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诺点点头,“那你们小心点。”然后往秦放指的地方走去。
颜诺坐在榕树下供游客休憩的长椅上。
远远的,见到比别人高一截的李浩高兴的挥舞着小手,秦放稳稳地托着他。
颜诺微微笑了,连眉眼都带着温柔。
朦胧间,她忆起,小时候她爸爸也是这样,让她坐在他肩膀上在曲水深巷中转悠,那时候,连空气都是快乐的。
长大以后,她喜欢搂着爸爸的脖子,“真希望永远不要长大,那我就能常常坐在爸爸肩上了。”
而爸爸对她说,“傻丫头,人总是要长大的,以后会有一个人接替爸爸的位置,让我的宝贝得到幸福的。”
可是爸爸,我觉得,幸福好遥远呢。
颜诺的鼻子有些发酸,她知道,谁也无法回到过去。
过了好一会,秦放拉着李浩走来。
颜诺深吸气,平复了心情,朝他们笑道,“这么快看完了?”
“嗯嗯,姐姐,我告诉你哦,里头是一只很威风的大狮子。”李浩张牙舞爪的学了起来,瞄瞄秦放,他又说,“跟叔叔一样,老喜欢吼人。”
颜诺扑哧的笑了出来。
秦放果然不负众望,怒气奔腾的咆哮,“李浩,我看你真是活腻了!”
然后两人在空地上上演追逐战。
忽然有一对情侣在他们身边走过,细语道,“你看,好年轻的夫妻啊,而且居然还有那么大的孩子了!”
颜诺的脸“唰”下红了,这误会太大了。
下午的时候,颜诺收到了一条短信——
小诺,我今天去了以前我们常去的地方,感觉很温暖,我,想你了。
她心里刺刺地疼起来。
秦放跟李浩拿着点好的披萨回来,见她脸色苍白,有些焦急,“怎么了?不舒服?”
“我没事,只是觉得太闷热。”颜诺很快掩饰过去,把手机放回包里。
“哦,秋老虎嘛,这边通风,你坐这吧!”秦放不疑有他,帮她挪了挪位置。
那时的秦放,还不知颜诺的心底藏了一个段奕琛,而且藏得那么深。
接着他们又去其他的动物区,李浩小朋友完全发挥了小孩子丰富的想象力,缠得一向火爆的秦放也十分无语——
李浩:叔叔,为什么长颈鹿的脖子那么长?
秦放:脖子不长它就没东西吃,会饿死。
李浩:不对,我觉得它可能是觉得叫‘短颈鹿’太难听,所以才拼命伸长脖子,动物也要面子的嘛。
秦放:……亏你想得出来。
李浩;因为我聪明。
秦放:……
李浩:为什么猴子要抓虱子?
秦放:因为它们觉得痒。
李浩:为什么海狮喜欢游泳?
秦放:你给我回去看《十万个为什么》!
秦放的估算错误,李浩这个小人精比客户还难缠,即使加一个颜诺也被他的活泼好动折腾死了,在动物园里玩到傍晚,再去市里吃了晚饭,这小鬼才倦了歪躺在后座睡得香香的。
秦放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问,“是不是很累?外甥多似舅,这小子简直就是方磊小时候的翻版,没一刻消停的。要不先睡一会,估计还得大半小时才能到你家。”他从开始吃饭就见她直揉眉心的,脸上也满是倦意。
颜诺一鄂,还是不适应他的关心,想了想才轻声说,“没关系的,我这是不常运动的结果,稍微动动对身体反而更好。”
“你以前去过动物园吗?”
“嗯,去过。”她记得大一的时候班里曾组织去动物园春游,当时那里还没扩大规模,动物不算多,但是他们却玩得很开心,后来大家出国的出国,工作的工作,各奔东西,而她又……所以大家几乎没有联系了。
“我倒是第一次。”秦放的声音有些变淡,在车流喧嚣中几不可闻,那双眼,沉得不见底。
可颜诺却听见了,难言讶异的神色,她记得,上次去游乐园,他也是第一次去。
她突然想起了一本书上说,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
所以她没有再接话。
等秦放转过头时,颜诺已经靠着车窗睡着了。一丝刘海不安分的垂到她鼻眼,他刚伸出手要替她挽上,又一怔,缩了回来。
秦放,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老街的路口在进行地下水管抢修,秦放的车子进不去,无奈之下只好停下来叫醒颜诺。
“真的不用我送你?”
