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疯子吧,疯子多好啊,哪像正常人活得那么累。做正常人,就得处处设防,处处设防,就等于处处不设防,时时刻刻都会受到伤害。做疯子多好,人们嘲笑你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嘲笑他们自己。你可以笑着看待一切,看一切的发生,看一切的结束,而你自己超然事外,从不置身其中,多美妙啊,做疯子吧,疯子万岁,疯子万岁……”
忽然间,疯子那疯言疯语再次回响在他的耳边,让他若有所思。
呆坐了半个小时之后,他终于像是想明白了什么。
然后,他慢慢地站起身来,迎着朝阳,迎着喷礴而出的旭日,邪恶而淫荡地“哈哈哈”大笑三声,仰天长啸,“从现在起,我疯了,我要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不怕流血,不怕牺牲,一定要成为一个疯子,一个年轻有为的疯子,我,郑重的宣布,从现在开始,我疯了……”
“我疯了……疯了……疯……了”
似乎天与地也认可了安然的这种明智的选择,为了表示庆祝,不停地用高端技术制造了无数回音,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尽可能地使安然的这句“我疯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充分发挥最大的宣传效能,进而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
高处,天空中,那个老疯子站在一团云彩上,贼眉鼠眼地向下望着,不住地念叨,“太好了,他终于疯了,一切,都将开始了……”——
“做疯子,挺好的……”
安然悠然自得的行走在天地间,越走越轻快,越走越舒畅,做疯子真好,可以使自己的灵魂游离于这个世间,笑看一切,而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再也不用去关心那些所谓的苦难与痛苦了,世间的一切都是一场戏,只须冷眼看着可以了。
这样快乐的生活,又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偶尔也会有一两只臭鸡蛋袭来,还会因为误闯入人家时被几个壮汉追打,但这都是无所谓的,这样的尴尬只是一时的,快乐才是长长久久的。
做疯子,挺好的。
安然笑啊,唱啊,以一个不疯之人做一个快乐的疯子,别提有多高兴了。
这才是一种最理想的生活态度啊,这才是最美妙的一种生活方式啊,安然真是后悔,为什么自己不早点选择这份有前途而且还特别快乐的职业呢?
第一卷 故土难离 第二十七章 闹市
“他为什么会疯掉?你说,为什么?”
张一平看着已经变成了疯子的安然唱啊、跳啊的从自己家的门前经过,禁不住目瞪口呆,然后,便转过身去,狠狠地质问自己的女儿。
“这,我也不知道,昨天我让他和我去一趟同学家,结果,路上他就疯了,还差点伤到我呢……”
张玫不敢说实话,瞎编了一通。
“唉,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就这么好端端的疯了,为什么啊?老天爷真是不开眼啊……”
善良的张妈妈眼里有泪水涌了上来,她走出去,想和安然说些什么,可是,安然根本不理她,自顾自的往前走,边走边唱,那件黑色的女式貂皮大衣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映出了一个少年死去的曾经。
“安然……”
张一平不信安然就这么疯掉了,刚想上去拉住他,可是,安然随手一挥,结果张一平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下,心中骇然,暗想,这孩子估计真是天外来客吧?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敢再上前,只是无可奈何地看着安然就那么路过他的身边,穿过两条街道,越走越远,已经看不见了。只留下一个疯子的背影,仿佛是对他的猜想最绝妙的讽刺。
“啪……”
一个嘴巴打在了张玫的脸上。
张妈泪水涟涟地指着张玫痛骂,“你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你做的事情当我不知道么?你的几个同学的家长今天已经告诉我了,说这孩子疯了全是因为你,他本已经够可怜的了,可是你还这样惨无人道的折磨他,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呀?真是造孽呀……”
张妈妈忍不住哭出声来,为自己的女儿而感到羞愧,自己的良心遭受到了史无前例的谴责。
张玫捂着脸,目瞪口呆,她做梦也没想到,妈妈会因为一个疯子而打她。
从小到大,父母可以说对她百依百顺,虽然平时不怎么管她,可是什么事情都顺着她,而今,竟然为了这一个外来的疯子,打了她一个嘴巴?
