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的声音果真戛然而止,一番磨蹭以后,带着几片飘零的白色冰花,有人推门进来。
少年同小白久依偎在一处,将整张脸藏在白滚滚的兔裘里,只露出两道青烟似的眉。
吴樾觉得这个身形略略眼熟,可始终记不得在哪里遇见过,直到少年眼角的余光从吴斌落在吴樾身上,小小的两根食指在空中起起落落,“啊,你、你、是你。”顿了一顿,他跑到吴樾身边安安分分坐好,踢了踢小白久,示意它不要拿屁股坐在自己的鞋面上。端详着吴樾,然后冒冒失失地开口,“这几天我一直在掰着手指等你来。”
“每天睡着前都在想着你什么时候能来。”
见吴樾没有回话,他又继续说,“本来想着如若今日再见不到你,我便要去寻你来着。”
“可是今日你就来了,我也就安心了。”
这番话说的真情实意,可硬是叫吴樾拿着茶盏的手抖了一抖,额上有虚汗。听得原本茫然的另两老爷子瞠目结舌。这种话怎么听怎么像情窦初开的少女对思慕少年所倾诉相思之情。
这一下,三个人的脸色都不好了。方晗懵懂地眨巴着那双纯真无邪的双眸,似乎有点疑惑。
天空黛青,枝梢处的琉雀扑拉拉飞起,常满灯一盏盏点亮,书房里的肃穆气氛终于在吴樾漫不经心的解说中缓和下来。
方竟看着正吃着桂花糖蒸栗粉糕吃得欢快的方晗默默扶了扶额。
吴斌对于方晗的印象很是寡淡,只记得方竟曾说过,他原有一子,可是在不足月的时候便有一个眼瞎的长门僧站在方府门口,如何赶也赶不走。一直说着贵府少爷放在方府难以养活,即便歪歪斜斜养着了,也养不活十八岁。吓得方竟一连几天的噩梦,直到第四天才下定决心将方晗交与旁人养活,这才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光载。
可想而知失而复得的方竟对这个十八年不在身边的儿子是有多疼爱,恨不得将天上的明月星子的都挖来给他,只要他开口。
所以,当方晗听见吴樾要挂帅出征时,两只粉白的耳朵动了动,举起手来叫着,“我要同吴樾一起去!”
尽管方竟和吴斌好说歹说苦口婆心地将出征所有不好的内容一条条列举出来,而且还列举了最最戳中方晗软肋的一条,从军只能吃干粮啊干粮!
结果,方晗淡定地说,“没关系,我可以带储备粮。”
临走的时候,方竟送吴樾吴斌到门口,拍了拍吴樾的肩,道,“别看晗儿一副傻愣愣的模样,关键时刻还是能够发挥作用的。而且,是你无法预料的作用。”方竟说出这话的时候,目光有些狡黠。
吴樾越过方竟的肩头,看向他后面正啃着瓜子仁酥饼的方晗露出一个嫌弃的表情,然而方晗突然停止啃食动作,红艳艳的唇扬起望日莲般灿烂的笑容。
吴樾森森觉得,方晗关键时刻发挥的作用,就是帮忙吃军粮。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这支由骑兵、步兵、弓手和弩兵组成的四十万大军被皇帝亲笔封号“常胜军”。以十万为一个单位,分别攻打陈国的邵阳、方洲、洛城、夏襄。
而由吴樾主力的十万大军以攻打夏襄为主线。
皇帝站在城楼上为将士送行那天,琉璃瓦盖就的宫殿上有一方灿金的昪日东升,厚重堆积的云层被照透晕染成橙绯色,金粉做的阳光在冰雪消融后的青石街熠熠生辉。
年轻的皇帝逆光的脸比寻常还要柔和,光芒藏进发间,绽放出几点白金光晕。
燕字的旌旗在空中猎猎作响,染红半条皋街。韩镜回眸似乎想要透过间隙望见城楼上的那人。而当他由马上转身那刻,那人似乎早就等好这个时刻,从高耸的城楼上投来一抹微笑。
那就像一朵飘摇在空中的柳絮,韩镜将它小心捧在手心,妥帖安放在心口。
————————————
方晗在城门口巴巴等待着吴樾,一边坐在石墩上一边嚼巴着刚买来的梅干菜烧饼。等呀等呀,等到日晒三竿的时候,还是不见人影,甚至是一个跑龙套小兵都没出现在他的眼皮底下。
随手逮了一个酱油小哥,问道,“常胜军怎的到了这时还未从皋城里出发?”
酱油小哥很客套礼貌的告诉他,“早在一个时辰前就出发了。”
手中咬了几口的梅干菜烧饼从手中毫无征兆掉落,方晗难以接受!
想起方府那晚,吴樾站在回廊处,殷红的官袍和头发上是朵朵雪花,他修长的食指和中指搁放在唇上,眉下眼窝成了深邃的海洋。
方晗微微被他美色迷住,将咬了只剩下一口的如意糕鬼使神差地送到他面前,讨好的问他要不要。
结果吴樾的眼窝阴影更加深邃。
摇了半条尾巴的方晗终于知道自己被□□裸无视后,又聪明的挑了一个不让对方无视自己的话题,“你们何时出发?”