“秦总,你还当我是三岁孩子么?就几步路,我自己回去就行,你带小浩回去吧。”
“那好,如果有什么事,记得要打给我。”
“嗯,你慢走,路上小心。”
看着秦放的车驶出大马路,颜诺才回头往老宅子走去。
老街客流旺,沿街的铺子一般营业到十一二点,所以她即使一个人也不怕。
习惯自己一个人,总比习惯了两个人可到头来却还是一个人的生活要好上百倍。不过,如果生活重来,也许她还是一样的选择,应了那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老宅子的雕花铁门前有一盏复古的路灯,透出昏昏黄黄的光芒。颜诺垂着头,走近了,才发现自己的影子与另一个斜长的暗影交汇在一起。
她抬眼仔细一看,还能是谁?她命中的孽障,段奕琛。
第九话
颜诺记得曾经看过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这话真真是精辟,其实,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段奕琛,只是不想再记得而已。
窗外夜色已朦胧一片,她打量着玻璃里的自己,一头微卷的长发扎成马尾,穿着朝气的米黄色运动服,似乎时光在流转,她还是从前孩子气的她,受尽宠爱。
如今却孑然一身,无限感慨。
蓦地,听见身后的人在呓语,她的心被刺了一下,赶紧转过身看去,他安静地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并没有醒来,只是皱着眉不舒服的侧侧身,想来已是倦极。苍白,不该是属于段奕琛的颜色,他出现的地方总是流光溢彩,从容的举止,淡雅的浅笑总能在第一时间吸引人的目光,这般虚弱的他真的让她很不习惯。吊瓶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地滑落透明的针管,流到他冰凉的手背,青色的血管凸起来,有些吓人,而她也真的被吓到了。
刚刚在路灯下,他才扬眉跟她喊了一声“小诺”,便已无力地扶着墙,摇摇欲倒。她当下顾不得什么,急急地去搀住他,见他鬓角都是冷汗,脱口便问,“胃病又犯了?”话一出口她就悔恨的咬唇,这个“又”字,实在是有太多的含义了。
他勉强地笑笑,低语道,“还好,我没事的。”
她怎么会信他的鬼话,明明都感到他的手冻成冰,于是拿出身上的电话正要拨号,被他打住,“你要打给谁?”
“孔秘书。”从前她如果找不到他,就会打给他身边的孔秘书,一定能找到人。这位孔秘书办事利落,总能将一切处理得很妥当,是他跟前的大红人。现在他不舒服,她第一时间就想到他。
他望着她,声音少了往日的沉稳,带着难受的微哑,“不用了,他早在半年前就升调分公司的总经理。”
“那你现在秘书的号码呢?”
他摇摇头,“我没事,你别担心。”
“什么叫做没事?”她微愠的敛眸,略高的声音在空旷的夜蔓开,“堂堂段奕琛,日理万机的盛世总裁,就这么可怜兮兮地站在这里吹风,是博人同情吗?我不是你那些商业对手,不要对我用你的心理战术。”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无论谁是谁非,他总有本事让别人先低头服软,照着他的意思来。
她定定地望着他,也不知道他等了多久,深秋的夜晚只穿一件单薄的风衣,再健康的人也顶不住,何况他明知自己还有习惯性胃疼的毛病。好在后来她坚持送他去医院,结果一出来,是急性胃炎,再加上吹了一晚的风,更是雪上加霜。
她叹一口气,在他床前坐下来,指尖无意中碰到他被液体灌得冰凉的手,便情不自禁替他捂热搓暖,直到感觉没那么冷才堪堪放开。
世事轮流转,此刻他跟她倒是换了过来。
她一直很怕打针,那闪着寒光的针尖总让她不寒而栗。小时候生了病迫不得已要打针的话,她总是把脸埋在爸爸的怀里,双手紧紧的揪着他的衣襟,颤抖个不停,全身僵得药水打不进去。
爸爸就会轻轻拍着她的背,带着令她安心的暖暖的语调哄着,“诺诺乖啊,打了针身体就舒服了,就可以吃很多好吃的了,有爸爸在,不用怕。”
然后她就会放松下来,尽管还是很疼,却不再恐惧了。
后来遇到他,他也常哄着她,记得有一次她发高烧,人都烧得迷迷糊糊了却还是赖着不肯听医生的话打一针,嚷着吃药就行。
他就拧着眉沉声微斥,“你还是小孩子吗?想把脑子烧坏了?”
她脖子一缩,便撒娇地拉拉他的袖子,委屈地低喃,“奕琛,我怕疼。”
然后他满眼的无可奈何,点点她的额纵容道,“真是怕了你了,抱着我吧,别往后看。”然后又轻声地对护士说,“麻烦你轻一些。”
那时她抱得他紧紧的,打完针也不愿放手,心里流淌着丝丝的暖意,还没意识到自己是多么依赖这个男人,爱着这个男人。当她无可救药的爱上他的时候,又发现竟然一切都是她自作多情。
推门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她抬眼一看,是林宇哲来了,望着她的目光深沉如海。她不自在的别开眼,站起身来,平静地说,“既然你在这,我就先走了。”
“就走了?”林宇哲神色黯然,看看手表说道,“都快一点了,我送你回去吧。”
颜诺看了看吊瓶,还有一小半就滴完,便摇摇头说,“我打车回去就行,这里总要有人看着。”
林宇哲深看她一眼,旋即走了出去,很快又回来,“我跟值班护士说了,她会定时来查看的,我先送你。别拒绝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