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蝴蝶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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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蝴蝶兰-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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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我这就去。”阿红迅速抽掉梳头时垫在方丹肩上的绸布,收拾好梳妆用品,下楼去了。
  方丹站起来,看看梳妆镜中自己的面孔。接着禁不住原地转了一个圈,又看看镶嵌在四壁的许多面大镜子中自己的身影。最后,她的目光停驻在那幅几乎占去大半面墙壁的国画上。这是文健一位老友多年前根据曹子建《洛神赋》的文意所画,处于中心位置的是那位“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矫若游龙,翩若惊鸿”的绝世佳人。可是只要稍加注意,那佳人的面貌活脱就是年轻时方丹的翻版。这是方丹极得意的收藏,所以把它挂在自己房里。
  然而,终于是一声长叹,一个苦笑。
  是啊,儿子都这么大了,自己能不老吗?
  丁家的老太爷丁皓,表字子苍,早已过了古稀之年,但除了耳朵有点背,视力不太好以外,身体还相当硬朗。二十多年前,他就因患眼疾,把丁氏产业和盘交给了儿子文健。那之后不久,亲家翁方汝亭仙逝,儿子又以其妻方丹的名义继承了全部的方氏产业。丁、方两家产业的联合,使丁文健有条件创建一个从缫丝到制作服装成衣的大企业。在时代潮流的冲击面前,丁皓这位胼手胝足惨淡经营了半辈子的老人,深感自己的老一套已不能适应愈演愈烈的竞争和倾轧,帮不上儿子什么忙。而儿子文健却极善沉着应付,游刃有余。于是他干脆急流勇退,从此回来颐养天年,不再与闻世事。自从小孙女珊珊出世,他更是含饴弄孙,享尽天伦。
  他的生活极有规律,早睡早起,三餐微饱,不嗜烟酒,很少外出。尤其不可更改的是他的午觉和午觉后的散步。
  今天也是如此。老人家午睡方起,喝了一壶女仆陈妈泡的好茶,悠悠然踱向了后花园。丁家的后花园比楼前的草坪大得多。其间高树矮篱、良木修竹、幽草时花、曲径小亭布置得十分雅致宜人,难怪丁皓和珊珊这一老一小总爱在这里流连。
  可是,丁皓才在园中走了几步,陈妈就急急跑来,告诉他,蒋万发来了,还带了不少土产礼品。
  万发是丁皓初办丝织厂时,从家乡带出来的小伙计,从勤杂工、挡车工、修理工一路做上来,奋斗了近四十年,现任恒通公司下属最大的美新丝织印染厂厂长,实际上是丁氏在该厂的全权代理人。他没有学历,但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虽然在技术突飞猛进的今日,相形见绌、渐感落伍,但他的忠心和勤勉却是绝对可靠、无可指责的。所以,丁文健至今没有把他撤换,倒也并非全是看在老父的面子上。
  因为蒋万发是熟人,又是小辈,所以丁皓并不打算返回客厅。他关照陈妈:叫万发到花园来吧,我在凉亭那儿等他。“说完,背着双手依旧笃悠悠地沿着小径走去。
  蒋万发一手提着长衫的下摆,略微有点气喘地来到凉亭。丁皓正坐在亭外的一张石凳上,倾耳听着林中的鸟叫。
  “老板!”还离得远远的,万发就高声喊了一句。几十年来他已经这么叫惯了,至于对文健,他跟公司所有的职员一样,称之为“总经理”。
  “万发,你来看我,我很高兴。带东西做什么!”丁皓伸手指指另一张石凳,让万发坐下。
  “并没有什么东西,老板,”万发坐下,掏出一方手帕擦擦微秃的脑袋上的汗,一面说:“一点乡下土产,也就是老板爱吃的酱菜、京果粉之类。另外,就是我妹子特地给您老人家做的两双布鞋。你脚上这双该换了吧。”
  丁皓捋着胡须呵呵地笑了:“万发,亏你记得,代我好好谢谢你妹子。”
  原来丁皓虽然久居十里洋场,却从不穿西装革履,总是一身长衫、一双布鞋,而且定要用麻线手纳的鞋底和黑直贡呢手制的鞋面。早先万发母亲在世,这准由她按时供应;如今已改由万发妹子负责了。
  万发问候过老爷子的饮食起居之后,娓娓地讲起了厂里的事。当讲到丁西平前几天到厂里去视察的情形时,他把西平着实地夸奖了一番:“老板,不是我当面讨好,少爷确是个难得的人才。据我看,将来不定比总经理还强几分哩!”
  “到底年轻,”丁皓摇摇头,“还需你们老辈多多扶持、提醒才是。”
  随后,丁皓问起万发的家事,特别问起继宗,说:“继珍我倒常见她来看珊珊的妈妈,就是不大见继宗。莫不是交上了女朋友,把爷爷给忘了?”
  万发赶忙解释:“继宗也总说要给您老人家请安来着,对了,今晚他就会来。”
  “不错,今晚西平要开个舞会,”丁皓也记起来了,叮咛道:“告诉继宗,让他先来看看我。”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万发连忙点头。
  “万发啊,继宗不小了,我记得,比西平还大半岁吧。继珍也到了出阁的年纪。他们的婚事,你这个既当爹又当妈的,该留意了。”
  万发感到一阵温暖、一阵歉疚,连眼眶都觉得发热发酸。想当初自己刚刚丧偶,拖着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既要忙于厂务,又不愿匆匆续弦,怕委屈了孩子。多亏老爷子一句话,把继宗兄妹接到丁家,一住就两年多,直到乡下的妹子出来帮忙管家。而且老人家至今还如此把这两孩子放在心上,这是何等的深恩厚谊,蒋家两代人该怎样报答才好啊!
