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不难才怪。
“是谁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的?”发明这句话的人给她站出来,她要提出严正的抗议。“我就觉得自己像在爬喜马拉雅山,愈爬愈高愈觉得冷。”
“你可以效法梅花,愈冷愈开花。”旁边凉风吹来,无视她情路受挫的苦涩,一点同情心都不给。
“是啊,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再叹,“你当初追杨洛是不是也这么难、这么辛苦?”
何夭夭停下手边工作,视线从调查报告书落到同僚身上。“八个字送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
“拿歌词敷衍我,没诚意。”
“我是说真的。如果你真那么喜欢他就该放手去追,过程或许辛苦,但追久了就是你的。”她就是最好的例子。
“真的吗?”施逸伦托腮,从决定追他开始,她已经连吃三天闭门羹,都快撑死了。“杨洛就是这样被你吃了吗?”
“最好是我吃了他。”呿,当她是天山老妖吗?
“开玩笑的啦。”
“我挺好奇的。”八卦人人爱,何夭夭也不例外。
“什么?”
“我听品尚说,你的白马王子只有高中毕业。”
“是啊。高中毕业就能考上书记官,很厉害吧?”八字还没一撇,施逸伦就已经秉持“情人眼里出西施”法则,为心仪的男人感到骄傲。
得到证实,何夭夭很惊讶她会喜欢上他,甚至不惜牺牲做作的淑女形象倒追。
不是她看不起姜靖翔,而是以过去施逸伦爱面子的习性来看,两人学历之差、条件又悬殊得可以,她是看上对方哪一点?
疑问说出口,反而得到施逸伦一脸“你怎么不懂?”的狐疑表情回应。
“我就是不懂。他的条件在地检署不算是最好的。”甚至可能是最差的。
放眼整间书记官室,十个人里头有九个是大学毕业生,姜靖翔反而是唯一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稀有动物。
不禁怀疑起施逸伦怪异的择偶条件,暗自揣想是不是三十大关将近,让她觉得压力过大,开始“饥不择食”?
“哎呀,你不会懂的啦。”
“我是不懂。”而且是非常不懂。“只要撇开工作散漫、坐领干薪,爱撒娇又任性这几个毛病,你的条件还算不错。”
“真是谢谢你哦。”施逸伦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被称赞。
“不客气。”何夭夭很干脆地接受她的道谢,另一个疑惑接着萌生。“既然你都肯纡尊降贵、放下身段倒追他了,你还说你们两个之间隔座喜马拉雅山,会不会太夸张了?”
“一点都不。”施逸伦下巴搁在何夭夭的办公桌上,为爱伤神让一张俏脸黯然失色。
“他讨厌我。”四个字,重得让她的纤纤细颈像断了似地垂下。
“唷!”难得啊,在地检署竟然还找得到不被她迷得昏头转向的男人。
冲着这一点,何夭夭决定开始欣赏姜靖翔这号人物。
“给些建议吧,在倒追男人这件事情上,你是前辈。”
最好是。何夭夭斜眼睨视,真不敢相信竟然会有人在求人帮忙的时候,还能在无意中重伤对方。
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刚才说话的口气很有问题?说得好像她何夭夭是个经验丰富的花痴一样!
真是有够欠揍!
“说说看,你觉得他讨厌你哪里?”
螓首一侧,想了会。“大概是中午才来上班,宁可去喝下午茶也不想出庭,迟到早退,请假去百货公司买名牌……嗯,还有——”
“够了。”何夭夭扬手打断她数不清的劣行。“我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她这些缺点根本只需用一句成语就能解释清楚。“总而言之,你的姜白马看不惯你尸位素餐的行径就对了。”
正中红心!施逸伦揪眉。“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还不简单!开始认真工作就好了。你应该知道,认真的女人最美丽。”
“不,我只知道认真的女人最狼狈。”眼前就有一个最佳例证。认真工作只会换来一头凌乱黑发、两枚黑眼圈,外加睡眠不足的干涩肌肤,得不偿失。“这样会没有时间上妆、买衣服、睡美容觉——如果没有这些,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最好你人生的意义就是这些。”呴!台大竟然收这种人,国家考试竟然容许这样的人跻身司法界?真是没天理!“行啊,你可以继续维持现在的生活方式,只要收回你对姜靖翔的垂涎。”
“怎么可能……”她好委屈地说。
喜欢上就是喜欢上了,怎么能说收回就收回,又不是小孩子玩扮家家酒。
“那就改变啊,让他知道你是认真的、是真心的,愿意为了他改变自己漫不经心的工作态度,认真地工作,认真地喜欢他——追求这档事最重要的就是表现真心,总要先付出一点什么,才能要求对方回应不是吗?”