随着脸上的五道指痕清晰浮现,张玫的心里充满了委屈,充满了仇恨。
委屈,是因为她认为母亲不应该打她。
仇恨,是因为安然的出现,母亲才打了她。
这个该死的疯子,如果有朝一日再见到他,定会要他好看。张玫在心里暗暗发誓,转过身,一声不吭地跑进屋里去了。
“唉,真是造孽呀,可怜这么一个好端端的孩子……”
张妈妈摇头抽泣着。
院外,张一平傻傻地坐在地上,就那么看着安然走远,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虽然行将结束,可这注定是个无助的冬天,奇寒彻骨。
老天爷像是发癫痫病一样的抽着疯,整个冬天都不安生。先是该冷的时候不冷,让人连毛衣都穿不住,紧接着连溜儿下了八场暴雪,然后就往死里冷,折腾的不少人都传染上流行感冒。
忽然间天气又缓和过来,太阳公公成天笑眯眯的看着大家,让人觉得似乎春暖花开了,弄得人们心里一点底儿都没有,感觉不寒而栗——打心眼里往外的那种寒。
彻头彻尾的一个疯狂的世界。
这个疯狂的世界里有一个疯子,满脸的油泥,看不出多大岁数,还穿着一件奇怪的类似黑狗皮的东西。据说他年纪不大就疯了,是那种很年轻有为的疯子。
他整天出没于露天菜市场,嘴里不停地嘟囔着,含含糊糊的没人能听清楚,也没人愿意去听他嘟囔什么。
他会唱歌,有时还唱,“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
只是,一个疯子唱得太响亮就有些招人烦了,不过,没人理他,一个疯子,理他干什么呢?又没钱赚。
瞧,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功利。
疯子边走边从小商贩上的摊上顺手牵羊,捞到什么吃什么,吃饱了就往市场边上的墙根儿底下一靠,冷眼瞅着顾客与商贩杀价,咿咿呀呀哼小曲,南腔北调的,扰得人心燥意乱,弄得人见人烦,可疯子却乐此不疲,这是他生活的方式和乐趣,没人有权利剥夺。
菜市场里人多,卖菜的、买菜的、不买菜不卖菜的与各种活的、死的、肉的、植物的、随地乱扔的烂的及正在烂的各种样式的菜散发的气味全都搅和到一块,熙熙攘攘的人群加上这中者欲呕的味道,让人直皱鼻子。
今天天气好,暖暖的,火红的太阳当头照,是疯子冬天里晒太阳的大好天气,疯子理所当然地出来了,不知他从哪里来,反正在这里已经流连了两三天了。没人注意,谁管他呢?!
照旧,水果摊上捞苹果、桔子,青菜摊上抓了根带刺的嫩黄瓜,顺便还从卖爆米花的小贩袋子里抓了把爆米花儿,嘎嘎嘣嘣地嚼,挺滋润。
小贩们惯了,由他,使劲白他一眼便不再理他,各忙各的。谁能真跟一个疯子较劲呢?
疯子饱了,照例靠在墙根儿下,哼着小曲儿闭目养神,时不时嘟囔一句。
没人理他。
眼见着快黑天了,人多了起来,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买菜做晚饭,每个人看起来生活忙碌而美好,瞅着挺幸福。
忽然人群燥动起来,波浪一样汹涌荡漾,一时间人声鼎沸,鸡飞狗跳,瞬间,一个完美的圆儿便产生了,证明这里的人极有向心力。
圆的中心有两个人,一个是中年妇女,一个是年轻小伙。中年妇女的手死死抓住小伙子的手不放——小伙子的手里攥着一个女士挎包。
观者一目了然,甭问,偷钱的让人发现了,被偷的人想要回钱包,偷钱的人不承认不想还,被偷的就不让他走。
围观的人饶有兴致地看,只是都不作声儿。小伙子见围观的人没什么动作,胆子大了,声音也粗了。
反过来,中年妇女的声音却小了,但抓着小伙子的手不肯放,毕竟,小门小户的,挣点钱不容易。
三下两下,事情就激化了,小伙子开始动手打人,目的很简单,就想要钱包,由偷变抢。
周围看客不住增多,可还是没杂音,眼睛瞪得都挺大。
第一卷 故土难离 第二十八章 血尽重生
一巴掌下去,中年妇女脸肿了,两巴掌下去,中年妇女鼻子出血了,头发也散了,手也松了,小伙儿趁势把手抽出来,拿着钱包趾高气扬地想走。
中年妇女的形象很可怜,目光也挺无奈,可周围没人帮她,谁家的生活都挺幸福,犯不着惹闲事。
完美的圆儿出现了一个缺口,小伙子就由缺口往外走。是大模大样的走,不是做贼心虚的跑,中年妇女不再做声,人们也漠然无视。
本来墙根袖着手的疯子忽然发疯了,小偷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的功夫,疯子已经跑上来一头将他撞翻在地,骑在他身上用拳头砸他,连砸边喊,“还钱,还钱”。
拳头的力量出奇地大,砸在小偷身上像是撞车。
小偷被打急了,一边惨叫,一边掏出把改锥,很自然的扎了疯子一下,起来跑了。
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人们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小偷已经跑了,徒留疯子在地上躺着,血不住地淌,渐渐流成一条悲伤的河。却没人管他。
有人近前一看,“哟,扎心脏上了”,然后就装做没看见的走了。
天依然不紧不慢地黑着,没有了太阳的温暖,疯子的身体也徐徐地冷着。
他好像死了,呼吸若有若无,像消失了一样。
人群依然没有散去,还在围着看,不知还想看些什么。
疯子好像死了,看人死是个新鲜事。和平年代,没谁能真正的直面过几次人是怎样由生变死的。
胆子大、感兴趣的人纷纷拢了上来蛮有兴致的想看疯子死了没有。
疯子好像死了,但却又没死彻底,只听着喉咙里还沙哑的响着,这次人们听得倒是很清楚,依稀是,“他妈的,好疼……”
听得清楚的原因大概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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