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音乐和文字才有这样翻天覆地、改变一切的力量。
我想我真的一刻也无法将我的目光从他身上移开,他是属于舞台的,应该站在聚光灯下,应该被人崇拜敬仰,应该被欢呼和尖叫包围。
《坎特雷拉》——王者归来。
“血光锁住悲哀之城,请让纯洁的依旧纯洁,污秽的依旧污秽。”
乐曲声渐落,沈唐所站的升降台逐渐落入舞台下,舞台背后的大屏幕上开始播放《坎特雷拉》的MV。
燃烧的精灵国度充斥着血光和哀嚎,一夜之间这个象征着光明、美好、正直的国度便化作了地狱,到处都是红,火焰的红,鲜血的红,欲望的红,杀戮的红。
雨水和灰烬化作了漫天的黑雨,黑雨落处,所有的一切都将变成灰烬,青草,鲜花,美人都将成为永远的昨日世界。
明明是永昼之城,却堕入了黑暗的爪牙。
火光与黑雨之中渐渐出现一个模糊的身影……
夜魔抱着死去的精灵从硝烟中走出,身后的一切喧嚣都寂静了,世界仿佛只剩下这对恋人而已。
本该是如此美丽的两个人,本该是如此强大的两个人。只是翅膀腐烂了,爱情冰冻了,纯洁的不再纯洁,污秽的更加污秽。
原来爱情可以超越信仰和种族,生命却不能,生命的尺度是这样的狭窄,这样轻易地被诅咒,被荒废,被毁灭。
一排字渐渐显现出来:
这真是一个犹如冬夜一般黑暗而寒冷的时代,
还有什么能让我相信一切并不都是虚假?
疼痛、哀嚎、鲜血、还是毁灭的生命?
也许,
只有你与我的回忆才是唯一的真实。
……
MV放映结束的时候整个会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里,然后广场上忽然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尖叫声,沈唐就站在舞台中央,微笑着接受着所有人给他的欢呼和崇拜。
有一瞬间我仿佛不大认识这个人了,因为他太闪耀太遥远。
我们的王者。
当我还沉浸在作为一个脑残粉自己构建的虚幻世界里的时候,一个人忽然把我从梦境中拉回了现实。
这个人我不认识,但是一眼我看出来了他是什么人。
他是沈唐的脑残歌迷……
靠!你踩着我的脚了!
而且根据脚的疼痛程度,我怀疑他已经踩了很久很久了,我之前应该是太专注了所以才没有发现。
果然是红颜祸水!
沈唐的签唱会很顺利的结束了,但是比较不顺利的是离开的时候,沈唐被歌迷为困,根本就出不来,我给沈唐打了几个电话都关机,想来他被困住也没有精力去理我。
他之前特意嘱咐我说,让我在签售会结束之后等他,千万别走,他有重要的消息要亲自告诉我。但是看着现在的情况,我只得没有信用的先跑了……
不是我说话不算话,是我的脚真的太痛了,虽然沈唐说了让我等他,但是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出来?
万般无奈之下,我做了一个让我后悔了一辈子的决定。
我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来接我了……
不要怪我,谁叫他有车呢?
李哲宁要我等他十五分钟,他就在附近,很快就过来,于是我强忍着疼,站在草地上继续等,还时不时回头看看那如潮水一般汹涌的人流,顺便同情再嫉妒一下沈唐的遭遇。
“你看你看……”
也不知道为什么,周围那些零零散散的歌迷经过的时候总是要对我指指点点一下,我怎么了吗?除了脚扭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啊,衣服也没破,扣子也没掉,难道是妆花了?
就在我准备掏出镜子看一下的时候一个小姑娘走了过来,她身后还跟着两个眼睛亮亮的小女孩,看样子也就十五六岁的年纪。
只见带头的小姑娘一脸害羞的样子,低着头往我的方向走,没走几步还要扯两下她身后的那两个妹子,然后才终于牵牵扯扯地走到了我面前。
怎么是这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该不会没钱坐车回去要找我借钱吧?我想想我身上还有多少零钱来着?
“请问……”小姑娘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恨不得都要挤出水来了,“请问你是林恩吗!”
我被问得一愣,没想到我这样的三线明星也能被认出来,呆呆地点点头道:“对,我是林恩。”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的话音刚落,就感到有三个软绵绵的东西扑到了我身上!紧接着我的耳朵就高分贝的尖叫给镇住了!
三个小姑娘抓着我的胳膊直,就像是见到了亲人似的。
那眼神相当的熟悉,虽然我一时间想不起是在哪里看过……
我不记得我有这么个亲戚啊?
“你就是演《坎特雷拉》的林恩?”
“哈?恩……”
“演《许你天长地久》的林恩?”
“恩。”
“唱《今生今世》的林恩?”
“恩。”
“主持《娱乐乐翻天》的林恩?”