“所以说先动心的人比较吃亏。”没有付出,就不会奢望对方回应。“人家只有被追过,从来没有追过人,好难……”
“万事起头难,习惯了就好。”
“你也是吗?追杨洛追成习惯,练就一张刀枪不入的厚脸皮,缠到他不得不娶你回家?”美目不由得为曾经心仪的对象挤出一滴滴同情泪。
“施逸伦。”
“干嘛?”连名带姓叫人很没礼貌耶。
“有时候,你真的很欠揍。”何夭夭冷冷地说。
勇气向来与时间呈反比;时间拉得愈长,好不容易凝聚的勇气就流逝得愈快。
为了避免被人先驰得点,再一次错失好男人,施逸伦赶紧离开何夭夭的办公室,趁着冲动的感觉还在,好进行她的告白大业。
莲步朝书记官室迈进,施逸伦一路上不断给自己心理建设,告诉自己失败为成功之母,国父革命失败不止一次,好男人要及时把握。
可,坚决的脚步在看见告白的对象时,就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姜靖翔正站在书记官室门口与人说话。
说话当然没关系,重点是跟什么样的人说话。
最最最重要的,是说话对象的性别。
女人?!这两个字让施逸伦打消举步向前的念头。
尤其,当她再定睛一看,发现姜靖翔脸上流露的温柔呵宠,更进一步将她告白的冲动砍杀得彻彻底底。
认识十来天,她还没有在他脸上看过这种表情,尤其是对她。
他对她,只有满脸的不赞同、不欣赏、不喜欢。
那个幸运的女人是谁?施逸伦盯着背对着她的女人,看不见对方的相貌,但左右两边拐杖已提供她对方不良于行的事实。
噢,芳心淌血!
果然,上天老是苛待她的爱情,总让她出师未捷身先死。
打破世俗凡人首重外表的界限,温柔呵护不良于行的女友,深情不已——噢!这种男人不是只有小说里有,就是只会出现在狗血狂洒的连续剧中,现实生活里根本找不到一个!
但,她还是找到了,可对方却已名草有主。继杨洛、江明磊之后,她又……又、失、恋、了!
呜呜呜……她的手帕在哪里?她要咬手帕哭一场,好好地哀悼自己尚未开始就宣告结束的恋情。
但,那个幸运好命的女人是谁?回转自己办公室的脚步霎时停顿。
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姜靖翔露出这么温柔的笑脸?他在她面前根本不曾笑过!思及此,又是一阵心伤。
失恋的人总有权利知道自己败在什么人手中,对吧?
她想知道那个女人长什么模样。
跶跶的脚步声再起——不是美丽的错误,而是失恋女子心酸的好奇。
“姜书记官,”不若平日刻意拉近距离、只唤名字的招呼,施逸伦的生分呼唤,连姜靖翔都掩不住讶然,看着她走近。“你女朋友来探班啊?”
心好酸啊!为什么她中意的对象都是别人的?
“啊?!”小小声的惊呼在耳畔响起。“姐姐?”
“我没有妹妹。”她是独生女,上头只有两个哥哥。“你不要乱认亲——咦!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撇清的话在看见对方容貌的瞬间终止。
“医院啊!”姜靖翔的“女友”兴奋地说。
“医院?”她玻а郏叵搿�
“在中庭,那个拿哥哥跟你换蕃茄汁的人啊。”
拿哥哥换蕃茄——啊,她想起来了!“是你!”
什么嘛,原来她是姜靖翔的女朋友。
天!她竟然曾经帮过情敌。双重打击让施逸伦一脸凄楚。
早知道会这样,她宁可喝掉那瓶蕃茄汁,还有她心爱的手帕、遮阳伞,呜呜……心好痛!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一种?
“谢谢你的果汁,也谢谢姐姐的手帕跟阳伞。”姜琳琳不疑有它,再遇见漂亮的恩人,兴奋地直说话:“不过哥说姐姐的手帕跟伞都是名牌,价值不菲。不好意思啊,我不知道那很贵,所以没有拒绝——”
“那天的伞和手帕是她的?”姜靖翔打岔问,视线在妹妹与自怜自艾的施逸伦之间来回穿梭。
“是啊。”姜琳琳回头看向兄长,笑咪咪道:“早知道她是哥的朋友,我就请哥把伞和手帕还给人家了。”世界真小呵,那天帮她的姐姐竟然是哥的朋友。
哥?跌到谷底的心情因为这字眼开始往上爬了几尺。
施逸伦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她听见情敌喊姜靖翔一声……哥?
“哥?你叫他哥?”
哎呀,她忘了自我介绍。
“姐姐好,我叫姜琳琳。”说完,扯扯兄长的袖子。“哥,这个姐姐是你的朋友吗?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没听你提过?”她好漂亮。
“你该回去了。”姜靖翔转移话题,不认为应该让单纯的小妹认识散漫不尽责的上司,以免学坏。
她才刚来耶。“你不要赶我回家嘛,我一个人在家很无聊的耶。”
“回去等我。”
“哥……”
噢!呵呵呵,原来站在眼前、让姜靖翔柔情呵宠的是未来小姑啊!
没有女朋友、没有情敌,姜靖翔还是无主名草一株,哇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