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顾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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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顾欢欢-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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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欢欢踌躇了一会儿,还是咬咬牙进去了。

  反正只是游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什么的,她不要想太多。顾欢欢红着脸坐在一边的睡袋上,低着头不敢看他,双手在斗篷下无意识的玩弄着衣摆。

  帐篷里的空间要比外面看起来大一些,除了一左一右的两个睡袋外,中间还有一个可以烧火的凹槽,顶上有一盏煤油灯,把整个空间照的明亮温暖。

  萧风暮雨没有把目光转向她——这时候还是别让她太紧张的好——他从包裹里拿出“燃烧的木材”放在凹槽里,这种道具虽然只是一根小小的木材,却可以持续燃烧十个小时,而且它的热量也很足,很快帐篷里就温暖了起来。

  此时帐篷外的风雪似乎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

  温度一升高,穿着斗篷就有些热了,顾欢欢解开斗篷收好,一边从包裹里拿出食物——她的包裹里总是少不了这些——递给萧风暮雨,然后自己端着一碗牛肉面慢慢吃着。

  两人都安静的进食,顾欢欢吃饭的动作很文雅,细嚼慢咽的也不喜欢说话,那是长年累月养成的习惯,而萧风暮雨也同意有这种习惯,只不过他的速度要更快,所以顾欢欢解决了一碗面时,萧风暮雨已经吃了一只烧鸡,一碟菜盒子和两只清蒸螃蟹,而且他似乎还有继续吃下去的打算——反正游戏里不会被撑死,最多肚子难受一下。

  顾欢欢是一碗面就饱了,看着萧风暮雨还在继续奋战,她调整了头上的煤油灯的亮度,在包裹里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仅剩的几块皮料,开始缝制手套和长靴,今天的经历告诉了她,她的准备不够充分,虽然斗篷能抵挡大部分的风雪,可是露在外面的手脚却依旧被冻得僵硬,虽然系统没有什么长冻疮的设定,但这种感觉可一点都不好,接下来还有好几天的路程要走,她需要早作准备。

  裁剪好需要的毛料,顾欢欢一边飞快的穿针走线,一边语带担忧地看向萧风暮雨:“师兄,这个任务的时间恐怕会很长,不会耽误帮战吧?要不你就回去吧?之后的路我可以自己走的。”本就是对她的考验,何必连累了他呢,顾欢欢心里总归过意不去,所以对这个师兄,她越发的柔顺起来,对他的关心也越来越多。

  单纯的女孩还没注意到这样的关心有多危险。

  “不用,按照现在的速度三天就可以到缥缈峰,不会耽误的。”萧风暮雨咽下食物,虽然看似在专心的进食,其实他的目光一直隐晦的注意着女孩,灯光下垂首缝制衣物的女孩越发的娴雅,让他有种可爱的妻子在为丈夫张罗衣物的错觉,这种感觉真的非常好,让他的心里被满足填满,他又怎么会错过这次的二人行?而且他也是真的不放心女孩独自上路。

  见顾欢欢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萧风暮雨转了话题:“怎么不早点休息?这是在做什么?”似乎他总能看到她摆弄针线,每当这个时候,他总能忘记自己所在的时代,错觉的以为面前的女孩是真正的古代闺秀,还是那种贤良淑德,最适合娶来当贤妻良母的温婉美人。

  顾欢欢看出他是不想多谈,终究是顺着他的意思:“是手套和长靴,之前没想到这里的风雪这么大,所以很多东西都没准备,所以趁现在赶紧做出来,明日正好派上用场。”

  没有准备周全也不能怪顾欢欢没想到,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顾欢欢都未曾见过雪山,谁让身为女子,她能去的地方有限,清河镇更是位处江南,一直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一年里难得下几场雪,而B市呢,虽然每年冬季都会下雪,但她时常呆在温暖的室内,在寒冷的室外呆着的时间太少,也就渐渐忘了那种寒冷的感觉。

  “不过皮料剩下的不多,恐怕师兄不会喜欢这个颜色,就将就着用吧。”顾欢欢歉意一笑,她收藏的料子自然都是自己喜欢的颜色,之前仅有的黑狼皮已经给萧风暮雨做了斗篷,剩下的也就只剩下喜庆的火狐皮以及纯白的雪狐皮了。而且雪狐的料子少,只够做一双手套,剩下的都得用火狐皮了。

  一想到白发黑衣的萧风暮雨脚上穿着一双火红的长靴,顾欢欢就有些忍俊不禁。

  “你做的我都喜欢。”萧风暮雨看着她一字一句的说着,眼底的宠溺与恋慕再也不隐藏。

  顾欢欢盯着那双寒星似的双眸一阵发愣,最后缓缓地低下头。

  火烧的热度从脸上传来,低着头的女孩整个人似被煮熟了,唯一露出的耳朵都热得发红。

  唯一见到这幅画面的年轻剑那张冷冰冰的脸第一次完全柔和下来,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露出一抹发自内心的喜悦笑容。

  看来他也不是单相思嘛……

  帐篷外的暴风雪已经来临,可帐篷里却是浓的化不开的春风暖意。

  作者有话要说:XDD感情戏终于开始了……

  PS:我是五区斗转星移御姐秀,虽然很水,表示YXZB只是陪朋友这个外观党打亲友团而已,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致力于带小号渣游戏的人太多了==

  ☆、52花语

  一句暧昧不明的话;听不懂的人只会笑笑了事,而听懂的人就很难装作不知道了。

  顾欢欢不再说话,低着头看似专心的做着女红,她不是笨蛋;近来萧风暮雨的表现太过明显;被如此示好;她又怎么会不明白?

