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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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煎何太急-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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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黑衣人眨了眨眼,就这样走了?他的脑袋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你是风雨楼金牌杀手‘银首’?”虽然是询问的语气,但却是肯定的口吻。
  轻灵的声音在墨黑的夜色里响起,黑衣人的瞳孔骤然紧缩,抬头看向左边屋檐。
  同样身穿黑衣的男子静静立于墙头,他的面容清秀,眼神如三月春风,他只是瞥了眼不远处倒在地上已经没了生气的陈严守,而后笑吟吟地对半跪在地上的黑衣人说道:“能在我们火云宫的保护下杀死雇主,当今江湖上确实唯风雨楼的银首可做到。不过此时你身负重伤,按理讲,你还是输了。”
  黑衣人眼神冷冷地看着他,只觉喉咙处涌上一股腥气,好像只要一张嘴便又会吐出一口血似的。胸口气血翻涌,他抿着唇,用那双冷漠的毫无一丝人类情感的眼睛盯着屋檐之上的人,沉默不语。
  “其实我挺欣赏你的,只可惜你的眼神太空洞了,像一潭死水。”檐上之人轻声叹息道,“雇主已死,既然左护法选择放弃,我也不会多管闲事,你走吧。”
  闻言,黑衣人的眼睛终于起了一丝波澜。在他的心里,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因此于他而言,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对自己不利的人,更何况是敌人。那人看向他的眼神有一丝探究,他不明白对方心里打得什么算盘。
  “放我走,我不会感激你。”黑衣人冷冷地说道,言下之意便是:如果今后敌对,他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不需要你的感激,这只是我们火云宫的处事风格罢了。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檐上之人别有深意地说道,然后利落地转身,身影消失在黑暗中。
  黑衣人眼神闪了闪,察觉对方的气息远去,才真的相信对方是真的要放过他。他想不通对方是什么意思,却也并不纠结这个问题。在他看来,无论对方打什么主意,只要今日放过了他,那么今后就不可能在他手上讨到好处。
  银首对自己的身手极为自信,他抛开了那让自己疑惑的问题,稍微调息了下自己的内力,然后起身几个起落间悄然无声息地离开了暗巷,只留下一条尸体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地面上,血液无声地从脖颈间溢出,染红了身下的地板。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还是写古代的文更得心应手,所以很可耻地开坑了~~~还没完结的文还是会继续写的,不会弃坑。不过目前先更此文,目测存稿已存了大半,不用担心更新问题~~
  泪!每次说到更新问题就一脸是血的说~
    
    ☆、青楼寻欢

  银首身受重伤,尽管用特有的内力调息法让伤势恢复了些许,但是红衣人那一掌残留的掌力仍然顽强地停留在体内,任他怎么驱除都无法,仿佛天生就与他本身的功法相克似的。
  呼出一口浊气,银首睁开眼睛只手撑在床沿边上,额头上冒出颗颗冷汗。体内残余的掌力像一团火游走在奇经八脉,虽然被灼烧的疼痛难耐,但并不是不能忍受,然而那种感觉偶尔引起身体一阵轻颤,让他难受的同时又有些不知所措。
  这样的身体状况显然不适合赶路,他闭了闭眼,在心里算着时间,估计这会儿任务完成的消息已传回楼里了。虽然任务完成却没及时回楼领命也会受罚,但此刻显然不是逞英雄的时候,银首默默地想着。
  银首身为杀手,虽然从小便断情绝爱,被灌输了一切以服从主人命令的思想,但并不代表他是没有思想、无自我主见的傀儡,否则那便不是杀手,而是专门杀人的死尸。
  说起来,银首算是风雨楼最为奇怪的杀手了。作为风雨楼的金牌杀手,银首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不论是在杀人还是控制情绪方面,他都是佼佼者,然而他也是风雨楼杀手中情感最为丰富的杀手,没有之一。
  他可以在杀人时毫不留情,连三岁小孩也能下得了手,可谓心狠手辣也不为过,然而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他喜欢到处走,看看风景散散心,而他最喜欢去的便是西南地区,因为那里每到秋冬季节便会有成片的紫竹枫林,远远望去是极美的。而在这段没有任务在身的紧迫感的日子里,他的心也是最柔的,不仅会对那些老弱妇孺升起恻隐之心,更是连一只蚂蚁都不敢踩死。
  正因为如此,他成为了风雨楼最为古怪的杀手。
  曾经,风雨楼的楼主,也就是从小收养了他的义父并不看好他这样的性情,因为不知道哪一面才是真实的他,作为一楼之主,他决不允许有自己不能掌控的棋子在手。银首的实力虽然是楼里最为出众的,但他并不介意亲手将其毁灭。于他而言,银首是一颗不稳定的炸弹。
