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你这么寡情……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幅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得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程少臣打着哈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哈欠,“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屋里开的空调,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怎么可以跟他说这么多的话,又说那样的话题,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就成为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的面条便离开。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大概因为工作累,他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候,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清炒蔬菜与米饭稀粥就够了。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挤车的人多,程少臣就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
他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又经常挖苦她:“你怎么越绣越少啦,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装模作样,假装贤良淑德。这样浪费大好的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用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沈安若一度迷恋水晶,找到在手工艺市场摆摊的水晶商特制了一整副跳棋,每颗珠子都是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其实也没有特别贵,但那是大学时代的产物,花掉她很多的零用钱,所以她一直觉得那东西非常烧包。
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这东西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
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也不打算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了车直接回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却没有想到到了周五,程少臣竟然来了。当然是为了公务,而决不可能是为了来看她,这点自知之明她绝对有。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