  顾欢欢对他也是有好感的;萧风暮雨长得不错;对她也好;他是她第一个独自相处的外男,也是第一个如此照顾她的人,要说顾欢欢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比较她真实的年龄才16岁睡了三年浪费过去了,正是春心易动的时候,如果这是在古代,她的父母没有去世的话,怕已经谈婚论嫁,嫁作他人妇了。

  萧风暮雨也没打算现在就告白什么的,只是想试探一下女孩的感情而已。

  查看了下系统时间,萧风暮雨若无其事地对顾欢欢说道:“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

  顾欢欢:“我做完就睡。”

  “不是还要复健吗?晚上也要补习,不早点休息会没精神吧?”

  “这样一说恐怕我明日没时间赶路了。”顾欢欢停下手,有些苦恼。

  “晚一些也没事,你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萧风暮雨伸长手,把她手里的东西取走,“我明天也不会上来,所以现在就下线吧,剩下的之后在做。”

  “好,那师兄明天见。”既然他这么说,顾欢欢也不坚持,同他道别以后,就下线休息了。

  依旧是早餐——复健——午餐——散步——午睡————晚餐,顾欢欢的生活就像一张时刻表,规律的一目了然。

  这次萧暮没有在顾欢欢吃饭的时候到来,他很好的卡在了她用餐结束的时候。

  萧暮进来时,手里抱着不少东西,还有一束漂亮的牡丹花。

  “给我的?”坐在轮椅上正准备去散步的顾欢欢看着被递到面前的花束,十多朵扎在一起的牡丹颜色深浅不一,却能看出每一朵都是精挑细选,形态完好,开的十分美丽。

  “嗯。”

  “谢谢。”顾欢欢眉目含羞的收下了花,把它放进了花瓶里,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花呢。

  “我帮你挑了几本习题集,里面的内容很不错,你有时间就做做吧。 ”萧暮把几本习题集拿了出来,放在桌上。

  “啊,我会的,谢谢师兄。”顾欢欢推着轮椅到病床前,打开抽屉拿出课本,“那我们开始上课吧?”

  “我们的课程是七点开始,现在还早。”萧暮拦住了她,他站在轮椅后,扶住轮椅后的把手,“不是要出去吗?要去哪儿?”

  “原本打算去花园散步的。”

  “那么带着我们今天就在花园上课好了。”萧暮让顾欢欢把课本和文具带上,推着轮椅往外走。

  这时候的花园里有不少病人和家属,安静的医院难得的多了些热闹,因为美化好又远离闹市,这里的空气也很舒服,顾欢欢让萧暮推着自己到了池塘边,这儿有一座小亭,因为地方有些偏僻,所以平时很少有人来,不过却是个看风景的好地方。

  幸运的是他们来时正好没人。

  “复健的情况怎么样?”萧暮放开轮椅的把手,坐在一旁供人休息的长椅上。

  “情况良好,最近正要开始练习走路了。”说道这个顾欢欢就很高兴,“医生说这个也没问题了就能出院了,爸爸和妈妈也说帮我收拾好房间了呢。”

  萧暮双手交叠着托住下巴,看着她:“如果确定了出院的日子,我能来接你出院吗?”

  顾欢欢眨眨眼,微微一笑:“好啊。”

  “那么说定了。”

  “嗯。”

  接下来就是上课的时间了,凉亭里,萧暮靠着顾欢欢坐着,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远,却又不会让她感觉到紧张。

  顾欢欢认真的听着萧暮用他的那副好嗓子讲着课,手上也努力的记着笔记,她是真的认为萧暮讲得好,比自己自学要快多了。

  “师兄为什么会想当老师呢?”顾欢欢问着这个让她有些疑惑的问题,虽然并不清楚萧暮的家庭背景,但她也曾听顾青鸿隐约提过,萧暮家的条件很不错,是富家子弟,而他学的也是计算机,这样的人会想当老师真有些意外。

  “也许是耳闻目染吧。”萧暮说道,“从小我父母就很忙,我是我奶奶带大的,她是一名退休的高中老师,最喜欢和我说的就是教学时的各种有趣的事情,还有她的那些学生,我一直很向往那种为了师表的感觉。”

  顾欢欢歪着头:“那又为什么学计算机呢?老师的话不是文科更合适吗?”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想了解面前这个男人,越多越好。

  萧暮耸耸肩:“我想当老师,但对计算机也很有兴趣,反正这个也可以当老师不是吗?”

  这还是顾欢欢第一次看到他做这种洒脱的动作,整个人生动了不少。

  “是呢,爸爸就是一位很棒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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