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没有做金主的虚荣心。
“什么?”慕容英磊不明白。
苏晓晓眉开眼笑:“谢谢你的提醒,我终于知道做情妇原本还有这么多的学问。”
“啊?”
第十二章 吃回头草的金主
音乐停下了,舞池里的男男女女也全都下场休息。苏晓晓也不例外,连跳了两支舞,穿着两寸细高跟鞋的脚踝早已疼痛不堪,想下场来休息一下。但慕容英磊不放过她,追上来问:“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苏晓晓不准备回答,因为,一个高大的身影已经笼罩在自己面前,一只大掌紧紧捉住她的手腕,然后朝后门拖去。
“盛先生!”来到空无一人的后院,身子毫不留情地朝前一带,苏晓晓踉跄几步,虽然站稳了身子,但穿着高跟鞋的脚踝意外地被拐到,痛得她直皱眉。
但盛晰显然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依然用冰冷至极的声音瞪她:“这么快又找上新任金主了?”
苏晓晓忍着脚上的痛,淡淡答道:“我的行情向来不错,也向来不浪费时间。”
他下巴一抽:“这么急切?”
“当然,你也知道,我们做情妇的,是吃青春饭的,不把握现在,等人老珠黄后,还里哪个男人愿意捧着大把钞票砸我?”标准情妇面目,骄纵无礼,拜金,没有差耻心。
果然,盛晰听了她的回答后,眼里的探索立即消失不见,又恢复了花花公子时的冷酷傲慢。
“你想找阿皓?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苏晓晓立即吃吃笑了起来:“盛先生,你该不会是还想要我吗?”
他没说话,只是目光犀利起来。
她心里一阵紧张,干笑两声,朝他走去,媚眼如丝,双手狐媚地攀上他的脖子,吐气如兰:“如果你舍不得我,我可以为你拒绝他。其实,我心里还是喜欢你的,即迷人,又大方,上次我杂志上看到一款新的珠宝,名字叫东方之珠,我好想要!”她配上嗲声嗲气地声音,再配上努力朝他抛媚眼。
拜金、贪婪、又不知天高地厚,这样的面目,相信正常的男人都会倒足胃口吧。
盛晰目光一瞬也不瞬地看着她,目光深遂,看不透他的真正思绪,就在苏晓晓忐忑不安时,他开口了:“你的眼睛在抽筋吗?”
“呃?”他说什么?
盛晰眸光兴味,伸手搂住她的纤腰,在她耳边直吹热气,惹得她全身一阵颤粟。
“你说的对,我对你确实还念念不忘。所以,我决定了,让你重新做我的女友。”
啊?苏晓晓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
盛晰好笑地刮着她小巧的鼻子,“不说话就找表同意了,走吧,陪我跳支舞。”他牵起她的手朝客厅走去。
怎,怎么会这样?事情怎么不按她想像中的发展?苏晓晓大脑还处在空白状况,傻傻地跟着他走,但她忘了,她的脚踝刚才扭到了,才刚走了一步,只见她惨叫一声,痛苦地蹲下身子。
她的脚,好痛!
***
很不解,她又回到了以前与盛晰欢爱密意的地方。
被扭伤的脚踝被他亲自包扎好了,然后,她被他带到这里,再度被她吃干抹净。然后,她又理所当然地成为盛晰的女伴皆情妇。
怎么会这样?
苏晓晓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经把情妇这个职业演得淋漓尽致,怎么他还想要她?粗俗的,拜金的,她自认演得很到位啊。
实在不明白这个男人的想法,苏晓晓想不透的同时,也懒得再去想,反正,只要付出了身体,她就可以得到大笔的钱,她也没吃多少亏。盛晰这个男人,除了嘴巴毒了点,花心了点,态度差了点,唯我独尊了点,自高自大了点,还算是不错的金主,对她大方,在床上让她得到欢愉,并且,不若有些男人,还在床上把女人揍得不成人形。
这样算下来,盛晰实在太好了。简单算花花公子中的极品了。
可是,他什么又要选她呢?那么一个骄傲的花花子,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人品有俊美的长相,要风度有砸死人不偿命的钱,他怎么会吃回头草呢?
她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
做女友比做情妇或是女友有许多的不同之处,也比情妇地位来得高。待遇却天差地别。
不若做情妇时的偷偷摸摸,见不得光。做女友,可以与他一同出现在公众面前,大大方方地与他一同做出亲密的动作,而不被世人口诛笔伐。
白天,她依然在上班,在教课,她的学生,这些豪门贵妇早已得右她是盛晰的女友,所以对于她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不负责任的情景并无丝毫怨言。相反,还暖昧地对她说:“苏小姐要陪男朋友嘛,应该的,应该的。”
她除了陪笑,还能做什么?
