应了声,便无力的趴下了,“我睡一觉,如果五点半前能起来,你就不用帮我请假了。”

“。。。。。。顽固的小书呆。。。。。。你就装。。。。。。”

安乐在意识混沌时,似乎听到牡丹似嗔似怨的低喃。

拾荒 act 97 :离遇

牡丹一行人走后的中午,洛扬又抱一箱好吃的干果之类的东西过来,依然是他那些遍布五湖四海的可爱热情的学生们寄给他这个同样可爱的老师的,是新年礼物。

安乐正在煮饭,出来应个声后又钻进厨房了。安宁盯着厨房门看了半分钟,见眼下氛围还算安全,立马两手并用撕开一袋椰子干果,抓一把塞进小嘴里喀喀喀猛啃,那模样像埃塞俄比亚的饿民似的,连眼睛都发亮了。

洛扬忍俊不禁,抽纸巾给他擦嘴边的果屑,笑道:“别吃这么快,没人跟你抢,这些都是你的了。”

“唔唔……”安宁点头又摇头,眼睛依然盯着厨房门,小嘴依然快速嚼动,猛吞,突然“呃”一声,被咽着了,忍不住猛咳了两声又赶紧捂着嘴,不让声音泄出,小脸憋得通红,很难受的模样。

洛扬吓着了,手忙脚乱的给他拍背,又拿过自己的水杯给他顺顺喉,整个水下肚后见他依然咳个不停,扬声便高叫:安乐快来!

安宁想两眼一翻装晕,但来不及了,安乐听洛扬叫得这么惨烈,以为是出什么事了,赶紧跑出来,结果……

“啪啪”!两个响亮的巴掌挥到安宁的小屁股上,安乐拎起罪证——那袋椰子干果在他面前晃,阴恻恻道:“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猛吃,你是越大越狡猾了,平时越叔叔他们就是教你这些旁门左道投机取巧的?七宗罪你已经犯了两宗,贪婪和暴食。我应该强迫你吃老鼠、蟾蜍和蛇,还是把你丢进油中煎熬,嗯?”

安宁想揉揉麻疼的屁股墩,刚伸了手又缩回去,可怜巴巴的偷偷瞄洛扬,眼睛眨呀眨希望洛叔叔能救他与苦难之中,可候了十来秒钟他还没反应,只能自食其力。于是,小嘴一瘪就飞扑到安乐身上,打了个嗝才用委屈不已的表情说:“我错了,我不该背着哥哥吃干果,我会反省,呆会儿就回房写一百字检讨。可是,我没多吃,不信你问洛叔叔,我只是吃得太快了,咽着了,喉咙还痛呢,你摸摸看——”拉他的手摸自己的细脖子。

洛扬哭笑不得,真觉得这小家伙实在狡猾又可爱得很。

安乐似笑非笑睇他佯装镇定的小脸,手环上那截细白的小脖子,心里只剩下满满的怜惜,将他抱起来轻搂着,下巴蹭他柔软的发顶,温言道:“没说不让你吃,但是吃要有个度,不能囫囵吞枣胡吃海吃,胃会痛会胀气的,到时候难受的不仅仅是你,哥哥也难受,懂了么?”

“懂了。”安宁将脑袋伏在他肩上,细声细语答。“那明天我还能吃么?我喜欢吃那个。”

“可以。不过——”顿了顿,板正他的脸商量:“越叔叔他们要到大年三十那天才会回来,这几天我也会很忙,你去跟李伯住几天好么?他有半个多月没见到你了,很想你呢。”

“好啊!下午就去吧,我要和李伯去菜市场买菜!”安宁兴奋道,随即又小心翼翼问:“我可以带些零食去么?我保证不会像今天这样胡吃了,李伯会监督我的。”

“可以带,记住你的保证就行了。”安乐将他放下地,“先去洗个手吧,准备吃饭了。”

下午近三点钟,洛扬开车送他们到城环宁夏路口。李伯见到三人异常高兴,当得知小家伙要陪他住几天时,更是乐得不行,当即收了摊子一道去买菜,回家做了顿丰盛的晚餐让三人吃到撑。