然后,吴樾有一段时间的无声无息,之后一本正经道,“三日后,巳时。”
方晗激动的拼命点头摇尾巴,“你相信我,三天后我一定会带够储备粮在城门口等你的!”
再然后,你懂的……
方晗现在有些后悔,这种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的说的不就是他吗。心里说了三十八遍的我真蠢我真蠢我真蠢。
回头想想吴樾那本本分分负责任的高大形象,原以为是个三观正直的好青年,没想到倒学会了如何骗人,而且还骗得如鱼得水。
果然,是他太相信那只披着羊皮的吴樾狼了。
酱油小哥见他许久没有做出响应,很好心的问,“小后生可是记错了时辰,错过了饯别?”
方晗无视他剁了剁脚,踩歪了一株刚看到蓝天白云的小草,仰天长啸,“吴樾你这个大骗子、大骗子、大骗子——”
吴樾甩掉方晗的时候,大概没能猜到他会固执追寻而来。可惜方晗并非常年习武之人,自然是不能同身强力壮的青年战士相提并论。即便追上来,之前拉开的距离也不是能轻易赶上的。
方晗想着要不要雇佣一辆车来,他知道这的确不妥当,所以也没有用身体力行。
实在累得不行的时候,他也是会在雪未蒸发干净的石头上歇一歇,尽管坐的时候会浸湿他的衣裳让他结结实实打了好几个喷嚏。揉了揉走得发痛的脚踝后,起身从行囊拿出紫薯馅馒头,一边走一边咬着吃。带的竹筒水喝光了,他就将树叶上积攒着的雪花打落,存放进竹筒。
一路寻着地上常胜军留下的痕迹,然后计算着相距的路程。他望着头顶层层盖盖的枝叶,有几分庆幸还好是在冬季,没有毒虫。夜晚降临的时候,他是不敢一个人靠在树干上睡觉的,只有爬到树上,找个硬实的枝干躺一晚,虽然树干上的疙瘩常常咯到他的背让他睡不好觉,也有一次差点从树上摔下来,但只要一想到吴樾就在前方不远,他重新拍拍自己弄脏的衣服,再次前进。
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原本就没有多大日光的天空又开始飘雪,整个森林由地底升起雾气,模糊所有路线行径,只依稀留下树干影子。方晗心急如焚地找寻足迹,想要将浓稠的雾气赶走,可发现这只是徒劳。
雪花大朵大朵下在他的头发肩膀脸颊上,他忽然开始觉得寒气由破了好几个血泡的脚底冻结上来,一直冻到他剧烈跳动着心脏,将原本一切的晴好封锁在透明的冰晶里。
他在想自己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让那个自己想了四年的青年稍微能够看一眼自己,稍微能够在他的生命留下一点点属于自己的足迹吗?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执着一件事情,所有的事物都有一个因果关系,与吴樾的不期而遇,大概就是这段故事的因,也就成了他所执着的信念。
他十五岁的时候,有一次偷偷从俊林山偷溜出来翻了几座山头跑到皋城想要看看心目中日日夜夜想着的方府是如何模样。到了皋城,正好赶上吴家凯旋的军队,满天满地都是张扬的燕字红旌旗,光洁的青石砖倒映出对称的世界。他在人潮涌动衣香鬓影间正好望见端坐在绝影马上的吴樾,一身象牙白银鳞片冷色调甲胄,手上握着方天画戟,戟上寒光涔涔,将他好看的眉眼薄凉的唇色都一并裹在飘渺冷清里,余晖浅浅飞花靡靡,看起来是那样不真实。
以至于后来被师傅逮回去禁足在俊林山三四年,那些年,他忘记过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情,却唯独没有忘记过遇见吴樾的那天黄昏,即便这个记忆中的少年他已经记不大清眉目如何,棱角如何,可是依旧清楚记得,他跨坐在马上,手上握着画戟,有着高挑的神情。
方晗抱着行囊,靠着身后的树干慢慢滑坐下来。从来,他都不大能这么执着思量一件事,却一直思量着以何等姿态出现在吴樾面前时,让他眼前一闪,再也无法忘怀。或许这种心态只是出于小孩子对英雄的崇拜,想要在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心里留下一席之地。单纯又固执的。
他想,如果吴樾真心想带上他,一定会同他一起走。纵使真的错过了,也会在不远处,或者停下来等等他。只要吴樾是真心。可惜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带上自己,或者现在都不晓得自己在努力追赶着他,就像他从来不知道这四年有一个除了记得吃还记得他的傻子兜兜转转一直想要到他身边去。
这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这真是无可奈何。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燕陈两国交界处,有一座山,因荆棘树常年茂盛郁青和时不时就有几只荆棘鸟来做生命最后壮举的缘故,所以取了个相当有研究意义的名字,荆棘山。
行走了五天的常胜军终于在离陈国二十里远的这个荆棘山点起火堆扎营。
第六天深夜,一轮冬月悬在荆棘树梢上,纵横交错的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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