  风雨楼楼主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观察他试探他,终究明白银首不会做出不利于他的事情出来,但为了保险起见,他将控制人的药物给了整个杀手楼中唯一在二十岁之前没有被控制的银首,而如今离二十岁那年吞下那颗名为信任的药丸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
  今年,银首二十三岁。
  风雨楼规定,凡杀手无论失败与否,皆必须立刻返回风雨楼,而后再做安排。而这一条,对银首尤为严厉。风雨楼所有杀手皆明白楼主对银首的器重,但也正因为如此银首比他们过的更加小心艰苦,他们不知道这样的差别对待是坏是好。
  对此,身为当事人的银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不爱多想,但在这个问题上他却一直纠结着,因为他不明白自己到底哪一点让楼主感到不信任。他认为,自己的态度已经够好了,为了完成楼主的命令,他甚至违背自己心底的意愿做到面上毫不犹豫下手毫不留情。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行动能够让楼主改变看法,然而二十岁那年,楼主风轻云淡地将那颗对所有杀手来说是噩梦的药丸交给他时,他才明白自己的努力都是徒劳。
  他是孤儿,无父无母,心无牵挂,而义父算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因此他才能面不改色地接过那颗药丸,心平气和地吞入肚中,心想:如果这样做能够让他们之间毫无隔阂,那么他心甘情愿。果真,从那以后义父对他的态度改变了许多,甚至他还享受到了来自义父那略微温暖的亲情。对银首来说,那温暖虽然短暂,却甘愿让他为之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银首躺在硬硬的床板上,眼睛一直盯着房梁上薄薄的床罩,脑海中闪过万道思绪。身上的伤恐怕短时间内不会痊愈,这样的状况绝对不适合赶路回风雨楼,因此他也没勉强自己,甚至明白自己回去后一定会受义父的责罚也没有多想。
  他可以为义父的一个命令而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却不允许逞强自损身体去做无意义的事情,回复命令固然重要,但还没重要到让他损伤自己的身体。作为杀手,必要的自我保护能力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
  这是十年前义父亲口对他说的。
  睡之前,银首吩咐小二端来了盆热水,然后从包袱中拿出一个小瓷瓶,从瓷瓶中倒出少许的半固体膏状物于手心搓了搓,然后小心翼翼地敷在耳鬓两边以及下颌处,等膏状物发挥药效后他洗净手,然后在耳鬓两侧揉了揉,中指和大拇指从脸上揭下一层乳白色薄层的似胶状物体。完全揭落时,那薄层胶状物的原貌已然出现,赫然是一张精致的人皮面具。
  面具下是一张清秀的脸,说不上好看,充其量只能算是顺眼,不过他的右眼下有一颗小小的红痣,略微后勾的眼线将眼睛向后斜拉了一点,看上去有点像丹凤眼,使得他平淡的眼神有些撩人,再配上淡淡的表情,给人一种魅惑却又禁欲的感觉。
  他催动内力将盆中的热水弄成冰水,然后轻轻将人皮面具平整地放入水中,让冰水将其完全浸没。旁边还有一开始腾出来的半盆热水,他用同样的方法将其催化成冰水,然后用其洗了洗脸,感受到脸上的凉意,银首才微微舒了舒眉头。
  将小瓷瓶放入包袱中,银首瞟了眼盆中的面具,然后走到床边和衣而睡。
  等他补足觉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这期间没人来打扰,他睡得还算好。泡着面具的冰水已经没有之前那么冰冷了,他将面具取出来,然后就着冰水将脸洗了下,然后从包袱中拿出另外一个小瓷瓶,倒了少许膏状物在面具上弄了弄,随后又举在空中透过光线看到面具的轮廓已经与之前不相同了。之后他又在上面捣鼓了一会儿便将面具往自己的脸上贴去,等他贴好了人皮面具,手放下的时候,那张脸已经变得陌生了。不过虽然样貌变了,脸的风格还是那种清秀的类型,而且由于遮住了眼睛勾人的眼线,他整个人的气质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填饱了肚子,银首便出门了。
  夜幕降临,蓉城的繁华程度依然不减,各家各户点亮了烛火,将整座城照的犹如白昼。人流在街上川流不息,有出来逛街看夜景的人也有出来凑热闹的人。
  蓉城是个比较有文化气息的城,当今朝廷的文榜眼以及上一任文榜眼皆是出自这里。作为蓉城之人,上一任文状元重视教育并大力发展,从而逐渐兴起了文学之风,而现任文状元也不松懈,继续宣扬文学之风、雅、颂,使得蓉城的文化气息愈加浓厚。而这里每晚都会有的灯会则成了蓉城的一大特色。
  所谓灯会,也就是红灯笼上贴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有内容,可以是猜字谜,可以是对对子,也可以是将诗补充完整。猜对者皆有奖励,但具体奖什么却是每晚都不一样,可谓是花样百出。
  或许是蓉城出了两大状元,蓉城的人都对这文学诗赋颇感兴趣,并以文状元为榜样为之奋斗,争取在四年一考的科举考试中能有个好的名次,在朝廷做个一官半职什么的。久而久之,蓉城成了盛产文官之地。
  蓉城中,吟诗作对之人绝不在少数,那些想考取功名的秀才也会在晚上出门去参加灯会,以诗会友是常有的事情,因此可以说夜晚出来的人大多数都是冲着灯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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