七点多钟时,安乐一再交代李伯看着安宁、别让他太闹后,和洛扬一道回燕西路,在天园大门前下车,回到家时间屋里静悄悄的,只有些许微弱的路灯光线从未拉上的窗口射进来,影影绰绰,很孤寂的感觉,让他突然有些不习惯。平时这时候即使牡丹不在,家里也总有个小家伙等着的,如今自己把小家伙送走了又觉得寂寞,诶,真是奇怪反复的心理!

站在客厅玄关处静默了一会儿,安乐拿了袋干果意兴阑珊的回屋,换上睡衣爬上床懒散趴着,抽出床边书桌上那本牡丹正在看到一半的恐怖小说翻看,空寂的房里只闻翻书声、啃咬声及桌上那个精致的黄铜闹钟的嗒嗒走动声。

“……”,一阵悦耳的钢琴铃声突兀响起,把他吓了一跳,四下张望,没发现有能发出这类声音的东西。声音一直连续响着,他静听了片刻,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牡丹的电话,见屏幕上那号码却是牡丹的,顿时疑惑不已,接通:“你没拿电话?”

“在睡觉还是看书?”牡丹悠然问。

“翻你没看完的小说。你没带电话只把卡带走了?”安乐追问,“你不是在原始森林么?那地方还有信号?”

“你还真当如今还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原始森林么?这儿有卫星信号,一般的通讯设备都能正常使用。还有,我带电话了,那个是特意留给你的,无聊的时候我会骚扰你。比如这个时候。”牡丹笑得有些恶劣。

“小布他们呢?那儿有人家吧?无聊了就出去猎个艳啊,就你们这姿色往路边一摆,相信只要是女人见了都会流盘旋的。”安乐边看书边慢条斯理道,“听说那种地方常有变态大叔出没,你要小心,你那小模样不仅能招蜂引蝶,还能招苍蝇臭虫。”

“是有点无聊,宁珂和小布进林子里捉野味了,房里只剩我一人。”牡丹说得有点可怜,“娃娃呢?在书房写作业了额?”

“下午和洛扬一起把他对到李伯那儿去了,我也是一个人。怎么,一日不见真如隔三秋了?你很喜欢娃娃么?还是你喜欢小孩儿?”安乐随意问,注意力大半集中在眼下翻到的章节内容上。

“娃娃很可爱,很讨人喜欢。我喜欢聪明伶俐的孩子。”牡丹如是答。

“……唔。再过了几年你就有自己的孩子喜欢了。”

“几年?”

“我怎么知道!你爱几年就几年!”安乐薄怒起,揪起床幔撩到一边,等着床头精致的雕花床架,“不跟你说了,我正看到关键处。还有,我上班不会带电话去的。就这样,拜。”

不由分说便挂了。

“我真……讨厌你!”安乐对着电话咬牙切齿,然后扔进抽屉里锁上,眼不见为净。长吁一气后,他合上书,翻身平躺望着头顶轻摇的床幔,闭上眼睛把脑子放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只是那宁静的面容上眉头轻蹙着,淡淡的忧愁隐现。

十点半时,他突然惊醒了,迷登登的神智尚未回脑,怔愣了片刻才想到自己是在家,眼下应该换衣服去上班了。跳下床进浴室梳洗一番,临出门前迟疑了片刻,又回房把抽屉里的电话拿上,忿忿的塞进衣袋里,拉紧围巾顶着寒风到站牌处等车。

608路公车带起一阵强风飞驰而来,司机打开门笑眯眯对他道:“我今天跟同事换了班,居然又见你了,真巧。”

“现在总比凌晨好。”安乐笑应,坐上离司机位最近的侧位,“你们也辛苦,这么大冷天的,每天要在路上奔六个小时,来回一趟才能休息一下,腿不给坐僵坐麻了?”

“嘿,还行吧,习惯就好。”司机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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