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到林安夏的第一眼,苏莎莎的第一反应是:“妞,你成年没有?”
林安夏长的又瘦又矮,面色呈现出不正常的苍白,最初的那段时间,苏莎莎还不敢和林安夏有过多的交流,因为林安夏老是把自己困在屋子里,整天噼里啪啦的,直到后面渐渐熟络,苏莎莎才和林安夏打成一片。
想起这些,林安夏心里总是甜蜜而又开心,她能遇到苏莎莎,应该算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吧。
不知不觉,林安夏竟然将手里的饭全部吃了,连她自己都有些吃惊。
饭后要吃药,虽然这次她恨不得将这些中药全部到了,但是转念一想,这是骆晨曲千里迢迢带来给自己的,自己在不能想以前一样全部倒了,好歹,肯定还是要喝一点的,但是,她不能保证她就能全部喝完,林安夏怕苦的东西,这是从小就养成的习惯,因此,看到面前这袋黑色的液体时,林安夏不由的有些发抖,思考了许久,林安夏终究还是仰起头,咕隆的喝下一口,还不等下咽,就被她全部吐了出来,胃里一阵恶心,她自小就是这样,一吃到苦的东西,胃里就会排山倒海,不难保证这次自己不会吐,林安夏索性赶紧飞奔下楼,这里离二十楼最近,没有通往屋顶的电梯,找到洗手间的位置,林安夏就狂奔进去,打开水龙头马上掬水送进嘴里,不行,不行,还是太苦了,真的太苦了。
对着水龙头干呕了几下,始终没见胃里有其他的动静,还好没有吐出来。
林安夏谢天谢地的转过身靠在洗手台上,也许是一直低着头,等到转过身去,面前一脸惊愕的叶林舒才出现在林安夏的眼睛里。
他就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想吐却又吐不出来的样子,为什么他会认为这样的感觉,像极了孕妇?
回忆
他竟然会觉得她像孕妇?!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你还好吧?”
林安夏看着他,愣了愣,突然摇了摇头:“我没事。”
说完,脚底抹油一般的跑下了楼。
林安夏在叶林舒的心里,一直都是反应迟钝的代表,每次都是这样,她总要先愣个一两秒才开始猛烈的摇头,或是点头,然后跑开。
他认识她那时,她就是这样的。
那时,小小的林安夏站在自己面前举着手里的饭盒:
“谢,谢谢你的饭。”他的声音极小,说着十分标准的普通话。饭盒已经洗的发亮,她低着头,等他接过自己的盒子,而他终究没有伸出手去,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
“你明天再送过来好吗?”
她愣了愣,然后猛烈的点了点头,转身跑开。
白色的瘦小身影马上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那时,他觉得她是个内向的女孩,不多言语,但是,他却从她的眼里看到其它的神色,坚强和倔强。
那时候,林安夏才十七岁,自己,也紧紧只是二十五岁,一个步入社会不久的研究毕业生。
他的样子令他想起初中时他暗恋过的女孩,小虎牙,两个甜甜的酒窝,他暗恋那女孩到大学毕业,直到目送那女孩步入婚姻的殿堂,他不曾对她说过任何表白的话语,因为他清楚的知道,那个女孩,从来没有看过他一眼。
那是一段暗恋,也许可以当做初恋。那时候的叶林舒这样简单的想。
遇见林安夏,爱上林安夏,然后又和她分手,这时,他才知道,这才叫初恋,他爱她,她也爱他,只是他们没有在一起。
他仍旧记得林安夏第一次接吻的样子,她拼命屏住呼吸,踮起脚尖,被她轻轻的抱在怀里,她不开窍,总是不肯松开牙齿,那样子好像即将背负远征的战士,直到他放开她,才发现她红透的脸和不太均匀的呼吸,她竟然没呼吸?!他惊讶着,又十分想笑。
最终,他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发:“夏,你太美好,我们来日方长。”
他现在觉得很可笑,来日方长?他却仅仅只是和她交往了三个月而已。
自此,分道扬镳。
形同陌路。
他兴庆,他当初没有动她,没有拿走她青春里唯一的东西,他可以完整的将她交给另一个人,他不祈求任何,他只希望,那个人可以好好的爱她,关心她。
仅此而已,他的愿望——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只是林叶舒从来没有想过,那时候,他拿走了她的初吻,也拿走了她的心。这些,或是甜蜜,或是青涩的回忆,如同一碗永远芬芳的蜜浆,慢慢的融化在林安夏的心里。
可是,直到五年的时光沉淀,他才突然恍然大悟,林安夏爱自己,自己也爱她,他们为什么,不可以重新来过呢?
在飞机上的时候,他是这么想的,只是没想到,还没有把回国的消息告诉她,他就和她不期而遇。
他和林安夏之间,终究是隔了千山万水的吧。
她十七,他二十五。
她二十二,他三十。
他们相差太远,年龄就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也许,就像林安夏所说的,她对他的感觉,仅仅只是依赖。
******
不知道下了多少道楼梯,直到心跳的感觉越来越快,林安夏才不得已的停下来,她不能在跑了,他知道她不会追上来。
坐在楼梯上,林安夏终于得以长呼一口气,顺了顺凌乱的内心,胃里排上倒海的感觉反而没有了?真是奇迹。
骆晨曲的药林安夏不打算喝了。
顿了顿,林安夏看到两手空空的自己,糟糕,饭盒忘在天台上了!