晚上,没事是,就与盛晰一同在床上翻云覆雨,或是偶尔陪她一同出席一些商业活动,这个千金名媛的生日,那个商界大享的大寿,这个企业少东归国洗尘宴,那个集团的豪门连谊,要不就是某某慈善机构搞出的名堂,反正,这些场合,都得带女伴出席。
幸好她的交际舞跳得不错,身材也还算过得去,脸蛋也长得不丑,所以,在任何场合还算吃得开,就算她冷淡了些,也不防碍众多上流社会的男子尊重她。就算她的家世平凡了些,父母只是平凡的公务员而已。
而盛晰在把她从情妇升级成女友后,也不再对她冷言冷语的,相反,他还表现出了难得的绅士风度,对她呵护备至,直把一些待字闺中的名门淑媛嫉妒得眼红眼绿。
做盛晰的女友实在很幸运,盛晰长得帅,能力又超高,处事交际手腕高明,再加上又是香港十大集团的腾威集团的副总裁,一向是媒体的宠儿,他的风花雪白八卦事儿,全是狗仔队喜欢的对像。
所以,她,苏晓晓成为盛晰的女友的事,一经报道,在香港已经刮起了十二级的台风。不但把上流社会那些名媛千金刮起出了鼻涕眼泪,还刮出了慕容家族的长辈们的眼泪。但他们的泪水是喜悦的,开心的。
因为,花心如盛晰,终于能放弃花花公子本色,真正与女人交往了。
所以,在苏晓晓暴光半个月后,在慕容家老太爷一声令下,盛晰带苏晓晓来到慕容家,在这个礼拜天,正式接见长辈。
而离这个礼拜天,还有三天的时间。
怎么办?她该告之他的长辈,她并不是他的真正的女友吗?
她只是他从情妇升级成女友的女人,其实本质还是情妇,一个陪睡陪聊,只认金钱不认人的女人。
第十三章 升级成女友
经过一天的思想准备,苏晓晓想开了,反正她最终也不会是慕容家的最佳媳妇,所以,就免去了不必要的烦忧。
反正她已不报任何希望,不必担心,不必受怕,不必紧张,不必战战兢兢地讨好长辈……………
比起苏晓晓的沉着冷静,盛晰却有些紧张了。
这个在商场上呼风唤雨惯了的大男人,居然也有紧张的时候。
父母从未干涉过他的私生活,虽然对他的花心有所怨言,但父母仍然睁只眼闭只眼,只要他不要公私不分就行了。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的父母开明又随和,有的还羡慕他有这样的父母。其实,只有他知道,他们只是想看的笑话而已。
当一个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忽然爱上女人后,不知又会是何种面貌。
当花花公跌到铁板时,又是何种的表情,他们只是想恶意地看他栽在女人手里。按父亲的话说,他总有一天会栽到一个他爱对方而对方不爱他的女人。
而母亲还幸灾乐祸地对他说,你这样的花心大罗卜,如果还会有清纯女子来终结你的花心,那老天真是不长眼了。
所以,终结以上论点,他的父母不看好花心的他会找到美丽又有才情又清纯又清白的女人做妻子。
所以,他不能被看扁!他高超的品味不容许他自打嘴巴。
“后天与我一同回主宅。”想来想去,还是认为苏晓晓合适他对女友的标准,虽然她很拜金,但她优雅又清冷的性子把拜金的俗气遮掩不少。所以,在与苏晓晓云雨过后,他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苏晓晓只是挑了挑眉,并未说话,只是推开她,披着外袍去了浴室。
与往常一样,她在“运动”完毕后,都会拧着袍子去浴室梳洗一番,盛晰靠在床沿,听着浴室里传来的声响。心情无比复杂,以往,他与女人欢爱后,第一个去浴室冲冼的人肯定是他。
没想到,自从与这女人认识后,角色居然转换………他很少再去浴室了,而她却“勤快”的让他心情超级郁闷。
与他做爱,真有那么糟吗?
“我的话,你听进去没有?”
盛晰半靠在床上,看着从浴室里走出来的她,又重复了刚才的话。赤裸的胸膛上闪着晶莹的汗珠,这是刚才交欢时留下的,在白晰却结实的胸膛上闪着动人的亮泽。
苏晓晓看着他,平时梳得一丝不苟的黑发,在经过剧烈运运后,斜斜地散落在额上,平添出狂放野性又危险的至命魅力。
她在心里低叹一声,夜晚这个狂野又性感的男人才是他的真正面目,充满了掠夺和霸气。白天斯文有礼的面孔,只是他的表相而已。
与他相处了甚久,她很清楚地知道,这个男人,在斯文的表相,有着一颗极为冷酷霸道又无情的心!
盛晰也打量着她,纤细玲珑的身子包裹在一张雪白的浴巾下,她微昂着头,伸手拧着一头湿发,微扬的脖子雪白修长,盛晰看着她雪白的脖子,和迷人的锁骨,黑眸更加暗沉。
“知道了。”没有吃惊,没有害怕,她只是冷静,从容。
盛晰微眯了眼,第一次发觉这女人真是个迷,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能如此冷静。
“我父母很严格的,所以,你可别替我丢脸。”他警告。
“我该扮演什么角色呢?”自动忽略他的警告,她淡声问。
“呃?”他不明白。
她看着他,语气嘲讽:“是扮演替你的情妇呢,还是替你做挡箭牌似的女友?”
他挑眉,眸光深沉,看不出喜怒,“你还是那么聪明。”只是,他发现他真的不了解她的心思。
在商场上,他能凭对手的动作和肢体语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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