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是不是不该去云南,我怕你忙不过来。”
“别担心啦,那两个家伙也是我照顾大的,现在仨个照顾一个还不成?雅不是说了他很快会好起来么?你就放心办自己的事吧。”她没所谓的安慰着。
“嗯,这回辛苦你了……”
房间恢复宁静,只有时间和漆黑在慢慢沉淀。
直到晴天以为梦凌已经睡着,冷不丁被窝里又传来她闷闷的声音:
“晴天……”
“嗯?”
“你知道雅的弟弟是怎样受伤的吗?”
“这……雅说是意外,被化学剂伤了内脏,但详情想晚点再说,现在她还很伤心吧……”
房间又陷入沉寂。
片刻,传来被子窸窸窣窣的声音,梦凌翻了个身,面向晴天,“是她不想说,还是不能说?”
“嗯?!”晴天一怔,漆黑中望向梦凌的方向,“什么意思?”
“没什么,想想而已。”梦凌又仰回去,“你不觉得雅这个人有点奇怪吗?”
“奇怪?温柔美丽又通情达理,我觉得她是我见过最完美的人……”
“嗯,没错,很完美、很讨好的一个人,可关键也是这个,人只有刻意修饰才能达到这种完美。”
晴天想了想,“唉,我们谁不希望把自己修饰得漂漂亮亮、完美无瑕的呢,好给别人一个好形象啊。”
“晴天,你想想,如果真心交往的好朋友,有必要修饰得这么完美吗?像你和我。”
梦凌说得很淡然,却让晴天忽然无言,望着眼前一片空洞的黑暗出神。
是啊,梦凌的泼辣腹黑在自己面前毫不收敛;自己的天真率直,在梦凌面前也懒得装蒜……俩人就是最好的朋友,完全不用修饰任一份感情。
听不见晴天说话,梦凌懒懒翻个身,背冲着她,“睡吧,明天他们就来了,有够忙的。下午我还有个客人,是葵介绍来的,听说帅哥模特一枚,可别让蘑菇那花痴知道,干扰我工作。”
晴天才回过神,“呵,葵的实习期也快到了,他还真关照你这个老姐呢。”
梦凌蹭蹭被子,不以为然地从鼻缝哼出一句:
“切,他不照顾我,我卖他去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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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翌日,星期天。
早上七点铃声大作。要早起的人早就爬起来,不想早起的人也给一脚踹了下床。
葵少还没刷牙就给老姐丢进厨房煮早餐、熬白粥,还把蘑菇放到门口把守着。
窗外,折腾好几天的阴雨终于停下,虽不是阳光灿烂,但天空清清朗朗的,让人舒坦。
厨房叮叮哐哐,洗手间哗哗啦啦,加上电视机里新闻节目凑着热闹,满屋子都是琐碎而朴实的声音,一如既往在清晨里奏响。
吃完早餐,晴天回到房间检查行李。大厅忽响起一串清脆铃音,惊起了这个宁静的早晨。
小看蹦蹦跳跳跳去开门。
一打开门,晨风扑脸而来,长发飘飘、温婉美丽的雅就站在面前,只是在她身前多了一辆轮椅。
轮椅上坐着个少年,体格纤瘦,有些弱不禁风的样子。他低着头,柔软的刘海垂下,看不清脸孔。浑身被墨绿色披风裹得严严实实,连双手也藏在里头。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坐在椅子上,仿佛睡着了一样。
小看高高兴兴把雅领入屋,随行的佣人跟着把行李拉了进去。
“这就是我弟弟,冰寰。”雅平静地介绍着,掖了掖他披风被吹开的衣角,无奈一笑,“因为刚才吃了药,所以现在就这半睡的样子。”
哦,弟弟……
梦凌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冰寰。虽然裹住厚绒披风,但仍然掩饰不了纤瘦的身体。垂着头,刘海模糊了双眼,只从脸侧露出清秀的唇线和下巴。和葵相仿,应该都是活蹦乱跳、骄傲张扬的年纪,可现在就静静蜷缩在那里,让人蓦然心生怜爱。
小看掂手掂脚蹭到轮椅旁,爪子刚伸出来就给梦凌当场喝止住。
站在一旁的晴天望向雅,雅轻轻点头,“他最近都这个状态,特别吃药之后就像睡着一样,可对身周还存在一点意识,只是不能做出反应,有时真让人分不清到底真睡抑或假睡状态……医生说情况还是乐观的,但还需些时间才能恢复,这回可真的劳烦你们照顾了。”说着,就要鞠躬道谢,吓得梦凌连赶上前制止。
“啊?那不就成傻子了?!”小看刚冲口而出,突然脑后生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葵少捞到沙发后面藏了起来。
晴天很不好意思地拉着雅,忙说客气话,梦凌也适时喊了声,“葵,把冰寰推进房间吧,这里容易着凉。”
葵应声而起,推着轮椅就往晴天房间里去。
来到床边,固定好轮椅,葵少弯腰就给冰寰脱鞋子。冰寰软软的趴在他身上,让葵浑身不爽,鼻子里直哼哼。
葵少力气大,很利索就扒掉冰寰身上的披风,把他“啪”丢到床上,再塞进被子捂起来,忽然,动作停滞下来。
这家伙……
啪!发愣中的小子脑袋一缩,后脑勺被人敲了一下。他猛回头,老姐?