可是,如果现在返回去又见到叶林舒怎么办?可是,饭盒是林叶薇的,自己应该洗干净还给她。
内心无比纠结,最终还是良心胜利,林安夏只得又返回天台。
索性这次并没有遇到叶林舒,林安夏终于松了口气,无论如何,这饭盒是一定要还给她的。
林安夏本来是想洗干净了第二天又还给叶林舒,结果还不等自己有任何反应,同样的饭菜又经过得叔的手送到林安夏手上,这不过这次不是打着徐秘书的口号,得叔直接说:
“林小姐,这是楼上的林叶薇给你的。”
于是,林叶薇是何许人也?这个名字马上在公司成为红极一时的人物,当然,也有好奇的同事询问林安夏原因,林安夏只是说林叶薇是自己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不像大家透露什么,接下来的几天,林叶薇总是整点给自己送午饭,变着花样的送,只不过都是补血的饮食而已。
苏莎莎那妞知道这件事,竟然还特别高兴的朝林安夏犯花痴:
“小夏,你终于还是朝女人下黑手了吗?谁家的大户千金迷上你了?说!”
“喂,苏莎莎,好歹你也有脑子的吧,你还不了解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女人呢?”
“我又不是你男人,我怎么知道。”苏莎莎一脸无辜的耸耸肩,继续低头涂透明的指甲油,她涂得很认真,以至于林安夏认为,她并不是在涂指甲,而是再给指甲穿花衣。
虽然这个比喻连苏莎莎都开始自嘲了,但这妞在这件事上还是乐此不被的涂着指甲,一点也不厌烦。
终于熬过一个周末,林安夏终于可以休息,第一天就睡到自然醒,苏莎莎照常没有回来,显然是去找桑亚了,两口子一星期才见一次面,不容易啊~原因主要还是因为桑亚在毕业后自己成立了一家公司,而公司的所在地离林安夏住的地方很远,因此,再加上平时苏莎莎和桑亚都很忙,因此一周一聚,两口子早已习以为常。
林安夏觉得爱情真的太伟大了,伟大到即使是在千里之外,周末桑亚还是会回来陪苏莎莎。
显然的,林安夏嫉妒了,而这个嫉妒的后果,间接导致林安夏讨厌见到苏莎莎和桑亚腻歪的样子,凭什么你两只就可以这么幸福,而自己却一直单身,真是不公平,这世界好男人都死光了……不过现在,林安夏已经找不到话讲了,因为自己也恋爱了,骆晨曲在自己身边,自己没有什么好羡慕的。
中午的时候,林安夏出门买了一份香辣鸡饭,这是她的午餐,林安夏吃的不亦乐乎,一个人的时候,林安夏都是这么过来的,当然,如果苏莎莎在,此时又是不一样的,苏莎莎会做很多很多美味可口的饭菜,于是,很多时候林安夏又在想也许桑亚喜欢苏莎莎的原因是因为她太热爱生活了,她将生活看的很重要,周末不管如何忙都要出门逛街,然后亲自买菜做饭,家庭主妇型的女人,同时又有成熟女人的优雅韵味,大概,这就是苏莎莎的魅力所在,当然,比起白雨那妞,苏莎莎好太多了,那妞自从前次见过那一面,后面竟然就跟玩失踪一样的消失了,不可否认,只有两个可能,其一,白雨犯了家规,在家里面壁思过。其二,白雨恋爱了。当然最后这个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林安夏不得不将注意力放到第一条上,果然,吃完香辣鸡饭,白雨的短信接踵而至:
小夏,我被老妈禁闭好几天了,这几天不能去你的新公司看你了,呜呜。
加油禁闭吧你!真是服了你了。
林安夏快速的回过几句话去,谁能想到海龟白雨的家庭教育走的是保守路线呢?
唉,算了,林安夏现在也只能祈求白雨好自为之了。
正想到这里,骆晨曲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实际上早上的时候林安夏接到过骆晨曲的电话,那时候骆晨曲小声的问了句在干嘛,林安夏睡的天昏地暗,迷迷糊糊中好像回了一句:“还在睡觉。”然后骆晨曲说了什么林安夏就再也不记得了,如果不是此刻骆晨曲的电话又打过来,林安夏估计已经把这段模糊的回忆当做梦境了。
“小夏,我们一起出去玩好不好?我来你家接你。”
骆晨曲像个孩子一样的询问她的意见,林安夏点了点头:“那你稍等我一下。”
然后,林安夏人生中第一次和骆晨曲的约会就这样拉开序幕了。
林安夏保持一贯的风格,白色的蕾丝娃娃裙,七分裤,白色板鞋。骆晨曲看到这样的林安夏,反倒是十分惊讶的说了一句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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