“恩……”
“啊啊啊!天啊,你真的是林恩啊!我们可喜欢你了!是你的大粉丝!你真人比电视上还美!我没有想到竟然可以亲眼见到你,我太高兴了!求求你了,跟我们照个相吧!”
我的大粉丝?
我终于知道刚刚那个眼神为什么那么熟悉了,那是脑残粉丝的眼神啊!
我足足在原地愣了有半分钟,一直到那三个姑娘拉着我拍完了照片跟我打招呼离开我才有点回过神来……
天啊,没想到有生之年我还能遇到一个我的大粉丝,这幸福来得太快了!
就在我愣神的这一瞬,我惊讶地发现,原本还听空旷的草地忽然就拥挤了起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往我这里聚拢来……
“那个就是林恩啊!”
“哪个林恩?”
“卧槽!李哲宁的女朋友,沈唐MV的女主角,这你都不知道!”
“就是沈唐封面上的那个美妞啊!”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身边的人会越来越多了!
“快过去,他们逮住林恩了!”
“沈唐好像已经跑了,我们要不找林恩签个名吧!她好歹也在坎特雷拉的封面上!“
“不行了,我刚刚摸到林恩了,我第一次摸到真的明星啊!”
我身边围的人越来越多,挤得水泄不通。虽然我知道里面很多人不是我的粉丝,纯凑热闹,但这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被粉丝认出来,第一次被围着要签名,第一次看到那么多人扑向我!
说我不高兴不幸福那都是假的。可是虽然我的内心很激动,时间长了我的脚还是受不了。毕竟我现在脚还疼着呢,要一边忍住痛一边保持灿烂的微笑,还要回到粉丝奇奇怪怪的问题,这真的是太折磨人了。
眼看人越来越多,那些没机会逮住沈唐的全都扑到我这里来寻求补偿了,我一个伤患看来是突围无望了!
脚真的是越来越疼了,谁来救救我啊!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我的召唤,就在我被折磨的苦不堪言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一辆车华丽丽地停在了不远处地草地前。
那亮闪的骚包的车型一看就知道是小宁宁的!
小宁宁,你等死奴家了!
在众人的惊呼声、快门声与尖叫声中,李哲宁潇洒地打开车门下了车,穿过人群走到了我的面前。
他挡开了围过来的粉丝,抽走了我手里的笔,非常酷地对一干被他的潇洒秒杀的小女孩说道:“抱歉,林恩的脚扭了,我要带她去看医生。”
所有的小姑娘都石化了,要是我再年轻个几岁,一定也会被他诱惑的笑容与狂拽酷霸□的身姿秒杀的!
小宁宁,你真的是太帅了,你解救我了!
就在众人被李哲宁镇住的这一瞬,李哲宁一个打横就把我抱了起来,大步往他的车前走去。
我想这是我人生中遭遇的第一次的货真价实的□裸的围观!
众目睽睽之下,无数的手机抢拍之下,李哲宁毫不犹豫地抱着我承受着这人山人海的目光洗礼,有人跳着脚拍的,有人爬到男朋友身上拍的,还有准备往一旁树上爬的!
“快放我下来啊!”我对着李哲宁惊呼。
“你的脚不是扭了吗?”李哲宁笑得不怀好意,“这样比较省事。”
我知道这样的确比较省事,但是这样是不是也太高调了啊!我已经隐约预感到明天报纸会怎么说了……
“绯闻这种事情就是欲说还休才美丽啊,你这样子我们的关系要是被坐实了要怎么办?你到底懂不懂八卦的艺术啊!”
但是李哲宁并不理我,只是微笑着示意我噤声。
“别乱动哦,小心我把你扛起来。”
听李哲宁这么说我立刻就闭嘴了,抱都已经抱了,我也不想挣扎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李哲宁要耍酷,这都是无法用人力改变的事情,就让它去吧……
我以为这件事情应该就这样了,李哲宁抱着我上车离开,大家惊呼慨叹,各种上传各种转发,然后明天我就又能上个版面。
大致是什么样的位置我都能想得到。
第一版一定是沈唐签唱会的巨大成功以及巨大轰动,然后页脚一张我跟李哲宁的小图吸引眼球,后面几版再找一版仔细说。
因为虽然我们的绯闻火,但是也没有那么新鲜了。这也只能算是个小爆点,我跟李哲宁除非爆出分手或者果照或者婚讯,否则是很难再用这个绯闻上头版头条的。
我真的以为就是我预想的这样子了,只是,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
即便沈唐的签唱会这样成功,我还是成功了上了头版头条,不是和李哲宁,而是跟李哲宁和沈唐三个人一起上的……
我已经不想发表任何评论,表达任何心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三十六章
就在李哲宁要走到他的车前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辆大型的越野车,只见它轰的一声将李哲宁的跑车给撞飞了,然后稳稳地停在了我们面前。
所以跑车什么的就是不靠谱啊,看这越野车,丑是丑,但多耐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