  “这事他姑妈来信也老问……”
  两人正谈着,小珊珊过来了。小姑娘今年十岁,穿着一身粉红色的毛料衣裙,头上用彩绸打着大大的蝴蝶结,一跳一蹦的来找爷爷。本来,每天她放学回家,爷爷总是在客厅里看报,其实是在等她。祖孙两个一块儿喝茶吃点心,珊珊就把一天在学校的见闻向爷爷絮絮切叨地报道。那些孩子气的笑话和趣事,常逗得丁皓启颜大笑。然后,珊珊温习功课、练琴,到吃晚饭时,这祖孙俩又坐到一起——平时,丁家的晚饭要开好几回,最早的一批就是丁皓和珊珊两个。今天珊珊在客厅没见到爷爷,一问陈妈,才知爷爷在后花园,便寻到这里来了。
  “爷爷,你在这儿呀,我找你半天!”小珊珊娇嫩而响亮的童音听来十分悦耳,她一直跑到丁皓身边才放慢脚步。
  丁皓让珊珊叫过万发,万发笑着夸奖她几句,随即起身告辞。三个人便一起离开花园。
  珊珊牵着爷爷的手走在前面。突然她让爷爷俯下身来听她的耳语。丁皓一边听一边点头,末了他大声对走在身后的蒋万发说:“你留下吃晚饭吧,今夭晚上我们小珊珊还有精彩表演呢!”
  “不啦,我还有事,”万发赶上两步,说着又转向珊珊:“珊珊,蒋伯伯知道你会表演好多节目,几时让继珍大姐姐带你到我家去玩,去表演节目好吗?”
  小姑娘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把眼睛看着她爷爷。丁皓笑了,拍拍她脑袋说:“蒋伯伯的家当然是可以去的。”
  珊珊向万发投去一个高兴的眼光,转身拉着爷爷的手走了。
  万发看着这对祖孙的样子,心里真是说不出的羡慕。
  丁西平主办的这个晚会,应该说是很成功的。
  楼下客厅布置得富丽而典雅。擦得锃亮的巨大水晶莲花吊灯辉煌地亮着,四壁许多乳白色的小灯,形状象一朵朵含苞的荷花,把整个大厅烘托得一片温馨柔和。彩灯彩带之类稍沾俗气的东西一概不用,却适当而巧妙地安排了许多鲜花——好在丁家的暖房尽能供应。沙发和矮几摆放在客厅两端,当中留出了宽敞的舞池。那些座位都安排得错落有致,极便形成一个一个的谈话中心。边上还放着不少轻便的可以随意移动的软凳和椅子,可供那些临时加入谈话的人使用。西平喜欢那种随意交谈的沙龙气氛,而不想让大家只是一味地跳舞。一侧的长桌上放着丰盛的食物,蛋糕、点心、糖果、时鲜果品、饮料乃至香槟,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来客可以根据口味和需要自由取用。
  在方丹的印象里,丁家已经多年没有举行过如此盛大而豪华的晚会。她年轻时喜欢热闹,父亲方汝亭在世时,每年总要应她的请求在家里办好几次晚会。那时候真是方丹的黄金时代,享尽了青春年华,也出足了风头。后来她和文健一起去法国。刚回国那几年,还举办过几回招待亲朋好友的晚会。可是随着文健事业的发展、公务的繁忙,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这种兴致大大降低,越来越懒得张罗了。
  但是今晚,方丹在儿子身上似乎又看到了自己的青春。她禁不住朝兴奋忙碌地招待着客人的西平投去一瞥满意甚至颇为自豪的眼光。
  丁文健的心情与方丹不大一样。他本来就是个事业型的人物。多年的辛苦经营和在生产竞争、商业倾轧风浪中,为实利而进行的奋斗使他从外形到内心都变得僵硬、冷酷起来。不少同行在背后笑他是“富有的苦行僧”,笑他减缩到最低水平的精神生活需求。作为一个大公司的总裁,日常应酬交际极为频繁。上海滩各大酒家饭店没有他不曾去过的;各种小聚、盛宴,往往弄得他应接不暇。在许多场合,他也不得不逢场作戏,有时甚至不得不与歌儿舞女虚与委蛇。但他确实既无任何嗜好,又绝不沉溺女色。近年来,就是对于妻子方丹,他也渐渐仅限于每日两次礼貌的问候了,不过,今晚他还是按方丹的要求,早早回家,并且换上和方丹白色礼服相称的黑燕尾服,轻挽着方丹的手臂,准时出现在佳宾济济的大厅里。
  方丹和文建步下楼梯,进入大厅,形成晚会的第一个高潮。那些散坐在沙发里的青年们,只觉得眼前一亮,纷纷离座起立。
  西平领着父母绕场一周,把来宾—一向他们作了介绍。方丹的清丽、雍容和高雅,使那些初次见到她的男女青年无不叹为观止。而她却以毫无矫饰的亲切笑容和他们寒暄招呼,更使众人如沐春风。方丹见继珍穿着一套深玫瑰红的曳地长裙,发式和面容的修饰也都恰到好处,堪算今夜女宾中的佼佼者,禁不住称赞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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