“你就不能动作轻点吗!”梦凌喝斥,然后走到床边检查还有否欠妥的地方,直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仰面躺下的冰寰。
确实是个清秀的少年,和雅几分相似,只是刚毅的眉骨和尖削的下巴让整张脸凌厉起来,冷漠得很,全没雅的半分亲和。他脸上笼着一层病态的苍白,看样子睡得很不安稳,眉心深深拧紧,眼皮在微微跳动。
梦凌心痛,给他拂开额前一缕乱发。这时,晴天也带着雅走进房间。
晴天同样揪心地看着床上的少年,对梦凌说:“出来让他休息下吧,雅还有些要注意的事项交代我们。”
因为雅和晴天堵在门口,后面只能看到蘑菇一伸一缩的脑袋。
“嗯。”梦凌应了声,转身和他们一起退出去,却不经意看见葵还站在那里,抱臂盯着床上的冰寰。
梦凌折回去,拍拍老弟肩膀,“咋呢?看上人家了?”肘子还戳了两下。
“姐你又乱扯什么!”葵少狂翻白眼,没好气地推搡着,“好好好,出去出去,我来关门。”
梦凌被他推了出去,葵转身,最后看一眼躺在床上的人,复杂的眼神中有暗芒闪过……
没错,刚才扶这家伙上床时,竟让他察觉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
这家伙确实很瘦,筋骨无力,可一接触到身体,才发现他骨肌匀称、关节柔韧。按住脉门,甚至还能感觉到一股隐藏的“气”。手也瘦得很,指骨却精实分明,还有薄茧在掌,绝不是那些养尊处优的混混哥儿会有的。
葵也是个练家子,对这些再敏感不过。血气方刚,好勇斗狠,平日除了墨大,还真没找到几个能在自己拳头下熬过十八招的,早让他浑身发痒难耐。而现在这个躺在床上的家伙……
e on小子,好起来吧,让老子看看你有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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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午饭,雅交待完所有就告辞离开了,她还要操办出国的事,日后还能用邮件联系。
梦凌换了套衣服,拧起包包就往店里赶,葵介绍的那个客人也不知道什么时间来,她必须赶先回到店里。
下午的天气逐渐趋晴,阳光终于洗刷出一张湛蓝的天空,把数天闷气一驱而散。大街也熙攘起来。
梦凌的店子叫做“恒”。
色彩烙入了皮肤就是一辈子的事,不管你当时是不是冲动;而颜色沉淀在肉体,就算用激光抹掉也会在真皮层留下残印,不管你日后会不会记起。
“恒”有二层。
当走进一楼,会有种回家的错觉。
浅褐色布艺沙发置搁在中央,上面随意丢着几个抱枕。平面电视,环回音响,酒架,书柜,盆栽和电脑一样也没少,每样也摆设随性,仿佛家里一样。因为目前除了梦凌别无其他的纹身师,所以顾客都得预约。当她还在二楼工作时,等待的客人就在这里打发时间,可以调剂心情,也可以想清楚自己的决定。
真正的工作间,在二楼。同样舒适雅致,宽敞光亮。白纱窗前一盆春羽翠意盎然,懒懒舒展着腰肢。如果不是软榻旁那台纹身机,这里根本就像与一楼呼应的休闲室。
纹身店就非得弄成奇奇怪怪、张扬另类么?我这好歹也是艺术创造,不是给黑社会街头混混画符。
梦凌一直就这么坚持的。
时间慢慢流过。
今天下午,给一对小情侣向纹了株“茑萝草”——非洲平原上一种传奇植物。雌雄同株,一生只开一雌花、一雄花,只要折掉其中一朵,整株花就会枯死凋零,这怪异的特性让它早在三千年前就灭绝了。
用绝种生物去譬如今日的爱情,是不是有点讽刺?
目送那对情侣离开,梦凌微微一笑。虽已灭绝,但那种“爱的信念”不是已经又传颂了三千年吗?真爱不死,至少让这个过于现实的社会还存在一个一尘不染的梦。也挺好。
快到下午四点,才看到葵说的那个人。
初次见面,还真被撼动了一下,差点没敢喊出“先生你好”来。天生混模特儿的脸蛋,一米七的身高在模特界并不算标准,可恰恰正是这种男模少有的纤细柔媚,让这人散发着别样的风情。只一件简约修身长褛、一条浅灰色千鸟格围巾,就把这种中性美演绎到极致。
“是……花先生吧?”小心翼翼,也客客气气打个招呼。
花满溪点头一笑,“你好,梦凌小姐。”
“呵,叫我梦凌吧,这边请。”
梦凌领着花满溪在一楼沙发上坐下。
“那次真的感谢你帮了我弟弟一把。这件事……后来没被追究吧?”梦凌给对方倒上一杯甜梨酒,说起葵的“破衣糗事”。
花满溪喝一口梨酒,耸耸肩,“没什么,已经过去了,什么都很好。”然后悠然打量着屋内四周。
他这话说得无棱两可、云淡风轻,梦凌一怔,竟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花满溪看见她这表情,便一笑,“梦凌小姐别再担心,我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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